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愛情有價

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ary Becker認為,人類結婚比單身是更有滿足感的實用價值。因此,世上有一個婚姻市場,男女參與其中,各按市場環境互相競投,選擇最佳對象,務求美觀及實用。世界各地舉行選美會,豈不就是這樣重要的經濟活動嗎?舊約的以斯帖被選入王宮成為王后,一登龍門升價十倍;後來更化解了猶太人的滅族危機。

曾經,失婚或喪偶的女人被貶為「二手貨」,事實上經過悉心裝扮或栽培之後,也能夠增值,甚至變成極稀有的珍寶。舊約聖經中的路得守寡後再嫁,不單被丈夫欣賞,竟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

愛情經濟學有一個有趣的發現,就是家庭收入若提升一倍,被愛感覺也增加4% (Betsey Stevenson & Justin Wolfers, 2013 February 14, http://www.brookings.edu)。此外,作者認為愛情是一種保險經濟,當任何一方感覺憂鬱、傷痛或遭遇艱難時,情人便是一種互相支援的社會保障;而且比銀行或保險公司更有優勢,因為沒有後續加保費的負擔。

因此,愛情可算是一種交易。因為愛是一種稀有資源,可以用來交換其他物品,例如別人的愛心、物質照顧、陪伴時間等等。實際上,究竟愛是有價,還是無價?是資產,還是負資產?因人而異。

若要愛情發揚光大,實在需要投資。在2019年,Jane Matti眼見她那些醒目又成功的女性朋友們,在戀愛上作出了十分愚蠢的決定,於是寫了一本書《投資在愛情上》(Investing in Love)。她用一個商業角度來為讀者介紹如何運用腦袋投資在「愛情事業」上,繼而作出聰明的抉擇。

此外,根據RDI主管Bronson Trebbi在集團網頁上的表達,投資在關係上有以下要點:

一、時間:每天向對方表示欣賞,更要用時間來建立長久且有意義的關係。

二、自己:單單出現並不足夠,更要用心專注及用耳朵聆聽對方的說話。

三、信任:令對方感覺舒適而願意溝通,從中互相建立信任,又要盡量讓對方發揮優點。

不過這樣的投資間中也有風險,不單有可能貶值,甚至會一鋪清袋。舊約的士師參孫錯誤投資在情人大利拉身上,把個人擁有強大力量的秘密告訴她,結果被她出賣,慘遭敵方殘害。

聖經非常重視愛,但付出的成本不輕:「愛是寬容,愛是恩慈,不嫉妒,不自吹自擂,不自高自大,不做不合體統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圖謀惡事,不為不義喜樂,卻為誠實歡喜;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堅忍。」(哥林多前書13:4-7)。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社關人生:父母也是被愛的孩子

在個案工作之中,有時會遇到一些不敢和兒女直接溝通的父母,要找我代他們傳達信息,或想從我口中知道兒女的事情,又要求我不要告知兒女。我有時夾在他們中間頗為難!兒女既是成年人,與他們談及的內容理應保密,但看到心急如焚又無奈無助的父母,教人不忍。父母兒女之間無話可說或有話不敢說,都是很多家庭的實況。

何以父母這樣愛兒女,兒女卻不領情呢?其實很多父母不自覺以愛之名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為兒女的好處著想,兒女就應當聽從自己的話。可是孩子的內在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彼此的關係和期望自然有距離。

愛孩子,要讓他們感到自己被父母所愛,而不是單方面說「我這麼疼愛你,甚麼都為你著想,你要怎樣怎樣做,不要怎樣怎樣做……」最終孩子感受到的並不是愛,而是怪責和操控。有些父母經常說出令兒女愧疚難受的話,例如「你不用回來陪媽媽了,媽媽已習慣了孤獨……」這些說話常常令孩子自覺不足或虧欠父母。有時令孩子做出消極、不舒服或叛逆的反應,惡性循環從而開始,彼此溝通失敗。另外,也有過度保護兒女,甚麼都替他們完成和安排的父母。當孩子失去了成長自立的空間,長大成人後,父母卻又怪責他們不能自立,關係就不斷惡性循環下去;也有些孩子為爭取自主而拒絕父母過度保護而感愧疚,父母不知不覺利用了兒女的愧疚來操控他們,關係總有隔膜和芥蒂。

