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預防男友/丈夫變心

不少女士投訴自己的男朋友或丈夫對愛情不專一,總擔心他們會變心,愛上別的女性,尤其是那些在他們面前出現,既性感又主動的女子。假若男朋友或丈夫是一位英俊活潑,又有本事的男士,女士們更加擔心。從一般男士性格及心理方面分析,以下是一些做得到又有效防範情變的方法:

一、女士需要在適當的時候製造浪漫氣氛,保持自己的吸引力,讓自己的外貌偶爾給他新鮮感(例如衣著及髮型轉變);保持一些性感元素,要留意自己的衞生清潔及體香。

二、願意為他改變形象,但不要過度遷就他而失去自己的特色,好讓他接受真正的你而不是他理想中的人。若能增加神秘感,應該有特別印象。

三、不要過度操控對方,要給他自我空間和時間,做他自己喜歡的事情。此外,切忌不斷挑剔、投訴、怪責他等行為,免得破壞雙方關係。假若能夠在他的朋友面前稱讚他,絕不跟他唱反調而令他尷尬,則會事半功倍。

四、以行動代替說話表達愛意,按對方的喜好(包括飲食、娛樂、運動等各方面)而作出適量適當的配合,例如做一味好餸,一起運動,讓他感覺到雙方確實合拍。

五、要時刻留意對方的好表現(例如守時及抽空共進晚餐),並及時加上特別讚許,會令對方認為只有你了解他。至於他的缺點及錯誤(例如忘記生日),則要盡量包容。雖然可以指正,但是不要指責,切勿大發脾氣。

六、假若對方被其他異性青睞或與其他女士表現似乎有點親密,可以表達適當的「醋」意,可視為愛情的調劑品。但要留意:要以撒嬌形式的大方態度表達,而不要成為「醋埕」大興問罪,或惡化成「病態妒忌」。

七、對夫婦而言,宜注意性生活協調及甜蜜度。妻子在性方面要讓丈夫知道自己的性需要及性興趣,且願意配合他的性要求,甚至嘗試不同的安全性行為(註)。

上述建議只不過是一些基本功夫,當然還有其他各種「馭夫(或男朋友)」方法,要看每個男士的不同性格而運用。

聖經也提及一些妻子對丈夫應表現出來的合宜態度,包括:愛丈夫(提多書二4)、敬重丈夫(以弗所書五33),甚至順服丈夫(以弗所書五22)。至於性方面,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發生,彼此也應當盡本分滿足對方的需要(哥林多前書七2-4)。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註:性行為,最理想仍然是在婚姻之中進行,並應該有預防懷孕及感染性病的措施。

情愛心理學:愛情謊言

說謊是常見現象,雖然道德上不對,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溝通方式,動機是刻意誤導對方相信自己的說話。因此,說謊牽涉兩方面的人,一方是說謊者,另一方是被騙的人;雙方都參與,說謊才能真正成立。的確有些時候,被欺騙的人不介意,甚至很享受對方的謊言。這情況在戀愛及婚姻中特別容易發生,不少情侶在談話中有意無意說出一些令人感動的「愛情謊言」(love lies)(註)。也許,說這些謊話的時候,有人是真心真意,沒有欺騙的心態,但看他一向以來的個人行為及以後的表現,都證明與這些說出來的話不相符或不會兌現。以下只是一些比較誇張的例子:

謊言一:你是我一生中唯一所愛!

事實:我一生中曾經有過各樣的愛人。目前覺得你是我最喜愛的人,但不能擔保我以後也是這樣承諾。

謊言二:我整天都在想你!

事實:這是絕不可能,我大部分時間想其他事情,甚至是其他異性。當然,我會想起你,只是短暫時間。

謊言三:你是我認識的人中最美麗的一位!

事實:怎可能沒有其他人比你更美麗?只不過我目前沒有辦法接觸到罷了。當然你有美麗的一面,但絕非十全十美。

謊言四:沒有你,我會瘋掉!

