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之「醫學倫理」與你

經文:「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就得醫治;求你拯救我,我就得拯救;因為你是我所讚美的。」耶利米書17:14,《聖經新譯本》

誰的生命更有價值?

文: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不少電影情節中,醫生都面對著一種兩難的情況,就是一個懷孕差不多足月的母親需要接受緊急救援,因此會導致胎兒死亡。患病的母親哭著懇求醫生拯救胎兒,甚至甘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醫生必須作出一個重要的道德決定:「究竟誰生?誰死?誰活下來?拯救母親還是胎兒?」在一般情況下,醫生會盡量搶救兩人,但在必須抉擇之時,大多搶救母親而放棄嬰兒。原因是母親日後可再生兒育女,而沒有親生母親的嬰兒,成長將會是悲慘的。

上述的道德困難不限於特殊懷孕產子方面,在目前大部分缺乏醫療資源的地方,也會出現類似的兩難情況。例如:非常緊絀的醫學人手和資源應優先供給哪個部門?哪類疾病?哪位病人?舉例來說,政府只有一筆款項(例如三百萬)給與智障人士的傷殘服務,可以幫助十位嚴重智障人士,因為他們有多重機能障礙。另一方面,同樣的金額可以幫助一百位輕度智障的病人。究竟應如何運用這筆款項,撥給病況較嚴重的少數人或是病況較輕微的多數人?抑或兩者各得一半而導致雙方受惠人士都感到不滿?

又例如一位年輕的無業青年和一位快將退休的老師,同時患上一樣的疾病(例如嚴重心臟衰竭)。他們都到了需要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階段,但適合的捐心者只有一位。究竟這心臟應該供給誰呢?有人認為應該給與年青人,因他有較長的年日生活;也有人認為老師在社會的貢獻較多,應該優先考慮;更有人認為應以先到先得的排序方法處理這事。這種兩難的決定,有時也會受到膚色種族、階級身份、社會貢獻、政治背景等等因素影響。對醫生來說,假若其中一位病人是殺害自己家屬的兇手或是勾引配偶的第三者,會否仍然無差別、理性地看待並醫治呢?

聖經多處講述,在上主眼中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其中羅馬書第二章11節這樣說:「因為神並不偏待人。」此外,使徒保羅亦指出在基督裡無分種族、身份和性別,上主一視同仁。「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僕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體了。」(加拉太書3:28)。

書籍簡介:

《趣味醫學倫理》分成五部分,分別是第一部分醫學倫理的基本問題、第二部分醫學倫理的歷史發展、第三部分傳統醫學倫理議題、第四部分當代醫學倫理議題、第五部分醫療人員的倫理抉擇,書中所探討的醫學倫理議題頗為廣泛,內容也實際到地。

人生中,只要觸及到生老病死等問題,便離不開醫學倫理的思辨。作者是香港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憑藉其深厚的醫學造詣與關心人的醫者情懷,將古今中外的醫學典籍精要重新探究,借古鑑今,呼籲醫務人員即使時代變遷更替,醫學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人工智能(AI)普及化,高尚的道德倫理操守和準則仍然是醫者必須關注的重心。對於社會大眾,作者向他們表述了在醫學倫理當中,他們需要的知識。

書中探討了現實生活中的醫療困境,從「為何慈愛的神容許痛苦的病」的信仰反思到討論「知情同意的真義」與「安樂死的抉擇」;再探究社會資源有限之下「誰的生命更有價值」;「代孕或代母」又引申出甚麼醫學倫理爭議;「人工智能醫務人員」、「醫療機械人」又帶來甚麼影響等等,都是毫不陌生的議題;望幫助讀者理解醫學的責任、界限和實際的應用,又引導大眾反思科技創新與人文關懷的平衡。

本書並非提供標準答案,只是用淺白平實的筆觸,以臨床故事與歷史案例,具體地引領讀者思考醫學的本質與生命的尊嚴;擴展視野,綜觀醫學倫理中的仁愛與公義。作者希望提升大眾(特別是醫務界的同事和同學)對這方面的興趣和認識。

專業推介:

醫學倫理看似抽象,實則與每一位醫者的判斷、每一次臨床抉擇息息相關。麥醫生此番再執筆,以生動而平實的筆觸,將醫學倫理的觀念寓於故事與案例之中,深入淺出,發人深省。尤其在科技迅速發展、人工智能日益應用於醫療之際,倫理思辨更顯重要;本書所呈現的歷史脈絡與現實反思,正有助讀者從更廣闊的視野理解醫學的責任與界限。提醒我們:醫學所面對的,從來不只是疾病與技術,更是活生生的人,以及人之尊嚴與福祉。我深信,本書既能啟發同道與學生深思醫者之責,亦能引領公眾更全面理解醫學、科技與人文之關係。