其實父母的教養方式都是學回來的,誰知道父母自己也是沒有在其父母那裡得到滿足的孩子?他們在成長之中也被拒絕、被忽略、被否定、被威嚇……他們的父母沒有示範充滿愛、可靠可依傍的樣式,上一代管教的錯誤也不自覺地傳給兒女,這樣下來,掙扎便一代傳一代。

父母本身是兒女的權威,也是兒女的祝福。聖經說:「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箴言20:7)父母先來到神面前,讓神的愛滿足自己的內心;向神承認自己的過犯,求神治癒自己的創傷(年幼時所遭受的悲傷、父母不當的教育等),內心有神的幫助而滿足,好讓自己成為成熟、健康和好相處的人,才能夠走入孩子的內心,關懷他們內在的需要。父母按聖經教導去學習真理,有正確的價值觀,做合神心意的父母。「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父母是引導及領導孩子的人,讓兒女有健康的人格,走真理正確的道路,這樣的父母和兒女必定得福。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耆樂悠然 之 無事獻殷勤?(下集)

上期我們談到八十多歲的黃伯伯被社工帶到門診,並且懷疑他被一位身分不明的女士侵吞財產。有見及此,我和社工決定為黃伯伯申請緊急監護令,並以信件形式通知銀行,表示黃伯伯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處理財產,要求凍結他所有銀行戶口,避免再有財物損失。社工也代表黃伯伯到警署報案。經過多次專業會議後,黃伯伯的個案被確定為一個「虐老個案」。

虐待長者(簡稱「虐老」)不僅包括身體上的傷害,心理、財產虐待和疏忽照顧都被視為「虐老」。根據社會福利署(簡稱「社署」)的數據顯示,虐老個案每年平均有五百宗;在新冠疫情影響下,數字下降至四百宗左右。其中身體和心理虐待佔整體個案八成,接著便是侵吞財產。然而,這些數字可能並未真實地反映虐老的情況,原因可能與我們的文化有關。

首先,許多長者可能並未察覺自己的經歷屬於被虐待。即使他們認知到這點,他們可能不敢承認自己是受害者。他們可能將被虐待的情況視為家庭糾紛或性格不合,有時他們可能認為是自己的報應;加上「家醜不出外傳」的觀念,他們不會告訴其他人遇到甚麼事情。有些長者特別容易遇到被剝削的情況,特別是身體和認知能力下降的長者。缺乏親友和可信賴的人在身邊的長者,被利用的機會會增加。黃伯伯的個案就是一個例子,他長年獨居,沒有親友探望,認知障礙症減低了他的辨別能力,所以才會對接近他的那位女士言聽計從。

要留意身邊的長者有沒有被可疑人士「無事獻殷勤」?不妨定期探望他們,了解他們近期的生活狀況;留意無緣無故地接觸他們的任何人,某人是否曾帶他們到某些地方,例如律師樓和銀行等等。要留意他們的銀行存摺、身分證、圖章等等,有沒有被人取走?如果有需要,可以到警署報案或到附近的長者地區中心尋找社工協助。

至於黃伯伯事件,由於被界定為「虐老個案」,「社署」會作出更緊密的跟進工作。由於繼續居家生活可能對黃伯伯構成危險,經過一番勸說後,他才接受「社署」的安排,到老人院舍繼續生活。監護委員會也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作為黃伯伯的監護人,確保黃伯伯的資產可以令他安享晚年。

「白髮是光榮的冠冕,走公義的路就會尋見。」(箴言16:31)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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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黃綠醫生」?

「黃綠」的正寫其實是「黃六」,可能因為黃是一種顏色,引起人聯想到綠色而產生的詞語,後來更習以為常。「黃六醫生」原本是廣東俗語,描寫一位醫學不高明或醫術不精湛的醫生;間中也用來批評一些藉著醫治病人來牟取暴利的行醫者。不過,有時這個名詞只是某些病人接受醫生治療後,得不到理想的效果而用來嘲諷醫生,給他負面、帶貶意的評價,兼且指責醫生沒有醫學道德。根據孔仲南在1930年的著作《廣東俗語考》解釋,「虛偽無實謂之黃六」。相傳黃巢兄弟六人,黃巢居第六而詐,因此而有「黃六先生」、「黃黃六六」等名稱。比較文雅的名稱乃是「庸醫」,與其行為表現相反是「良醫」,成為了對比。