事實:雖然失戀令人傷心失落,但醫學上很少人因為失去戀人而發瘋;我更認為這情況絕對不值得發生。

謊言五:我一定會離開那個女人!

事實:即使多次承諾會與配偶離婚,大部分有婚外情的丈夫不會主動向妻子要求離婚,不管第三者是何等期望。很多時是妻子忍不住不忠的丈夫而要求離婚。

謊言六:你對我這麼好,我絕對覺得不配!

事實:這只不過是討你歡心的說話,讓你飄飄然自覺偉大。因此,你會有更佳表現,包括出手闊綽或接納我的錯處。事實上,我絕對覺得與你匹配;否則,我會自卑。

謊言七:我絕對不會欺騙你!

事實:這句說話本身已是謊言。我也許不願意欺騙你,但更希望你沒有察覺我的秘密。假若你強迫我說真心話,我唯有盡量以「說話『偽』術」來回應!

當然還有其他在相處之中出現的愛情謊言,在此不能盡說。不過,假若對方動機屬善意而目的只是讓你快樂,則應該欣然接受及給予正面的回應。即使對方偶然真是說謊令你不悦,也無須過分反應。無論如何,總不要採用大興問罪、高壓審問之方法,因為這樣只會迫對方說更多謊言。除非對你有嚴重的損失或傷害,很多時候只要智慧地回應,不要受騙就可以了。

舊約聖經《雅歌》中的男女情人偶爾也說一些不準確的讚美說話,例如:「你這女子中最美麗的啊!」(一章8節)、「我的佳偶啊!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四章7節)、「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哪!」(五章2節)、「他的口甜蜜;他全然可愛。」(五章16節)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註:Love Lies是2024年香港很受歡迎的本地電影,中文片名是《我談的那場戀愛》。劇中描寫一位守寡的有錢女醫生被男主角藉著網上談戀愛欺騙了大筆金錢,但她堅稱只是談了一場戀愛:「愛情,只要你相信,就是真的!」

心靈關懷‧與神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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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同居比結婚好?

在摩登世界中,婚姻制度屬於古老保守並過分受限(包括年齡、宗教、性別等差異),因此不少適婚男女決定同居而不結婚,或者先同居後結婚。現代社會更有部分人認為經濟未足夠養家之時,不適宜結婚;但是,可以住在一起(或住在父母家中),嘗試同居生活。情侶有這種想法,表面上看似有理:

一、雙方嘗試相處:合則來,不合則去;尤其是性生活協調上,可以減去結婚之後因不適應而離婚的麻煩。

二、雙方互不約束:一日未有婚約,兩個人仍然擁有私隱及社交自由,比結婚後的掣肘少很多。

三、減少繁文縟節:未結婚,只是同居,便不會與對方親人有親屬關係,減少禮儀上的責任,節日便輕鬆得多。

四、分手互不拖欠:假若同居之時出現問題,可以靜靜地分手了事,減少親友的批評和指責,又沒有法律及財產上分配的煩惱。

其實情侶很多時選擇同居而不結婚,是對婚姻失去自信心,或因為對戀人未夠信任的心理左右。現實中,同居的男女因為沒有認真及盡力適應雙方的矛盾或修補關係上的裂痕,因此出現磨擦,可以小事化大,甚至出現暴力行為。結果分手的機會率確實比已婚的夫婦高出很多,反而製造了更大的心理挫折,很難完全沒有後來的陰影。除此之外,由於雙方沒有把握同居時間能維持多長久,所以保持各自為政(包括經濟上、家務上),未能像夫妻般互相倚賴及互補長短。

若以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同居並不十分化算;還有,假若懷孕生孩子仍然不結婚,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很容易造成負面影響,就算不理會他人的歧視眼光及標籤。有研究指出,子女在同居父母的家庭中,其生活質素比較在已婚父母家為差,甚至有點似居住在單親家庭之內;還有,當未婚同居的父母分手,兩人生下的子女可能沒有法律上及經濟上的保障。

