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聖誕節,談一談耶穌生日在何時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4,《新譯本》)

文:吳慧華│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中國人有兩次生日——舊曆和新曆。雖然香港人大多只慶祝新曆生日,但還是有一些長者堅持慶祝舊曆生日。最開心,莫過於家中的長者為你慶祝舊曆生日,而你又能與朋友歡聚慶祝新曆生日。這樣,你一年便有兩次慶祝自己出生的活動。算一算,除了出生那天,以及每隔十九年新舊曆生日會重疊在同一天外,在注重傳統的家庭中出生的人,每年都比別人多收一份禮物。

中國人有「兩次生日」,耶穌不是中國人,但祂道成肉身成為猶太人,是否意味著祂在世時也有兩次生日(猶太曆與公曆)?理論上是這樣。不過,由於至今無人能確定耶穌實際的誕生日期,因此現今大多數基督徒只會在新曆12月25日慶祝聖誕節。

12月25日聖誕節由來

將聖誕節定在12月25日,可追溯至主後235年。革利免的年輕同代人物希波呂托斯(Hippolytus, a younger contemporary of Clement)相信,創世紀念日發生在3月25日,而耶穌的誕生時間是創世紀念日之後的九個月,由此推算耶穌在12月25日出生。主後380年的12月25日,教父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在君士坦丁堡發表講道,將這一天稱為「神顯現」或「基督降生」。到了主後432年的12月25日,聖誕慶典首次在亞歷山大舉行。這些舉動影響深遠,因為在此之前,信徒都將耶穌誕生與主顯節(即確認耶穌為基督化身的節日)合併,在1月6日這一天慶祝。直到第四世紀末、第五世紀初,12月25日才成為慶祝耶穌出生的獨立節日。

今天,西方教會(即天主教及基督新教)仍然在12月25日慶祝聖誕節;東方教會(即東正教)則在1月7日慶祝基督降生。這並非因為西方拉丁語系教會與希臘語東方教會在十一世紀分裂後,東正教為了與西方教會「分別出來」,就連帶更改了耶穌的生日。東正教仍然視聖誕節為12月25日,只是不跟從西方教會使用的曆法——西曆(又稱公曆)。

最初,東西教會都採取儒略曆。儒略曆每年有365天,每四年設一個閏年,閏年為366天,平均下來每年有365.25天。而以太陽為基準的回歸年實際為365.242天,因此儒略曆每年會多出0.008天(即11.52分鐘)。1582年,羅馬教宗格里高利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頒布教諭,對儒略曆進行了修正,調整了累積的日期誤差和閏年規則,成為了格里曆(又稱「格里高利曆」),即今天的西曆(公曆)。修正後的西曆每年平均為365.2425天,雖未完全與回歸年(365.242天)吻合,但已經是很大的進步。然而,格里高利十三世可以改變西方教會的曆法,卻無法說服東正教跟從。東正教並非察覺不到「時差」,他們也知道約11分鐘看起來雖然微不足道,但假以時日,便會由分鐘變成天數,反映在耶穌的生日上:從1900年3月到2100年2月期間,儒略曆的12月25日對應公曆就是1月7日。因此從1923年開始,有些東正教會逐漸採用修正版儒略曆(又稱「新曆」),「新曆」每年平均為365.2422天,使用「新曆」的東正教會,聖誕節便與公曆日期吻合,同樣在12月25日。

耶穌誕生日的爭議

雖然有些人認為,聖誕節定在12月25日是因為教會想用基督誕生取代當時民間盛行的異教神祗慶典——「無敵太陽節」,但是從上述的史料看來,早期的教父並未提及要以基督取代太陽神,反而顯示出他們真心相信基督誕生在12月25日。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University of Alberta)歷史、古典學與宗教學系的羅馬考古學Steven Hijmans教授也對「無敵太陽節」的相關假設提出質疑。他認為,缺乏證據證明在基督教慶祝活動之前,異教徒已將12月25日定為節日;他甚至提出,或許是在基督教首次於12月25日慶祝耶誕節之後,異教徒才把「無敵太陽節」定在這一天。換言之,不是基督徒搶了異教徒的節日,反而是異教徒想要把基督徒的節日搶過來。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有不少教父相信12月25日是耶穌的誕生日,但在教會達成共識之前,耶穌的生日曾被認定在11月18日、1月6日,甚至4月或5月的某一天。即使到了今天,也有一些教會根據《聖經》經文及背景,闡揚基督並非出生在12月25日。首先,天使曾在夜裡於伯利恆郊外向牧羊人傳大喜的信息,以色列的牧羊人絕對不會在冬天,尤其在冬天的晚上放牧。更重要是,《聖經》記載「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其中的「住」在原文是「支搭帳棚」的意思,這正指向猶太三大節期之一的住棚節。住棚節發生在猶太曆的提斯利月,即公曆的九、十月間。根據《聖經》,有很多重大的事件都發生在猶太人的節期中:耶穌成為逾越節中被殺的羔羊、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因此相信耶穌在住棚節出生並非毫無理據,也是合理的。

聖誕節在於紀念救主耶穌降世為人

如果新約作者能清晰記載耶穌的誕生日期,便不會引發後人諸多推測,爭持己見。新約作者並非遺忘了耶穌的生日,只是對於猶太人及基督徒來說,生日並不重要。著名的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在公元一世紀末指出:「法律不允許我們為子女的出生舉辦慶典,以免由此引發酗酒之風。」由於他們不重視生日,連帶耶穌的生日也未被記載於《聖經》之中。

不過,這並不表示今天的基督徒不能慶祝聖誕節,既然聖誕節的意義在於紀念救主耶穌降世為人。那麼,無論在12月25日、1月7日,又或是在住棚節慶祝,只要人們心存感恩慶祝,相信耶穌會悅納。更重要是,耶穌作為「和平之子」,想必不願看到大家為了祂的誕辰而互相爭吵。除非牽涉異端邪說,基督徒應該「追求彼此和睦相處」(來十二14),這亦算是送給耶穌極美好的「生日禮物」之一。

