談天說道 之 來一趟「心靈關懷」閱讀之旅

你們要把一切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5:7《環球聖經譯本》)

「開卷有益」,益處何在?博覽群書最好不過是書本內容趣味盎然,讀者又可增廣見聞、開闊眼界……。今時今日,編者認為達至「心靈關懷」的閱讀之旅,更具吸引力;皆因能滋潤心靈,激發生命力。那是一趟被人同理感受,被人安慰、擁抱和鼓勵之旅。閱讀,讓人心在暗處找到亮光:閱讀,讓沮喪的臉忽地泛起笑意……

《解構憂鬱》──可能是全港最多醫生「解你憂鬱」的好書。

作  者: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

林浩斌醫生、張逸和醫生、歐陽國樑醫生、麥基恩醫生、謝雪兒醫生、汪嘉佑醫生、錢佩雯醫生、鄺碧綠醫生、麥棨諾醫生、潘曉樺醫生、傅子健醫生、黃志強醫生

專業推介:

憂鬱症並非不可戰勝。隨著醫學進步,已經有了多種有效的治療手段。這些方法各有其優勢,如何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案,正是我們在這本書中希望探討的核心問題。本書不僅詳細介紹憂鬱症的病理機制與治療方法,還有分享一些臨床案例,幫助讀者更準確地理解憂鬱症的表現與治療過程。我們希望讀者理解到憂鬱症雖然是一種嚴重的疾病,但它並不能定義一個人的全部;每一位患者都有能力在治療的幫助之下,重新找到生活的意義與快樂。願每一位讀者都能從這本書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並在未來的日子裡,擁抱更多陽光與希望。

林浩斌醫生
香港醫院管理局精神科醫生
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現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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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器晚成—ADHD特兒特教》(第二印)──「爸爸媽媽,我雖然缺點多、不完美,但我會努力成長,建立人生。我愛您們!」

作  者: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Asian Association of Neuropsychopharmacology)

李耀基醫生、張逸和醫生、莊勁怡醫生、麥基恩醫生、劉潔玲醫生、賴子健醫生、鄺碧綠醫生、關家力醫生(按姓氏筆劃排序)

專業推介:

我總覺得過動症的患者在現在的社會是被委屈了,若在過去,他/她可能是雄霸一方的將軍、馳騁沙場的戰將,又或許是商場上奮力一博的掌門老闆。可惜的是,現在的社會卻要求他們「硬繃繃」地坐在課堂上學習他們不是太有興趣的課程,又或者在框架窄小的辦公室不情願地幫別人賣命。

在許多不管是被霸凌或者是霸凌者的校園的故事裡,你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你可以在蹺家中輟的人影中瞥見他們,或在嗑藥或者是幫派的電影裡面也看見他們;甚至開始自暴自棄、放逐自我,走向憂鬱自殺一途。但是,我必須告訴你,這些都不是他們甘願成為的樣子。

葉啓斌醫師
三總精神科主任
三總基隆分院院長
東吳大學心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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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面面觀》(第二版)──失眠不可怕,只怕你不知,與失眠和解。

作  者:Asian Association of Neuropsychopharmacology(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

好書推介:

本書只有四十四頁,共有八個主題:「失眠簡介」、「睡眠結構」、「失眠治療」、「失眠的行為心理治療」、「安眠藥自我藥療」、「何謂安眠藥?」、「甚麽是「Z藥」?」、『「Z藥」之理性用法』;另外,加入了「問與答(Q&A)」部分。

「失眠」和各種治療失眠的藥物在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的“Anxiety and Somatic Symptoms Therapy Panel”的專家小組已討論了好一段日子,故此出版有關失眠的小書(《失眠面面觀》);是次印刷為第二版,加入了更多內容。出版目的就是讓大眾對失眠這個常見的現象有更正確、更科學的了解,期望對普羅大眾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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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精神綜合症3》──你知道「宋仲基綜合症」、「禮拜五下午綜合症」是甚麼嗎?

作  者:麥基恩醫生

專業推介:

基督教信仰融入此書,並非簡單的宗教點綴,而是對「全人健康」的深切實踐。當代心理學早已確認,靈性層面的意義感、謙卑、寬恕與盼望,都能顯著提升心理韌性。書中引述的聖經經文與有趣的綜合症形成對話,讓讀者在不被病理化的前提下,獲得廣闊的心靈空間,進行內在轉化,帶來療癒力量。藉由這些「趣味綜合症」,認識這個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也重新認識上帝在人性中的奇妙行為。

李詠茜博士
香港大學心理學系客席副教授
誠信綜合治療中心顧問臨床心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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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醫學倫理道德談》──了解理想的醫患關係權益與最佳成效。

作  者:盧德臨醫生、黃德興醫生、張鴻堅醫生

專業推介:

令人欣喜,盧德臨醫生、黃德興醫生及張鴻堅醫生三位精神科權威,憑藉深厚的學術底蘊與臨床經驗深入淺出地剖析了精神醫學中的倫理課題;他們結合生動的臨床案例,將嚴肅的理論落實於日常醫療處境中。這不僅是一本專業著作,更是一份對人性的深刻關懷。願這本書能引領讀者開啟視野,對精神醫學的倫理之道產生更深層次的思考。

陳玉麟醫生
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
香港整全普及精神健康協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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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香港書展15/7-21/7灣仔會議展覽中心「天道書樓攤位」(基督教坊1B-A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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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最新出版:精神醫學倫理道德談

作  者:盧德臨醫生、黃德興醫生、

張鴻堅醫生

出版日期:2026年7月

編  號:TDW098

國際書號:978-988-76226-9-7

頁  數:全書144頁

售  價:HK$ 98

內容簡介:

「理想的醫患關係在於平衡各方權益後,仍能達至最佳成效。」這是一本醫者和病患者可參考的書籍。醫患關係是人之常情,當疾病驅使患者去到醫者面前,除了醫學的專業,倫理與道德不容忽視。醫者有權威,病人有權利,兩者需要坦誠溝通,共同合作,平衡利害,權衡輕重,才能找到立腳點並創造最佳成效。然而,精神病患者發病後的狀況比較特殊,其思想判斷與發病前、痊癒後不同,對於治療過程構成不少道德困境和挑戰。當中的狀況實在需要通過多番溝通、協調,針對雙方的立場和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則尋找最合適的方案。三位作者是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又是香港頂尖大學醫學院榮譽臨床教授/榮譽臨床副教授,是香港精神醫學界的權威。他們以數十年的臨床經驗撰文,內容情理兼備,說著作屬教科書級別也不為過;加上以談話分享及個案形式表達嚴肅的主題,人情味濃郁、輕鬆又有趣味。

本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盧德臨醫生使用不記名的臨床例子,論述患者與醫者在道德倫理之中的實況與張力,並且以經驗之談提供可能緩解問題的建議;第二部分黃德興醫生以精神科醫生和基督信徒的身份談論道德倫理,特別以《聖經》中的十誡逐一說明道理的精要。第三部分張鴻堅醫生的主題是「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A-Z」,由A至Z總共歸納出五十五個場景,讓讀者認識精神科醫療人員普遍面對的道德議題,然後簡而精逐一解答。

作者簡介:

盧德臨醫生是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曾任香港葵涌醫院醫院行政總監及九龍西醫院聯網服務總監(精神健康),2019年初退休後至2021年中曾轉任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兼職精神科顧問醫生,並加入誠信醫療中心作私人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至今。現為香港心理衞生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靈實醫院醫院管治委員會委員,基督教靈實協會董事及環球天道傳基協會董事。同時為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學系及家庭醫學學系,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醫系榮譽臨床副教授。他對治理憲定住院的精神科病人有豐富經驗,近年學術研究包括新一代精神科藥物調研、精神健康復元,以及思覺失調早期介入服務等。

黃德興醫生是精神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醫學系榮譽臨床教授,香港整全普及精神健康協會主席。曾任牛津大學哲學系訪問學者,在英國倫敦大學從事腦科學與腦部影像研究,並於澳洲維多利亞聖經學院進修,擁有道學碩士,醫學博士及哲學博士學位。現任世界精神醫學會人文與哲學部主席,牛津大學聖凱瑟琳學院「價值為本精神醫學中心」的組織合作夥伴及國際負責人。著有《利科與人的第三論述:從哲學和腦神經科學到精神病學和神學》(2018)。

張鴻堅醫生是目前本港執業精神科醫生其中非常資深者之一,他的貢獻如下:

(A) 行政──他是前青山醫院院長,努力推動精神病院的現代化和發展精神科社區服務。

(B) 臨床──1972開始診治精神病,積累五十多年經驗。持別興趣是法律精神科,電影「正義迴廊」其中一位專家角色正是張醫生。

(C) 教學──他是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醫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並在青山醫院創立「精神健康學院」。

(D) 研究──他積極參與精神科的學術研究,被刊登的學術報告七十篇,包括英美和中國的權威期

刊。其中一篇1981年關於精神分裂的藥物治療的研究報告幾十年後仍有學者引述。

(E) 社會服務──服務新生精神康復會五十多年,現為該會副主席。

(F) 榮譽──2003獲選醫院管理局「傑出員工」(HA每年只頒一位醫生此獎)。2016獲香港精神科醫學院頒發最高級別的「榮譽院士」。 2024獲香港精神健康基金會頒發「精神健康非凡成就獎」。

推介文:

我是一位牧師,我認為每一個人都值得看這一本書,藉三位資深專業的精神科專科醫生讓我們不只了解精神病患者,知道近代怎樣去治療和保護病患者,更重要是尊重病患者的自主。這三位醫生撰寫的內容喚醒我們,不要歧視患者;精神病跟其他病都是病,我們都需要去關心,讓患者可以重新投入社會,與其他疾病的康復者沒有分別。