上述正反兩面因素並不是絕對的,確實有一些無名無分的男女過著快樂的二人世界生活,而破碎的婚姻同樣會製造各類煩惱及後遺症。不過,在現實裡,男女在戀愛成熟的時候,若不考慮結婚,很容易錯過最佳的婚姻時刻,如及早建立和諧家庭生活,尤其是在關係上的委身(commitment)、滿足(satisfaction)及穩定(stability)幾方面(見美國Scott Stanley教授,2019年2月7日,Institute for Family Studies網站)。另外,也有些研究發現,先同居後結婚的離婚率似乎比直接結婚高,這結論也並不是絕對。不過,假若同居者日後因各種環境而被迫結婚(尤其是奉子成婚),會減低「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機會。

聖經時代可能沒有「同居」這個名稱,但舊約士師記第十四章記載,勇士參孫與外族女子大利拉在父母反對下一起生活。由於沒有互相信任或委身,他倆的生活似同居多於結婚。結果因為欺騙,參孫被大利拉出賣而失去氣力,最終要與敵人同歸於盡。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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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何謂愛情曖昧?

「曖昧」一詞主要意思是含糊、不清楚。在人際關係上(特別是男女感情方面),「曖昧」這詞語有相當複雜的意思。參考人工智能“Manus”對「愛情曖昧」的分析,有以下特徵:

一、頻密深入的交流:男女雙方經常通話或聊天,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情,甚至是個人的私隱。

二、超越普通的關心:彼此特別注意及關心對方的需要,在適當的時候給予額外的支持及陪伴。

三、有意無意肢體接觸:有刻意而輕微的肢體接觸,例如過馬路時拉著對方的手臂,讓對方有一種非普通朋友的感覺。

四、獨特又親暱的玩笑:雙方在某些表情及說話之中包含特別的意思,只有兩人才了解和領會到。

五、模糊又特殊的關係:各自對外以「較熟絡的朋友」介紹對方,兩人互動的表現卻超乎一般熟絡朋友。

六、妒忌並佔有的感覺:當見到對方與其他異性單獨相處或近距離接觸的時候,心中不期然感到不安,變得多疑。

雖然彼此看起來相當親密,由於沒有正式互相剖白感情或公開承認彼此,偶爾會出現「若即若離的表現」,特別是在長輩、親友面前,以致其他人猜不到他們真正的關係。

綜觀上述的分析,這對男女即使沒有公開承認關係,也應該屬於正在談戀愛的情侶了。至於他們為何這樣曖昧,可有很多原因,較為常見的理由是一方或雙方皆害怕公開發展下去的結果,擔心日後若未能結成夫妻,可能連朋友也做不成,又或在當中產生尷尬場面;另外,也許某一方有特別要求(例如女方期待短時間內結婚生子),而另一方未敢承擔,故不敢進一步表態。當然,也有可能受到某一些外在環境因素(例如父母的消極取態、工作地區將會改變)影響,不方便或不容許公開雙方的親密關係。

舊約聖經書卷《雅歌》(也稱為《所羅門之歌》)之中,有不少經文談及愛情與慾望,描述的字眼有時明顯,有時隱晦。當中提及男女主角互相戀慕的感情,例如稱讚對方為「水仙花/百合花」(二章1節)及「鴿子」(二章14節),並且暗示親密的肢體接觸(一章2節)。由於雙方身份關係不明朗(傳說男方是「所羅門王」三章11節),彼此又曾經有段日子失去聯絡(三章2節),可算是一種「曖昧愛情」。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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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蜜月期間真的甜?