參考資料:

“Sol Invictus and Christma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https://penelope.uchicago.edu/encyclopaedia_romana/calendar/invictus.html

〈誤解?東正教的耶誕節是在1月7日嗎?〉,《正信之路》,https://orthodoxchina.org/worship/feast_fast/orthodox_christmas_date/

談天說道 之 青春期的「美麗病」

親愛的,我祝你凡事亨通,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安泰一樣。(約翰三書1:2《新譯本》)

文: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我將來長大後,有經濟能力,第一件要做的事絕對是整容!因為越早整容,我就能越早擁有自己的人生。」這是一位初中女學生在性教育工作坊所說的一番話,至今仍縈繞在筆者心頭。她認為自己的容貌「不堪入目」,甚至到了「污染社會」的程度,堅信只有通過整容手術,才能獲得被愛的資格與真正的快樂。這便是「美麗病」的典型寫照——是一種以外貌焦慮為核心的現代心理症候群,正侵蝕著越來越多青少年的自我價值感與心理健康。

「美麗病」只聚焦於外表

深受「美麗病」困擾的人終日憂慮自己是否足夠美麗,他們的情緒與自我價值感往往被鏡中的倒影所定義。這種對外貌的持續焦慮如同一個無形的鳥籠,使他們難以專注於生命中其他更重要的面向。心理學教授芮妮‧恩格恩博士在《美麗病:不喜歡鏡子裡的自己?和心理學家聊聊外貌焦慮》一書中深入探討了這種現象:過度關注外表不僅會引發焦慮和憂鬱情緒,更會大量耗損個人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這種狀態讓人們「只顧盯著鏡子,卻忘了看向整個世界」。這種對外貌的執著往往會形成惡性循環——我們越是聚焦於外表,越容易放大那些自以為的「缺陷」,從而產生更強烈的焦慮感。

上述女學生的情況特別令人憂心。筆者仔細觀察她的臉上並沒有令人困擾的暗瘡,容貌體態如一般成長中的少女模樣,實在毋須整容。但是她彷彿心意已決,只等待金錢來達成整容大計,認為這樣能「完滿人生」。這種將自我價值完全繫於外貌的思維模式,正是「美麗病」的核心特徵。這種現象不只局限於女性,越來越多男性也開始追求不符合自然規律的「完美體態」,這種趨勢值得社會各界深思和關注。

媒體推波助瀾

在與青少年交流的過程中,筆者注意到不少男學生公開表示喜歡身材豐滿的女孩子,女學生則普遍認為身高180cm是理想的擇偶條件。很多男學生希望自己有腹肌,女學生則希望自己的腰圍如A4紙般纖細。這些具體而統一的標準往往來自媒體塑造的審美觀,卻成了許多年輕人自我評價的唯一準則,導致一些人採取極端的節食手段,或盲目相信網絡消息而瘋狂吃某些食物來達到這些不切實際的目標。我們隨手翻開任何一份娛樂報刊,不難發現諸如「零濾鏡面容狀態惹熱議」、「身高180+冰塊腹肌超養眼」等標題,甚至連普通女學生接受訪問之時,也被媒體冠以「仙氣女學生」之類的稱號。這些報道雖然看似無害,卻傳遞著危險的潛台詞:「人的價值,尤以女性的價值首先並且主要體現在外貌上。」社交媒體普及令問題更加嚴重,年輕人在社交平台上接觸到大量經過精心修飾和篩選的「完美」形象,往往與現實生活形成強烈反差,他們逐漸相信普通人也能如明星般吸引眼球:當人符合某種特定審美標準,就會被愛、被關注、被尊重。這種執念令青少年容易以自己的身體與其他人比較,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自覺不如別人,產生更多焦慮。

家庭對話中的隱形傷害

有時父母在日常生活說出一些不經意的評論,如「不做多些運動,你就會變小矮人」、「再吃,你就肥到變豬」等本來出自關心,又看似無害的話,可能讓孩子產生「我很胖」、「我很醜」、「我不夠好」等負面自我評價,進而影響他們的自尊心和自我價值感。特別在傳統華人家庭文化中,許多父母自身成長於「會讚壞小朋友」、「不打不成器」的教養環境,他們可能也曾受困於長輩言語和肢體上嚴厲管教的傷害,因此難以用正面肯定的方式與孩子溝通。

值得欣慰,現今家長可用網絡資源學習正向親子溝通技巧,與孩子一起用平和的對話、更廣闊的眼光去審視這些外在標準。成熟的人最終會明白健康遠比外表重要;自我接納所帶來的內心平和,遠勝於來自他人的認可。真正的美麗是自我接納,從盲目追隨某種外在標準,轉而把身體視為夥伴而非展示品;從一味迎合他人眼光,轉向發展個人獨特風格與喜好。這個自我探索過程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和支持,讓青少年學懂以正確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身體,以均衡的飲食及運動習慣來維持健康。

喜歡和感謝自己的身體

克服「美麗病」並非要求人完全不在意外表,而是要幫助青少年重新建立與身體的健康關係,意識到身體是承載我們生活經驗的容器,不是僅供他人觀賞的物件。我們應當學習接納並欣賞每個人的獨特性,包括其「美麗」和「不美麗」的部分。其次,要培養青年人認識到:人的價值應源自其品格、才能、樂觀、勇敢、善良等內在品質,往往比外在容貌更經得起時間考驗;而健康的身體一直默默地支持我們做自己喜歡的事,例如跑步、游泳、烹飪等;我們更需要以感謝代替批評。

