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中國史上離婚雜談

不少人以為古代中國女子沒有地位,只有被拋棄而沒有離婚這回事。事實並非如此。參考易中天之《中國的男人和女人》一書,簡介一下內容:

早在「春秋」時代,傳說孔子因嫌棄妻子做的飯菜不好吃,佐飯材料也不對,因而休妻。事實未能確定,只知他和妻子關係疏離,曾分開一段時間。其大弟子曾子則因妻子沒有把梨子蒸熟而要休妻,妻子反駁這不合理,卻遭曾子恐嚇,要以一個惡毒理由休她,她以後就不能再嫁了。妻子只好乖乖回娘家。到了「戰國」,齊國的管子提出:「士三出妻,逐於境外。」意思是男子一生只可離婚三次,超過便表示他品德有問題,要被逐出城。也許是為了應對丈夫隨意拋妻的風氣。

到漢代,有人以「七去之名」休妻。「七去」:不孝(不孝順家翁家婆,甚至姑舅)、無子(沒有子女)、淫癖(放蕩淫亂、對丈夫性要求過分)、惡疾(患上重病)、妒忌(不滿丈夫與其他女人交往)、口舌(言語上出錯)、盜竊(拿走夫家東西)。以上全部針對妻子,目的是維持男尊女卑的社會地位。不過,也有保障妻子福利而不容休妻的「三不出」(見《公羊傳》):有所取無所歸(沒有娘家收留)、與更三年喪(正與丈夫為家翁守孝三年)及前貧賤後富貴(與丈夫同甘共苦後家境變富裕)。據記載,漢代有一個離婚故事。朱買臣的妻子嫌他是窮書生,要求離婚。其後,他當官,前妻要求復合。朱買臣就命人拿來一盆水潑在馬前,要求前妻把地上的水收回來;前妻無法做到,表示兩人無法復合。於是,出現了成語「覆水難收」。

唐代「七出(七去)之條」正式成為法律,再加上「義絕」及「和離」兩大離婚方式。前者是雙方恩斷義絕,後者則是男女雙方和平分手。在宋朝,假若丈夫犯罪被判刑發配邊疆,因他長時間不能回家,他的妻子可以要求離婚。來到元朝,若丈夫或家翁家婆不合理毆打妻妾,可判離婚。曾有一位丈夫名「方王用」,強迫妻妾賣淫賺錢;若賺不夠就拷打她們。他被告上官府而被判處離婚,妻妾重獲自由。按明朝的法律,若丈夫離家超過三年,容許婦女改嫁。此外,夫婦離異也有「離婚」與「絕婚」兩種差別。前者兩人分開後,雙方及家人仍有來往,但後者夫婦分手便斷絕所有聯繫。

可見,在昔日女性地位低微的社會中,女方是離婚最大受害者。即使成功重獲自由,還要面對很多文化風俗及社會經濟等問題。

類似不公平及性別歧視情況也出現在舊約時代的猶太宗教文化中。「人娶了妻子,得著她以後,如果發現她有醜事,以致不喜悅她,他就可以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夫家」(申命記24:1),「醜事」本來是指妻子犯了姦淫等嚴重道德罪行,包括疏忽照顧;休妻完全由丈夫主導。到了新約時代,有一位著名猶太拉比希列(Hillel the Elder)解釋「醜事」,其意是任何過錯,包括糟蹋丈夫的晚餐、外出沒有束起頭髮、爭拗聲音過大而被人聽到等。對於離婚,耶穌的說法是:摩西准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休妻,原因是人們的心硬,摩西才寫這條例給他們(馬可福音10:4-5)。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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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水性楊花

《永樂大典》中的《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九齣中的女主角李瓊梅結婚後與人通姦,卻被小叔發現。她矢口否認,反而在丈夫面前指小叔進入她的房間,企圖侵犯她。小叔因而罵她「楊花水性」,責她不要惺惺作態,趕快認錯。

由於水的性質就是沒有一定的形狀,能夠隨地勢而轉變;而楊花(即是柳樹之絮)會隨風飄飛,不會停留在一個特定的地方;又由於兩者皆看似柔弱,好比女性的行為姿態。故此「水性楊花」很多時便被用來比喻女子對愛情不專一,甚至有淫蕩的行為。

