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齊撐『老友記』」──關注長者心靈健康

「直到你們年老,我還是那一位;直到你們髮白,我仍然扛著你們走。我造了你們,還會抱著你們;我會扛著你們走,解救你們。」(以賽亞書46:4《環球聖經譯本》)

文: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預防長者自殺

當社會聚焦青少年自殺問題,往往忽略一個現實──最常見自殺成功的年齡層是長者。參考人工智能Grok綜合1996至2021年多國的數據顯示,65歲以上的人自殺率為每10萬人中約有16人(相比整體人口自殺率之11人多),而男性女性之比例更是29.24:6.47。至於香港,60歲以上長者自殺人數(在2022至2024年間)每年約470多人,佔整體自殺人數41-44%。這高比率是由於他們(特別是男性)比較低調,不動聲色地了結生命。因此,自殺念頭及計劃沒有被照顧者或家人察覺。另一重要原因是長者多有身體疾病,包括慢性疾病、情緒障礙(特別是憂鬱症及躁鬱症);還要承受社會各樣壓力,包括收入驟降、孤單或喪偶等風險因素。

因此,預防長者自殺是社會的重要公共政策。在措施方面,基本上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識別風險:前線的醫務及社會工作人員若能針對具有上述風險因素的人士,提供生命教育和及時的自殺評估,並提供可負擔的疾病醫療服務,從而減少身心殘障。

二、危機管理:對於有自殺傾向或行為的長者,提供電話熱線及快速精神科專家診斷(包括家庭或院舍治療);嚴重時,轉介至醫院作安全看管及快速深切藥物或腦電盪治療。

三、康復治療:除了處方精神科藥物外,心理治療及解決問題訓練也相當重要。在康復期間,應該保持聯繫,提供外展探訪,評估家居環境情況及提升安全措施(例如鎖好窗戶及保管藥物)。另外,家人及其他照顧者的教育(包括能及早察覺自殺傾向)及支援(包括求助渠道)也相當重要,並且要按需要考慮各項社會服務。

由此可見,社會若能有不同層面及多項專業的預防自殺措施,不少自殺個案可以預防。Grok確實指出,在過去多年(1996至2021年)全球的自殺率有下降趨勢。

舊約聖經列王紀上第十九章記載先知以利亞在逃避王后耶洗別追殺,走投無路到了曠野,便坐在一棵羅藤樹下求死。他說:「耶和華啊,現在已經夠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吧,因為我並不比我的列祖好。」(第4節)上主卻差派了一位天使來服侍他,讓他睡覺又吩咐他起來吃喝;然後才吩咐他起程去完成使命。由此可見,上主不贊成自殺行為,反而會以某種形式給予救助。

憂鬱症與自殺

自殺的原因不少,比較常見是當事人正感受著憂鬱帶來的困擾。因為在這種情緒之中,認知上會產生「無助、無望、無用」的「三無」感覺,更會把負面消極思想(及對痛楚的感受)過度放大,甚至認為自殺是唯一的出路。參考《今日心理學》期刊的編輯撰寫有關「憂鬱與自殺」的專題文章,按美國「衞生及公共服務部」的數據顯示,到門診求醫的憂鬱病人中有2%至終會自殺,而有自殺念頭或企圖自殺的憂鬱病人更有6%會因自殺而死。反過來統計,自殺而死的人中,約有60%患有可以治療的情緒障礙。因此,若要預防這方面的自殺事件,應該先明白以下兩方面重要事項:

一、認識憂鬱病徵:除了情緒低落及有絕望感覺之外,大部分患憂鬱症的人也會出現其他病徵,包括失去興趣,飲食失調,睡眠失調,精神不振,思想動作緩慢,感到內疚或有羞愧感覺。若能及早發現這些身心病徵,加以適當的醫治,自殺行為可以避免。

二、評估自殺風險:一般來說,憂鬱症患者的自殺行為往往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生。當事人先由失去興趣開始,繼而感覺人生沒有意義,有生不如死的想法,然後才考慮自己結束生命,再選擇自殺方法,其後作準備工夫(例如寫下遺囑、交帶身後事、購買自殺用品、登上屋頂視察等等),最後才進行自殺行為。因此,周邊的人若有留意患者的行動,可以及時察覺憂鬱症自殺念頭由萌生至實行的過程,可從中加以干預。假若病人曾經遭遇嚴重的身體或心理創傷,憂鬱時出現驚慌感覺,有濫藥行為或孤單一人生活,是增強自殺風險的因素。

很多人擔憂查問憂鬱病者可有自殺念頭,會引導對方更加認真考慮自殺。事實並不是這樣。反而,「關心病患者有沒有自殺風險會令當事人感覺有人關懷自己,會容易把絕望的煩惱說出來,因而感到釋懷」。此外,與病患者對話,更可以評估自殺的風險及嚴重程度。一般來說,當一個人決定了自殺的方式或作好了一些自殺前的準備,已經是非常危險了,應當立即有所行動加以阻止,必要時需要強制留醫以策安全。

長遠之計,除了預防憂鬱症復發外,也可以加上一種「安全計劃」(safety plan)。依上述《今日心理學》的專題文章指出,這是治療師與病患者在康復期間一齊討論及編寫下來的計劃書。其內容是先把自殺危機的警告信號列明,好讓患者知道自己的風險程度;然後列出一些自殺念頭出現時的應對方法,以及如何讓自己保護生命安全,包括聯絡朋友或撥打居住地區防止自殺的求救電話。

聖經也有不少人物自殺而死,當中不乏出現憂鬱心態的人,例如舊約撒母耳記下第十七章21至23節的亞希多弗。他因自己的策略不被主人採納而失望地返回家鄉,安排好了家事,就上吊死了。此外,新約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3至5節的加略人猶大更因出賣耶穌而內疚,把祭司長賄賂他的銀子「丟進聖所,然後離開,出去吊死了。雖然有這些例子,但是神創造生命,也希望人愛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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