青春期的孩子正處於一個特別的成長階段,他們一邊探索自己和別人的想法,一邊經歷著身體的各種變化。每個人都有其美麗動人之處,可能是外貌、性格、技能、學識和修養等,都能成為吸引之處,在這個脆弱而關鍵的階段,社會需要給予青少年更多鼓勵,幫助他們重新認知美麗的定義:你真是很好、很美麗和獨特。祝願我們在整個人生階段都真誠地對自己的身體說:「我很滿意和喜歡你,謝謝你!」真正的美麗源於對自我的接納與對生命的熱愛——或許這就是對抗「美麗病」最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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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道 之 同性伴侶毋須登記只須授權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照著神的形象,他創造了他們,男和女,他都創造了。神就賜福給他們,神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遍滿大地,主宰大地;也要統管海裡的魚、天空的飛鳥和一切在地上活動的野獸。』」(創世記1:27-28)

文:張勇傑│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近日社會出現同性伴侶關係登記的爭議,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7月3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出制定「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雖然多個主要政黨提出反對意見,但是政府仍然按既定程序在7月11日將《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刊憲,並在立法會大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而《條例草案》委員會亦已完成逐項審議條文;期間委員會曾就《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共收到約10,000份意見書。到底政府為何如此積極推動同性伴侶關係的登記機制呢?我們需要回到2018年一宗司法覆核案件尋求答案。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2018年已於美國與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岑子杰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未為同性伴侶提供法律框架的做法。2020年原訟法庭駁回申請,認為《婚姻條例》僅適用於異性婚姻,且政府無義務為同性伴侶提供民事結合或其他替代框架。

岑子杰不服原判提出上訴。2022年上訴法庭維持原判,認為香港《基本法》第三十七條列明的婚姻自由是指異性伴侶透過婚姻制度締結婚姻,政府無法律責任提供替代框架。之後,岑子杰進一步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主要討論三個問題:

問題1:上訴人是否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五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二十二條享有同性婚姻的憲法權利。

問題2:沒有任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其他途徑是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及/或《基本法》第二十五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二十二條。

問題3: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二十二條。

2023年9月5日終審法院作出裁決,一致駁回問題1和問題3,即香港沒有同性婚姻和不承認外地的同性婚姻並沒有違憲。在問題2上,終審法院以3:2裁定政府敗訴,指政府沒有履行其積極義務,另訂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也沒有訂明因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所衍生的適當權利和義務,侵犯了上訴人根據《人權法案》第十四條享有的權利——私生活權利不受侵擾的權利。

按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制定就該等承認所伴隨的適當權利和責任,並需在終審法院2023年10月27日頒布裁決後起計,暫緩兩年內生效。

因為終審法院的裁決具約束力,政府不能違反法庭裁決,必須履行相關的積極義務,在兩年暫緩期內制訂相關政策。最終,政府在本年7月推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訂明申請人須年滿18歲,並已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或伴侶關係,才可在香港登記,可享參與同性伴侶醫療相關的事宜和處理同性伴侶身後事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重申《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所保證和保障的婚姻憲法自由只限於異性婚姻,並將同性婚姻排除在外,而現時政府建議設立的法律承認機制亦只限於同性伴侶關係,絕對不等同於男女婚姻關係。

雖然曾局長再三強調「一夫一妻」為特區政府唯一合法的婚姻制度,但《條例草案》內容未能得到大多數立法會議員的支持,有傳媒機構向立法會各政黨及多個無黨派議員了解投票意向,已表明反對或傾向反對的,加上傾向棄權的議員人數已超過議員總數的一半,即若現時舉行投票而全體議員均參與表決的話,法案將會被否決。

有持反對立場的議員認為現時擬定的登記機制,事實上與承認同性婚姻無異,也有議員擔心通過條例會對現行法律及社會以至價值觀帶來顛覆性的衝擊。支持《條例草案》的議員則認為政府提出的框架只是接受已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登記,不過行了半步,已很克制。另一方面,《條例草案》內容也令同志團體感到不滿。岑子杰曾質疑政府提出的方案並非終審法院所要求的婚姻替代框架,同時政府要求同性伴侶先在海外登記結婚,對基層的同性伴侶做成障礙。話雖如此,部分同志朋友以「袋住先」的態度接受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

現在政府面臨一個困局,因應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同性伴侶替代框架;但終審法院裁決對立法會不具約束力,因此立法會沒有責任和義務滿足終審法院的要求而通過政府是次提出的《條例草案》,而現階段《條例草案》是否足夠票通過,也是未知之數。如果最終法案不獲立法會通過,但終審法院裁決原則上繼續有效,政府仍有持續責任履行法律義務。

提出「緊密關係授權」的建議

明光社過去一直關注香港同性戀運動的發展,致力維護現有「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同時理解一些同性伴侶面對的生活困境,如醫療探視、醫療指示、生活與財務、身後事與遺產等安排的需要,並嘗試在兩者之間取其平衡。因此,我們自2018年提出「緊密關係授權」的建議。

「緊密關係授權」是指市民可以選擇自己最信任或關係親密的人,在有需要的時候代表自己處理包括醫院探視、醫療決定、財產及生活安排、遺體和骨灰處理,以及身後事等,透過簡化申請程序,獲得政府機關的承認,保障各種緊密的人際關係。緊密關係並不特別限定某種性關係的型態,也不限於血緣,而是平等對待一切緊密關係人士,例如契爺契仔、金蘭姊妹、同性伴侶、異性同居關係,而獨居長者最信任的可能是多年好友,又或是牧師、神父,政府不用制定量度關係緊密的準則,而是由市民主導授權給自己選擇的人。在維護包括同性伴侶在內的緊密關係者基本權益的同時,亦符合維護現行男女婚姻獨特性的原則。政府提出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並未涵蓋同性伴侶繼承遺產的問題,其實有關人士只需及早訂立遺囑,就可以順利解決此問題。

關注事態發展表達意見

如果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可以預視同志團體的下一步行動是爭取同性領養和同性伴侶的人工受孕或代孕安排等,嚴重侵犯將會出生的嬰兒的權利,人為及故意地剝奪兒童由親生父親及母親共同撫養下健康成長的基本人權。