至於真正沒有醫德,甚至詐騙他人的醫生,還有另一個名稱「密醫」。密醫通常指那些沒有合法資格的人充當專業人士,以沒有實證的診斷及治療方法,或借用「另類療法」去治療病人;部分人更存心作假,欺騙病人及其家屬,以謀取利益。有分析指出,通常最容易受騙的病人,大多對醫學疾病無知,卻患上了未能肯定診斷,未有特效藥物,病情沒有進展,尤其是風濕病痛、心因性疾病的人。雖然大部分存疑的治療方式無傷大雅,甚至有如安慰劑的良好作用;但間中也會誤診或延誤治療,導致病人病入膏肓及造成人命傷亡。

十八世紀,美國革命開國的時候,有一位名叫Elisa Perkins的人發明了一個金屬「吸病機」,藉著當時剛發現的電力,聲稱可以把疾病從身體吸出來,使病人痊癒,因而牟取暴利。同時期,英國也有一位James Graham,他刻意裝修了一間「治療聖殿」,藉著電力使人回復青春及醫治疾病。此外,也有一些自稱「神醫」的人,有組織地利用社交媒體拍攝及「製作」治病的廣告及宣傳片;甚至以神蹟醫病的口號聘用演員,假扮為成功醫治的病例,用來吸引病人前來求醫並捐獻給他們。

還有一點,即使是一個真正合資格及專業的醫生,也有可能變成「黃六醫生」,甚至是失德的人。在1970年至80年代,美國印第安納州的醫學博士克萊因(Donald Cline)是一位相當著名專門治療不孕不育的專家。他開創了以激光手術用在輸卵管上,增加人工受精的成功率。後來他退休後,才被發現他在慕名求助者不知情及未同意之下,把求助人的丈夫的精子換掉,把他自己的精子注入病人體內使其受孕,結果誕生了最少90多位有血緣關係的兒童。他向求助人訛稱,捐精者全是年輕、有為、健康、聰明的男士。

按照當地法律規定,同一個捐贈精子的人的精子不能使用超過三次,否則日後會導致近親結婚及引起其他倫理問題,特別是亂倫。這種嚴重不道德的醫療行為,終於被揭發並被拍成一套紀錄片《我們的父親》(Our Father)。

舊約聖經有一段經文,好像警告那些「黃六醫生」:「你們都是捏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但願你們完全不作聲,這樣才算為你們的智慧。」(約伯記13:4-5)

冷對

談天說道 之 代入貧窮人的覺醒

「恩待窮人等於借錢給耶和華,耶和華會因他的行為償還給他。」(箴言19:17)

文:趙嘉欣(施達基金會推廣拓展部主管)

筆者服侍的機構施達基金會(簡稱「施達」)每年11月舉辦一個旗艦籌款活動,名為「施達赤腳行」。參加者須赤腳在本港街道上走完指定路線。因疫情停辦了三年後,於今年11月4日復辦。活動舉行前大半年,「施達」同工已開始籌備工作:申請活動場地、籌劃路線、製作宣傳品等;其中一項準備功夫,是全體同工率先赤腳試行擬訂路線。令筆者回想數年前,第一天到任「施達」,當天剛巧是「同工赤腳行」。這是筆者人生第一次在街上赤腳步行,除了害怕骯髒,也有點擔心路人目光。不過當時所有同工一齊步行,過程輕鬆悠閒,才克服了尷尬的感覺。

代入貧窮人的處境

那次活動當天,筆者擔任領隊,帶領參加者由起點出發,經馬鞍山海濱長廊步行至終點站。終點站前的最後一段路程,有兩條短短的馬路,再走多一會便到達終點站所在的教會,那是「同工赤腳行」當天未曾試走的路段。想到只是兩分鐘左右的路程,筆者懷著興奮的心情作最後衝刺。可是,踏上馬路一刻,便知不對勁了!那瀝青馬路既熱且「刺」腳,每走一步如走在針氈上,刺痛的感覺令筆者舉步維艱。當筆者看見隊員一個一個向前行,唯有忍著痛楚,緩緩地一拐一拐踏出每一步。