不少人以為水性楊花的女人會對男人擠眉弄眼、賣弄風騷,並且悉心打扮自己、穿著性感衣服去狩獵對象,甚至毫無道德觀念。其實她們並不盡是這樣,反而要視乎她們內在的心理情緒,因為影響了她們外在的表現:

一、難以控制自己的欲望,包括情慾。若感到有需要,她們便想方設法得到。

二、忍受不住寂寞,不懂得獨處,總是需要有一個人陪伴在側,特別是能夠愛護及保護她們的男性。

三、要滿足自己的虛榮,會主動炫耀自己的外貌及身材,以求吸引異性注意及稱讚。

中國文學家曹雪芹的《紅樓夢》第92回,也曾用水性楊花來批評劉姥姥的善變態度。因為她看見金錢,便改變說話內容。因此,這個成語可以用來描寫那些做事不專一或工作不穩定的人,而不限於形容某些女性。

舊約聖經何西阿書確實記載了一位水性楊花的妻子,就是何西阿先知的妻子歌媚兒(《和合本》譯「歌篾」)。她雖然已經為丈夫生了孩子(何西阿書第一章3至9節),但卻仍然離開家庭,過有如妓女般的生活(何西阿書第二章)。不過,何西阿多次把她贖回,並且接納她。何西阿這些行為象徵著上主對以色列人的寬恕與眷愛(何西阿書第三章4至5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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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狂蜂浪蝶

「狂蜂浪蝶」乃是中國成語,通常比喻那些起初對愛情有激烈反應,但維持時間不長久的人,尤其指對感情不專一的男性。他們好像在花叢之中飛翔的蜜蜂與蝴蝶一樣,風度翩翩,瀟灑美麗。他們表面上好像對某一朵花著迷,卻在採了花蜜之後,只作短暫停留;轉瞬間,又飛到另一朵花之上。

這句成語出自明朝凌濛初小說《初刻拍案驚奇》第十一卷的說話:「紫燕黃鶯,綠柳叢中尋對偶;狂蜂浪蝶,夭桃隊裡覓相知。」其意指男女互相尋求對象的意思。但是,也有人認為早在元朝高明的《琵琶記‧牛小姐規勸侍俾》》中,已有「驚起嬌鶯語燕,打開浪蝶狂蜂」這句子。

人際關係顧問Pawan Kumar在quora.com網頁對這種淺薄的愛情發表了意見,他認為這心態出於以下各種心理因素:

一、沒有投入感情:關閉自己的感受,不與對方分享內心情緒。

二、缺乏真誠溝通:雙方談話流於表面,對重要的事情閉口不言。

三、看重外表美貌:追求對方只因對方的外表,不理會對方的性格。

四、需要即時得滿足:只追求自己在短時間內感覺良好,並不計較日後結果。

五、不能互相支持:由於認識不深,很難互相支援,遇上困難之時便分開。

六、關係沒有真誠:由於要吸引對方,會以虛假的姿態出現。認識日久,本性暴露了便迅速離開。

當然在精神醫學中,那些患有各種人格障礙的人,由於在人際關係之上不成熟,也很容易在愛情關係上善變而不能持久,被人感覺是「狂蜂浪蝶」。

在新約聖經以弗所書第四章14節使徒保羅提醒,信徒要成熟,否則容易受人欺騙(在信仰及其他方面)及難以穩定下來:「不再是小孩子,不會中了人狡猾的詭計和騙人的計謀,被各種教義之風搖撼,飄來飄去」。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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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愛情「沉船」

在愛情中「沉船」,是指一個自以為能獨立生存、不受愛情煩擾的人,忽然動了真感情。這種在情感中「失足」的現象,好像一艘船船身破損,進水後下沉的情況。下沉的速度可快可慢,視乎破口多大、進水量多少,以及有沒有預防或補救措施。雖然偶爾有人開花結果,真是擦出真心的愛火花,但多數人往往因為沒有做好準備,出現「翻船沒頂」的傷痛結果。

有人認為這種情況多數出現在女士身上,其實不然。有不少男士,甚至那些自命清高及風流倜儻的花花公子也會在不經意間墮入情網。假若早有心理準備,期望戀愛或結婚,就不屬於「沉船」,應該是愛情「啟航」。故此,他們發生愛情「沉船」之前,通常先處於平淡的關係基礎之上,然後逐漸變得「水深火熱」,不能停止。例如主角發現一位異性下屬因失戀而傷心,先主動安慰而後關懐,進而由憐生愛,互相填補心靈需要,終於發生肉體關係,不能自拔。