劉澤星教授

香港大學副校長(健康)、李嘉誠醫學院院長

書籍資料:

作  者: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出版日期:2026年10月初版

頁  數:全書188頁

售  價:HK$ 98

訂購請WhatsApp:6996 1159或親臨新蒲崗天道書樓、基督教書展天道攤位(H1)購買。

10月最新出版:《趣味醫學倫理》

書 名:《趣味醫學倫理》

作  者:麥基恩醫生

出版日期:2026年10月

編  號:TDW99

國際書號:978-988-72196-0-6

頁  數:全書188頁

售  價:HK$ 98

訂購請致電或WhatsApp:6996 1159 或到 天道書樓購買 ( 地址 )

內容簡介:

本書分成五部分,分別是第一部分醫學倫理的基本問題、第二部分醫學倫理的歷史發展、第三部分傳統醫學倫理議題、第四部分當代醫學倫理議題、第五部分醫療人員的倫理抉擇,書中所探討的醫學倫理議題頗為廣泛,內容也實際到地。

人生中,只要觸及到生老病死及健康問題,便離不開醫學倫理的思辨。作者是香港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憑藉其深厚的醫學造詣與關心人的醫者情懷,將古今中外的醫學典籍精要重新探究,借古鑑今,呼籲醫務人員即使時代變遷更替,醫學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人工智能(AI)普及化,高尚的道德倫理操守和準則仍然是醫者必須關注的重心。對於社會大眾,作者向他們表述了在醫學倫理當中,他們需要的知識。

書中探討了現實生活中的醫療困境,從「為何慈愛的神容許痛苦的病」的信仰反思到討論「知情同意的真義」與「安樂死的抉擇」;再探究社會資源有限之下「誰的生命更有價值」;「代孕或代母」又引申出甚麼醫學倫理爭議;「人工智能醫務人員」、「醫療機械人」又帶來甚麼影響等等,都是毫不陌生的議題;望幫助讀者理解醫學的責任、界限和實際的應用,又引導大眾反思科技創新與人文關懷的平衡。

本書並非提供標準答案,只是用淺白平實的筆觸,以臨床故事與歷史案例,具體地引領讀者思考醫學的本質與生命的尊嚴;擴展視野,綜觀醫學倫理中的仁愛與公義。作者希望提升大眾(特別是醫務界的同事和同學)對這方面的興趣和認識。

作者簡介:

麥基恩醫生是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多年來投入教會事奉,又致力推廣精神健康及健康婚姻關係。關注大眾精神健康,過去十多年主理環球天道傳基協會「與情緒共舞」講座,並出版多本關於情緒心理、精神健康的書籍;也有以婚姻、愛情、性作為主題的著作;又曾於報章及網上撰寫精神醫學、教育、情性、情愛及戰爭心理等專欄。曾任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榮譽教授,現在部分時間兼任環球天道傳基協會暨天道書樓義務總幹事,又是現任香港心理衞生會副會長、婚姻及兒童啟導中心董事、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長老、太平紳士;2011年榮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

推介文:

麥基恩醫生以清晰而深摯的筆觸,將看似抽象的倫理議題還原到臨床的情景,從「為何慈愛的神容許痛苦」到「誰的生命更有價值」;又從「知情同意的真義」到「安樂死的抉擇」;從科技創新到人文關懷的平衡,他不提供標準答案,而是從信仰及現實的角度,引領讀者在具體的情景中思考、判斷、承擔。這既承認倫理困境的真實複雜性,也喚醒醫者心底的良知。麥醫生提醒我們:醫學不單是去戰勝疾病,而是對每一個生命的重視、對苦難者的憐憫,以及對生命尊嚴的守護。本書適合所有醫療工作者閱讀。願年輕醫生在其中獲得啟發,資深同仁在其中得到深化;願每一位讀者在思考中重拾醫者初心,在實踐中體現真正的仁愛與真理!