立法會《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條文的工作,《條例草案》估計將在9月交回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請大家繼續關注事態發展,也可繼續向政府和立法會議員表達意見。

更正:上期(04/08/2025)「談天說道」文章《日本宣教歴史之旅──不一樣的日本風貌》關於「大浦天主堂」一段寫「為獻給1957年被豐臣秀吉鎭壓逼害的長崎殉教二十六人……」現在更正,正確年份是1597年。

談天說道 之 合法賭波──負債人生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當,走到盡頭,卻通向死亡。」(箴言十六25《環球聖經譯本》)

文:何慕怡/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我曾經熱愛觀看足球賽事,但現在看足球賽事,內心猶有餘悸。」阿俊(化名)自賭波合法化之後,也一嘗賭波的滋味,不料愈賭愈大,最終欠債累累。

由熱愛到有餘悸的足球

足球本是一項健康的運動,但對阿俊來說並不健康,還留下深深的陰影,至今揮之不去。原因是足球不單令他失去金錢,也令他失去未婚妻。阿俊一向沒有賭博的習慣,他只希望預備更多金錢為日後結婚、買樓之用,才由熟悉的足球開始接觸賭博。「我不懂『六合彩』,也不熟悉賽馬;但我有觀看足球比賽,略懂看輸贏,於是我就靠這少少認識,去接觸賭博。」他續稱,「睇波」變成賭波不單因為認識,而且因為容易。他從來沒有進入投注站,環境陌生令他卻步,而賭波不需要他親身進入投注站,他說:「我只要有手機,便可以用APPS合法地賭。再者,差不多每晚都有足球比賽,每天投注都可以。」起初,阿俊投注很保守,不敢投放太多金錢,用玩、試的心態去接觸賭博,可是後來愈賭愈大。他說:「因為太容易賭,逐漸形成了心癮,每天都很想投注,投注金額愈來愈高。」六合彩每星期開彩兩次,但足球每天都可以投注,令他每天沉醉賭波,因為貪念而一發不可收拾。

甜蜜初衷變分離收場

他起初希望與未婚妻建立幸福快樂的家庭而賭,然而最終的結局是拆毀了未來的家庭。賭波的結局讓他輸掉辛苦儲蓄而來的「老婆本」,大概一百萬港元,令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當未婚妻知道我賭,並欠下巨債時,她很擔心,最終離開了我。」他感恩仍有家人對他不離不棄,先幫他重組債務及規劃未來的還債之路。現在,他每月的工資都由家人管理,家人只給予他基本的開支費用,其他額外的支出實報實銷,直至還清所有債務為止。問他會不會再賭?他說:「現在我根本沒有錢再賭,要到我還清所有債務,重拾自由時才知道自己的定力。不過,回首這段痛苦的經歷,每天節衣縮食去償還高昂的利息,我也不想再次經歷同樣事情。」在這個艱難的時期,他的姐姐主動邀請他返教會。雖然阿俊聲稱並未相信主,但他每星期恆常地去教會,內心有一份平安,相信天父一定有祂的時間及帶領。現在有教會弟兄姊妹與他同行,給他幫助,讓他不感到孤單;通過教會分享的見證,他更體會到賭的禍害。現在他希望能盡快償還所有欠債,起來重新走下去。

中三初次賭馬

外表斯文、沉默寡言的阿明(化名)沒有想到有一個難以擺脫的惡習──賭。自中三起,他因一個「貪」字,跌入賭的陷阱。儘管他多次希望擺脫賭的引誘,掙扎過後,仍是賭。直至今天,他喜悅地與人分享:「我自去年11月至現在都沒有再賭了。」阿明接近50歲,半生都在賭,最終因為上帝的大能把他拉回來。

阿明中三時見到同學賭馬,他也花了數十元下注,結果贏了數百元;他以為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故一直賭下去,直至去年11月。旁人不禁問:為何中三可以進入投注站?原來當時有相熟的成人專門替學生下注。貪心、容易投注、容易「贏錢」……以上的誘因令他一生沉迷其中。「我買馬,買10次贏6次。」當時的他可真豪氣,以為幸運永遠陪伴他;然而這些日子總會有一天結束,他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欠債。

賭到說謊的人生

不單在香港賭,阿明更去澳門賭場,把辛苦積蓄得來的金錢全部捧到賭枱上。他試過拿著一萬港元過澳門,最終輸了9,000元,但他並沒有受到教訓。返港後,他繼續儲蓄,然後又去澳門。輸也繼續賭?他說:「因為我不服氣,所以要再賭,贏回失去的。」就是這種心態,無論贏或輸,總會找到原因繼續賭下去。後來,他去了佈道會,信主了。他知道耶穌不喜歡賭,他開始掙扎,最後還是力不從心,繼續賭。在2021年,他認識一位朋友,這是他欠債之始。這位朋友視阿明如親弟弟,當阿明說「結婚」需要用錢,朋友毫無猜疑借錢給他。誰料這是謊言?他把借來的錢用在賭博上,當然全部輸光了,他展開欠債之路。

祈禱得勝

阿明的工資全由太太保管,他根本沒有餘錢還債,他唯有向太太坦白,好讓她幫忙。太太聽了這個消息之後,立時感到徬徨與驚慌,因為她當時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一個賭徒。愛主的太太唯有祈禱及尋找教會幫忙,最終找到「戒賭牧師」的教會。他回想賭博的經歷,他說:「我一直都有賭馬,愈賭愈大,有時一次過花5萬元來賭。除了賭馬,我也賭波,我見同事下注,我又一起加入。原來很易玩,於是就玩在一起。」以往,喜歡「睇波」的他一直沒有想過賭波。賭波合法化後,他開始嘗試,加入賭波行列,並一直投注,直至去年11月。問他為何有這轉變?他說:「我與太太多了追求神的話語,聽了很多見證分享。但是,我也不是突然不賭。我信主後,一直不斷減少賭博;我知道錯,但我按捺不住!首先,我由每週賭10次變成賭3次,慢慢減少至現在不再賭博。」在教會,跟弟兄姊妹聚會後,一起吃飯,一起傾談,一起守望;有家人、教會的支持和見證,愛令阿明軟化。「現在我每晚都與太太一起祈禱,望上帝取走心中的貪念和心癮。靠自己很難,惟有靠主,才會不賭。現在我多了親近神,返主日學,唱詩歌,期望能學像耶穌。」