路程雖然短,卻像沒完沒了。看著隊員遠去,內心更焦急。不過「心靈願意,肉體軟弱」,筆者只能放棄追趕上前的念頭。在終點站的教會門前,有些完成了工作的義工,自發組成「啦啦隊」,歡迎即將到達終點的參加者。作為同工,應要答謝義工的熱情,可惜去到末段筆者已沒有心力回應周邊的人及事,只能集中精神及意志,盡快完成這路程。踏入教會的一刻,才感覺到地板光滑如絲。「原來這就是天堂!」這是筆者當刻的感受,骯髒、途人目光立時不再重要。筆者幻想自己是一位每天過著赤腳生活的貧窮人,原來走路舒服一點,已經如在天堂過好日子了。對於在發達國家生活又是知識型的信徒,或許對「天堂」或「天國」有很多神學上的討論;但對於貧窮人,他們對天國的嚮往可能單純期盼衣食不缺、身體健康。若非參與「赤腳行」親身感受赤腳的艱難(看見「施達」同工出差拍下的相片,香港街道比起發展中國家的路已是平坦安全),筆者未必有代入貧窮人處境思考的覺醒。大眾在欠缺前線服侍海外貧窮人的機會下,只從新聞、前線機構得知貧困國家的狀況,難以在增長頭腦知識的同時,在情感上也與貧窮人連結。筆者透過「赤腳行」初嘗與貧窮人連繫,帶來的覺醒成為日後關愛貧窮人的推動力。

走進貧窮人的生活

「施達」有一位忠實的支持者,他是已退休的張牧師。自從2006年起,他無間斷參與「赤腳行」,已有十多年。他覺得「赤腳行」是挑戰自己放下身段及捨棄舒適的學習平台。如何克服赤腳的痛楚?他說「赤腳行」只是一年一次,步行路線在市區,環境也尚算舒適;就算赤腳走在凹凸不平的路上,也只是短暫時間而已,並不覺得太辛苦;相比身在貧困處境,連基本生活條件都不足的人,這不算得甚麼。

世界上的確有很多貧窮人過著飢寒交迫的生活,相比食物及棲身地方,鞋子不是他們的必需品,他們只能讓雙腳曝露在危機之下。在很多貧窮地區,未開發的路面上危機處處,碎石、釘子、玻璃、煙蒂等都容易讓雙腳受傷。另外,地面上有大量細菌和寄生蟲,特別在潮濕的天氣,泥土及污水更容易產生有害物質。如果沒有鞋子保護,長期赤腳走在骯髒的路上,寄生蟲便容易鑽入裸露的腳掌,引起寄生疾病(如沙蚤病等)。病患者若不及時治療,更可能遭受病毒、破傷風或壞疽等二度感染。

連結群眾服侍貧窮人

「施達」最早期的步行籌款沒有赤腳元素,加入赤腳體驗是2001年11月那次。當時有份負責籌辦、前同工Alice分享,希望此活動除了籌款外,加入與貧窮人相關的體驗,藉赤腳的觸感為參加者製造深一層次的體會,令整個活動更有教育意義之餘,讓參加者清楚為「何人」(貧窮群體)及「何事」(扶貧濟困)籌款。

作為「赤腳行」的元祖策劃同工,Alice有沒有深刻的經歷?她說最深刻有一年她邀請了四位小朋友作為「赤腳行」宣傳大使,那些小朋友是她與另一位同工的兒子。同工有這樣的構思,是希望讓支持者就算未能親身參與,亦可支持其他人(如小孩子、長者)參加。「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雖是老生常談,但這是連結社群的方式;各人按己力獻上資源,向著同一目標進發。策劃同工費盡心思及時間,當見到眾志成城,為貧窮社群全力以赴,都感到振奮。

「赤腳行」提供了一個「貼地」的體驗,讓參加者走進貧窮人的生活中,體會及反思貧苦者的生活困境,能使自己謙卑一點,對待貧窮人多一點同理心。貧窮加劇人口販賣情況,很多貧窮人為生計,誤信人口販子提供的工作機會。今年11月4日(六)下午2時30分於黃大仙區舉行的「赤腳行」,主題為「反販賣 ‧ 得自由」。希望透過赤腳步行及沿途的體驗活動,讓人感受被販賣者的經歷,在情感上與受害者結連,一起向人口販賣說「不」,讓受害者活出上主賦予的價值與尊嚴。

施達基金會是一個基督教救援及發展機構,持守「藉教會、經教會、扶貧濟困」原則,與全球基督徒攜手,在基督裡共建公義仁愛的世界。如果你願意參與「施達赤腳行」,支持上主和「施達」所愛的貧窮人,可以到「施達」網頁瀏覽及報名參加:https://link.cedarfund.org/walk-2023。