任卓昇教授

香港基督徒醫生及牙醫團契前主席

麥基恩醫生是香港非常資深的精神科專家之一,博覽群書,對醫學倫理研究甚深。本書從歷史開始,由淺入深,範圍豐富,包括古今中外;從未成人至成為人,出生到死亡,生命的延續,求生與求死,病人、醫生、社會。不但只醫學界,普羅大眾閱之亦有禆益。因為都是人,都會生病,亦同樣需要面對生死抉擇。醫學進度一日千里,加上AI,可治之範圍也越來越廣;然而人類,社會資源有限,倫理的問題也越見尖銳突出。醫學倫理在香港的醫學院内,雖仍未發展至一門學科,但其需要卻是明顯的。盼望醫學生、執業醫生,無論老中青都能手執此書,明白其中的公義和愛,以成為醫學界、病人和社會之福。

雷同德醫生

資深骨科專科醫生

醫學倫理看似抽象,實則與每一位醫者的判斷、每一次臨床抉擇息息相關。麥醫生此番再執筆,以生動而平實的筆觸,將醫學倫理的觀念寓於故事與案例之中,深入淺出,發人深省。尤其在科技迅速發展、人工智能日益應用於醫療之際,倫理思辨更顯重要;本書所呈現的歷史脈絡與現實反思,正有助讀者從更廣闊的視野理解醫學的責任與界限。提醒我們:醫學所面對的,從來不只是疾病與技術,更是活生生的人,以及人之尊嚴與福祉。我深信,本書既能啟發同道與學生深思醫者之責,亦能引領公眾更全面理解醫學、科技與人文之關係。

劉澤星教授

香港大學副校長(健康)、李嘉誠醫學院院長

序言:

我自問人微言輕,從來沒有刻意要寫一本「醫學倫理」的著作,況且圖書館甚至坊間已有不少這類書籍;家中的書櫃多年來也收藏了不少相關的文章和著作,大部分是英文書籍。不過,早在醫學院學習期間,身為基督徒的我已有不少機會在醫學系的團契中,討論一些醫學倫理的議題。畢業後,感恩能與昔日班中的基督徒同學和其他資深醫生成立了「基督徒醫學團契」,在團契活動中亦不時談論醫學倫理問題。偶然有外國基督徒醫學教授訪港,我身為「醫學團契」的義務祕書,也會借此機會籌辦一些醫學倫理講座,包括帶有佈道性質的晚餐聚會,邀請其他醫生同事出席。曾幾何時,我也曾為團契就當時社會熱烈討論的醫學倫理問題撰寫過幾本英語小冊子,包括《Human Sexuality》、《Homosexuality》和《Pornography》。曾經有一段時間,我與一位法律學教授和一位倫理學教授計劃撰寫一本關於「病人權益」的書籍,可惜無疾而終!自此之後,我似乎再沒有在醫學倫理方面正式撰文,只是偶爾在「醫學團契」的香港區小組月會中,分享一些我對醫學倫理相關的見解,特別是與我的專業──精神醫學有關的題目。

最近幾年,因為參與「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的服侍,開始與「醫學團契」合作,邀請了多位基督徒醫生在報章上撰寫有關「醫學人生」的文章。因此,我也重新開始執筆撰寫一些醫學見聞。偶爾我也以筆名探討關於「醫學倫理」的題目,因而再次提起這方面的興趣。久而久之,我也在手機中儲存了一些相關題目的散文。我發現醫學的進步及社會的演變確實帶來一些新的醫學倫理問題,例如「複製人克隆」(Cloning)和「人工子宮」,以致傳統的醫學原則和守則未能貼切應用,需要進一步分析和討論。此外,自從家中購買了 Netflix 串流影視平台,觀看了不少有關醫療的電影和電視劇集,亦了解不少現今出現的「醫學道德」爭議。由於手機錄音寫作方便,於是按這些爭議進一步找尋資料,然後把學到的東西習慣地寫下來。不經不覺,我便儲存了不少相關散文,足夠製作一本小書。

我絕對不認為自己是「醫學倫理」的學者或專家,因此這書的出版純粹是提升大眾(特別是醫務界的同事和同學)對這方面的興趣和認識。此外,我也嘗試在每篇文章中加上一些我認為與題目相關的聖經經文。雖然未必完全貼合主題,但可作參考,期望讀者會進一步分析、思考和應用。在撰寫這書期間,我必須承認不少資料是從人工智能平台搜索得來。我曾經問Grok:「甚麼是最重要的醫學倫理問題?」答案原來是「醫療資源不能平等分配」!此外, 病人權益和遺傳因子改造也是相當重要的題目。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為此書撰序的劉澤星教授、雷同德醫生及任卓昇教授,贊助本書出版的「譚榮芬基金」和「香港基督徒醫生及牙醫團契」。