不少新婚夫婦結婚後,會計劃一起渡假,稱為「蜜月」(honeymoon);象徵著婚後有一段最美滿的二人世界時光。這種習俗有說源於英國19世紀初期,上流社會也稱之為「新娘假期」(bridal tour)。有些時候,除了新婚夫婦之外,某些家人甚至朋友也一起參與此旅程,並且順道探訪未能出席婚禮的親友。為何稱為「蜜月」呢?是否與蜜糖及月亮有關?傳統的解釋就是如蜜糖般甜蜜,而月亮其實代表「一個月」的假期。

根據中國人的傳說,有一個故事似乎與「蜜月」有關。據說有一位獵人,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位妻子,但兩夫妻婚後不適應,感覺失去了自由。有一個晚上,兩人越牆逃離家園,卻走進森林裡。由於沒有準備而迷路,飢寒交迫,更擔心被野獸襲擊。兩人只好相依為命,一起採摘野果、植物充飢,相擁取暖,以保存生命。這時候,他們發現必須互相依靠,不能缺乏對方。

有一天,他們在一棵樹下被一群蜜蜂騷擾,於是拿起樹枝驅散,怎知誤觸蜂巢,引來大量蜜蜂針螫。無可奈何之下,他們燃點樹枝,迎著樹上的蜂巢燃燒開去,終於把蜜蜂趕走了。在這個時候,他們聞到撲鼻的香味。原來是樹隙中流出了一些燒過的蜂蜜,因而令平常清淡的素食增添了滋味。他倆終於在一個月之後走出了森林,這時候他們的夫妻關係已經深厚了很多,再不分開了。上述這個傳說與一個月的難忘蜜糖式生活,也許是蜜月的起源吧?

沒錯,一般蜜月期的婚姻生活(包括性生活)是非常強烈及熱情的。由於彼此朝夕相對,有性要求也比較容易得滿足,又能讓身心互相適應。有分析認為,這新婚燕爾時期的性交次數最頻繁,可以一天有三數次。不過,在這方面,有不少新婚夫婦,特別是婚前未有性交經驗的配偶,卻出現兩大問題:

一、膀胱發炎(Honeymoon cystitis):由於對性衞生認識有限,又或在蜜月期間忽略了清洗性器官,於是引起新娘染上急性膀胱炎,引致相當痛楚,需要服藥,甚至服食抗生素。

二、性交失調(Sexual dysfunction):由於處男處女從未有性愛經歷,很多時未能互相遷就或時間上配合失當,因而不能「完房」;常見就是新郎因緊張出現「早洩」,而新娘則因緊張而有「陰道痙攣」。

其實蜜月時期乃是婚姻的初階,更是性生活的合法「學車紙」。假若沒有婚前指導及心理/生理準備,便容易產生問題,不單破壞了蜜月的情趣,更會影響日後婚姻中的性生活。彼此需要多多溝通協調,有需要可找專業人士輔導及協助雙方處理問題。

聖經對新婚伉儷也非常尊重,舊約的猶太人可以把蜜月期伸展至一年:「如果有人新近娶了妻子,他就不可參軍出征或承擔任何軍務;為了自己的家,他一年不用參軍,讓他給所娶的妻子帶來歡樂。」(申命記24:5)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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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天真無邪的愛

《天真無邪的愛》(An Innocent Love)是多年前一齣美國專為電視而拍攝的電影。男主角Harry(Doug McKeon飾演)乃是一位14歲、就讀華盛頓州立大學的數學天才。他應徵廣告,成為了19歲因排球技術出眾而進入大學(對數學無知)的女主角Molly(Melissa Sue Anderson飾演)的補習老師。早熟的Harry很快便迷上已經有男朋友的Molly。在日後補習過程中,Harry漸漸變得成熟,從Molly身上學習如何處理各樣困難,包括尷尬的性慾問題、父母的掌控等等。最後,Molly要離開Harry,走自己的路。兩人在機場分手之時,她送給Harry一份刻有「最珍貴的人」紀念禮物。

此外,日本富士電視台也有一套名為《天真無邪的愛》的片集,描述一個女孩子孤獨、失落,及後重生的故事。劇情環繞女主角「秋山花音」,她自小失去在火災中遇難的父母,而哥哥則被控縱火罪。她堅持哥哥是無辜的,但為了避開社區的人排擠而搬到東京居住。後來她成為一位家庭女傭,結識了一位年輕男士「長崎純也」,雙方擦出戀愛火花。可惜,戀情並不順利,出現諸多波折,但生命卻開花結果。