何志滌牧師/博士

同福聖經學院院長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創堂牧師

人生充滿挑戰與破碎,當精神健康受到衝擊與損害的時候,往往令人舉步維艱。然而,在基督的救贖恩典中,我們總能看見盼望與出路,經歷醫治與恢復。真正的復康不僅是症狀得改善,更是生命得重整;不僅是功能得恢復,更是尊嚴與價值能重建。願這本書幫助更多讀者在專業領域中活現信仰,在關懷生命的路上實踐愛神愛人的召命;在真理與恩典之間,成為這世代祝福他人的器皿。

何俊文牧師

Asian Languages Campus Pastor

Crossway Baptist Church (Australia)

令人欣喜,盧德臨醫生、黃德興醫生及張鴻堅醫生三位精神科權威,憑藉深厚的學術底蘊與臨床經驗深入淺出地剖析了精神醫學中的倫理課題;他們結合生動的臨床案例,將嚴肅的理論落實於日常醫療處境中。這不僅是一本專業著作,更是一份對人性的深刻關懷。願這本書能引領讀者開啟視野,對精神醫學的倫理之道產生更深層次的思考。

陳玉麟醫生

香港整全普及精神健康協會董事

精神醫學道德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像外科手術那樣只需關心技術性失誤,例如「別割錯血管」。有如精神科醫生手中的《診斷手冊》,本書將帶領讀者走出充滿爭議的灰色地帶——也就是「治療邊界」的維護與「自決自主權」的尊重。

這不是一本枯燥的倫理學書籍,而是一場關於自由與人性的對話。我們將看到,精神醫學道德不僅是關乎「醫患關係」,更關乎我們每個人如何定義自我的邊界。在一個「身心社靈全人治療與關顧」的科學時代,保持對精神醫學診斷的警覺與對人性自主自決的尊重,或許才是醫者與社會最大的道德命題。

沈祖堯教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李光前醫學院院長

目前,醫學正向專業細分及科技化方向發展,以致各專科醫學(包括精神醫學)都有其獨特的倫理問題產生,值得討論。張鴻堅醫生、盧德臨醫生及黃德興醫生皆為香港的資深精神專科醫生,有多年面對醫學倫理大小問題的經驗和心得。我衷心盼望這本書能讓讀者多明白醫學倫理的重要性,並且通過三位資深醫療專家以不同(包括與信仰有關)的角度,提醒及勉勵在職的醫療同道們,對精神病患者提供更有人情味及有效的服務。

麥基恩醫生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暨天道書樓義務總幹事

前言:

撰寫關於精神醫學與道德的文章,本身就是一個充滿「道德壓力」挑戰的行為。因為這個領域所觸及的,是人類歷史𥚃長遠面對的兩大命題:一、甚麼是「正常」?二、誰有權力定義「治癒」?

現代精神醫學正處於一個十字路口。一方面,腦神經科、精神醫學與藥理學的快速發展,讓我們得以將憂鬱、焦慮、思覺失調,甚至是精神錯亂,透過扭轉神經傳導物質的失衡,有關徵狀可以得到消減,疾病終於被還原,而非鬼神的附體或道德的缺陷使然。然而,正如在本書深入探討的內容,在避免將道德問題「醫學化」的同時,是否也需𧫴慎地勿讓醫學問題「道德化」?

回顧歷史,我們曾將同性戀視為精神疾病,將女性所謂的「歇斯底里」歸咎於「游走的子宮」。這些今日看來荒謬的案例,是當年社會道德觀對醫學診斷的粗暴入侵。時至今日,我們依然面臨類似的道德困境:當一個孩子被貼上「多動症」的標籤,究竟是因為他大腦的執行功能失調,還是因為他無法適應身處的教育體制?當我們將「害羞」定義為「社交焦慮症」,我們是在解除痛苦,還是在消滅性格的多樣性?

精神醫學道德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像外科手術那樣只需關心技術性失誤,例如「別割錯血管」。有如精神科醫生手中的《診斷手冊》,本書將帶領讀者走出充滿爭議的灰色地帶—也就是「治療邊界」的維護與「自決自主權」的尊重。

這不是一本枯燥的倫理學書籍,而是一場關於自由與人性的對話。我們將看到,精神醫學道德不僅是關乎「醫患關係」,更關乎我們每個人如何定義自我的邊界。在一個「身心社靈全人治療與關顧」的科學時代,保持對精神醫學診斷的警覺與對人性自主自決的尊重,或許才是醫者與社會最大的道德命題。

盧德臨醫生是我讀醫學院時期的同學,也是我多年來的好友。在我心中,他是一位充滿熱情、經驗豐富且富有深厚同理心的醫生。我相信他的論述一定能讓您敞開心扉,關注心理健康與精神醫學道德。