文章目錄:

第一部分醫學倫理的基本問題
1. 何謂醫學倫理?
2. 醫學倫理是如何定出來的?
3. 醫學倫理的四大支柱
4. 與醫學相關的生命倫理
5. 臨床實驗的倫理問題
6. 為何慈愛的神容許苦痛的病?
7. 傳統醫學道德的挑戰
8. 醫學倫理越來越複雜
第二部分醫學倫理的歷史發展
1. 西方醫學倫理歷史
2. 東方醫學倫理歷史
3. 中國早期醫學倫理
4. 《希波克拉底誓詞》
5. 《 阿薩的誓言》
6. 《紐倫堡守則》
7. 《日內瓦宣言》
8. 《台北宣言》
9. 《 國際醫學倫理守則》
第三部分傳統醫學倫理議題 1. 克隆技術的倫理問題
2. 人體冷凍的倫理問題
3. 幹細胞的倫理衝擊
4. 生命再創造
5. 查理 • 加爾求生不得的故事
6. 伊利莎伯 • 布維亞求死不能的故事
7. 延長壽命的倫理問題
8. 死得好與安樂死
9. 延長壽命值得嗎?
10. 誰的生命更有價值?
11. 器官移植
12. 蘇菲的抉擇
13. 代孕或代母
第四部分 當代醫學倫理議題
1. 醫患關係的現代倫理觀念 2. 病人的權益
3. 醫生的權益
4. 文化尊重應用vs現代醫學觀念
5. 醫學資訊不對稱
6. 「知情同意」與 「 自決 」
7. 若病者是你家人
8. 人工智能醫務人員
9. 醫療機械人
10. 機械人配偶
第五部分 醫療人員的倫理抉擇
1. 醫學倫理的矛盾
2. 醫學的真相與謊言
3. 病人私隱vs預警責任
4. 為酗酒的飛機師守密
5. 痛楚的醫學倫理問題
6. 毒藥還是靈丹?
7. 醫生與病人的親密關係
8. 醫治親屬的倫理問題
9. 醫務人員應否撤離?
10. 甚麼是「 黃綠醫生」? 11. 醫療衞生的腐敗
12. 沙利度胺醜聞
13. 道德傷害

2026年6月份_總幹事問安信

各位弟兄姊妹及支持我們機構的好朋友,主內平安!

眾所周知,每年7月舉行的香港書展快將來臨。一如既往,「天道書樓」及「環球天道傳基協會」(「傳基」)共同合作,全情投入這項一年一度的重要活動。我們根據過往的經驗不斷作出改善,並推出新意思,好令「天道書樓」書攤(基督教坊1B-A38)更吸引書迷,甚至能夠成為「打卡熱點」。與往年一樣,今年的特色也是一系列的「精神健康專題講座」,包括睡眠、焦慮、憂鬱、專注力不足等等關於精神心靈範圍的主題;由不同醫學專家親臨分享及即場解答參加者的問題。敬請大家積極支持及鼓勵對這些題目有興趣的親朋好友出席活動。詳細活動時間及內容,請留意本會網站及Facebook公布。

今屆書展中,我們將會有多本新書出版,特別推介「天道書樓」最新出版──謝挺博士著作《頌於神(下)》。這本書提供自譯、默想與禱告的內容,給讀者每日靈修之用。另外,香港近年出現多宗醫療事故,令人對公私營醫療人員的操守有所質疑;「傳基」剛好將要出版兩本關於醫學倫理的書籍。歡迎大家選購(可訂購),自用並送贈在醫學界服務的親友。

此外,更要關注本屆書展期間,「天道書樓」將會積極傳福音作見證。感恩現已得到不少主內弟兄姊妹支持,成為書展福音義工,向出席書展的人傳揚全人福音。因此,在這𥚃呼籲大家在禱告上,並在金錢上,支持這重要的福音工作;好讓我們在整個書展的收支達致平衡,不致如往年出現虧損。謝謝!

最近本港發生了一宗令人傷心的母女自殺悲劇!事件不單指出,家庭裡親子關係上及情緒管理上出現重要問題,需要多加關注並及時處理;更突顯了家庭與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及靈性栽培的重要性。其實「傳基」有一專業團隊──「關心學童計劃」小組成員。團隊在過去兩個月每逢週五在《明報》「『青』心視界」專欄刊登一篇關心青少年的專題文章。此外,團隊也計劃在各學校推行系統性的心理壓力處理課程,期望減少學童自殺的風險。假若大家認識某些學校有此需要,敬請聯絡我們(致電或WhatsApp:6996 1159)。

雨季來臨,敬請大家多運動並小心步伐,以保持身心靈全人健康!

