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當性別變得模糊

經文: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神的形象創造了他;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記1:27《聖經新譯本》)

文:張勇傑│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到底甚麼是「女性」?這個原本再簡單不過的基本生物事實,在當今跨性別運動的浪潮下,卻常常得到令人摸不著頭腦的答案。

2023年,英國一名男子因強姦兩名女性被捕。審訊期間,他宣稱自己的性別認同為女性,因而被送往女子監獄還押候審。此事立即引發社會巨大迴響與強烈抗議。最終,當局在公眾強大壓力下,將他轉移至男子監獄。

美國WNBA(女子職業籃球聯盟)規定只限女性參賽,卻從未清楚定義女性。本年7月,有球員公開表示女性不應被迫與生理男性競爭,隨即被批評為仇恨跨性別。其後,兩名前NBA男球員宣稱性別認同為女性,並表態有意參加2027年WNBA選秀。WNBA管理層雖發表聲明,強調不容「惡意操弄」性別議題,但至今仍未能向公眾清楚解釋女性的定義。

這些聽起來荒謬的海外個案,背後都指向同一個席捲全球的跨性別運動,其核心主張:性別不由生理性別決定,而由心理性別認同決定。生理男性只要自認為女性,即可進入女廁、女更衣室、女子監獄,也可參與女子體育賽事。這種主張在世界各地引發了關於女性權益、空間安全,以及競賽公平的激烈辯論。

回到香港,雖然本地尚未如西方國家般廣泛推行「自我宣稱」的性別制度,但近年透過多宗司法覆核,更改性別的門檻已逐步降低。

W案(2013年):確認完成性別重置手術者的婚姻權利

當時,更改身份證性別須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女轉男一般須切除乳房、子宮和卵巢,並構建陰莖;男轉女須切除陰莖和睪丸,並構建陰道。W(化名)為已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的男跨女人士,獲發女性身份證後擬與男士結婚。唯婚姻登記處以W出生紀錄為男性,並且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為由拒絕。W遂提出司法覆核。

2013年,終審法院裁定W勝訴,確認已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者可按身份證性別與另一性別人士結婚,並建議政府參考英國《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研究如何解決變性人在所有法律範疇所面對的困難。

《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被否決

為落實終審法院的命令,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者的重置性別須視為其合法性別。然而,草案內容兩面不討好:保守一方認為性別不可更改,開放一方則認為毋須完成整項手術也可更改性別。草案最終遭立法會否決。

性別承認議題公眾諮詢(2017年)

政府於2014年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並於2017年進行公眾諮詢,探討是否需要透過立法制訂性別承認制度,以及申請人是否需要接受特定醫療手術作為更改性別的條件。當局共收到約18,800份意見書,但其後卻一直沒有下文,連諮詢結果報告也未有發表。

謝浩霖案(2023年):取消完整性別重置手術的要求

謝浩霖與另一名人士Q(化名)的生理性別為女性,已接受荷爾蒙治療及切除乳房手術,但未切除子宮及卵巢,亦未構建陰莖。入境處拒絕更改其香港身份證性別為「男性」,謝浩霖因此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於2023年裁定上訴人勝訴。法庭認為,強制要求進行完整外科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對個人私生活權利的保障。

入境處修訂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2024年)

入境處按終審法院的判決,於2024年修訂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手術要求——女轉男須切除乳房,男轉女須切除陰莖和睪丸,兩者均不需要重建另一性別的性徵。

新修訂下,女轉男可保留生殖器官,這意味著「男人」可以有子宮,「男人」懷孕亦成為可能;男轉女則仍須切除生殖器官。由於新修訂的手術要求存在性別差別,日後可能繼續面對司法覆核的挑戰。

公廁「男女分隔」違憲(2025年) 

K(化名)為生理女性,性別認同為男性,於政府醫院性別認同診所接受治療並進行真實生活體驗,須持續以男性身份生活,以適應社會角色。醫生發出俗稱「廁所紙」的證明信,作為其使用男廁的合理辯解。由於《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規定任何人進入異性公廁均屬違法。K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男性」及「女性」的定義擴展至患有性別不安並進行真實生活體驗的跨性別人士。 

