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怎樣造就「全人健康」的生活?

「你要守護你的心,超過保衛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而出。」箴言4:23《環球聖經譯本》

文:陸振洲│「婚姻及兒童啟導中心」臨床督導∕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代人生活繁忙,在職場和學業上都難以避免承受沉重壓力,很多人長期使用電子遊戲及瀏覽社交媒體去紓緩壓力。若果沒有適當節制,便會導致體能下降、失眠、腸胃與身體不適、思想負面、自我孤立,生活缺乏動力等等不良情況出現。若然消極漠視上述現象,不去改善,將會進一步誘發焦慮、抑鬱等等精神困擾,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及人際關係。當中有些人因為察覺其嚴重性,會嘗試積極面對,自己尋找合適的生活方式去改善現狀,也有些人前來我們中心尋求專業輔導協助。

在我的實務經歷中,要幫助正承受不同程度困擾的受助者,先要盡力協助他們探索困擾的源頭,繼而協助他們處理困擾。從生活實踐中,重新建立整體性的「全人健康」生活。「全人健康」的生活不僅是沒有疾病,還是追求「身、心、社、靈」各個層面都兼顧自如的完好狀態。這四個層面的面向是互相關連,受著彼此影響。

以下我會描述「全人健康」中「身、心、社、靈」各個健康層面的內容,若大家願意參考並努力作出改善,就算沒有專業輔導員協助,也能自己突破困境,造就「全人健康」的生活。

身體健康層面

均衡飲食:若身體虛弱,營養不良,會經常生病。因此,要注重飲食均衡,獲取足夠的熱量和營養,才能增強免疫力去應付各種細菌病毒的攻擊。

適度運動:大家都知道適度運動的好處,不但能改善新陳代謝及心肺功能,還在過程中使大腦產生腦內啡,穩定情緒,提升睡眠質素;身體肌肉骨骼也會因適度運動得以強化,延遲衰老。

➢ 充足休息:現代人因工作時間長及注重玩樂,很多時犧牲了休息時間,導致大腦的毒素未能清除並修復,還會引致記憶力下降及影響反應,故此應保持充足的休息時間。

心理健康層面

覺察情緒:情緒並沒有分好與壞,各種情緒都有其功能,例如:恐懼情緒提醒我們要小心,可保護我們之外,又減少風險。若我們能夠經常察覺情緒並且明白其特質,有助我們保持情緒穩定。

接納情緒:縱然情緒不分好與壞,但我們偏向喜歡某些情緒,例如喜樂;但卻不喜歡另一些情緒,例如哀傷。喜歡的情緒自然容易接納,但不喜歡的情緒就難於接受。當我們察覺有情緒時,便要作出「接納」的選擇,情緒的功能便可以完成,情緒困擾也會得到紓緩,並有助我們作出合適的回應。

➢ 處理情緒:當我們對情緒作出合適回應,例如哀傷,提醒我們失去了親愛的人和事,我們可以表達悲傷,然後便轉移焦點去專注一些正面的事情。這不單可免除情緒壓抑,更可以幫助自己過渡至更理想的階段。

社交健康層面

人際連繫:人與人之間能互相產生感染力。當人開心快樂的時候,和別人分享,可以增添快樂;當傷心失意時,若有人願意真誠陪伴,傾聽苦況,傷心又可以減輕。因此,我們需要建立正面的人際網絡,適當地分享我們的喜與悲。

溝通方式:有效的溝通方式能夠促進情感交流,我們可以積極聆聽,嘗試運用同理心,思考對方的立場和處境。有適當的好奇心,在難明之處作出核對和澄清,便能提升人際關係質素,建立良好社交網絡。

訂立界線:建立社交網絡,也要好好保護自己,要明白自己的限制和需要,不要經常受委屈和過分付出。若對方有不合理的要求,可以用柔和而堅定的態度拒絕。這樣才能健康地發展人際連繫及社交網絡。

靈性健康層面

自我探索: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會問自己:「我是誰?」通過了解自己個人特質,審視自己的價值觀,便可以釐清未來發展路向,作出更符合內心需求的選擇。