為下一代守望

自賭足球博彩合法化後,馬會從年頭到年尾都可讓市民參與賭博,週末更可連續賭博50場賽事。足球博彩自2003年8月開始,賽馬會的投注額已由2003/2004年度的160億元,增至2023/2024年度的1,603億元,成為歷史新高。若籃球博彩也合法化,相信香港會有更多青少年成為賭徒,請我們一起為下一代守望祈禱。

談天說道 之 罪與罰

「耶穌直起身來,問她:『婦人,他們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0-11《環球聖經譯本》

文:呂英華/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如果有關注網絡生態的話,在整個三月,網絡上出現的「娛樂」新聞可算是把整個華人網絡弄個翻天覆地。面對迂迴曲折,比戲劇更具戲劇性的現實,我們的情緒可以在短時間內被不同的事件所牽引而產生快速的情感變化。看到這裡,我相信大家也會估計到我所談論的「比戲劇更具戲劇性」的事情是甚麼。當然是指香港網紅連環出軌事件、震撼台灣的網紅勞資糾紛,以及韓國知名藝人與已故演員的關係引發的爭議。當中牽涉有關權力、網絡欺凌、罪人及懲罰的議題,我們身為「無知」的網民,又該用甚麼態度面對?

網絡生態的真相

網絡出現,令人們的情緒很容易受到網絡所影響。網絡將人的時間與空間混合在一起,某一小角落所發生的事,瞬間便可以傳遍每一個人的手機當中。有人會因為國際局勢而感到緊張,也有人會因為某些藝人被揭發失德行為而感到失望或憤怒。然而,這些事都不是我們從身邊周圍的環境直接感受到的事。加上短視頻當道,假設15秒一條片段,而每一條片段都掀起一種情緒的話,我們便會在一分鐘內出現四種不同的情緒變化。

從情緒管理的角度來看,認識自己的情緒的最終極目的就是了解自己,但短視頻的另一個特色就是人們看了速度猶如洪流的短視頻,事後根本不會記得自己看過甚麼;連整理自己情緒的空間都沒有,又如何了解自己?去年出現的字詞「腦腐」(Brain rot),恰好形容這種情況。這個名詞指:「個人心智狀態在過度消費瑣碎或單調的內容(目前尤指線上內容)後,呈現衰退的現象。」一些看似瑣碎的網絡內容,其實會使人「降智」。

網絡與傳播息息相關。「媒介即訊息」(Medium is the message)是由一位加拿大學者馬素·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所提出,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今天所看見或吸收到的訊息,其實已經被媒介所選擇,即媒體如何傳達訊息決定了我們如何理解訊息。基本上,每一個自稱「新聞媒體」的媒體所報道的「新聞」,他們已經有預設的立場。如果我們只留意單一渠道的資訊來源,我們以為自己的立場好像是自己經過思考得出,但其實只是媒體所帶動的方向。就如我們不會在與政府相同意見的媒體中看到與政府意見相左的文章;也不會在與政府意見相左的媒體看見與政府意見相同的文章一樣。所以,當我們喋喋不休,在網絡爭論個你死我活,背後或許只是媒介的控制與塑造。你所選擇的媒介是甚麼,也決定了你的立場和想法是甚麼,網絡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

赤裸生命

網絡,在某程度上就是一個政治場景。因為網絡生態正正就有著非常強烈的敵我之分。隨著媒介的迅速發展,大數據、演算法等功能創造了一個一個同溫層環境,而某一個同溫層與另一個同溫層互相謾罵已經屢見不鮮,即便普通討論某種食物美味與否,已經可以產生一場激烈的罵戰,當中更牽涉不少人身攻擊言辭。明顯地,大眾網絡不可能是一個健康的討論環境,即使有理有據也不擔保能夠理性討論。這個擁有強烈敵我之分的網絡政治環境,讓有些生命被帶進一個批鬥現場,由眾人定他們的罪,以及給予個人認為最「適當的」懲罰。他們的生命被赤裸地呈現在網絡上,他們被懸置,能夠被任何人殺害,但殺害他們的人都不需被法律所制裁,這種形式可被稱為「網絡欺凌」。

在討論網絡欺凌之先,筆者先討論「公審」的正面意義。有人認為,「公審」就是用來懲治那些法律無法制裁到的人,例如一些藝人的婚外情行為,網民便可透過網絡的輿論壓力讓藝人退出公眾舞台。不過,這是在一個基於對事件有很大程度上的了解,且最好的狀況就是當事人承認過犯的處境下進行;否則,都會容易變成純粹且充滿人身攻擊的網絡欺凌。但,正面意義下的「公審」在諸多限制下的網絡環境,其實難以實現。因為難以確保每個人接受到的資訊是客觀的,並且有「底線」之下發表言論。

「罪」與「罰」是一個在網絡生態中非常值得探討的課題。究竟誰人可以定他人的罪?那些罪,真的是罪該萬死嗎?誰人又可以懲罰他人?那些懲罰,真是合乎中道嗎?往往有不少被網絡欺凌的受害者,因微小的事或誤會便被一些審判者(網民)置他們於死地,這些懲罰與事主所做的事相稱嗎?

義大利當代政治思想家、哲學家喬治·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將一些被懸置的赤裸生命命名為「homo sacer」,可被翻譯為「可以被殺死且不能用於獻祭的人」,而直接一些的解釋就是這些人無論在「人法」和「神法」都得不到保障。用網絡生態的環境來理解,就是主權者(網民,可以由世界各地組成)將某人的生命抽離保護(即犯網民認為須受到公審的「罪行」的人),而決定進入例外狀態(state of exception),使「罪人」成為赤裸生命,由主權者決定其被殺與存活的合法與非法性。

誰人可以定他人的罪?

