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靈性操練 之 牧師認為天主教是異教,真的嗎?

小敏是一位賢妻良母,婚姻與家庭生活都非常美滿,但最近的一件事卻令她與丈夫的夫妻關係出現了張力。事源小敏相信了耶穌,並加入當地一間基督教會。丈夫陳强雖沒有反對,不過除了一些特別聚會卻甚少與小敏在星期天同去教會崇拜。陳强自小就讀天主教學校,名義上自認是天主教徒,在節日也會上天主教教堂。他認為,天主教與基督教都是信耶穌,兩教大同小異。可是,在兩星期前,小敏教會牧師講道時說天主教是異教,令她十分困惑,夫妻二人因這事開始有爭論,更常喋喋不休。小敏來求助,因她知道我既是牧師,又是治療師。我也樂意幫助他們。

信仰往往是婚姻的「助力」,但也可成為婚姻的「阻力」!若夫妻二人有共同信仰,在婚姻的難處中不能以「自力」解困時,信仰便是一種「他力」,可協助他們面對問題和突破困局,故牧師自然希望會友中的夫婦能在信仰上一致。從建立穩固婚姻的角度來看,這是重要的,相信這也是小敏教會牧師說話背後的原因,至終希望小敏的丈夫陳强能與小敏信行一致。

重視傳福音,並高舉基督、篤信聖經和信仰純正,這都是基督教(新教)五百年優良的傳統。純正的教派是重要的,但信仰的重點該是在真正認識救主耶穌基督與祂所賜的救恩,以及因信稱義的恩典。因此,我們要小心避免誤信似是而非的基督教之「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也要明白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異教」如佛教、回教等的分別。「異端」乃基督教派中自稱基督教但卻在主要教義上有很大的偏差之群體。主要的偏差包括﹕不信三位一體神、不信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並否定耶穌是全人全神的真神,否定聖靈有位格、是三一神的第三位等等。「異教」乃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信仰,是信其他的「神」,如信佛、信Allah等,與基督信仰完全不同。

簡而言之,「天主教」也是信以上所提有關純正基督信仰的要義,信耶穌、信聖經,但自從主後445年至今,在其教會與信仰歷史中加上不少視為同樣重要的教會傳統(在此有限的篇幅無法詳述) ,又加上了不少新教認為是不純正的教義。基督教(新教) 在1517年的產生乃因為跟隨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堅持「唯獨聖經、唯獨信心、唯獨恩典」的基要信仰。所以我們不可以將「天主教」看為「異教」。

作為牧師,實在需要細心引導陳强和小敏「回到聖經」、重建家庭。「親愛的,不要每個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 神,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了。」〈約翰一書4:1〉

李耀全牧師/博士
資深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任加拿大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

婚姻靈性操練 之 丈夫有婚外情,「死忍」嗎?

在一個月前,美玲無意發現丈夫忠誠有婚外情,頓時感到晴天霹靂,從來沒有想到一直深愛的丈夫竟然有出軌的行為。她求助,並透露夫婦二人已結婚七年但卻沒有孩子,彼此相愛,是教會的模範夫妻。原來,在去年,教會有一位姊妹小燕的丈夫不幸車禍喪生,忠誠非常同情小燕,看見她既要獨力持家,又要照顧兩個分別五歲與三歲的小孩,故此處處和事事拔刀相助,協助小燕家裡大小的事務,如維修工作。就是這樣,忠誠和小燕日久生情,並發生了性關係。加上忠誠非常喜歡小孩子,使他覺得與小燕是「相見恨晚」,雖然明知犯錯,但事到如今,進退兩難,不知所措!