沈祖堯教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李光前醫學院院長

文章目錄

第一部分: 盧德臨醫生─精神醫學倫理  
1. 淺談精神醫學倫理
2. 臨床倫理學初探
3. 基層精神健康
4.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
5.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 
6. 學習障礙與精神病患
7. 老齡精神科
8. 自決能力與監護法令
9. 自決能力與強制治療
10. 精神科心理治療(一)
11. 精神科心理治療(二)
12. 精神科藥物治療 2.0
13. 藥物誤用與標籤效應
14. 精神健康推廣  
第二部分: 黃德興醫生─精神醫學倫理道德談  
1. 精神科醫生與倫理道德
2. 精神科醫生與基督教倫理
3. 精神科醫生、詮釋學與倫理
4. 精神科醫生詮釋「神與道德」
5. 精神科醫生詮釋「偶像與倫理」
6. 精神科醫生詮釋「神的名與倫理」
7. 精神科醫生詮釋「工作倫理」
8. 精神科醫生詮釋「家庭倫理」
9. 精神科醫生詮釋「生命倫理」
10. 精神科醫生詮釋「性與婚姻倫理」
11. 精神科醫生詮釋「物質財富的倫理」
12. 精神科醫生詮釋「正義的倫理」
13. 精神科醫生詮釋「貪婪與知足倫理」
第三部分:張鴻堅醫生─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 A-Z
場景一:Abandonment of Patients(把病人拋棄)
場景二:Acupuncture(針灸)
場景三:Adolescent Confidentiality(青少年病人的私隱)
場景四:Adoption of a Child-Patient(收養你的一位孩童病人)
場景五:Advance Directive(預設醫療指示)
場景六:Advertising Dr’s Special Competence (醫生為自己的專長賣告白)
場景七:Advocate(請病人作你的代言人)
場景八:Bequest from a Patient(接受病人的遺產)
場景九:Boundary Violation(超越醫者與病人之間的界線)
 
場景十:Child Abuse(虐待兒童)
場景十一:Child & Divorced Parents(父母離異的小孩)
場景十二:Community Treatment Order (強迫精神病人接受社區治療)
場景十三:Concept of “Mental Disorder” (「精神障礙」是一個怎樣的概念?)
場景十四:Confidentiality(病人私隱)
場景十五:Conflicting Loyalties(醫療人員的雙重忠誠)
場景十六:Consent(病人的同意權)
場景十七:Death Punishment(對一個死囚的抉擇)
場景十八:Deceased Patient’s Data(已故病人的私隱)
場景十九:Drug Companies(接受藥廠的贊助)
 
場景二十:Early Treatment of Severe Mental Illness (嚴重精神病的預早治療)
場景二十一:Expert Opinions(專家意見)
場景二十二:Family of Psychiatrist(精神科醫療人員的家人)
場景二十三:Fee & Appointment(收費與預約)
場景二十四:Fee Splitting(共享收費)
場景二十五:Figurehead(傀儡式的主理人)
場景二十六:Financial Relation with Patient(與病人的金錢關係)
場景二十七:Forensic Psychiatry(法律精神科)
場景二十八:Hastening Death(促成病人的死亡)
場景二十九:Hiring a Patient(僱用病人)
 
場景三十:Incompetency of Therapist(表現無能的醫療人員)
場景三十一:Involuntary Admission to Mental Hospital (強迫進入精神病院)
場景三十二:Levels of Ethics(道德的層次)
場景三十三:Masquerading as Mental Patient(假扮精神病人)
場景三十四:Mental Competence for Consent/Refusal of Treatment
(同意/拒絕治療與精神行為能力的關係)
場景三十五:Over-Charging(濫收費用)
場景三十六:Placebo Study(以安慰劑作研究用途)
場景三十七:Priorities in Mental Health Service
(提供各種精神健康服務的優先次序)
場景三十八:Psychosurgery(精神外科手術)
場景三十九:Psychotherapy(心理治療)
 
場景四十:Psychotropic Drugs for Children(對兒童處方精神科藥物)
場景四十一:Referral to Spouse(轉介病人給醫者自己的配偶)
場景四十二:Religious Beliefs(宗教信仰)
場景四十三:Research(研究)
場景四十四:Right to Treatment(獲得治療的權利)
場景四十五:Risk Prediction(風險評估)
場景四十六:Second Opinion(第二意見)
場景四十七:Stock Buying(購入藥廠股份)
場景四十八:Taping of a Session(對治療進行錄音)
場景四十九:Tele-Medicine(遙距診症)
 
場景五十:Telephone Enquiry from 3rd Party(第三者的電話查詢)
場景五十一:Third Person Confidentiality(關於第三者的私隱)
場景五十二:Treatment of a Minor(對未成年病人的治療)
場景五十三:Trustee of Patient’s Estate(擔當病人財產的信託人)
場景五十四:Unique Position of Psychiatry(精神科的獨特問題)
場景五十五:Virtue(個人道德操守)
 