追尋理想:當人不斷向人生理想和目標進發,可產生成就感和自豪感,使人敢於面對挑戰,發揮潛能和促進自我成長。

信仰價值:信仰價值並不是局限於宗教信仰,乃是堅守個人的核心信念及原則。當人擁有崇高的信仰價值標準,心靈便感到安定穩妥,會減少焦慮和空虛感。要面對逆境的時候,便會提供良善合適的抉擇標準,可超越眼前的難阻和障礙,追求更高層次的自我實現。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要達至「全人健康」,兼顧「身、心、社、靈」各個健康層面生活,並且堅定地持續下去,需要很強大的決心和努力。我鼓勵大家不要因為面對困難而卻步或退縮,要按自己的限制,從自己最關注的層面開始,慢慢推進。

來找我協助的受助者通常從心理健康層面開始,藉著覺察情緒、接納情緒和處理情緒去改善心理健康;當心理狀況逐漸強壯之後,便有動力去處理人際關係。若受助者能注重均衡飲食、適度運動及有充足休息時間,身體便會變得健壯。若受助者持續發展至靈性健康層面,他們不單能面對各樣困擾,更能超越阻礙,獲得心靈的平安和滿足。

「醫法理情」的求同存異

「我卻必使你康復,醫治你的創傷。」這是耶和華的宣告。《聖經新譯本》〈耶30﹕17下〉

踏入炎炎夏日的7月份,《談天說道》的版面將以嶄新的形象與名位讀者見面,除了整體的生動而清新設計,還加入新的專欄 —「醫、法、理、情」,四位來自精神醫學、醫理學、法律界和心理治療輔導的麥基恩醫生、雷同德醫生、蔡培偉律師和李耀全博士將會相互配搭和合作,以社會和醫學界裡爭議的話題為主線,如「安樂死?」、「器官捐贈」…,期望討論的內容涉獵「醫」之時,可達至合法、合理、合情的境界,為已存的「灰色地帶」道出點點的提醒!

編/寫﹕謝芳

醫、法、理、情需共存

身兼香港心理衛生會副會長的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麥基恩醫生談到「醫、法、理、情」專欄「誕生」的因由時表示﹕「近年社會上發生不少的醫療事故,各界人士喜以明顯對與錯去作判斷,但事實上,部分的議題是難以『一刀切』式的『是非黑白』來區分或說理,同一件事情,不同業界都會從自身的角度和出發點去看和給予意見,沒有結論的爭議就會因此而起!」

麥醫生說,抗生素的使用和濫用定義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病人與醫務人員的看法都各有不同,「求痊癒心切的病人都會要求醫生盡快處方抗生素,以最強的藥物盡快殺死體內的病菌;但是,熟悉醫理的醫務人員明白抗生素是不能濫用,否則會帶來更傷害的後果。『我已經病得很辛苦,為何不處方抗生素?是否拖症?想多賺我的錢?』」

另外,「安樂死」合法化也是一個世界性的爭議問題,全球只有七個國家的法例允許安樂死,包括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和美國部分州份。首個通過這法例的荷蘭,甚至討論擴大適用範圍,允許覺得自己「人生已完成」(life is complete)的人,在符合嚴格及慎重準則下結束生命,事件再次掀起安樂死合法化的爭議。但是,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安樂死指「直接並有意地使一個人死去,作為提供的醫療護理的一部分。」香港法例第212章第33B條列明,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刑事罪行,故安樂死在香港並不合法。

「事實上,現行醫學上部分的議題仍存有不少的灰色地帶,例如墮胎、人工受孕、商業買賣、選擇性別、代母等,『強迫腦退化症(痴呆症)的病人服藥是否違法?』故此,我們深入瞭解不同國家的條例法案的同時,也要解決人們心靈上的需求。」

麥醫生強調,很多疾病對心理的影響遠超過身體上的傷痛,仍為醫生和醫務人員,為病人作診斷和醫治之時,也需要考慮患者當時的心理狀況和影響;與此同時,病者的家屬身心靈的關顧和醫治也不容忽視,例如腦退化症(痴呆症),家中有親人患上此症的時候,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作為照顧者的家人都在承受著沉重的心理和精神壓力;又如中止懷孕或墮胎等,當事人或會有磨滅不了的「愧疚」等後遺症。「所以,醫治,是需要從『合法、合理和合情』等不同的專業角度去看,並不能單一地提供全面的答案及解決方法。」