美玲向她的牧師求助,牧師有輔導她們夫婦二人。但除了苦苦相勸忠誠,牧師只著美玲要忍耐,為丈夫悔改懇切禱告!一個月過去了,忠誠仍然繼續維持與第三者的關係,並自認這是承擔對小燕一家的責任!傷心欲絕的美玲給我的問題是﹕「我這樣忍下去,便是犧牲的愛嗎?」

坦白說,在我處理的這起背叛婚姻的個案,案主以「相見恨晚」、要對第三者負責任,甚至說「我的婚姻是一個錯誤」等自圓其說的「理由」來解釋婚外情,實在是荒謬,難道他對髮妻沒有責任嗎?聖經不是明明記載說:「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說:『人根據某些理由休妻,可以嗎?』他回答:『造物者從起初‘造人的時候,就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些話你們沒有念過嗎?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他們就問:『為甚麼摩西卻吩咐‘人若給了休書,就可以休妻’呢?』他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才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為妻子不貞,就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19﹕3-9〉

經文說明神的心意是﹕婚姻乃一生一世,除了婚姻出現「不貞」(像這個案一樣),神是不願婚姻無理的終結。婚姻的倫理是清楚的,但處理婚姻問題的輔導卻是複雜的。簡單來說,「忍」,甚至不成熟的「饒恕」多時只能產生反效果,並延續與第三者的關係,無補於事!輔導該令加害者的丈夫明白他背約所帶來的傷害,而負責任該同時是對髮妻與第三者的受害人。在輔導過程要讓夫妻明白關係的「推力」(分裂夫妻的動力) 和「拉力」(外在吸引的元素) 。既然丈夫也知錯,便要化他的悔意成為悔改的動力!

李耀全牧師/博士
資深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任加拿大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

談天說道 之 教會服侍vs家中服侍

「人若不看顧自己的人,尤其不看顧自己一家的人,就是背棄信仰,比不信的人還壞。」《聖經新譯本》〈提摩太前書5﹕8〉

編輯﹕謝芳

大哥夫婦加入教會後,仿效主耶穌基督,盡心盡職服侍教會,服務人群。即使工作更忙碌,也能抽空抽時擔任教會執事、專責委員會成員或團契職員,對教會發展出謀獻策,對團契和教會弟兄姊妹噓寒問暖,無微不至地付出關懷,洋溢著濃濃的人情味和主耶穌基督愛的香氣。閒來也熱心服務鄰居,盡顯基督徒的榜樣。可是,對於家中身體虛弱的兩老,照顧卻是那麼的少,除了偶而的電話問候,每月只出現2-3次的大家庭聚會,或生日派對。每次老人家嚴重心絞痛或哮喘發作需要入院,也推說因要參加教會會議或主持團契或探訪不能陪同,只付託弟妹去跟進。

真的不明白,對教會的無私和熱心,相比對待家中兩老的熱心態度和模式,竟有如此大的差別。究竟甚麼才是真正的服侍?教會的群體需求真的大於生命每刻都在倒數的家中兩老?在今期的版面上,藉著李耀全牧師和陳一華牧師的分享,探討信仰裡真正服侍的意義;服侍者如何做到助人自助,避免陷入「耗盡」的負面精神狀態。

真正愛的服侍﹕李耀全牧師/博士

教會的骨幹乃是熱心愛主,像大哥夫婦的教會中堅分子是教會最大的祝福。可惜的是,愛主愛教會的一族,往往因全力以赴服侍教會而在服侍家庭的事上已力困筋乏、力倦神疲,真是有心無力!而家中兩老,年紀老邁、身體軟弱,除了兒女之外是無依無靠,有時在危急之時,更求助無門。智者在傳道書所言:「我又看到日光之下有一件虛空的事。有人孤單無依,沒有兒子,沒有兄弟,仍勞碌不休,眼目也不以自己的財富為足。他問:『我勞勞碌碌,刻薄自己不去享受,是為誰呢?』這也是虛空,是勞苦的擔子。」〈傳道書4﹕7-8〉正如上文所質疑:究竟教會的群體需求真的大於生命每刻在倒數的家中兩老嗎?

問題的關鍵至少有以下的重點:(1)何謂真正的服侍?(2)服侍教會相對於家庭的服侍的需要,如何決定高低呢?若兩者都一樣重要,那麼如何兼顧兩面的需要,又避免過於疲於奔命?