這類「沉船」事件出現之前,通常有一些跡象可尋,包括以下所述:

一、不滿現狀,希望有所改變,又苦無方法。

二、生活中感到枯躁,無論處於獨身或已婚;期望有一些新鮮事情發生。

三、出現煩惱事情而未能解決,急需找人分享,安全地宣洩心情。

四、覺得缺乏昔日精力,有衰退或衰老的感覺,希望重振力氣。

五、心情欠佳,感覺孤單寂寞,但周邊的人(包括家人及好朋友)似乎不明白。

當然也有其他個人及環境因素出現,導致愛情「沉船」在不知不覺間(其實有知覺)發生。

很可惜!這種「沉船」關係通常帶來不良後果,就是注滿水而沉沒,嚴重影響事業及家庭,甚至人命攸關(例如意外懷孕、奉子成婚)。不過,當上述五點因素被處理好之後,當事人便希望回復昔日的生活常態,並會擔心船繼續沉下去的結果;於是便出現「跳船」的現象。

要預防「沉船」情況出現,聖經也有不少提醒,例如:「你們要逃離淫亂的事。你們說『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在身體以外』,但淫亂的人其實是犯罪害了自己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18《環球聖經譯本》)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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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丈夫」「妻子」的字義

中國人用字頗有意思,例如丈夫的「夫」字,即是「大人」而非童子,約有一丈(五尺)高度;妻子乃是婦女,一般閨女成年後頭上要戴髮簪,才能出嫁,因而成了「妻」字。

傳統的丈夫乃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的權威及領導,對妻子及子女有一定管轄權,但也要負上保護及供養的責任。為此,除非家道豐富,不然丈夫需要外出工作,賺錢養家。雖然妻子有相當重要的職務,需處理家務及照顧子女,但若然遇到問題,最終仍是由丈夫作最後決定。另外,若然妻子(元配、正室)未能生育,丈夫可以自行娶妾延續後代;富有家庭更可以擁有三妻四妾。不過,在這方面,坊間流行一句相當諷刺,但合乎心理的說話:「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妾」在這裡是指「正室」以外被立為妻的女子;「婢」則是賣身到家中為女僕的人;「偷」即是與家門外的女子偷情。

不過,昔日也有丈夫「入贅」(住進)岳父家作女婿。這是由於有地位及聲望的外父沒有兒子,需要藉著娶女婿來延續家族的血脈(生下子女往往要跟妻子姓氏),又可繼承家族產業,更可以避免家產被分散到其他親屬或異性之家。

傳統中國妻子在思想及道德表現上受嚴格限制,特別是所謂「三從四德」。三「從」乃是「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從」乃是「順從」;四「德」乃是指態度、言語、容貌、家務各方面要符合社會的良好「道德」標準。

此外,中國傳統有一句說話「一女不過三精」。有人認為,這是表示一位婦女在三方面不要有過錯,乃是在處理家務上要「精緻」、處理錢財上要「精算」,以及處理世事要「精明」。

有一首有關夫婦之道的猜謎詩,頗有意思:「二人合力頂穿天,一女能耕半畝田,我要騎羊羊騎我,千里近土土近田。」謎底是「夫妻義重」,確實是至理名言,在婚姻中相當重要。

猶太人在聖經時代重男輕女,也有類似中國傳統丈夫對妻子的規條。在舊約一夫多妻制度下,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10至11節指出,丈夫對妻子要盡上責任:「對她的飲食、衣着和性的需要,仍然不可減少。如果他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自由出去,不必補償什麼」。至於新約,則著重一夫一妻制;因此使徒保羅在教導信徒維繫夫妻關係時,指出丈夫是家中的「頭」,而妻子要「順服」丈夫,強調丈夫要「愛」妻子,因為夫妻關係正好像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以弗所書第五章22至25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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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離婚的孤單感