情愛心理學:分手仍是好友

當情侶因各種原因決定分手時,一方(或雙方)或會說彼此日後還是好朋友。可能是表面客套的說話,用來減少分離的傷痛,但也有些人是認真地提議。現實中,這些說話卻很少兌現,特別是女方通常很難接受這種藕斷絲連的關係。反觀男士,確實有些人希望保持情誼,可能是潛意識想緩和分手的內疚感覺。不過,確實有情侶分手甚至離異後,仍然保持良好關係,甚至會互相照顧。

對於這種「分手後的友誼」(Post-breakup friendship),根據心理治療師Rachel Sussman(見《時代雜誌》2018年7月10日網頁)的見解,分手雙方保持關係在以下情況絕對不適宜,就是對方有暴力或操縱行為。這種友情會阻礙一方尋求發展另一段男女感情。確實有不少男女就是由情侶變成朋友,又由朋友變回情侶,斷斷續續地拖延雙方一段長時間,最終仍然分手收場;而耽誤時間對女方特別不公平。不過,Sussman指出,假若雙方已生兒育女,可能值得保持友情。有人認為,假若雙方在同一地方工作(例如同屬一研究小組),或者共同服務某一群組(例如同一教會並有共同好友),大家保持朋友關係,總比成為敵人為佳。

Sussman繼續指出,即使雙方同意成為朋友,也應先用一段時間(至少數個月)冷靜,讓自己的情緒適應單身的新生活,甚至建立新的社交圈子;然後才看看能否再接受對方。最後她建議,假如決定繼續當朋友,也要設定界限,見面不能太頻密,並且要保持距離。因為有一個實際問題,就是將來某一方再談戀愛或再婚,若與前度保持緊密友誼,很容易引起新伴侶懷疑及嫉妒,有損新關係。

聖經鼓勵不能走在一起的人,甚至是敵人,最低限度要和平相處。舊約箴言第十六章7節:「人的行為若蒙耶和華喜歡,耶和華甚至會使敵人與他和好。」此外,耶穌教信徒愛敵人:「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社關人生:復元人士的「一杯涼水」

精神病或精神病人是香港社會比較敏感的課題,不大想去討論,也較少人願意認識復元人士,更不希望他們住在自己的社區。然而,在我的社會工作服務經驗中,我有不少良好的體驗。復元人士給人的第一印象可能欠佳,但大家熟識以後,便會發覺他們有憨厚、善良、真誠的心;只是往往被他們木訥、拘謹、退縮的外表埋藏了。以下便是一個好例子:

我認識「小伙子」(化名)是在他的宿舍,他年青高大,只是面容冷漠,煙不離手,又不修邊幅,吊兒郎當。他夢想發大財,所以不願意找普通的工作。他喜歡流連娛樂場所,常常夜歸,並不注意宿舍規矩。我們擔心他被趕出宿舍,無家可歸,以及在外結識不良分子而被人利用作違法的事。因此,我們常常找機會和他見面,聽聽他的想法,看看他結識了甚麼樣的朋友;總是抓住機會規勸他,並提醒他當注意的事情。但不想給他過大的壓力,以免影響他的情緒。期望他能生活有序,引導他一步一步養成良好的生活規律。在這嘮嘮叨叨的過程中,小伙子有些時候也順應現實的狀況,找工作賺取生活費。只是工作多數不長久,常常轉工,他還想著如何賺快錢發達。經過年多面談,小伙子的情況都是反反覆覆,我沒有信心能成功幫助他重整生命目標及生活模式。輾轉間,我轉換了工作崗位。我跟小伙子道别,幸而他仍住在宿舍,繼續得到照顧和協助。

八年後,當我已淡忘從前工作的種種之時,我在新的工作地點收到了小伙子的信件和相片。他特意找我新工作地址,寄信給我。他告訴我,他已經成為了一名技工,工作穩定,收入也不錯,最令我欣慰是他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他們剛剛搬入公屋,一家過得樂也融融。他於信中寫:「你勸我腳踏實地找工作,儲錢結婚,成家立室,我做到了!」照片中小伙子精神奕奕跟太太及一對可愛的子女合照,看著他們一家愉悦幸福的笑容,我真心被觸動,感到無比溫暖!我記不起我對他說過甚麼了,也不相信自己有甚麼功勞,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但小伙子還惦記著,還感謝我,他這「念舊」之情讓我再次確認復元人士那種真誠、勤奮、感恩的特質。我一直保留著小伙子的信,因為那是他在炎夏送我的「一杯涼水」;讓我工作感到沮喪時,推動我、激勵我去做得更好。