祝
主恩滿載!

你的弟兄
麥基恩醫生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暨天道書樓義務總幹事

二零二六年六月

性教育要著重道德?

雖然大部分人都贊成對青少年進行「性教育」,但是課程大綱往往引起不少爭議。首先,有人認為內容要保持中立,不應該有道德,甚至對與錯的立場;只是單單灌輸科學證實的知識,例如性愛心理和生理、性病及治療、懷孕與避孕等。他們的依據基於社會出現有關性的問題,而且有走向嚴重的趨勢,主要是因為青少年(甚至家長)無知而引起。其他科目(例如數學、物理、文學、音樂等)皆無須加上道德標準,因此「性教育」這一科目也要保持「非道德」(但不是不道德)的方針。況且,不同宗教、不同民族的人對性道德有不同(甚至相反)的價值標準,難有一套合乎所有人使用的道德性教育課程。

另一方面,也有很多關心青少年的教育家認為,教育不能逃避道德課題。縱然沒有宗教元素,也要提出個人責任感及對生命的尊重心態;否則就會產生性氾濫及性病、墮胎、單身少年母親等嚴重的社會問題。有些社會人士要求教導青少年對婚姻、家庭及社會忠誠,以及應有的正確價值觀。他們的結論:性教育若沒有道德指導是有害的!

此外,外國有些教育機構聘用有異常性行為的人士(甚至男娼女妓)擔任導師,現身說法並解釋有關性的議題;結果引起社會震盪及家長們激憤。舉例說,大眾擔心這等過來人導師會推介「各類性行為可以很安全,只要做足準備便可以了!」

由於以上的爭議,有人提出性教育不如針對家長而實行,讓家長明白及討論有關的課程內容及知識;然後,任由他們以他們的角度(包括有或沒有宗教性、道德性)去教育自己的下一代。不過,這樣就假設了所有父母皆為合適及有教導果效的導師,受到教育界的質疑。況且,若堅決執行這原則,在大眾媒介適合兒童及青少年觀看的節目上,任何有關性的題材也需要審查,甚至禁止了。

冷對

世界新人類

從前人類都有一個希望,他們的後代要是完美的。所謂「完美」,就是樣貌出眾、IQ爆棚和身體沒有殘疾。這個夢想只可以在我們所讀的《科幻小說》中實現了!現在科技發達和人類的基因圖譜已經解讀了,完全新人類是指日可待。

現今的試管嬰兒可以做到植入前遺傳診斷。在培養的胚胎內抽取一粒細胞就可以做詳細的基因測試,而不影響胚胎的生長。在香港,只可以做兩種測試,染色體數目異常檢測和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第一種是測試染色體的數目和形態正常與否,適合於以下的人士,例如高齡產婦、慣性流產、進行多次胚胎移植但未能成孕。這測試可以篩選出正常的胚胎而增加成孕的機會。第二種測試是單基因測試以避免該基因疾病或異常遺傳給下一代,適用於夫婦其中一方是某種已知的單基因疾病的基因攜帶者。

這些測試是否可以造出新人類呢?暫時還不可以。第一種測試還未可以造成完美的胚胎。在早期的胚胎內有多線的細胞,只有一線會發育出胎兒。如果測試的細胞是其他線的,結果不代表胎兒的,出生的嬰兒也可能有不正常的染色體數目。

第二種測試可不可以擴展至整個基因圖譜?在臨床上還不可能做到,不過有些測試藉著檢查細胞的基因而去預測胎兒的健康情況。這些預測是基於現有這些基因的人類的健康資訊而演算出來的。因為人類的基因是這麼複雜,不能以一概全。作為父母,也不能從這些演算法去選擇下一代。

如果我們明白我們的創造者創造每一個生命都有祂的美意,我們就不會去追求人類的「完美」。聖經說:「神看見自己所造的一切的確非常美好!」(創世記第一章31節)

金鏡

延長壽命值得嗎?

