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均壽命不高的年代及社會之中,人民大多數早婚;因為可以在自己老去之前,把子女養育成人。他們能夠自立養活家庭,甚至接替自己及家族事業。但隨著社會進步及壽命增長,結婚年齡有推遲的趨勢,而在性別之上有明顯的分別。
首先,女子似乎要在某一個年齡範圍之內結婚,要是超過了這個範圍,之後要出嫁的話便比較困難。因此,她們大部分人選擇在大學時期或畢業之後,社會身份及經濟能力最合適的時機出嫁,甚至生兒育女。至於男子,似乎沒有年齡限制。鑒於社會仍然有一種「男主外」的觀念,不少男性以事業有成為準則,達成目標後才談婚論嫁,因而比較遲婚。由於這種性別之分,適婚年齡內的男女比例不平衡,因而出現了眾女爭一男的現象。這種情況在大學期間已經出現:女大學生主動追求同班的男同學。
在社會及心理學應用上,很多時會引用「金髪姑娘原則」(Goldilocks Principle)來訂定適婚年齡。這原則源於英國作家騷塞(Robert Southey)的童話故事《金髪姑娘與三隻熊》。女主角金頭髮的Goldilocks不小心闖進了熊爸爸、熊媽媽及小熊的家,發現房中有三碗粥、三把椅子及三張床。此時,她發覺最好吃的粥是溫度不太低或不太高的,而最舒適的床及椅子乃是尺寸不太大或不太小的。這故事引出了「金髪姑娘原則」,就是兩極中間乃是最佳的選擇。若果引用這原則在適婚年齡之上,不少婚姻顧問認為是20多歲至30多歲之間,不太年輕也不太年長。此外,也有人認為,女性最好在28歲左右(或之前)成婚,而男性則是32歲時(或之後)結婚比較好。因為在這個時候,他們的心理比較成熟,而事業開始穩定下來;可以獨立、認真談婚論嫁。有研究發現,在這段時期結婚的夫婦在婚後首五年的離婚率比較低。
不過,歲數不能夠絕對準確地推斷婚姻幸福與否,而結婚年齡很多時因人而異,也受各地社會環境影響。心理上,最佳的時間應該是個人在工作及生活之中感覺到相當適應及有自信的時候。
聖經似乎沒有明確指出最適合結婚的年齡,但在舊約箴言第五章18節說:「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似乎是鼓勵人在年輕的時候結婚。不過,聖經也有寡婦再嫁的指導:「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如果丈夫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9節)這經文暗示不少丈夫沒有年齡限制,可能比妻子早逝(似乎有老夫少妻意味),因此守寡妻子(應該仍是年輕)可以再結婚。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