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人生 之 教牧過度努力(一)

近幾個月,我拜讀台灣心理諮商師周慕姿的著作,以《情緒勒索》一書為首,一連看了幾本,尤對《過度努力》特別深刻。作者在書中分享,由於原生家庭的成長歷程、父母所給的教養,決定性地塑造了孩子們的自我形象、追求價值和愛的途徑,進而影響成年後建立親密關係的表達方式。作者解釋,在成長中未能建立健康的自我形象的人,有可能表現出過分討好、完美主義、情緒封閉或自我中心的行為。我細讀這作品之時,也不時想起作為教牧、傳道者,也在工作事奉上很多時「過度努力」,造成我們在牧養職事上遇上種種困難、乏力、耗盡,甚至間接引起各樣的身體或情緒疾病。

早年在網上社交平台看過一些形容教牧傳道工作內容的圖片,對其中一幅以冰山表達的圖特別深刻。圖中的海平面露出冰山一角,象徵教牧站台或公開場合的工作,例如講道、教主日學、崇拜主禮、帶領祈禱會或團契等,在週末見到傳道人忙得團團轉。不過在海平面之下,有大部分弟兄姊妹未必看見的事奉,例如上述聚會的預備工夫、撰寫講章及牧函、關心會友並約談,甚至設計聚會宣傳海報、書寫事奉報告和預備各個會議的行政工作。早前《不務正業的傳道人》一文提到,銳意進入不熟悉的牧養群體的傳道,更要花上不少時間學習該群體的語言文化,並和他們(例如青少年人)生活同行。

提到以上林林總總可見和不可見的事奉工作,我並不是趁機吐苦水。我相信有不少教牧同工跟我一樣,明白並樂意履行以上一切的工作。只是一星期時間固定了,教會中每個星期的聚會恆常運轉,在有限的時間中作成上述那麽多事情,除了不斷提升每項工作的效率之外,就只有延長工作時間。無怪乎很多委身的教牧同工沒有固定下班時間,甚或連休息日也用來預備講章;又或受堂會的章程所限,即使超時工作也未必獲得補假。這導致很多傳道者牧會之時,不得不犧牲個人休息、娛樂、運動時間;長此下去,更要取捨自己的家庭、社交和健康。(待續)

黃立基牧師

教牧人生 之 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是一種人際關係的溝通動態,指一個人利用個人情緒(例如生氣、威脅、嬌嗲做作、內疚感、恐懼感、自殺念頭等)去迫使另一個人不得不順應自己的意思作出某種反應或行為。例如一位女子以「共築愛巢」為由要求男友購買住宅共住不遂,便表現出「要生要死」的行動,以之強迫男方就範。這種行為與尊重、溝通、讓對方自主決定的態度有天淵之別。情緒勒索又有哪些心理因素呢?

參考維基百科的分析指出,情緒勒索這個名詞最早出現於1947年Fritz Redl,是有關老師在難教學生的班房中的處理方法(Journal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ans of Women Vol.11-12,p.10)。另外,在1971年早期,德國女作家Esther Vilar也用這名詞來描寫一些母親管教家中多位子女的方法,以「撤回母愛」來要挾子女服從;不過書中也提及這些母親會把麻煩及討厭的子女問題交給丈夫處理(The Manipulated Man)。

根據美國臨床社工Susan Forward在其1997年的著作《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一書中的意見,「情緒勒索」的核心元素有下列三方面(又稱之為FOG手段):

一、利用恐懼 (Fear):例如「如果你不這樣做,我將會那樣懲罰你!」

二、利用義務 (Obligation):例如「你如果不這樣做,怎可以算是我的好女兒?」

三、利用內疚 (Guilt):例如「假如你不這樣做,將會令你的父親蒙羞。」

作者更進一步指出,使用這種「情緒勒索」的人,往往承擔四種角色:

一、扮演懲罰者 (Punisher):對於不服從的子女,將會直接或間接遭到懲罰(例如不准外出)。

二、自我懲罰者 (Self-punisher):面對不服從的子女,父母將會懲罰自己;例如不能飲食或不睡覺。

三、成為受害者 (Sufferer):面對不服從的子女,有父母會把自己變為受害的人;例如搬進老人院,然後孤單地死亡。

四、作為逗弄者 (Tantalizer):最初會提供一些獎勵或好處誘導對方服從,成功後,會把要求提升,至終成為過分要求;例如初時表示子女成績合格,便可以去迪士尼樂園遊玩,其後卻要求他們成績優良,甚至要考到全班第一名,才可以出發遊玩。