談天說道 之 「你問我答──全人健康講座」

「他醫好心靈破碎者,包紮他們的傷口。」詩篇 147:3《環球聖經譯本》

世界衞生組織 (WHO) 提出的精神健康口號:“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沒有精神健康就沒有健康)。精神疾患有可能影響身體健康,例如長期處於焦慮、抑鬱的負面情緒中,會直接擾亂大腦、內分泌與免疫系統;情緒問題會引發胃痛、肌肉酸痛或失眠等身體健康狀況。思想和情緒出問題,又會減弱認知能力,影響日常生活。關注精神健康,多深入了解其前因後果,更容易面對和接納相關情況;學懂處理情緒的方法,讓生活變得輕鬆些,對全人健康也有保障。

鼓勵你出席本月15日至21日於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香港書展。環球天道傳基協會將於「天道書樓攤位」(基督教坊1B-A38)舉辦「全人健康講座」,是次講座由AANP(亞洲神經精神藥物醫學會)贊助,精神科專科醫生專程來到書展會場與讀者即場互動,有問有答。講座主題及時間,請見時間表(活動如有更改,以主辦機構作準)。

頌於神(下)──默想詩篇73至150篇

作者:謝挺博士

【內容簡介】

「詩篇」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讚美」,所以這是一卷讚美的書卷。詩篇本來是歌曲,而詩篇的經文就是歌詞。詩篇既是讚美神的詩集,也是讚美神的詩歌,並且大多數的詩歌都是用在敬拜的場景中。

詩篇有多位作者,包括摩西、可拉後裔、所羅門、亞薩,當中大衛的詩篇佔多數。作者撰寫詩歌來表達他們對神的讚美、感恩、信靠。同時,他們也通過音樂和詩詞的方式向神吐露自己的心聲、困惑,和呼求。我們可以從這些詩人身上學習禱告、敬拜,和讚美,過一個與神對話的信仰生活。

整卷詩篇包含五個部分,以「頌歌」(doxology)做結束(41:13,72:18~19,89:52,106:48,150篇)。向神獻上讚美和敬拜,是我們信仰最終極的表達。縱然人生會經歷高山低谷,但最終要到達的目的地就是頌讚──讓神得到應得的頌讚。

詩篇的結構一方面反映信徒的靈程之旅,另一方面,反映神國度的來臨,從大衛作王到頌讚耶崴作王,直到永遠。熟讀詩篇不僅增進我們與神親密的關係,也幫助我們了解聖經中的神學和歷史,並連接到今天的信仰生活。

《頌於神(下)》供讀者一年默想詩篇,以詩篇禱告之用。作者從「詩篇卷三」選取11篇詩篇、「詩篇卷四」選取12篇詩篇、「詩篇卷五」選取28篇詩篇,原則上每週一篇,分析經文,解讀字義,劃作七日份量,提供自譯、默想與禱告的內容,給讀者每日靈修之用。作者又悉心規劃這書作為詩篇課本之用,因此安排第一週介紹「詩篇的編輯」,第十四週總結「詩篇卷三」,第三十週總結「詩篇卷四」,第五十二週總結「詩篇卷五」。

《頌於神(下)》是作者禱讀詩篇與學術研究的結晶,幫助讀者深入學習詩篇的同時,以詩篇默想禱告走入上主救恩國度,並活於當下每日的處境。

《精神醫學倫理道德談》

作者:盧德臨醫生、黃德興醫生、張鴻堅醫生

【內容簡介】

「理想的醫患關係在於平衡各方權益後,仍能達至最佳成效。」這是一本醫者和病患者可參考的書籍。醫患關係是人之常情,當疾病驅使患者去到醫者面前,除了醫學的專業,倫理與道德不容忽視。醫者有權威,病人有權利,兩者需要坦誠溝通,共同合作,平衡利害,權衡輕重,才能找到立腳點並創造最佳成效。然而,精神病患者發病後的狀況比較特殊,其思想判斷與發病前、痊癒後不同,對於治療過程構成不少道德困境和挑戰。當中的狀況實在需要通過多番溝通、協調,針對雙方的立場和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則尋找最合適的方案。三位作者是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又是香港頂尖大學醫學院榮譽臨床教授/榮譽臨床副教授,是香港精神醫學界的權威。他們以數十年的臨床經驗撰文,內容情理兼備,說著作屬教科書級別也不為過;加上以談話分享及個案形式表達嚴肅的主題,人情味濃郁、輕鬆又有趣味。

本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盧德臨醫生使用不記名的臨床例子,論述患者與醫者在道德倫理之中的實況與張力,並且以經驗之談提供可能緩解問題的建議;第二部分黃德興醫生以精神科醫生和基督信徒的身份談論道德倫理,特別以《聖經》中的十誡逐一說明道理的精要。第三部分張鴻堅醫生的主題是「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A-Z」,由A至Z總共歸納出五十五個場景,讓讀者認識精神科醫療人員普遍面對的道德議題,然後簡而精逐一解答。