法律與信仰的緊扣

「『醫、法、理、情』的『法』是為人而設立的,它本身不能大於人。」蔡培偉律師指出﹕「法律的目的和功用基本上是維持社會秩序,解決紛爭,在保護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同時,為社會設立一個最低可接受的行為標準供人們遵守。法律有一定的權力,違法者將根據法律受到懲處。法律與信仰也很有密切的關係,在制定法律的時候,立法者會考慮一些道德標準,這些道德標準往往是從他們所持的信仰而來。可以說,沒有信仰就沒有道德標準,沒有道德標準就沒有法律了。」

「但是,隨著時代的轉變,以及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一些人開始對事物有不同的看法,並對固有的思想提出疑問。對某些人來說,現有的法律由於未能趕上社會的轉變,可能變得保守落後。但是,亦有些人認為現有的法律有其可取之處,亦代表社會的核心價值。如要修改的話,必須小心謹慎、從長計議。在這個專欄中,我們希望藉著探討一些頗具爭議性的醫學話題,透過參考不同國家地方對該話題的看法,擴闊我們的思考空間,再從不同的角度重新檢視我們的信仰價值。」

醫法理情之中心乃是人

「醫、法、理、情,都有一個共同的中心,就是人。」雷同德醫生指出﹕「人為萬物之靈,更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本在宇宙中有崇高的地位。但可惜罪進入了世界,侵入人心,就帶來了極大的變化。人失去了喜樂和滿足,卻有了自私,嫉妒,爭奪,以至兇殺;對自己的身體亦放縱,盡情於享受,刺激。於是自身疾病叢生,需要醫藥;人際間產生巧取豪奪,爾虞我詐,需要道理、法律作為準則。」

他說﹕「雖然如今電腦發達,甚至人間最複雜的圍棋,棋王都敗於超級電腦,人工智能之下。但人總是人,有生命、血肉之軀、七情六慾;亦有各種軟弱、缺陷、過錯、失敗,這都是電腦機器所不能及和不能理解的,故「人間有情」之意是機器永不能明白。

人、人事、人情之間的連繫千絲萬縷。盼望本欄能夠稍作分析、導向、整理,就如願已足了。」

合情、合理、合法之醫路

「醫、法、理、情」之「情」是何物?資深教授/心理治療師李耀全博士指出,我們處理任何的「醫」(療/治)之病例時,都務求處理的進路是「合情、合理、合法」。「合理」則合乎醫學的理據和理論;「合法」則附合案例處境的法律和法則;「合情」則合乎人情與人道。而「人情」乃指該被重視的個人感受(情緒)/ 立場 與其背後重要的「人道」價值與信念,包括人寶貴的尊嚴、生命的意義、永恆的價值和社會的關注。當然我們幾位的作者既是嚴謹的專業人士,同時也共同持守基督信仰的精神、道德與倫理,故務求提供一個全人全面治療的理想。

李博士強調,論及「法」有時我們是指「法律」(laws) 則關乎某些問題具體的法例,有時卻是指某些問題普及(世)環宇的「律法」或法則(Law) 。「法律」往往因處境或時代而改變,但「律法」卻是建基於一些更恆久不隨便更改的大原則,故此在守法(法律) 之餘,我們亦要留意「法律」背後的「律法」精神。「情」之「人情」和「人道」更是與後者「律法」息息相關。主耶穌曾指出,人的需要(在主的主權下)有時是先於(但不否定)某些法例的要求﹕「安息日(的『法例』)是為人設立,人並不是為安息日(的『法例』)設立的。人子(耶穌) 也是安息日的主。」(參馬可福音2﹕27,28)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李博士又指出「法」有三重的功能:(一)「法」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人性的軟弱;(二)「法」有阻嚇邪惡的功能;(三)「法」有顯示公義的功能(討主喜悅的事) 。整合起來「醫」有「生理」(醫學角度) 、「法理」(法律角度) 和「倫理」或「情理」(人倫與信德) 的考慮。我們盼望在小小的專欄裡,能夠如此全面地去探討各樣「醫」的難題。

「醫、法、理、情」專欄的面世,就是希望集合醫學、法律、情理不同的專家的討論意見,帶出點點的提醒。「我們也歡迎讀者們提供意見,集思廣益,共商解難之道。」電郵﹕info@tdww.org.hk

2017July5「醫法理情」的求同存異.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