高等法院裁定K勝訴,宣布公廁「男女分隔」違憲。法官認為,純以生理性別限制廁所使用,排除接受治療並進行真實生活體驗,但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過度侵犯其私隱權及平等權。法官宣判暫緩12個月生效,讓政府有時間處理男性與女性的定義。環境及生態局已提出上訴。

香港法律對男女的性別定義,在過去十多年正逐漸放寬。從2013年W案時要求完整手術,到2023年謝浩霖案取消完整手術門檻;再到2024年入境處新修訂允許女轉男保留子宮卵巢,以至2025年公廁案進一步挑戰生理性別作為唯一標準。雖尚未達到「自我宣稱」性別的程度,但已經足以令基本性別概念變得模糊。

信仰、牧養與社會關懷

面對跨性別運動帶來的文化、法律與倫理衝擊,教會須在堅守聖經真理的同時,展現基督的慈愛與牧養智慧,從信仰、牧養與社會關懷三方面回應。

一、堅守創造秩序:系統教導《創世記》神「造男造女」性別秩序的真理,肯定生理上身體的性別是神所賜的禮物,拒絕將身體與性別視為可任意割裂的載體,並肯定生理性別的美好與神聖。

二、真理與恩典並重:教會是醫治的地方,而非審判法庭;應教導會友認識跨性別人士的掙扎,拒絕歧視與排斥,在真理中真誠接納他們;同時區分罪與罪人,批判不符合聖經的主張,卻以愛心關懷每一個帶有神形象的人,讓教會成為人人都能尋求神的地方。

三、保護家庭與下一代:主動為家長、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符合聖經教導的性別教育,建立正確的性別觀,防範多元思潮的衝擊;在公共領域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倡議維護女性空間,並尋求合理折衷辦法(如通用洗手間),而非犧牲任何一方的安全感;同時,從保障兒童的角度出發,反對對兒童進行跨性別治療。

從海外爭議到香港一連串司法與政策的放寬,性別定義正逐漸從清晰的生物事實,走向模糊的心理自我認同。教會既不能迴避這場文化挑戰,也不應以審判取代牧養。唯有謹守聖經創造秩序,同時以基督的愛接納每一個掙扎的靈魂,並積極守護家庭與下一代的健全發展,才能在這浪潮中持守真理,並且彰顯恩典。

談天說道 之 青春期的「美麗病」

親愛的,我祝你凡事亨通,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安泰一樣。(約翰三書1:2《新譯本》)

文: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我將來長大後,有經濟能力,第一件要做的事絕對是整容!因為越早整容,我就能越早擁有自己的人生。」這是一位初中女學生在性教育工作坊所說的一番話,至今仍縈繞在筆者心頭。她認為自己的容貌「不堪入目」,甚至到了「污染社會」的程度,堅信只有通過整容手術,才能獲得被愛的資格與真正的快樂。這便是「美麗病」的典型寫照——是一種以外貌焦慮為核心的現代心理症候群,正侵蝕著越來越多青少年的自我價值感與心理健康。

「美麗病」只聚焦於外表

深受「美麗病」困擾的人終日憂慮自己是否足夠美麗,他們的情緒與自我價值感往往被鏡中的倒影所定義。這種對外貌的持續焦慮如同一個無形的鳥籠,使他們難以專注於生命中其他更重要的面向。心理學教授芮妮‧恩格恩博士在《美麗病:不喜歡鏡子裡的自己?和心理學家聊聊外貌焦慮》一書中深入探討了這種現象:過度關注外表不僅會引發焦慮和憂鬱情緒,更會大量耗損個人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這種狀態讓人們「只顧盯著鏡子,卻忘了看向整個世界」。這種對外貌的執著往往會形成惡性循環——我們越是聚焦於外表,越容易放大那些自以為的「缺陷」,從而產生更強烈的焦慮感。