首先,真正的服侍是無私的付出,是出自愛心、是利他的行為。在本質上這是無可置疑的,因為服侍的對象是我們所愛的、所敬重的和所珍惜的,我們才無條件地付出,包括我們的父母、家庭、夫妻、兒女、至愛的人與群體。奈何能付出的愛很有限,往往顧此失彼,不能兼顧所有我們需要關顧的人。有時,我們要付出愛心去服侍人,無論是父母或自己的家人,或者是屬靈的家和家人,都需有智慧和運用合適的方法;若要面對眾多的需求,更能學習分配時間,澄清優先的次序,按部就班地提供服侍。

耶穌教導門徒有關愛的真理就提出了一個最大的命令(誡命) 。「…有一個律法家,試探耶穌說:『老師,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呢?』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馬太福音22﹕36-40〉從此,我們知道,對基督徒來說,首要是盡我們一切愛神,而其次乃愛他人如同我們愛自己一樣,愛神、愛人與愛己是息息相關,不可分割。我們由愛神、與神建立密切的關係,從而得力去愛他人。但是,愛他人先由愛惜自己開始,如論到丈夫愛自己的妻子,保羅說:「丈夫也應當這樣愛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的,就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保養顧惜,好像基督對教會一樣。」〈以弗所書5﹕28-29〉這也說明愛神、愛人與愛已的相關與互動。

在愛的服侍上的問題最少有以下幾個重點:(1)把「愛教會」等同「愛神」;(2)「愛人」而忽略「愛己」導致「耗盡」(在此不談「愛己」而不「愛人」不「愛神」。首先當信徒忙於「侍奉」導致影響他的正常生活(包括孝敬照顧自己的父母) ,這並不是神所喜悅的「愛」的服侍。在此個案,教會的服侍來日方長,而父母身體軟弱、年事已高,要孝敬顧惜父母的日子非常寶貴。愛父母、服侍雙親也就是服侍神,讓父母感受到神的愛與眷顧呀!

關愛兩個家庭﹕陳一華牧師

信主後,神賜予基督徒兩個地上家庭,一個就是我們原生家庭,自出娘胎後一起成長的家庭,有血緣關係;另一家庭則是教會,是屬靈的家,具肢體關係的。兩個家庭各有不同角色與功能,影響著我們全人健康與成長。因此,兩個家庭均十分重要,缺一不可。

至於我們置身兩個不同的家庭,必然有責無旁貸的付出行動,就是盡本份關愛這兩個家庭裡的人,對他們的服侍不但沒有衝突,且是相得益彰,即只需要將家裡的人惦記心中,念念不忘,便不會厚此薄彼,樂意將時間、愛心及資源分配在兩個家庭上,作悉心安排,便收皆大歡喜之成效。

是次個案之兄長表現殊不理想,也不恰當,焉能以服侍教會為名而卸下對父母孝道之責?肯定不合神心意,也不能討神喜悅,我們應以為鑑,不重蹈這位兄長覆轍。服侍原生家庭有下列四項重點:

(一)照顧家人乃天經地義﹕神賜予每一個人都有原生家庭,藉父母撫養成人,過程中付出的心血、精神與力量,無法估計。因此,當我們長大後,報答父母的劬勞乃義不容辭,當仁不讓的。尤以他們年老多病及體弱時,我們須要擺上更多時間與行動關愛父母,回報他們浩瀚之恩。

(二)照顧家人是神喜悅的﹕神透過父母的愛,使我們品嘗神的慈愛。因此,孝順父母乃合神心意的,正如聖經強調:「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孝順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相反,若刻意不遵從神的誡命,則警告他們﹕「…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

(三)照顧家人也是事奉神﹕由於原生家庭是神賜予我們的恩典,當中有我們的角色與責任;神也將家庭視作服侍的平台,透過對家人之關懷與服侍,無形中也是事奉神的行動,讓家人經歷我們的關愛從而感受神的大愛。因此,家庭無疑是事奉神重要的場地。

(四)照顧家人乃見證行動﹕對還未信主的家人而言,他們體驗我們的關心、噓寒問暖,也會看在眼內、暖在心中,自然刮目相看。再加上我們為家人禱告的心願,他們很快留下好感,對基督教也有好印象。如此一來,家人便體驗神無比的愛,在鼓勵邀請下,家人信主乃指日可待了。實在是生活化的見證,影響深遠!

