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調解會議過程中,應該如何考量和建議解決方案?
答:好不容易讓雙方願意釋出善意,坐下來參與調解會議;期盼在訴訟以外,尋找到解決爭議的方案。雙方通過調解員的協助和引導,經過幾輪各自申述狀況,讓彼此有充足的機會聆聽對方的感受和立場,達至訂定雙方願意共同解決的目標議程。這可算是達到了調解會議的首個重要階段,接下來就是商議一個雙方同意接納的解決方案,以致達成雙贏的結局。
要能商議出有效的調解方案的關鍵在於明白調解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過去」是指雙方的關係、糾紛和爭議的背景、事緣的來龍去脈及雙方的關注點和立場,與此同時,雙方必須明白和接受他們抱怨的創傷和損失已經是既成的事實,覆水難收,無法時光倒流,再難逆轉;要是不斷地糾纏於爭議當中,也於事無補,事情始終需要解決和了斷。
調解會議就是「現在」,經過雙方幾輪溝通,各自表述之後,在調解員的專業協助和引導下把情理整合,將雙方的專注力和目光轉向正向積極的思維;思考一個雙方可接受的解決方案。雙方應該把握目前的調解機會,不再糾結或停留在過往,要突破既定的固有結局模式。
「將來」就是修復雙方原有的關係,向前看才有將來。雙方在已有的基礎上再發展共同合作關係,展望在未來的日子創造出雙贏的機會和局面。
要創造解決方案,不妨試試打破思維常規,有時要破格創新才可以破局;以下是一些草擬解決方案的小貼士,大家不妨參考:
「易地而處」:將心比己,體諒對方的感受,自然更容易被對方接納。
「可行性」:考慮實際的情況和對方的能力,不能強人所難,否則對方有心無力也只是空談。若然對方勉強答應,日後執行起來便可能強差人意;到時候或會再起爭端,引發另一埸爭議。
「求同存異」:一時之間,不是全部議程都可以解決;不妨先把雙方的分歧縮窄,將雙方的距離拉近,以求取得初步成果。或許,雙方原則上同意接受,待日後再進行下一輪會議,繼而深入討論細節,也未為不可。
以上種種技巧必須因時制宜,沒有必勝之法;但有唯一必勝之道,就是「祈禱」。祈求上帝把和平、寬恕和包容的心𧶽給雙方,並使用調解員在雙方之間成為和平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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