網絡公審就是每個人根據自己知道的「事實」從而用自己的標準來審判他人,仿佛他人犯錯後已經不能再有悔改的機會,也有不少的人以為自己只是隨口說一句,但每人一句的累積已經足以對其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公眾人物被公審到自殺的事件亦不少,而在學校當中,也有一些人捏造其他同學的醜聞,從而進行攻擊,使應該充滿希望的校園對被欺凌者而言,就是一個如地獄般的存在;有人甚至因微小的事迫使他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特別在緬甸地震發生後,有些網民抱怨著問:「為何地震不發生在詐騙園當中?為何天災不懲罰他們?」其實大家也清楚,詐騙園也有許多被迫詐騙的受害者,這些人值得被懲罰嗎?

我們身處網絡世界,無法避免使用網絡。但至少在面對事件時,有些問題可以問問自己:

  1. 我對事件有多大程度的了解?
  2. 我是否只是純粹想宣洩情緒,渴望被認同,才參與評論?
  3. 我說的話是否客觀?還是只想作人身攻擊?
  4. 我是否有參考過其他資料來源?
  5. 我是否有資格評論事件?
  6. 當事人真是罪該萬死嗎?

筆者想起耶穌為行淫的婦人解圍的故事。但在網絡上,就是有一些自以為清高的人決斷他人的生死,看見他人的「罪」,卻看不見自己也是一個罪人。

談天說道 之 「戲」假情真──遊戲中的生命教育

「喜樂的心就是良藥」箴言17:22上《環球聖經譯本》

文:郭卓靈│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當提及學校的教育,不少人指出應包括「五育」──德、智、體、群、美。許多學校很著重培養學科知識、理性、批判思考及解難探究精神的「智育」,這是學生升學及畢業過程中被視為必要的能力;然而其他「四育」所引申出來有關生命教育的關鍵點,對於生命成長卻具有長久不變的重要性。

生命教育包括很多內容,如將人作為核心,了解生命除了以生物學、文學和歷史之外,還要體會生命的多變和無常、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如何接納自己、欣賞他人、尊重他人、體驗生命、施與受、觀察和認識不同環境、時間管理……這許多的內容,學校課程可能未必觸及很多。不過,這種種有關生命本質、天我關係、人我關係、物我關係、我我關係等不能忽略。明白學生承受著沉重的學習壓力,不想給他們添加壓力的話,遊戲是不錯的方法,讓他們輕鬆地從玩樂中感受、體會及領悟一些生命應重視的地方。

遊戲特質

「遊戲」有一些值得我們留意的特質:一、有特定目標要玩家達到或完成;二、要有挑戰性才好玩:按「心流理論」指出,好玩的遊戲要達到的目標不能太易或太難,否則玩家會感到無聊或認為無可能做到而不享受或放棄;三、要遵守規則,否則參與者任意破壞規則會失去遊戲的挑戰性;四、內容有虛實:模擬的情境讓玩家投入,放下現實身份,但當中可以連繫到現實的處境和真實的情感;五、有時限性:投入的處境會完結,擔當角色有結束的時候。

玩家要面對失敗:對於有目標要達成或完成,無論對一人遊戲或多人合作的遊戲來說,從這個角度來看,即玩家有機會未能完成或失敗,但因為是「遊戲一場」,可以讓玩家於非真實的情境下學習接受自己或團隊有機會失敗;從另一角度來看,就是策略上、與人合作的技巧上或時間控制等不同方面都有機會改善。

互相尊重與接納:不同的遊戲有不同的目標和合適的參與年齡,與能力相符的人玩遊戲使人玩得有樂趣。面對不同的群體,遊戲可有其「創新」方法來讓不同能力的人都可以參與,如增加或減少完成時間、數量,流程或道具;把規則、男女、方向、角度、場地、動作逆轉或替換等都可以增加遊戲趣味。只要參與者一起同意哪些規則可改變,就不是任意破壞規則。這種關注到每位參加者的能力而作出的接納及調節做法,也是一種對不同個體的尊重和接納。

複雜性與吸引力:具有吸引力的遊戲可加入獎懲制度,增加參與者的認真程度、推動力及成就感;有技巧練習、級數、排行榜等讓人進入心流去繼續挑戰;另外還有競爭、戰略選擇、靈活性、幸運、意外等,頗接近現實生活。有說,遊戲的Fun其實很玄妙,不要預先告訴玩家要學懂甚麼,因為越想控制、越想預告,就會容易破壞玩家的玩樂心態,失去吸引力,更不要說要在當中深切體會了。

超越性及同理心

有些遊戲,不論是劇本殺、桌遊或網上遊戲都會使玩家進入非真實的情境,如兇案現場、瘟疫、戰爭,甚至是喪屍出沒之地;而參加者要作角色扮演,如警探、兇手、革命軍、病毒感染者、病患家人……有人可能會質疑這些設定有甚麼益處?筆者認為,這些場境只是讓參加者放下現有身份,進入不同的處境去了解那個困境;因著玩家不同的身份、能力、擁有的物資等,去完成應要達成的任務。遊戲進行中,玩家的想像力會啟動,就著任務而使用策略來互相競爭或互相合作及幫助。

當遊戲完結,它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會開展,當中曾發生的事件、使用的道具、玩家之間曾作出的策略,自己曾有的反應,都可讓我們投射於生活中;反思之後,可以應用於生活或了解自己更多。很有趣,雖然是遊戲一場,但越投入越認真的玩家最後的得著及感受會越深刻。