九十歲長期患有糖尿病及血壓高的陳伯伯忽然中風,全身癱瘓,不能動彈,更不能說話。家人召喚救護車把他送進醫院,經醫生搶救後,他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仍然昏迷。過了多日,他的情況沒有進展,也沒有出現嚴重併發症。在這種近乎植物人的狀態下,醫生建議其家人放棄救治。由於陳伯伯的小女兒不敢擅作主張,於是召開兄弟姊妹家庭會議。陳伯伯大多數居於外國的子女堅持維持父親的壽命,不能放棄維生護理。

身為醫護人員,對於為這類在生死間徘徊的病人治療,所作出的決定很多時出現矛盾,特別是:

一、應否放棄提供沒有治療功效的醫療服務,尤其是帶有創傷性的干預治療?

二、若把治療這類病人的資源用於其他能夠康復的病人身上,可能更有意義。

三、其實病人本身是希望能夠這樣沒意義地延長生命,還是願意無痛苦地早些離開世界?

有些人認為放棄積極救治臨終的病人,是不尊重生命的道德問題。當然,刻意讓病人非自然地提早死亡會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爭議;但其實醫學有一句格言:「不可殺人,但也不需要無意義地延長壽命。」

陳伯伯的小女兒為了依從其他兄姊的要求,每天到醫院盡量照顧父親一切的需要,實在疲於奔命,出現焦慮與憂鬱的情況。陳伯伯的病情漸漸惡化,終於在三個月後,在他所有子女在場時安祥離開世界。哀傷之餘,陳小姐也如釋重負。 傳說秦始皇為求長生不老,派遣大量使者尋求讓他不老的藥物,甚至不惜親身試藥,服用庸醫(稱為「方士」)煉製的「仙丹」,結果中毒(可能服食了「青銅」毒物)身亡。聖經也有一位原本英明的王,名叫「希西家」;他因病重而痛哭懇求上主醫治,結果得以痊癒並延長了十五年壽命。可惜,在這晚年額外的歲月之中,希西家卻錯誤地把王宮中一切寶物輕易地展示給巴比倫王派來探望之使者觀看;結果引致日後國土被侵略,人民被擄掠而亡國(舊約列王紀下第二十章)。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謂「生命」?

在上一篇文章《墮胎的再思》,我提出了有人因為尊重生命,所以選擇不墮胎,選擇了迎難而上,迎接新生命來臨。這樣,引起了另一個討論議題——何謂「生命」?

在一般人的認知中,人的生命就是有血有肉、有心跳和呼吸,即是醫學上所指的生命表徵,也是我們五觀所感受到的生命氣息。這也代表在人身體內的器官擁有機能去維持生命,以致人能繼續生存下去。若是沒有這些表徵,人就已經被判定為死亡了。

在母體內的胎兒的情況也有上述的生命表徵,除了欠缺呼吸。因為胎兒所需的氧氣是由母親的胎盤和臍帶供應。因為科技進步,胎兒的心跳和手腳的動作在六週之後可以藉著超聲波檢查而聽到和看見;胎兒的器官也逐漸成長,最終成為足月出生的嬰兒。

在某些國家,墮胎的決定只須要一個人作決定;而判決一個人受死刑,卻要經過非常複雜的流程。兩者的分別在於人沒有感受到胎兒的生命氣息,故此不當胎兒是生命,只當胎兒是身體的一部分,因而有權去處理。其實,墮胎對婦女的心理能造成創傷。有一個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婦女在墮胎後有抑鬱的精神狀況,原因是她們有罪疚感。

另一方面,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又有沒有心理壓力呢?事實上,警務人員在槍傷罪犯或意外令罪犯死亡之後,也需要用一段時間來接受心理輔導,才可以走出一個生命在他面前死去的陰影。大部分醫生在完成墮胎手術後,不會有心理壓力。不過,我也見過一個例子,那位醫生執行墮胎手術之後,有反胃和嘔吐的情況出現,以致他選擇不再施行這種手術。他透露,施手術後,他有作劊子手的心態。因此,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大部分認為胎兒有生命;雖然還未有觸感或感受到生命氣息。

基督教信仰裡,生命是神創造和賜予,有著神的形象和靈氣。故此,我們作為神的子民,要盡力去保護和看管神的創造。

「是你創造我的肺腑;我在母腹中,你已塑造我。我要讚美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我深深知道。我在隱密處被造,在地的深處被塑造;那時,我的骨頭不能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身體,你的眼睛早已看見;你為我所定的日子,我還沒度過一日,全都已寫在你的冊上。」(詩篇139:13-16《環球聖經譯本》)

金鏡

墮胎的再思

合法的墮胎手術在香港是可行的,但要在孕婦懷孕24周之前,而且有兩位註冊西醫同意,以及母嬰的情況符合以下列出的其中一點。第一點,懷孕導致孕婦有生命危險,例如孕婦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第二點,懷孕會破壞孕婦的身體和身心健康;第三點,驗出胎兒有嚴重的身體缺陷或懷疑胎兒有嚴重弱智情況,例如唐氏綜合症。