上述女學生的情況特別令人憂心。筆者仔細觀察她的臉上並沒有令人困擾的暗瘡,容貌體態如一般成長中的少女模樣,實在毋須整容。但是她彷彿心意已決,只等待金錢來達成整容大計,認為這樣能「完滿人生」。這種將自我價值完全繫於外貌的思維模式,正是「美麗病」的核心特徵。這種現象不只局限於女性,越來越多男性也開始追求不符合自然規律的「完美體態」,這種趨勢值得社會各界深思和關注。

媒體推波助瀾

在與青少年交流的過程中,筆者注意到不少男學生公開表示喜歡身材豐滿的女孩子,女學生則普遍認為身高180cm是理想的擇偶條件。很多男學生希望自己有腹肌,女學生則希望自己的腰圍如A4紙般纖細。這些具體而統一的標準往往來自媒體塑造的審美觀,卻成了許多年輕人自我評價的唯一準則,導致一些人採取極端的節食手段,或盲目相信網絡消息而瘋狂吃某些食物來達到這些不切實際的目標。我們隨手翻開任何一份娛樂報刊,不難發現諸如「零濾鏡面容狀態惹熱議」、「身高180+冰塊腹肌超養眼」等標題,甚至連普通女學生接受訪問之時,也被媒體冠以「仙氣女學生」之類的稱號。這些報道雖然看似無害,卻傳遞著危險的潛台詞:「人的價值,尤以女性的價值首先並且主要體現在外貌上。」社交媒體普及令問題更加嚴重,年輕人在社交平台上接觸到大量經過精心修飾和篩選的「完美」形象,往往與現實生活形成強烈反差,他們逐漸相信普通人也能如明星般吸引眼球:當人符合某種特定審美標準,就會被愛、被關注、被尊重。這種執念令青少年容易以自己的身體與其他人比較,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自覺不如別人,產生更多焦慮。

家庭對話中的隱形傷害

有時父母在日常生活說出一些不經意的評論,如「不做多些運動,你就會變小矮人」、「再吃,你就肥到變豬」等本來出自關心,又看似無害的話,可能讓孩子產生「我很胖」、「我很醜」、「我不夠好」等負面自我評價,進而影響他們的自尊心和自我價值感。特別在傳統華人家庭文化中,許多父母自身成長於「會讚壞小朋友」、「不打不成器」的教養環境,他們可能也曾受困於長輩言語和肢體上嚴厲管教的傷害,因此難以用正面肯定的方式與孩子溝通。

值得欣慰,現今家長可用網絡資源學習正向親子溝通技巧,與孩子一起用平和的對話、更廣闊的眼光去審視這些外在標準。成熟的人最終會明白健康遠比外表重要;自我接納所帶來的內心平和,遠勝於來自他人的認可。真正的美麗是自我接納,從盲目追隨某種外在標準,轉而把身體視為夥伴而非展示品;從一味迎合他人眼光,轉向發展個人獨特風格與喜好。這個自我探索過程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和支持,讓青少年學懂以正確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身體,以均衡的飲食及運動習慣來維持健康。

喜歡和感謝自己的身體

克服「美麗病」並非要求人完全不在意外表,而是要幫助青少年重新建立與身體的健康關係,意識到身體是承載我們生活經驗的容器,不是僅供他人觀賞的物件。我們應當學習接納並欣賞每個人的獨特性,包括其「美麗」和「不美麗」的部分。其次,要培養青年人認識到:人的價值應源自其品格、才能、樂觀、勇敢、善良等內在品質,往往比外在容貌更經得起時間考驗;而健康的身體一直默默地支持我們做自己喜歡的事,例如跑步、游泳、烹飪等;我們更需要以感謝代替批評。

青春期的孩子正處於一個特別的成長階段,他們一邊探索自己和別人的想法,一邊經歷著身體的各種變化。每個人都有其美麗動人之處,可能是外貌、性格、技能、學識和修養等,都能成為吸引之處,在這個脆弱而關鍵的階段,社會需要給予青少年更多鼓勵,幫助他們重新認知美麗的定義:你真是很好、很美麗和獨特。祝願我們在整個人生階段都真誠地對自己的身體說:「我很滿意和喜歡你,謝謝你!」真正的美麗源於對自我的接納與對生命的熱愛——或許這就是對抗「美麗病」最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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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要著重道德?