很久沒有聯絡的A女士突然來找我,她滿臉哀愁跟我傾訴近況。

「我差不多每晚都睡不著,已經有一年多了!」她說。

「除了每天工作和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外,我完全不想見人,不想參加任何活動,對甚麼都沒有興趣。我感到很孤單……」說到這裡,她強忍著的眼淚不受控奪眶而出。

「兩年前,我的兒子去了外國讀書之後,我發現丈夫有第三者。原來這段婚外情已經發展了三年多,我竟然懵然不知!一怒之下,我把丈夫趕出家門,然後開始辦離婚手續。半年之後,我們便正式離婚。

最初,我真是十分憤怒,極之憎恨他,但這情緒漸漸被強烈的孤單感和愁悶感覺代替。每天晚上工作後回家,面對著空空的房子,總感覺到哀傷和愁悶。有時,腦袋浮現出孩子小時候,我們一家人歡聚的情景;有時,又出現我在督促兒子做功課的喝罵聲,甚至迫使前夫逃到房間裡。在不知不覺間,就被第三者吸引去了?

我真埋怨自己,為甚麼容讓自己的溫柔消失而變成兇惡的潑婦?為甚麼我當年只知吵鬧,沒有盡力挽回婚姻,把前夫推到第三者的懷中?

我又覺得自己太無用!以前家裡一切家務及維修等工作都依賴前夫做,我完全沒有興趣學習。現在每當家裡有甚麼東西損壞,需要人幫手修理的時候,我的孤單感就會更強烈。

以前的朋友都是我們倆人的親友,每次看見他們便想起我們從前在一起的歡樂時光,現在卻只有我一個人。雖然他們都繼續邀請我參與他們的聚會,但我也不想參加,見到別人一雙一對,我卻形單影隻。這種愁悶怨恨的情緒不斷惡性循環,纏繞著我。若不是還要供養在外國讀書的兒子,我也不想活下去了!」她已哽咽無言。

A女士的孤單會不會也是其他離婚人士的寫照呢?離婚這遭遇使她陷入抑鬱的情緒中,以致她沒有動力與人接觸,令抑鬱與孤單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十分希望幫助到A女士解決問題,她需要專業人士幫助,我也邀請了她的親友幫忙。在各人的幫助和鼓勵下,她一步一步走出孤單的陰霾,學習獨立生活,展開新的人生。

陳潔芝醫生

退休家庭醫學專科醫生

情愛心理學:閃離

一對新婚夫婦起初的夫妻生活美好,不過當蜜月期過去,便會開始出現適應上的問題。當情況逐漸嚴重或突然間發生一些危機,便誤以為雙方沒有了愛情而要分開,堅決辦理離婚手續。這個近年似乎在國內流行的現象,被稱為「閃離」。那些夫婦的婚姻通常只是維持了數年時間,甚至只有數月。有認為,這名詞原本出現在職場上,指工作了很短時間便離職;現時卻多用於婚姻當中。

這現象特別容易發生在年輕人身上,尤其是80至90年代出生被父母溺愛的人,以及未有子女的夫妻之間。根據記錄顯示,2006年在北京約有25,000對夫婦辦理離婚手續;當中五分一個案的婚姻不到三年,而三分一也只是五年之內;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共有970對;而有52對結婚不足一個月。調查當中80後的離婚個案,其中90%的夫及妻都是獨生子女。因此,有人認為「閃離」的原因乃是這些年輕男女自少被過分溺愛,凡事需要他人服侍,以及缺乏忍讓或自我檢討的能力。此外,因為沒有兄弟姊妹及在小家庭中長大,才會不懂得與別人相處。故此,他們婚後與配偶近距離生活,便容易發生衝突;甚至會為芝麻綠豆般的小事而閙得不可開交,而且不懂得(或不知道需要)互相讓步或尋求幫助,終於衝動之下便離婚收場。當然有部分人是由於雙方認識不深,只因浪漫愛情或已經發生了性關係(未必懷孕)而匆忙結婚,婚前婚後沒有好好地準備或接受輔導。

年輕人這種草率結婚及離婚的現象,對比中年夫婦因為發生婚外情,或者更年期夫妻出現空巢現象,因而經過長時間認真考慮才離婚,情況確實不同。

新約聖經對離婚的看法可見於馬太福音第十九章3至6節:「有些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說:『人可以根據任何理由休妻嗎?』耶穌回答:『你們沒有讀過嗎?造物者從起初「創造了他們,男和女」,並且說:「為這緣故,男人將離開父母,與妻子親密相連,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神所匹配的,人不可分開。』」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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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寂靜的離婚