上述每一點在實行之時,可能有許多引起爭論的地方。例如有一位患有嚴重心臟病的孕婦,懷孕為她帶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死亡率,她清楚明白這風險,但她否決了醫生們的提議,堅持繼續懷孕。為甚麼她有這決定呢?她知道這次是她唯一的懷孕機會,以後她的心臟只會向更差方面走;她希望有自己的兒女,希望用僅餘的生命力來爭取另一個新生命存活。當然,醫生們會全面監察她的身體功能,在情況許可下,做到母嬰平安。

有第二個個案,一位孕婦在早期懷孕時被診斷患早期乳癌,她知悉懷孕會加劇乳癌擴散,但她拒絕終止懷孕。她選擇繼續懷孕,直至胎兒提前出生,有不差的生存機會;然後,她再去接受乳癌治療。她這樣選擇也是基於她可能沒有第二次懷孕機會,因為乳癌治療所用的電療或化療會導致不孕。

另外一個例子,是關於胎兒的問題。一對夫婦在得悉他們的胎兒有唐氏綜合症,經過醫生解釋原因及說明嬰兒出生後可能弱智和有先天性心臟病等情況之後,他們決定不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因為他們尊重生命,雖然唐氏綜合症嬰兒在世人眼中是不正常,照顧他們也比照顧一般小朋友多責任和時間,但是他們可以享受生命所賜予的快樂。

又有另一個案,胎兒被診斷為無腦兒,他們通常不能在出生後生存下去,通常只有幾小時生命。醫生大多提議提早終止懷孕。不過,有位母親堅強地面對現實,繼續懷孕,直至誕下嬰兒。嬰兒出生後,他們準備了衣服給他穿上,為他取了名字;他在家人陪同下渡過了幾小時的生命,然後在母親的懷抱中逝世,而家人全部都與他道別。嬰兒有尊嚴地出世和離世,大大減少了一家人哀傷的時間,而母親也可以在短時間內去迎接另一個新生命降臨。

這幾個例子突顯出他們對生命的重視和尊重,不像某一部分人,以墮胎去逃避自己的責任,而是堅强地面對上天所𧶽的機遇和人生旅程。

金鏡

伊利莎白·布維亞──求死不能的故事

伊利莎白·布維亞(Elizabeth Bouvia)是一位患嚴重腦癱(cerebral palsy)的病人,她的四肢癱瘓及關節嚴重退化,導致臥床不起。但是她的智力健全,還考得一個學位。可惜她不能工作,又和家人及丈夫脫離了關係,需要被別人長期照顧。經濟上,她倚賴公共援助過活,因而覺得絕望。她在1983年26歲的時候,透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委派的律師,要求政府了結她的生命,並且在美國加州Riverside General醫院內嘗試絕食。這行為引起美國傳媒大肆報道,醫院當局向法庭提出申訴。

加州法院拒絕布維亞的要求,指令容許醫院在必要時給她插上胃喉強行餵食。有醫生認為替病人強行插入胃喉不人道,改以匙羹餵食。到了1986年,這種方式引起她嘔吐,醫院在她反對之下改用胃喉。醫院解釋,因有救命需要,病人過往有絕食病歷,以及經專業評估她若有足夠營養可多活15至20年。結果布維亞再次控訴醫院及其職員,要求拔除胃喉,並且停止所有她不同意的醫療措施。

法院早期聆訊結果指,若同意布維亞的請求,便等同協助病人自殺,因此拒絕她的申訴。布維亞的律師立刻上訴,而上訴庭承認一位心智健全的病人有基本的權利拒絕任何醫治,即使治療可以拯救或延長其壽命,而且這種權利並不限於患有末期疾病的人。此外,上訴庭認為病人能夠延長生命,也不及生活質素重要;因此裁定布維亞有權利讓自己餘生享有尊嚴及平安。至於醫務人員輔助自殺的理據,在這個案中並不成立。

在上訴庭判案後,布維亞的胃喉被移除,過一段時間便離開了醫院。她的體重日漸減少,並出現關節發炎及其他健康問題,入住了私人療養院。雖然她堅持離開世界,但發現絕食更痛苦。在適當的痛楚控制之下,她生存了相當長的時間。1998年,她在美國《60分鐘》節目訪問中表示,仍然希望自己可以死於自然。

這個案帶出了不少醫學倫理問題,例如:

一、布維亞的疾病是否屬於末期?若不是,醫生為了病人尊嚴而不施行拯救生命措施,是否不道德?

