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糾紛出現,從心有不甘到表達不滿;從萌生憤怒到據理力爭;從尋求公道到付諸訴訟等等;其實一切的爭議都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許可以歸咎於當事人在事情的起始沒有適當地關注,造就星火燎原;最終演變成關係破損,無法挽回的局面。無論在家裡、職場、教會、學校、任何地方,若然察覺有「火種」,我們都必須把握時機,趁還未燒起來,提前把火種撲滅。
「調解」精神在於正向溝通;調解員的角色是雙方溝通緩衝的無形第三者,並且能維持保密、公平和中立的作用。調解其實是一個工具,運用得宜的話,透過溝通的會議平台和調解員從中的引導,讓雙方可以正向溝通,盡量化解矛盾,把分岐拉近,或是求同存異,或是化整為零;期望找出雙方共同接受的方案,讓彼此的關係得以修復。
然而,若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願意隨時隨地作和平之子的意識,就不必等待召開正式調解會議時才把雙方的矛盾按照程序來疏解。一顆願意復修關係的心是調解成功不可或缺的關鍵元素,雙方若然能釋出善意,必定能事半功倍。
我們要明白,願意原諒和寬恕的話,最大受益者其實是自己;能放下憤怒和執著才可以釋懷。之前吃了虧,受了委屈,這一切都已成事實,不能逆轉。若然我們繼續糾纏不休,對雙方的傷害只會不斷加深,關係更難癒合;因此,我們必須走出陰霾。包容和饒恕才是釋放自己和對方的鑰匙。
調解協議方案中的補償,除了是經濟上或行動上的實質解決補償方案,更加是彼此在姿態上的肯定,以之表明雙方同意事情就此了結。雙方的關係才可以展開新的一頁,進到下一個階段。大家在「人生學堂」又上了一課吧!
平和│認可調解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