「一杯涼水」是聖經其中一個故事,耶穌教導我們施比受更為有福。一杯水算不得甚麼,但在人乾渴時就大有意思;所以我們要多留意别人的需要,以愛鄰舍的心來服侍有需要的人,就如把善事做在主身上一樣。我們以為復元人士是受助的弱勢群體,沒有想到他們也有很多優點,有待我們去認識和發現。從復元人士的「一杯涼水」,我學懂:無論我是甚麼樣的人,無論我在甚麼地方、處於甚麼景況中,我要以敏銳的心去察覺别人的需要,樂意為有需要的人送上「一杯涼水」。反過來,我也要以感恩的心去欣賞别人的優點和愛心,欣然接受别人施予我的「一杯涼水」。

尹可如

耆樂悠然 之 無事獻殷勤?(上集)

黃伯伯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他第一次來門診的時候由社工陪同。今次他來求診的目的是應社工的要求,社工要求精神科醫生填寫一份申請監護令*表格。黃伯伯沒有兒女,太太在十多年前已經過身,而兄弟姊妹早已移民外地;所以他在香港基本上沒有任何親人。幾年前,鄰居見他的認知能力和照顧自己的能力逐漸下降,便通知附近長者地區中心的社工多加照應。由於社工已經跟進黃伯伯數年,了解他的認知能力非常有限。他只有基本的自理能力,日常打掃家居和預備食物的能力已失去,要倚賴長者地區中心的送飯服務。

為甚麼要申請監護令?社工告知,近日有一位女士經常探望黃伯伯,並噓寒問暖。自然地,黃伯伯對這位女士產生好感。無論這位女士提出任何要求,他都滿足她,特別是在金錢和禮物上的要求。令社工更擔心是這位女士搬進去黃伯伯的家居住,並提出和他結婚,正式當他的太太。社工非常擔心黃伯伯被這位女士利用,所以決定為他尋找精神科醫生的評估報告。看看有沒有需要為他申請監護令,以及評估他是否有能力作出結婚的決定?

第一次在門診看見黃伯伯,他非常友善,但卻記不起診症當天的時間、日期和地點。替他做了一些正規的認知評估,他的認知能力的確明顯下降,在認知障礙症的範圍之內;而且他的記憶停留在數十年前,例如他說一碗雲吞麵只需要港幣五元便買到。即使陪診的社工已跟進了他一段時間,黃伯伯也認不出他。

問起那位女士,他隱約記得女士對他很好,所以他認為不能白白接受別人的恩惠,要給她一個名分。之後,我問他怎樣稱呼那位女士?他猶豫了很久,原來他連她的名字也記不起。追問之下,原來他不知道他們認識了多久,也不知道女士的年紀和背景等等。

社工給我更多資訊,他留意到黃伯伯的銀行戶口在過去半年被提取了十多萬元,而他記不起這些錢用在哪些事上。上述情況都令我和社工很擔心……

(待續)

*監護令:主要用於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的人士身上,監護委員會會委派監護人,幫助病人決定一些事務,例如居住地方、處理財產和簽署手術同意書等等。監護令的申請表格需要由一位註冊醫生和一位認可的精神科醫生填寫。社工也要提供一份背景報告給監護委員會參考。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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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定義是「在知道足夠的事實基礎上,作出理性的同意決定」。這情況通常在醫學上出現,就是病人聽取完有關的醫學解釋後,同意有關的治療方式簽名作實。若病人的健康或精神狀況不穩定(或沒有能力),未能清楚了解相關資料的時候,則需要其法定監護人(按法例指定的至親家屬)代為簽署決定。不過,在突發性及有嚴重生命危險的時候,而病人的精神狀態又未能理性地了解治療程序,也沒有足夠時間尋覓監護人,就可以豁免知情同意;醫生有權為病人最佳利益決定相關治療,而日後最好有追認的程序。此外,這種同意也可以在非治療程序中出現,例如醫學研究或公開病人個人醫學資料方面等等。