二、病人是否真有權利要求醫生停止治療,讓自己失救死亡?這是否屬於自殺行為?醫生若依病人要求,會否構成「輔助自殺」罪行?

三、假若提升生活質素的治療方法會縮短病人壽命,例如處方嗎啡類藥物止痛,卻會使肺功能更差;是否容許?

四、尋死的病者往往精神狀況不佳,容易情緒波動,影響認知能力,很難客觀平衡治療方式的好處與壞處。因此在甚麼情況下才能確認病人是在清醒及冷靜的狀況下作決定呢?

舊約聖經先知約拿在不合自己心意的情況下,屢次出現尋死的念頭:「耶和華啊,求你取去我的性命吧!因為我死掉比活著更好。」(約拿書4:3)、「我死掉比活著更好!」(約拿書4:8)。但上主直接教訓他之後,他並沒有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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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加爾──求生不得的故事

2016年10月,英國有一位只得兩個月大的嬰兒查理·加爾(Charlie Gard),因為呼吸淺薄及「成長故障」(failure to thrive)而被送到倫敦著名的Great Ormond Street Hospital(GOSH)診治,需要儀器進行人工呼吸。他被診斷患上嚴重的「線粒體DNA枯渴綜合症」,是一種稀有遺傳疾病,傷及大腦及身體肌肉。由於沒有有效治療方法,患者通常在嬰孩時期死亡。

當時美國紐約腦神經科專家Michio Hirano正在研究一種利用核苷的「迂迴療法」,準備對這病作臨床實驗。經接觸後,他願意為查理在英國開始這種治療,而英國「國民保健服務處」願意負責費用。但Hirano醫生未出發去英國,查理又出現痙攣情況,導致腦部嚴重受損。醫院認為在這情況下,進一步治療也屬徒然,只會增加查理的苦楚。但查理的父母仍堅持進行這種實驗性治療,而且籌得足夠款項把孩子轉往紐約醫治。在2017年2月,GOSH卻向法庭申請,阻止轉送查理到美國的計劃,並質疑核苷的成效;結果獲得高等法院批准,不容許轉送查理到美國。查理的父母向英國上訴庭、終審庭及歐洲人權法庭申訴,仍是敗訴。法庭認為治療成功機會太低,而且不能供給查理理想的生活質素。

同年7月,GOSH收到由一些國際知名專家發出的聯署信,提出治療新證據,於是向高等法院申請再聆訊。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及天主教教宗也公開表示關注這事件。此案件終於在法官要求下,Hirano醫生受邀到倫敦檢查查理。當他也認為病人情況太嚴重而痊癒無望之時,查理的父母同意停止對孩子的生命支持。法院在聆訊後,支持這個決定。在7月27日,查理終於被轉往一間療養病院照顧及停止人工呼吸;他於翌日離世,終年11個月24日。

查理·加爾的個案引起大眾傳媒,甚至世界各地關注,部分原因是基於醫學倫理問題,例如:

一、國民保健應否花這麼多資源,為一個罕有疾病作出實驗性、未經證實有效的治療?

二、即使昂貴治療有些微作用,是否適合查理這麼嚴重傷殘且沒有痊癒希望的病人?而延長壽命卻不斷帶來痛楚的維生程序,是否有需要?

三、病人或家屬的意願與醫護人員的急救治療方法相反的時候,病人權益重要抑或救急扶危重要?醫院有權阻止病人離開嗎?父母有權決定子女任何治療方式嗎?

四、病人一旦依賴人工呼吸維生,如何決定其生命的終止時間?若沒有病人或家屬同意書,停止救治會否變成醫學上的謀殺或「安樂死」呢?

舊約聖經記載大衛王和下屬烏利亞的妻子通姦後生下的孩子病重的故事。大衛認為這是自己犯罪的報應,故為孩子向上主懇求醫治,並懲罰自己不吃不喝,終夜躺在地上(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16節)。7天後,孩子逝世。大衛的僕人擔憂他有極度哀傷的情緒。怎知「大衛從地上起來,洗澡,抹膏,更換衣服,進耶和華的殿去敬拜,然後回到自己的宮𥚃去,吩咐人給他擺上飯,他就吃了。」(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20節)雖然大衛深感痛苦,但他知道這是神給他的對付。他敬拜神,順服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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