當一對男女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婦,實質上雙方卻已經斷絕了感情及身體關係,與已離婚的夫妻沒有分別,可稱為「寂靜(或隱形)離婚」。稱之為「寂靜」的原因是過程非常低調,沒有人知道,也沒有出現戲劇性的事情。夫婦二人也許會選擇分開居住,但大多數人仍然在同一屋簷下生活,甚至睡在同一張床上,並繼續承擔家務及合作撫養子女,只是完全沒有互相關懷或親密接觸。不熟悉他們的親戚朋友只會以為他們不過是老夫老妻的表現罷了。這情況可以持續到下半生,但間中有人會因為一些突發事件例如金錢爭拗,出現第三者或其他個別原因,需要於法律上正式離婚。

有很多因素引發寂靜離婚,可以是明顯,但又往往是隱晦的居多;例如丈夫經常外出公幹,與太太聚少離多;有一方因子女學業或政治原因移居外地(出現空巢現象);配偶患上慢性身體或情緒疾病(包括認知能力退化)等,因而令雙方的關係愈見疏離。

根據美國紐約關係治療師Kristin Davin (Diana Rangaves.2023,August09.Giddy. http://getmegiddy.com/running-on-empty-silent-divorce )指出,這樣的寂靜離婚有早期信號,如下:

一、互相怨恨的情況不斷增加;

二、各自各「平行」(parallel)生活;

三、缺乏一般親密(尤其性方面)接觸;

四、對配偶表現漠不關心;

五、對另一半的行為缺乏好奇心;

六、明知關係正在腐蝕中,卻沒有動力去溝通討論。

若夫妻發現開始出現上述情況,應該提高警覺留意,讓彼此好好深入傾談,必要時尋找輔導幫助解困。

舊約聖經確實有一對貌合神離的夫婦,就是大衛和米甲。他們雖然保持婚姻關係,但實在與離婚無異。米甲是大衛第一任妻子,是掃羅王的次女。她十分愛大衛(撒母耳記上第十八章20節),為了放走大衛而背叛父親,因而使父親讓她改嫁(撒母耳記上第十九章11至17節)。後來大衛作王了,強行(違反當時的規例)把米甲從她當時的丈夫手上強搶回來(撒母耳記下第三章14至16節)。可能因為這事,米甲不再尊重大衛,導致日後她公開輕視大衛失儀的表現。她的表現卻觸怒了大衛,以致他們兩人沒有再親近,結果是米甲至死也沒有兒女(撒母耳記下第六章16至23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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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孽緣

孽緣是指男女之間有一種非常複雜並糾纏不清的親密關係,大多暗示屬不正常、不道德或不被家人接受的戀情(例如對象是競爭對手或有家族世仇),甚至是婚外情、不倫戀等等。由於雙方初時並不知曉這些複雜背景,進入戀愛之後已不能自拔。電影小說往往以這些情節作為題材,特別製造巧合相遇的機會(視為緣份);又以誇張手法描寫這些戀情可能遇上的各種困難及危險,就是為了製造氣氛吸引觀眾。

2020年韓國電視片集《雖然是精神病但沒關係》It’s Okay to Not Be Okay講述一位肩負重擔照顧自閉症哥哥的男護士(金秀賢飾演),和一位有反社會人格、不懂人情的童話女作家(徐睿知飾演)之愛情。問題是女方的母親因怪異性格,多年前殺害了男方的母親,導致男主角兄弟相依為命,並且不斷逃避別人的欺負。其實男女主角年少時曾彼此交好,只是遭到女方母親阻攔而分開。雙方成長後,因為不同際遇而再次相遇,然後這對俊男美女便發生浪漫又愛恨交織的孽緣。劇集也帶出其他居於醫院,有各類精神障礙的病人的經歷,再加上男主角那位有「自閉症譜系障礙」的哥哥及院長比較出位的治療方法,讓劇情經常高潮疊起。該劇作獲得「第49屆國際艾美獎」提名。