因此,基督徒關愛兩個地上家庭乃責無旁貸的,是理所當然的重要行動,互不衝突,也不存在矛盾。我們不應以服侍教會為名,而逃避對原生家庭之關懷,因這不合神的心意,也不蒙神喜悅的,對這個案中之兄長,當作警惕!

婚姻靈性操練 之 婆媳相處或孝敬父母?

恩愛是典型的賢妻良母,丈夫陳孝忠與妻子相親相愛,結婚多年才生下兒子小强,故此與丈夫視兒子為寶貝。為要親自養育兒子,恩愛終於決定在孩子一歲前放下高薪厚職,全時間照顧他,不再依賴奶奶。誰知問題就由此開始,婆媳之間本是和諧相處,但現在二人不斷爭吵。原來孝忠是獨子,小强是他們唯一的孫兒,故此婆婆也十分愛惜他,天天如常上門「幫手」!恩愛初時不以為然,後來更發覺婆婆管教孩子的方法與自己南轅北轍,她嘗試善意提醒,以求方法一致,婆婆卻堅持己見,認為自己育兒豐富的經驗,所用的方法永遠是對的!不幸的是,作丈夫的孝忠站在自己母親的一方,認為孝敬父母是聖經的教導,並視孝敬等同凡事順服父母!結果夫妻關係一落千丈,每天便爭吵不休!

我們先要了解,家族是一個家庭關係的系统(system) ,由不同家庭成員組合成為副系統(sub-systems) ,交叉互連在一起,代代相傳,彼此影響,例如夫妻是家庭的核心,三代的延伸家庭直屬在上有雙方的父母,在下有夫婦二人的兒女。每二人或以上可以成為不同的副系統,例如父母二人、夫妻二人、孝忠恩愛與小强、婆媳等都是不同的副系統。若要維持和諧關係便要設立合宜的界線(boundaries) ,善用家庭關係的規則,調節各成員的互動關係,一起又個別體會到「你、我、他(們) 」的需要與愛好。

看來陳家需要有家庭輔導,去處理家庭角色、三代互動關係及教養原則等。輔導要由恩愛和孝忠開始,再加入奶奶在過程中。可能在肯定奶奶在他們家庭的重要性之同時訂立界線、規則與時間表,大家約法三章,彼此尊重協調。關鍵人物是作為丈夫又是(母親的)兒子的孝忠的角色,要用諸般的智慧調息婆媳之間在所難免的張力,盡量配合今日時代的處境與養育之新模式。

從靈性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檢討聖經的婚姻觀與家庭觀,和兩者間之相關性。太初,神為亞當創造了夏娃是為他預備「相配的幫手」〈創世記2﹕20〉;而亞當便讚歎神的傑作,有了美麗的配偶〈創世記2﹕23〉。創世記的作者如此注釋﹕「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家庭關係原是由夫妻二人為核心,兒女長大後便要「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傳宗接代。但「離開」(leave) 不是「離棄」(abandon) 乃是為「連合」(cleave);而「孝敬」(honour)不是「盲從」(submit) 乃是為「敬重」(respect)。建立自己的家要同時守「孝敬父母」之誡命與蒙福途徑﹕「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出埃及記20﹕12〉兩者不是彼此排斥。另外,作為長輩也要謹記養育兒女的責任不需要延續到孫兒的一代,該多為孫兒代禱,放手享受弄孫之樂吧!

李耀全牧師/博士
資深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任加拿大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