由此可見,純真的愛情往往是年輕人初入情場時愛的表達,並沒有成年人的複雜心理及動機。這種初戀雖然帶有性慾,但卻沒有淫邪或其他不道德的念頭。雖然這種愛情大多不會開花結果或持久進行下去,卻往往是健康的成長發展必經路程。若雙方處理恰當,理應可以留下美好的回憶。

舊約聖經《雅歌》中的年青男女情人正正有類似的天真無邪愛情。例如雙方說話真情流露,毫不掩飾自己,也不尷尬:「拉著我吧!讓我跟隨你,我們一起奔跑!」(一章4節)歌詞中也有不少互相稱讚的說話,相當真心:「我的愛人於我像一袋沒藥,整夜留宿在我雙乳之間。我的愛人於我像一串海娜,在羊泉地的葡萄園裡。」(一章13-14節)當中縱然有提及與性相關的內容,卻不是淫詞穢語:「你的唇仿似朱紅的線,你的嘴可愛動人。你的臉頰在面紗後面,好像一瓣石榴……你的雙乳就像一對小鹿,是母鹿孿生的,在百合花中吃草。」(四章3-5節)書中也記述愛情裡會遇上困難及傷害:「我給我的愛人開門,我的愛人卻已轉身走了。因為他離開了,我差點昏倒!我尋覓他,卻找不到他,我呼喚他,他卻沒有回答我。城中巡邏的守衛找到我,他們打我、傷我,奪走我身上的披肩」(五章6-7節);但結局是愉快的,正如《雅歌》最後一句:「我的良人哪!願你快來,像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八章14節《新譯本》)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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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結婚的心理功能

婚姻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男女關係,對夫婦雙方的心理有明顯的影響。有認為結婚後最初幾年,丈夫的性格會變得較為內向及小心留意,而妻子的情緒會比較收斂;但在負面方面,則雙方會比較多時候,沒有那麼同意對方的說話(見《今日心理學》網頁有關「婚姻」)。

確實自由戀愛的婚姻,普遍會帶給夫婦雙方健康的心理,尤其在以下各方面:

一、歸屬感覺:在婚姻中,雙方的關係(在法律上)比較穩定,即使沒有子女,多少也會對家庭多了一種歸屬感。

二、支持力量:二人生活在一起,自動會產生支持對方的功用,包括生理及心理方面,有時更包括靈性方面的支持。

三、責任感受:傳統上丈夫乃一家之經濟支柱,有責任努力賺錢養家,而妻子也有責任料理家務,甚至教育孩子。在現今的婚姻中,這類分工雖然已不明顯,但責任仍然存在。

四、滿足感覺:不少人在結婚後,會因人生中達到某一方面的階段,而有一種滿足(成就)感覺。更有人自此之後,能開展新的事業及人生。

當然,上述的正面心理功能是針對美好的夫婦相處之道而說的。其實重點乃是婚姻的質素而不是婚姻的身份。還有一點,昔日婚姻中丈夫能獲得妻子服侍之功能,但隨着女性在社會就業及身份提升,這功能也逐漸降低了。

其實婚姻中的性愛,除了讓人在生理上得到快感以外,對身心功能也是有益處的,包括放鬆精神及穩定情緒等方面。不過也有夫婦擔心意外懷孕又不想用避孕方法而產生些許焦慮。至於婚姻中生兒育女,比較上是對社會人口增長的功能重要一些;不過也有不少夫婦(尤其是妻子)在生了孩子後,心情感覺滿足又愉快。可惜在現今社會養育孩子的壓力,往往也令不少父母(特別是作母親的)緊張和擔心,因而產生負面的情緒。

舊約聖經創世記第二章18節記載:「耶和華神說:『亞當獨自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個與他相配的幫助者。』」指出婚姻的功能包括減少孤獨感覺,及在各項事務上得著幫助。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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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愛情長跑