雖然大部分人都贊成對青少年進行「性教育」,但是課程大綱往往引起不少爭議。首先,有人認為內容要保持中立,不應該有道德,甚至對與錯的立場;只是單單灌輸科學證實的知識,例如性愛心理和生理、性病及治療、懷孕與避孕等。他們的依據基於社會出現有關性的問題,而且有走向嚴重的趨勢,主要是因為青少年(甚至家長)無知而引起。其他科目(例如數學、物理、文學、音樂等)皆無須加上道德標準,因此「性教育」這一科目也要保持「非道德」(但不是不道德)的方針。況且,不同宗教、不同民族的人對性道德有不同(甚至相反)的價值標準,難有一套合乎所有人使用的道德性教育課程。

另一方面,也有很多關心青少年的教育家認為,教育不能逃避道德課題。縱然沒有宗教元素,也要提出個人責任感及對生命的尊重心態;否則就會產生性氾濫及性病、墮胎、單身少年母親等嚴重的社會問題。有些社會人士要求教導青少年對婚姻、家庭及社會忠誠,以及應有的正確價值觀。他們的結論:性教育若沒有道德指導是有害的!

此外,外國有些教育機構聘用有異常性行為的人士(甚至男娼女妓)擔任導師,現身說法並解釋有關性的議題;結果引起社會震盪及家長們激憤。舉例說,大眾擔心這等過來人導師會推介「各類性行為可以很安全,只要做足準備便可以了!」

由於以上的爭議,有人提出性教育不如針對家長而實行,讓家長明白及討論有關的課程內容及知識;然後,任由他們以他們的角度(包括有或沒有宗教性、道德性)去教育自己的下一代。不過,這樣就假設了所有父母皆為合適及有教導果效的導師,受到教育界的質疑。況且,若堅決執行這原則,在大眾媒介適合兒童及青少年觀看的節目上,任何有關性的題材也需要審查,甚至禁止了。

冷對

「醫、法、理、情」之 弱能者絕育

25.10.2017B

遲婚的黃太太40多歲才結婚,婚後兩年生下一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女兒小燕。智力较弱的小燕現已踏入青春期,還因不當的男女關係懷孕。正當黃先生黃太太焦急於如何處置之時,小燕自然流產了。現在問題變成應否為女兒做絕育手術,以防後患,除去小燕再懷孕的機會,是擔心她能否有能力照顧自己或組織家庭。

從法律的角度,世界衞生組織連同其他國際組織曾於2014年發表文章,呼籲消除任何強迫、強制或其他不自願的節育,當中也提及殘疾人士的權益。但到底怎樣才是保障弱能者的權益呢?她的權益是誰來定?未成年的弱能者是誰來照顧?怎樣照顧才是對小燕帶來身心靈最好的益處?筆者認為在今天的社會,人權高於一切,但我們卻忽略當事人真正切身的需要!反過來我們也可能從我們自己的角度過分去呵護或保護弱能者,令她失去她應有的權益與自主權。在目前性開放的社會來判斷性行為的自由及節育的問題本身已是一個難題,若加上弱能的元素,便難上加難!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我們今日對『唐氏綜合症』更有認識。自從1886年,英國的唐醫生(Dr John Langdon Down)首先發現症狀,初時稱為『蒙古症』,再由1965年,世界衛生組織改稱為『唐氏綜合症』,其後又以其基因病變,稱為『21染色體三體綜合症』。患者身體長大成人,但心智卻通常留在智商50以下,即八、九歲兒童左右,絕對不能把這些人作成人看待,卻要以小童看待保護。

但上期我們已指出,隨著唐氏患者成長,父母仍然有責任讓他們在適當時候受性教育,讓她們認識貞潔及懂得保護自己,免受性侵犯、感染和受孕。單為她們施行絕育手術,這仍然是治標不治本,並不能防止濫交和感染。

當然性教育不能止於性知識,還要教導有關性倫理道德,基督徒是以聖經教導為本。保羅教導:「你們作父親(母親) 的,不要激怒兒女,卻要照著主的教訓和勸戒,養育他們。」〈弗6:4〉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