此外,有一樣很重要的體會,就是當參與者投入處境中,以另一身份去處事及回應,玩的同時實在也是在練習同理心:從「他」的處境去感受那些困難、矛盾,以「他」的身份及能力去思考策略;那個「他」既是角色,也是玩家自己,如演員一樣去感受那角色,但又反映玩家本身。所以,如能在遊戲結束後互相分享感受,大家就可以回顧自己對別人及自己的觀察,與及這場「戲」應對生活、現實有何相似或不一樣的地方。

遊戲人生與人生遊戲

我們可以套用美國教育學家柯柏(David A. Kolb)的經驗學習模型的四個階段來解釋遊戲與生命教育的學習關係。親身參與的活動處境,縱是虛構,當中有不同的情境與人物,有陌生及危險的事情,參與者都會得到「具體經驗」(第一階段);在經過他們的「反省觀察」(第二階段),即從回憶裡去觀察,在整理回憶的東西中反省;參與者如能憑著過去及遊戲中的經驗去尋找一些通則或道理,就會做到「建構概念」(第三階段);當他們能再嘗試或於日常生活中「主動嘗試」(第四階段),將總結的類化通則應用,就能迎接未來一個新的經驗。學習是一個過程,人生不必每次學習都要在實際的環境中進行,在遊戲的虛擬場境中學習就更安全及充滿樂趣。

《神.經.遊戲》(2010)一書提及神學家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曾於Theology of Play(1972)一書中提醒信徒:整個創造就是神的遊戲,這是神以不可思議與不需理據的智慧來玩的遊戲。作者鍾樹森牧師也提到,遊戲是第一身的屬靈經驗學習,在遊戲中歡笑、享受刺激、體驗失敗是「第一手經驗著神創造的韻律」。人生遊戲亦是一個第一身的屬靈經驗學習,要有第一手信仰,就好好地經驗成為人生玩家去經歷遊玩、規則與勝負;既重視結果,也重視生命的歷程。

當人生遊戲時間終結時,筆者希望在回望自己的經歷時,這一生是充滿玩樂(Playfulness)與歡笑。我們既然已被神「邀請」進去祂創造的萬物世界裡遊玩,與三一神一起玩著同過信仰生活,就讓我們變得更勇敢、更輕鬆去享受生命的每分每秒。

談天說道 之 家庭性教育——引導孩子健康成長的關鍵

「要訓導孩童走他當行的路,這樣他到老也不會走入歧途。」(箴言22:6《環球聖經譯本》)

文:張勇傑│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第一個環境,父母在其中起到關鍵的引導作用。適當的家庭性教育不僅能幫助孩子學習正確的性知識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更能為他們培養健康的自我形象。然而,如何在家庭中實施有效的性教育卻是一件需要格外小心和謹慎對待的事情。不少父母都認同家庭性教育重要,但要實行出來卻不知該如何入手,以下是一些在家庭性教育實施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把握適齡性

性教育的內容和方式都需要因應孩子的年齡和發展階段而有所不同。對於幼兒階段的孩子,父母可以從認識身體部位和個人衛生等基礎知識著手,引導他們學習保護自己的私人部位,欣賞及接納自己的性別。小學階段的孩子則學習與同性和異性相處,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和身體界線。對於青春期的孩子,除了要了解青春期發育引起的生理和心理變化,更要開始認識戀愛關係、親密行為、色情文化等更深入的主題。適齡的性教育幫助孩子理解自身的生理變化,並樹立正確的性觀念。過早或過晚進行性教育,都可能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尊重和理解

在進行家庭性教育時,首先要建立一個安全、信任的環境,父母以開放、包容的態度主動傾聽孩子的想法和感受,深入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讓孩子感到被接納和被聆聽。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有很多疑問和困惑,父母應該鼓勵孩子自由地提出問題,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不是對孩子的好奇心感到不安;父母需要尊重孩子的意見和感受,可提供一些思考方向,讓孩子重新組織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將父母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孩子身上。同時,孩子有權拒絕某些對話或主題,父母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並等待適當的時機才重新討論。

循序漸進

家庭性教育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需要循序漸進地進行。父母無需一次性地向孩子輸入過多資訊,而是根據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接受程度,從簡單的基礎知識開始,逐步深入更複雜的主題。同時,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興趣和疑問,調整教育的方式和內容,讓他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正確的資訊來源

在進行家庭性教育時,父母要確保所提供的資訊來源可靠、專業,避免使用網路上一些不實或存在偏見的資訊;可以選擇學校、政府組織或專業的性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資源,並與孩子一起閱讀相關書籍或觀看影片,繼而進行深入的交流和討論。這樣不僅能確保孩子獲取正確的性知識,也能培養他們的批判性思維和自我學習能力。

溝通技巧

在家庭性教育之中,父母需要運用有效的溝通技巧,使用簡單清晰的語言,避免使用坊間過於粗俗的詞彙,同時要以積極、正面的態度進行溝通,不要使用責備或恐嚇的語氣,反而要耐心地傾聽孩子的想法,給予適當的回應和解答。良好的溝通能幫助建立親子之間的信任,促進更深入的交流。

家庭共識

家庭性教育並非單靠父母一人來完成,需要全家人共同參與和配合。父母或其他家人要就性教育的方式和內容達成共識,確保全家人態度一致,避免讓孩子產生困惑。同時要積極營造一個開放、包容的家庭氛圍,讓孩子感受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發揮家庭性教育的作用。

家校合作

學校也是孩子學習性教育的重要場所,父母可主動了解學校性教育的內容和進度,以便進行家庭性教育時得以配合。另一方面,父母也需留意學校性教育的內容是否與你們預期的存有差異,有需要時可積極與老師溝通,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擔憂。在學校和家庭密切配合下,孩子才能真正養成正確及健康的性價值觀。

身教重於言教

父母自身的行徑也對孩子的性價值觀和行為習慣產生重要影響。因此,父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恰當?是否能夠樹立正確的性價值觀和態度?好讓孩子學習及模仿。父母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談論一些過於露骨的性話題,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則表現尊重自己和他人的行為。例如在與配偶或其他家人相處時,表現出互相尊重、坦誠溝通的態度,這些因素都會潛移默化影響孩子,讓孩子養成健康的性意識。