雖然知情同意主要的目的是保障病人的知情權益,但在病人簽名之後,也多少保障醫護人員的權責,免他們受無理的批評或遭人索償。「知情」的範圍通常包括以下數點:

一、治療程序的主要目的及其優點;

二、治療過程中的危險性及併發症;

三、其他可供選擇的治療方法;

四、病人有權拒絕治療而不會受到歧視;

五、若同意的話,病人如何配合治療。

若細心分析上述項目,不難發現實施上的困難,尤其是何謂「足夠知情」?因為一般病人甚至醫務人員也不可能完全明白醫療程序中所有細節,更遑論全部可能出現的後遺症。況且,每個人對醫療的反應不同,間中也會出現估計不到的意外。

不過在現實治療疾病的過程中,並不是所有醫學資料都需要病人或其家人知情同意。有些時候為了社會大眾的益處,例如出現傳染性疾病,即使病人沒有同意,法律上也要求申報病人的資料,甚至公開。另外,若病人每一次求診(特別是相當安全並不嚴重的疾病)都需要簽署知情同意文件的話,執行上會相當繁複且費時,又有可能影響良好的醫患關係。故此在這些情況下,應該可以把病人自願選擇前往這醫療機構求診,算作「間接/含蓄同意」(Implied consent),無須簽名作實。

至於醫學研究方面,履行知情同意程序間中也出現困難。首先是某些實驗(例如測試新藥)會因病人的「知情」而失準。此外,也有一些病人已經失聯(甚至已經過世),不可能表達意見。在這等情況下,尤其是對病人健康沒有關連或額外不良影響,只要有合資格的審查小組(例如醫學倫理委員會)書面同意,醫學研究應該可以進行。

聖經也有一段關於「同意」的醫療手術事件,記載於創世記第三十四章。當時外邦人示劍的父親前來向猶太人雅各求親。雅各的兒子要求對方先同意接受「割禮」(即是男子割包皮手術),他們才可以在猶太地區居住,與以色列人相處,做買賣,甚至通婚(21-22節)。其實,這是雅各的兒子們因妹妹被示劍污辱而想出來報仇的詭計!

冷對

情愛心理學:失戀之苦

男女談戀愛的過程中,總不能確定戀情一帆風順,更有「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心理準備;故此,很多人要面對分手的結局。分手通常為雙方帶來痛苦,特別是被拋棄的一方,而女性的感覺更深。有人形容失戀的感受與至親死亡相似,但對方仍然在世(甚至間中出現眼前),所以痛楚會更長久,又會反覆出現。有研究指出,大腦感受痛楚的部分在失戀的時候的功能反應與身體受傷時類同。

根據人際關係專家的分析所指,失戀給當事人帶來五方面的負面心態(2021, August 31., http://www.smartrelationshiptips.com):

一、失去伴侶:情侶通常互相支持,一旦分開便影響了個人的支援系統。

二、被迫孤獨:失戀後必須獨自面對生活上各種問題,短時間內沒有人能分擔,感覺到壓力。

三、自我審視:當回顧失戀的經歷,很多負面的想法及感受(內疚、後悔、憤怒、被出賣等)自然浮現出來。

四、失去身分:失戀不單失去戀愛對象,往往連整個人的重要性及可愛性都同時失去,因而覺得自己沒有甚麼價值。

五、寂寞孤單:失戀不但令人覺得孤獨,更有孤單的傷感,茫茫然不知該作甚麼。

由於有這些傷痛的經歷,不少失戀的人出現哀傷及憂鬱症狀,甚至萌生自殺念頭。間中也有一些人感到被騙而產生報復心理,做出一些危險行為。若不及時適當地處理,將會影響個人生活及社會功能(包括學業與事業),日後更會出現不良的後遺症,特別是對戀愛及婚姻產生恐懼,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聖經似乎沒有提及失戀的事件,卻有兩個關於失去情人的負面心理狀況。雅歌第三章1至3節記載新娘在睡房不見了,而「心愛的人,尋找卻找不到他」,於是「起來,走遍全城,在街上及在廣場上」不斷尋找,非常焦急。另一段記載大衛要求把已改嫁的前妻米甲強行接回來的時候,米甲現任丈夫帕鐵非常不捨,「跟在她後面,一邊走,一邊哭」,終於被大衛的手下趕走(撒母耳記下3:12-16)。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