《愛情長跑》(Run Lover Run)是一部陳年的台灣喜劇式愛情電影。女主角由林青霞飾演,是一位非常活潑而且極度喜歡體育運動的大學生。劇情講及,報章指社會裡女生比男生多,女主角的媽媽便擔心好動外向的女兒嫁不出,於是介紹她哥哥的朋友給她認識。那位朋友留學外國,後來返回台灣,是一位博士(由鄧光榮飾演);兩人於是「相睼」(多寫成「相睇」,即「相親」)。但是女主角有反叛心理,不喜歡被人擺佈,因而處處與男主角作對,並且對他明言喜歡「查理士·布朗臣」(Charles Bronson)這類型男士;甚至介紹二哥的女朋友給他,弄出了誤會及笑話。最後在二人訂婚之日,男主角打扮成「布朗臣」,以獨眼牛仔造型出現。女主角驚訝之餘,激動地穿著禮服走出家門直往山上跑;男主角追上她,二人和氣收場。結局是倆人在海灘手拖手長跑,又非常浪漫地相擁。

很多時說到「愛情長跑」,並不是形容一對戀人正在跑步,而是指男女雙方談戀愛的時間頗長,卻還未結婚。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而大部分人總會終成眷屬。不過,有人認為這類婚姻並不幸福。因為大家已經非常了解對方,缺乏了新鮮感;更沒有了藉著婚姻中的相處磨合而帶來成長的需要。

當然有少部分人在愛情長跑期間出現了第三者,導致未能成婚,甚至分手。這樣結束似乎浪費了雙方的青春歲月,但是總比心裡另有所屬而勉強結婚好。其實也有人用「愛情長跑」來稱讚結婚很多年,卻仍然非常恩愛、甜蜜的夫妻。現實這樣浪漫的情況並不常見,反而老夫老妻相敬如賓,保持著有情有義的關係已經很不錯了。

《愛情長跑》的主題曲當時非常受歡迎,除了旋律動聽之外,歌詞也感人:「你向前跑一步,我也追你一步,在這愛的道路上,留下了腳印無數。愛情的道路上,有甜,也有苦,只要有你在一起,我不會再孤獨。讓我倆停下腳步,欣賞花和樹,讓我倆為愛歡呼,你我都幸福」。

舊約聖經族長時期,大多數以色列人奉行一夫多妻制度,但有一對夫婦卻與眾不同。他倆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及由家僕替他回鄉聘娶過來的妻子利百加(創世記24:1-66)。以撒及利百加雖然婚前不相識,但他們卻能夠長相廝守,終身只有對方一人,實在非常難能可貴。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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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中國史上離婚雜談

不少人以為古代中國女子沒有地位,只有被拋棄而沒有離婚這回事。事實並非如此。參考易中天之《中國的男人和女人》一書,簡介一下內容:

早在「春秋」時代,傳說孔子因嫌棄妻子做的飯菜不好吃,佐飯材料也不對,因而休妻。事實未能確定,只知他和妻子關係疏離,曾分開一段時間。其大弟子曾子則因妻子沒有把梨子蒸熟而要休妻,妻子反駁這不合理,卻遭曾子恐嚇,要以一個惡毒理由休她,她以後就不能再嫁了。妻子只好乖乖回娘家。到了「戰國」,齊國的管子提出:「士三出妻,逐於境外。」意思是男子一生只可離婚三次,超過便表示他品德有問題,要被逐出城。也許是為了應對丈夫隨意拋妻的風氣。

到漢代,有人以「七去之名」休妻。「七去」:不孝(不孝順家翁家婆,甚至姑舅)、無子(沒有子女)、淫癖(放蕩淫亂、對丈夫性要求過分)、惡疾(患上重病)、妒忌(不滿丈夫與其他女人交往)、口舌(言語上出錯)、盜竊(拿走夫家東西)。以上全部針對妻子,目的是維持男尊女卑的社會地位。不過,也有保障妻子福利而不容休妻的「三不出」(見《公羊傳》):有所取無所歸(沒有娘家收留)、與更三年喪(正與丈夫為家翁守孝三年)及前貧賤後富貴(與丈夫同甘共苦後家境變富裕)。據記載,漢代有一個離婚故事。朱買臣的妻子嫌他是窮書生,要求離婚。其後,他當官,前妻要求復合。朱買臣就命人拿來一盆水潑在馬前,要求前妻把地上的水收回來;前妻無法做到,表示兩人無法復合。於是,出現了成語「覆水難收」。