名人說:

精神醫學道德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像外科手術那樣只需關心技術性失誤,例如「別割錯血管」。有如精神科醫生手中的《診斷手冊》,本書將帶領讀者走出充滿爭議的灰色地帶——也就是「治療邊界」的維護與「自決自主權」的尊重。這不是一本枯燥的倫理學書籍,而是一場關於自由與人性的對話。我們將看到,精神醫學道德不僅是關乎「醫患關係」,更關乎我們每個人如何定義自我的邊界。在一個「身心社靈全人治療與關顧」的科學時代,保持對精神醫學診斷的警覺與對人性自主自決的尊重,或許才是醫者與社會最大的道德命題。

沈祖堯教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李光前醫學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四)

場景五十三:Trustee of Patient’s Estate (擔當病人財產的信託人)

某病人請求他的醫者充當他的財產信託人,在道德層面上有問題嗎?

(1) 這種做法並不合適。

(2) 原因是:由於醫者在治療的過程中,與病人在認知和情感上所建立的特殊關係,無可避免地將會影響他對處理病人財產的客觀性,未必能夠作出在財務上最佳的決定。

(3) 另一方面,由於醫者與病人建立了治療以外的利益關係,治療的中立性將會同樣蒙受影響。

場景五十四:Unique Position of Psychiatry (精神科的獨特問題)

相對於其他的醫學專科,精神科在道德問題上有它獨特的地方嗎?

(1) 相對於其他專科,精神科病人有部分欠缺自決能力,需要他人代其作出決定, 因而產生道德問題。

(2) 相對於其他專科,精神科不單要考慮病人本身的利益,還需要考慮病人對其他人的影響,例如暴力等, 因而產生道德矛盾。

(3) 相對於其他專科,精神科的診斷較為模糊,較易引起爭議。

(4) 相對於其他專科,精神科的病歷載有較多的病人私隱。

(5) 相對於其他專科,精神科病人與醫者之間有更強烈的情感互動,較容易產生關係上的道德問題。

場景五十五:Virtue (個人道德操守)

我們可以接受一位在專業上遵守道德規範,但卻在私生活上敗壞的醫療人員嗎?

(1) 不能接受。

(2) 我們對這樣的一位醫療人員充滿懷疑,因為他的人格操守,遲早會反映在他的工作層面上。

(3) 這解釋了某些醫療專業的發牌機構,在每年續牌的時候,都需要申請人申報上一年度有否觸犯任何法例而被定罪,就是要對其私德作出判斷。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三)

場景五十一﹕Third Person Confidentiality (關於第三者的私隱)

某病人同意把他自己的醫療資料向他人透露,然而,他的醫療資料中卻包含了另外一位第三者的極度敏感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把資料向其他人透露在道德層面上有問題嗎?

(1) 我們應當盡力維護該第三者的私隱權。

(2) 倘若可能,我們應當在資料中隱藏該第三者的身份。

(3) 倘若無法做到在資料中隱藏該第三者的身份,那部分的資料就不應該向其他人透露了。

場景五十二﹕Treatment of a Minor (對未成年病人的治療)

倘若你有一位未成年的病人(即18歲以下),在下面兩種情況下,你可以向他提供治療嗎?
(a)他家長同意,但他本人反對。(b)他本人同意,但他家長反對。

(1) 這個問題的答案,決定予病人是否在心智上已經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單單因為他的年齡不足18歲,就排除他的自決能力,必須按每一個病人的能力作出評估。

(2) 倘若我們認為病人的心智尚未成熟,還未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那就應以家長的意見為依歸。

(3) 但是倘若我們認為病人的心智經已成熟,並且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在案例上稱之為Gillick個案),我們就應當對病人和家長的意見同樣地尊重。因此,在上述(a)與(b),有一方面反對的情況下,醫療人員一般會審慎從事,不進行提供該有關治療。

不過,倘若醫療人員認為不進行該治療的話,病人會蒙受嚴重的傷害,那麼在病人與家長其中一方同意之下,醫療人員仍然可以進行治療。但是,由於這個決定可能會引起爭議,故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盡量安撫反對一方的情緒,也可諮詢獨立醫療意見後,才予以進行。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二)

場景四十九:Tele-Medicine (遙距診症)

「遙距診症」的意思,是指醫者與病人並沒有面對面的接觸,而是透過電話、視像、電郵等去提供服務,這種方式在道德層面上有甚麼需要留意的地方嗎?