一般人認為孽緣不能持久,而且必定帶來負面甚至悲慘的結局。其實並不一定是這樣,只要雙方真心相愛,便能夠互相接納、彼此體諒甚至寬恕;彼此能合力去面對及解決障礙,包括親友疏遠、社會歧視。當然,若然涉及嚴重道德及法律問題,仍然需要面對現實,必要時還要付出代價,甚至要理性地分手。假若能得到家人及朋友支持,往往可以化危為機。

舊約聖經描述大衛王看上臣子的妻子拔示巴,因掩飾自己的過錯而製造機會殺害忠臣,再把他的妻子娶過來(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1節至第十二章25節)。上主因此責罰大衛。大衛為此罪孽向上主認罪悔改,才獲得上主寬恕。其後他與拔示巴生下所羅門,日後繼承王位。公元4世紀天主教教父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認為,箴言第三十一章10至31節所描寫的賢德的婦人,乃是所羅門(即這章聖經第一節的利慕伊勒王)因母親拔示巴的教導而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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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出軌不忠的案件

婚外情現在已是很常見的事情,大都市的人若不是與當事人相識,很少理會這種事。但若牽涉罪案,則會引起大眾關注,而大眾傳媒也廣泛報道。假若案件中出軌的主角是妻子,更會成為轟動的頭條新聞,甚至被改編拍成電視或電影。近年有兩齣電視電影,正是與婚外情案件有關:

一、《愛與死亡》Love and Death:這是美國2023年迷你電視片集,取材自1970年一宗真實案件。當年的被告Candy Montgomery (Elizabeth Olsen飾演)與Allan Gore (Jesse Plemons飾演)發生了婚外情。兩人皆已婚及參加同一間「德州」教會。後來,Allan的妻子Betty (Lily Rabe飾演)被發現死於斧頭多次砍殺之下,疑兇便是Candy。審訊時,Candy被陪審團以「自衛」為由而判決她無罪釋放;實情是死者Betty主動質問她與其丈夫有染之事,更先用斧頭襲擊她。雖然Candy被判無罪,但當地的社區人士仍然把她看成殺人兇手,報章也大事渲染這新聞。死者的父親對法庭的宣判沒有意見,但他咒詛Candy終生遺憾地背負殺人罪名。

二、《五月、十二月》May December:這是2023年電影,也有類似《愛與死亡》的劇情。該片描寫美國一位36歲有多、已婚及有數名子女的女教師Grace Atherto (Julianne Moore飾演),在與一位13歲韓國移民男學生Joe Yoo (Charles Melton飾演)發生性行為之時被逮個正著。電影描寫Grace及Joe從來沒有後悔發生這種關係,但Grace被控強姦未成年兒童,結果被判處有罪入獄。Grace出獄後,與Joe結成夫婦,生了孩子及搬離事發地方。其實這電影是依據1997年發生的真人真事作藍本拍攝,案件的女主角Mary Katherine Letourneau是一位已婚及有五名子女的天主教徒,她被控兩項二級重罪。她的罪名是在華盛頓州內強姦任教學校的六年級、12歲薩摩裔男學生Vili Faulaau。在受審等待宣判之時,Mary誕下Vili的女兒;向法庭求情後,她入獄六個月後便被提早釋放,條件是以後不能再接觸Vili。可惜不久,她被警察發現與Vili在汽車上偷情。因此,她被法庭判處強姦罪的最高刑期──監禁七年半。在這次囚禁中,她再產下第二位女兒及與丈夫離婚。她出獄後,與長大成人的Vili結為夫婦,而這段婚姻維持了14年,最後雙方在2019年分居。

雖然上述兩宗案件的罪犯是女性,但真正的罪魁禍首可能是她們的婚姻出現了問題。故此,她們的丈夫多少也有責任。

舊約聖經也有一段已婚婦人與人通姦後,丈夫被謀殺的事件。女主角就是拔示巴,她出浴時被大衛王窺見而召她進宮,兩人發生關係並導致意外懷孕。大衛王為掩飾自己偷別人妻子的罪行而借刀殺人,謀害了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一位對他非常忠心的將軍(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1節至十二章9節),結果遭受上主譴責。大衛王雖然知錯,仍然要承受子女相殘及叛變的惡果。

在這宗出軌的事件中,罪犯是男性。由此可見,婚外情往往帶來傷害,甚至可以引致家破人亡。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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