聖經原則上不贊成以語言傷害他人,包括情緒勒索,相反教導人彼此說勸慰、鼓勵的好話,原因是「有人說話不慎,好像利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能醫治人。」(箴言12:18)

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談天說道 之 心理界線的重要

文:陳小碧(婚姻及兒童啟導中心-婚姻/家庭/遊戲治療師)

逸晴(化名)深夜收到上司的訊息:「有個客人急需我們公司的貨品資料,你明天九點前給我備妥。」逸晴無奈地爬起床,為了不打擾家人睡眠,她在暗黑中打開電腦,為上司預備文件。

晞朗(化名)和舊同學相約了星期天聚舊,當他跟太太講述時,太太抛下一句:「咁耐無見面,有乜好傾呀?咪係睇下大家老咗幾多!」晞朗覺得很洩氣,往後有甚麼活動,也不想跟太太分享。

綺雲(化名)剛剛拿到薪水,還在計算家用開支,兒子表示要買最新型號的手機;因為很多同學都擁有,若他沒有,便不想上學。綺雲在這威脅下,煞費思量,思考如何在其他家用節省開支,最後無奈地應承。

上述例子在職場、夫婦及親子關係中比比皆是;可是,真實遇到這些狀況之時,大家通常會出現瞬間的情緒低落,然後不清不楚地行動回應對方;久而久之,形成一個不健康的互動模式。美國心理分析學家海因茲·科胡特(Heinz Kohut)發表了「自體心理學」。他主要的立論是人在群體生活中,不僅要注意溝通方式,還要了解人有個體和客體的區分;若然只是側重溝通模式,還是會產生許多關係上的問題。

設立清楚的界線

設立界線首要是明白自己的喜好和限制,普及的因素包括環境、空間、時間和資源運用;深層的因素則包括價值觀、信念及情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一些挑戰,稍一不慎,界線便會被挪移。

以逸晴的事件為例,上司在深夜傳送短訊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因為直接干擾下屬的休息時間。那麼,逸晴為甚麼還是起來工作?也許她擔心不遵行上司的吩咐,便會給上司沒有工作效率的感覺;甚至會惹來上司不滿而失去工作。這等等都是不理性的假設。換一個角度看,上司認為只有逸晴懂得辦這件事,所以才委託她,逸晴在上司的心目中有價值。此外,逸晴以往面對無理的要求時,可能也不會說「不」,在不知不覺中,給上司一種任勞任怨的形象。在職場上,還有很多情況,例如個人私隱成為閒話家常的話題、不必要的身體接觸等等,也需要自己覺察。保護自己的界線並非斤斤計較,實情是評估自己的承受能力跟工作能力是兩回事。

晞朗被太太非議他的聚舊活動,否定了他如何定義自己和朋友之間的關係。從小便建立起來的情誼代表著人生部分的經歷,而經歷並非在於成就、身份和地位,經歷的珍貴在於一起見證彼此的成長。晞朗洩氣的反應反映了內心的失望。良好的夫婦關係,彼此都會有被明白、被支持和被承托的感覺。太太的言詞除了侮辱他的朋友,也侮辱了晞朗個人,甚至把他逐漸年長的事實踐踏為沒有價值的東西。晞朗逐漸變得冷淡,不和太太分享他的生活,這種做法是一種無聲抗議,對幫助太太明白他沒有幫助。或許晞朗和很多男性一樣,不習慣澄清自己的感受,害怕引起爭執;不察覺累積的怨憤會逐漸麻木,不再期待被理解,夫婦之間便會越見疏離。若果晞朗使用肯定的言語回應:「我這些朋友是我很重視的人,去和他們見面是我很樂意的事。」相信太太也不會再有微言。

綺雲的例子顯然是一個被情緒勒索的狀況。事實上,綺雲和兒子同樣沒有界線。兒子的需索來自與同學比較,這些追尋是了無止境的事。他可能是能力感不足,所以要依賴表面上與他人看齊,來換取認同。綺雲的處境是習慣性地犠牲自己來滿足別人的需要。這可能是綺雲把未了的心願投射在孩子身上,希望兒子不致被人取笑;也可能她自己正面對經濟上的拮据,也感到困難,不想讓兒子承受相同的壓力。可是,這種盲目滿足帶來的後果就是令兒子傾向於物質上的比較,並且錯誤地認為這個威脅是有效的手段。對於綺雲來說,這是無邊的壓力,她可能會為了滿足兒子的需索而更勞累地工作,最後令身體和情感不斷虧損。貧窮並非可恥的事,但為了掩飾貧窮往往要付上更多代價。綺雲如果能夠坦誠地表達:「我相信你知道我們家並非很充裕,現在我沒有能力買這部手機給你,希望你暫時忍耐;我也相信你的好朋友不會因為你沒有新型號手機而疏遠你。」這才是尊重兒子有能力看清狀況的行動。