(1) 關於執行遙距診症的具體細節,香港醫務委員會已發出過指引,我們不打算在細節上重覆。因此這裡只會從大原則指出一些需要關注的地方。

(2) 其中首要的一點,就是如何在遙距中確立一個正式的「醫者/病人」關係,例如一位人士和醫者通電話可能純粹只是詢問收費,這種情況下他還不算是該位醫者的病人,醫者對通話者也沒有任何專業道德上的責任。
要確立一個正式的「醫者/病人」關係,最簡單的做法,是在未開始遙距診症之前先進行最少一次面對面的診症,這樣做的話雙方的關係就很清晰。倘若未能這樣做,那就需要在未開始進行遙距診症之前,鄭重聲明這是一次正式的臨床診症,確保雙方完全沒有誤解。

(3) 遙距診症這種做法,必須事前得到病人明白和同意。

(4) 遙距診症的道德原則和面對面的診症沒有兩樣,例如確保病人的最佳利益,不對病人造成傷害、保密等。

(5) 當發現遙距診症並不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應隨時準備轉變為面對面的診症。

場景五十:Telephone Enquiry from 3rd Party (第三者的電話查詢)

倘若醫療人員收到第三者的電話查詢關於某病人的情況,對方自稱是病人的親友或者是醫療人員,我們應當回答他嗎?

(1) 在回答他之前,首要是確定對方的身分。若然有任何疑問,則不應作任何透露。

(2) 在確定對方的身分之後,倘若病人明確同意把自己的情況告知對方,那就完全沒有問題。

(3) 倘若我們並不知道病人是否同意,我們在電話上就需要作出即時的判斷。我們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下面三項: (a) 查詢者是否有足夠合理的需要去知道(Need to Know) 該信息?(b) 透露病人的資料是否對病人有利(Beneficence)?(c) 透露病人的資料是否對病人無害(Non-Maleficence)?若然有任何疑問,則不應作任何透露。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一)

場景四十六:Second Opinion (第二意見)

倘若病人對醫生A的做法產生疑問,繼而向醫生B尋求第二意見,假如醫生B指出醫生A做法不善之處,這樣做的話在道德上有問題嗎?

(1) 醫生B當然絕對有權不同意醫生A的意見。如果只能同意,又何需尋求第二意見。

(2) 醫生B只要是從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在道德上應無問題。

(3) 為了審慎起見,醫生B可以在表達意見之前先和醫生A討論一下。不過,在道德上醫生B並不一定需要如此做。

場景四十七:Stock Buying (購入藥廠股份)

在臨床診治的工作裡,醫生會處方不同藥廠製造的藥物。倘若醫生購入其中一間藥廠的股票,這樣會產生利益衝突嗎?

(1) 假如醫生只是單單在自己的病人開藥,對個別藥廠的股價應無影響,因此並不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

(2) 但是假如醫生是醫院/醫管局/衞生署負責批核藥物的委員會成員,有權批准藥廠A的藥而否決藥廠B的同類藥,那麼倘若該醫生購入藥廠A的股份的話,就可能牽涉利益衝突的嫌疑,應盡量避免。

場景四十八:Taping of a Session (對治療進行錄音)

在臨床診治的工作裡,醫療人員在病人不知情下進行錄音,這樣做在道德上可以嗎?

(1) 這樣做不符合「病人自主」和「病人私隱」的原則,因此並不合適。

(2) 倘若病人有自主能力,我們應先獲得他的「知情同意」。

(3) 倘若病人沒有自主能力,我們應先獲得他的家人的「知情同意」。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 (二十)

場景四十四:Right to Treatment (獲得治療的權利)

如果醫療人員只是把病人強制關閉在精神病院裡,卻不能提供任何有效治療,這樣做的話在道德上有問題嗎?

(1) 在醫療道德的討論裡,比較多人談論的是「拒絕治療的權利」(Right to Refuse Treatment),比較少人談論的是病人也有「獲得治療的權利」。

(2) 如果醫療人員只是把病人強制關閉在精神病院裡,卻不能提供任何有效治療,明顯地是違反了病人「獲得治療的權利」,病人應該獲得釋放。

(3) 在這樣的情形下仍然要把病人關閉,就只有下面的一個理由:他的釋放會導致對病人自己或其他人構成危險。

場景四十五:Risk Prediction (風險評估)

在精神科的服務裡,經常需要對病人作各樣的風險評估,特別是對自殺和暴力的風險評估,作這樣的預測評估有道德上的問題嗎?