唐代「七出(七去)之條」正式成為法律,再加上「義絕」及「和離」兩大離婚方式。前者是雙方恩斷義絕,後者則是男女雙方和平分手。在宋朝,假若丈夫犯罪被判刑發配邊疆,因他長時間不能回家,他的妻子可以要求離婚。來到元朝,若丈夫或家翁家婆不合理毆打妻妾,可判離婚。曾有一位丈夫名「方王用」,強迫妻妾賣淫賺錢;若賺不夠就拷打她們。他被告上官府而被判處離婚,妻妾重獲自由。按明朝的法律,若丈夫離家超過三年,容許婦女改嫁。此外,夫婦離異也有「離婚」與「絕婚」兩種差別。前者兩人分開後,雙方及家人仍有來往,但後者夫婦分手便斷絕所有聯繫。

可見,在昔日女性地位低微的社會中,女方是離婚最大受害者。即使成功重獲自由,還要面對很多文化風俗及社會經濟等問題。

類似不公平及性別歧視情況也出現在舊約時代的猶太宗教文化中。「人娶了妻子,得著她以後,如果發現她有醜事,以致不喜悅她,他就可以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夫家」(申命記24:1),「醜事」本來是指妻子犯了姦淫等嚴重道德罪行,包括疏忽照顧;休妻完全由丈夫主導。到了新約時代,有一位著名猶太拉比希列(Hillel the Elder)解釋「醜事」,其意是任何過錯,包括糟蹋丈夫的晚餐、外出沒有束起頭髮、爭拗聲音過大而被人聽到等。對於離婚,耶穌的說法是:摩西准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休妻,原因是人們的心硬,摩西才寫這條例給他們(馬可福音10:4-5)。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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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水性楊花

《永樂大典》中的《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九齣中的女主角李瓊梅結婚後與人通姦,卻被小叔發現。她矢口否認,反而在丈夫面前指小叔進入她的房間,企圖侵犯她。小叔因而罵她「楊花水性」,責她不要惺惺作態,趕快認錯。

由於水的性質就是沒有一定的形狀,能夠隨地勢而轉變;而楊花(即是柳樹之絮)會隨風飄飛,不會停留在一個特定的地方;又由於兩者皆看似柔弱,好比女性的行為姿態。故此「水性楊花」很多時便被用來比喻女子對愛情不專一,甚至有淫蕩的行為。

不少人以為水性楊花的女人會對男人擠眉弄眼、賣弄風騷,並且悉心打扮自己、穿著性感衣服去狩獵對象,甚至毫無道德觀念。其實她們並不盡是這樣,反而要視乎她們內在的心理情緒,因為影響了她們外在的表現:

一、難以控制自己的欲望,包括情慾。若感到有需要,她們便想方設法得到。

二、忍受不住寂寞,不懂得獨處,總是需要有一個人陪伴在側,特別是能夠愛護及保護她們的男性。

三、要滿足自己的虛榮,會主動炫耀自己的外貌及身材,以求吸引異性注意及稱讚。

中國文學家曹雪芹的《紅樓夢》第92回,也曾用水性楊花來批評劉姥姥的善變態度。因為她看見金錢,便改變說話內容。因此,這個成語可以用來描寫那些做事不專一或工作不穩定的人,而不限於形容某些女性。

舊約聖經何西阿書確實記載了一位水性楊花的妻子,就是何西阿先知的妻子歌媚兒(《和合本》譯「歌篾」)。她雖然已經為丈夫生了孩子(何西阿書第一章3至9節),但卻仍然離開家庭,過有如妓女般的生活(何西阿書第二章)。不過,何西阿多次把她贖回,並且接納她。何西阿這些行為象徵著上主對以色列人的寬恕與眷愛(何西阿書第三章4至5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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