個人要為行為、選擇負責

現實的社會中,經常聽到有人形容自己的底線被踐踏,到達臨界點之時的反擊往往會破壞關係。誠如上文提及,要設立清楚的界線,需要察覺自己的喜好和限制。通過和善的語言和堅定的態度能有效讓人明白。固然,筆者也建議,大家察看自己的界線如何受著原生家庭影响。

聖經加拉太書第六章5節這樣記載:「因為每個人要各自擔當屬於自己的擔子。」這句話強調了「個體」的概念,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責,這也是界定個人心理空間的一種方式。

理性與感性:如何打破情緒勒索的魔咒?

情緒勒索能出現在任何場景和關係,例如母女、父子、兄弟姊妹、夫妻、情侶、朋友、同事,甚至上司下屬之間。被情緒勒索的人,心情不但不好,更會因為長期過度抑壓、不斷地默默承受,而增加患上情緒病的機會。

最近看到一個病人阿怡(化名),她的情緒很抑鬱,就算開始了藥物和心理治療,也是時好時壞。細問之下,原來她常常被媽媽情緒勒索。每次和媽媽相處後,心理極不好受,需要幾天,甚至一個星期的時間,心情才能平復一些。

不知道媽媽是否故意,她常常說一些批評、諷刺或威嚇的言論,向阿怡施壓,讓阿怡產生各種負面情緒;如罪疚感、自卑感、挫敗感、恐懼感等。阿怡為了減少這種不舒服的感受,所以盡可能順從媽媽的意見和要求,但是她內心卻感到非常壓抑;常常埋沒自己、勉強自己去迎合媽媽。

何謂「情緒勒索」?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最初是由心理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提出。她描述了施虐者如何使用情感勒索策略​​進行威脅,以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在提出要求和威脅時,他們會製造恐懼和內疚感等,來迫使受害者服從自己。受害者為了讓自己的情緒暫時緩和一點,他們會重複逼自己去做一些原本不想做的事情。

為甚麼阿怡不懂得向媽媽say no?因為她重視這段關係大於自己,她把焦點放在媽媽的需要和情緒上面而忽略了自己。阿怡一直是個沒有自信的人,習慣自我懷疑。她有幾方面都是過度的,例如:過度孝順、遵從權威、在乎別人的感受,她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害怕失去關係和別人的信賴,又害怕別人討厭自己和過度想當好人。她也有幾方面是不夠的,例如:不夠愛自己、不夠重視自己的感受,這些特質都使她容易被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是一種惡性循環。若要走出這個魔咒,受害者必須作出改變,以新的心態,並以不同的方式處理這種情況;而不是等待施虐者有天良心發現自行改變。

第一,要辨識情況。受害者要學習反思和識別正在發生的虐待行為。受害者要學習辨認讓他們感到不舒服或產生強烈情緒的要求。透過這樣做,他們可以逐步認識到需要設置界限的地方。

第二,在關係中訂立底線。決定在一段關係中什麼是可以的,什麼是不可以的。Susan Forward曾說過,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建立關係……

-我們可以接受事物的本來面目

-我們可以協商建立更健康的關係

-或者,我們可以結束這段關係。

-沒有任何關係值得付出情感和心理健康的代價

第三,學習堅持底線,並溝通你的感受和想法。要告訴施虐者他們的言語和行為不可接受。雖然受害者在受到情感虐待後,未必有勇氣或自信說出來,但是若永遠不說出來,情況就不會有所改變。透過深入了解情緒勒索的事情,逐漸學會擺脫他們的強烈情緒而勇敢站出來拒絕這種對待。

第四,若果施虐者很霸道,明知故犯、無動於衷或屢勸不改,便要思考離開或結束這段病態關係。不要懼怕,應該正視及尊重自己內心的感受;愛自己,給自己一個解脱吧!

聖經说:「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四處張望,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公義的右手扶持你。」(以賽亞書41:10)

馬燕盈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