(1) 雖然「自殺」和「嚴重暴力」都是罕見的事情,但某些精神病會提升自殺和嚴重暴力的風險,卻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對自殺和暴力的風險評估就成為精神科醫療人員的恆常任務。

(2) 問題在於:我們評估的基礎是源於統計學上的數據,例如說抑鬱症病人的自殺風險比常人高。可是,把統計數據放在個別病人頭上,卻不一定正確。

(3) 所產生的可能後果是:假陽性,例如不會自殺的人被判成自殺風險;假陰性,真會自殺的人卻被判為安全。

(4) 從道德層面看:這兩種情況都是不道德的。假陽性的病人可能會無端被剝奪自由或者需要接受強制治療,而假陰性的病人卻得不到應該得到的照顧。

(5) 處理:我們既不能達到100%準確,就只可以在假陽性和假陰性之間劃出一條最佳的平衡線。倘若我們選擇「寧枉無縱」,可能會接受較多的假陽性;相反地,倘若我們選擇「寧縱無枉」,就可能會接受較多的假陰性了。兩者的平衡如何定位,決定於不同後果的嚴重性,其中就帶有很多道德價值的判斷了。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 (十九)

場景四十一﹕Referral to Spouse (轉介病人給醫者自己的配偶)

有一位男性精神科醫生的太太是臨床心理學家,有一天他打算把自己的一位病人轉介給太太進行心理測試和治療,這樣做的話在道德上有問題嗎?

(1) 倘若那位病人在臨床判斷上的確需要一位臨床心理學家的服務,轉介病人給自己的太太應無任何不合之處。

(2) 問題是:在旁人的眼中,這仍然會牽涉到「利益衝突」的可能,例如是醫生會否把原本並不需要心理服務的病人都轉介給太太,以增加太太的生意。

(3) 要解決這個問題有兩個做法:(a)為免嫌疑,醫生可以選擇把病人轉介給其他的臨床心理學家。

(b)倘若醫生仍然希望把病人轉介給自己的太太,他就應該預先向病人「申報利益」,說明該位心理學家是他的太太,以示清白。

場景四十二﹕Religious Beliefs (宗教信仰)

當病人的宗教信仰不為醫療人員所認同,後者在道德上應採取如何的態度?

(1) 醫療人員應採取包容的態度。

(2) 貶低或批評病人的宗教信仰是在基本上對那人的否定,在治療果效上產生負面的影響,因此在道德和實效層面上都並不可取。

場景四十三﹕Research (研究)

對病人進行學術研究,一般需要得到病人的同意。倘若病人沒有自決能力但有一位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後者授權同意。可是,假如病人既沒有自決能力也沒有一位法定監護人,研究仍然可以進行嗎?道德問題應如何解決?

在這樣的情況下仍要推行研究,需要滿足下列所有的條件:

(1) 這個研究項目的性質,只可以在沒有自決能力的病人才能進行,例如研究的對象是嚴重弱智的兒童、末期的認知障礙症、植物人、昏迷者等。

(2) 這研究不會對研究對象產生多於輕微的傷害。

(3) 當研究進行時,研究對象不會激烈反抗。

(4) 研究對象沒有在仍擁有自決能力時,曾經訂下「預設醫療指示」反對接受研究。

(5) 研究對象目前的照顧者(並非法定監護人),不表示明確反對。

(6) 最後,仍需獲得「研究道德委員會」正式批准,以策萬全。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 (十八)

場景三十八﹕Psychosurgery (精神外科手術)

在精神科的治療裡,有時我們會遇到一些失去自決能力的病人。對於這樣的病人, 我們仍然可以根據病人的「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原則予以各式各樣的治療, 包括「腦電盪治療」(ECT)等。那麼,倘若在失去自決能力的病人裡,等同在沒有病人的同意下,我們進行「精神外科手術」,這樣做的話在道德上可行嗎?

(1) 對這問題,答案是「不可」。

(2) 「精神外科手術」是指在表面正常的腦部進行手術,用以治療其他方法不能治好的精神病。

(3) 和ECT不同,「精神外科手術」會在病人的腦部造成永久的結構改變,而治療效果卻仍未完全確立,因此病人的「知情同意」變得特別重要。在沒有病人的同意下,我們不能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理由進行手術治療。

場景三十九﹕Psychotherapy (心理治療)

著名心理學家Erik ERIKSON認為所有心理治療都是「道德干預」(Ethical Intervention),這說法有道理嗎?

(1) 這說法是有道理的。

(2) 理由是:所有心理治療師都會對病人傳達了他的價值判斷。

(3) 這些價值判斷固然會從他的言語上表達出來。但即使他甚麼也不說,只是聆聽,他的價值判斷也會從他的身體語言流露出來,例如表情、姿勢、點頭、搖頭等。

場景四十﹕Psychotropic Drugs for Children (對兒童處方精神科藥物)

對兒童處方精神科藥物,有甚麼道德考慮嗎?

(1) 一般來說,兒童的心理精神問題,首先會用非藥物的方法處理,例如行為治療、心理治療、家庭治療、遊戲治療等。

(2) 至於藥物治療,則應格外小心,因為現代精神科藥物的研究數據大都是從成年人而非兒童獲得。

(3) 在道德層面上,我們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a) 藥物可能帶來的好處(Beneficence)。

(b) 藥物可能帶來的害處(Non-Maleficence)。

(c) 病人的自主能力(Patient Autonomy)﹕這一點在兒童尤其重要,因為同意權一般落在成年人身上,故必須以兒童的最佳利益出發。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