持續學習

家庭性教育是一個持續學習的過程,不僅孩子需要不斷吸收新知識,父母自己也要不斷學習和更新自己的性教育知識和技能;可以通過參加相關課程或研討會、閱讀書籍文章等方式,與其他父母或專業人士交流經驗和資訊,不斷補充自己的知識儲備,提升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只有父母自己不斷學習,才能更理想地引導孩子健康成長。

專業協助

如果在實施家庭性教育的過程中,父母遇到任何困難或困惑,都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和支持。例如可以諮詢學校輔導老師、醫務人員或性教育專家,他們能提供更專業的指導和建議,幫助父母更好地處理家庭性教育中的各種問題。

綜合上述所言,家庭性教育是一項需要父母付出大量心力來承擔的重要責任,也是一個持續學習的過程,這樣才能更有效地引導孩子學習正確的性知識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幫助他們健康成長。這不僅是對孩子負責的表現,也是父母自身成長的重要體現。讓我們共同努力,為下一代開拓充滿愛與智慧的成長道路。

「談天說道」之 家長收到子女的成績表後,如何作合宜回應?

經文: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像金蘋果鑲在銀器上。(箴言25:11《環球聖經譯本》)

文:熊嘉敏│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每逢考試,不少家長都認真陪伴子女溫習,部分家長更認為分數是反映了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因此更緊張。到底家長應該如何對孩子的成績表作合宜的回應呢?本文邀請了認可名冊臨床心理學家梁家揚博士為大家講解。

表達不同的情緒和感受

不論是家長或孩子,可能會為考得的成績有不同的情緒,包括雀躍、焦慮、擔心等。梁家揚博士認為,人有情緒反應是非常正常。當成績理想時,家長能夠坦率地表達喜悅;當孩子的成績未如理想,家長可以示範給孩子看,應該如何面對焦慮,例如邀請孩子一起深呼吸、靜觀、聽放鬆心情音樂或慢跑,都有助於降低身體和情緒緊張。

家長與子女建立開放、尊重和支持的溝通至關重要。家長可以問孩子:「今次考到這個分數,你覺得如何啊?有甚麼困難或挑戰嗎?」有時家長覺得分數已不錯,但孩子卻不大滿意,這樣的對話可以幫助家長更具體地理解孩子的處境和感受,建立更強大的親子連結。若家長或孩子感到情緒壓力過大,無法有效調節,或者需要更深入的指導,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可能是一個好選擇。

訂立學業以外的挑戰

對於成績優異、名列前茅的孩子,梁博士鼓勵家長幫助孩子訂立學業以外的挑戰目標,例如課外活動或社會服務,在其他領域繼續發展技能,不但能建立自信心和與人相處的技巧,更能避免孩子因為考試高分、毫無對手而變得驕傲。另一方面,有部分學業成績一直表現優異的孩子,他們的焦慮感可能會很大,反映在考試時身體出現不適,例如頭暈、肚痛。孩子若有其他挑戰目標,就可避免只把成就局限於學業分數,造成過大的壓力。

合理可實現的學業目標

至於成績稍差的孩子,梁博士鼓勵家長和孩子一起設定合理可實現的目標。例如孩子今次考得30分,卻把目標定為90分;這可能是家長的期盼,但對孩子來說,卻是遙不可及,無法成為孩子的目標。若把目標定為40分,雖然仍未合格,這個目標對孩子來說實在也不容易,卻是合理可行。當孩子達成目標後,家長可鼓勵孩子思考「你做了甚麼特別的事令成績提升了10分啊?」例如平日回家有溫習、預習,今次考試有提早溫習等等,引導孩子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溫習方法,也能建立孩子自我反思的能力,以正面的態度去面對各種成長挑戰。

就算成績非常不理想,家長絕對不可貶低、批評孩子的人格或能力,或使用極端說話來發洩,例如「死蠢」、「你的成績永遠都是這麼差的了」、「你從來都沒有做得好」。這類說話會令孩子感到挫折和無助,失去學習的動力。梁博士邀請家長讓孩子表達想法和感受,例如引導孩子回想考得不錯分數時所用的溫習方法、幫助孩子找出失去溫習動力的原因,例如父母爭執、與同學吵架、學習內容太深等。孩子成績欠佳可能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透過親子之間的深入對話,有望能夠找出隱藏的問題。

家長需欣賞孩子的努力

無論孩子考取了甚麼分數,或是成績優秀,或是成績稍遜,甚至自貶「我樣樣都做不好」的孩子,家長都需要稱讚和肯定孩子在學習過程的付出,而不僅僅注意分數或等級。假若孩子每一次收到成績表,也覺得自己沒有能力、一無是處、時常犯錯,這很容易擊倒孩子的自尊心。梁博士解釋,試卷上的分數都是孩子準確地答對問題、一分一分爭取得來的,家長的眼光需要轉為欣賞孩子的努力,而非為了「未得到的分數」審問原因。

當家長和孩子一起檢視答題所犯的小錯誤,家長有時可與孩子站在同一陣線,鼓勵孩子「這題我也可能會和你一樣,都答錯啊!」如果孩子因過去的失敗而意志消沉,不論任何階段,家長也可用愛和關心,設立合理可行的目標,以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的努力,幫助孩子慢慢地重建自信。

其實人生階段有不同類型的「成績表」,例如老闆在工作上給予的評價、夫妻對彼此的期望、旁人對家長養兒育女的看法等。我們都希望別人不要只挑剔我們的錯失,也渴望別人能認同和欣賞我們的付出和努力。讓我們以同樣的眼光來欣賞孩子,熱切地期待他們每一個微小而重要的進步。

小學校長對家長的話

中華基督教會基灣小學(愛蝶灣)黃靜雯校長:成績表是簡單的一覽表,透過每學期或每年的情況比較,反映學生的校園生活及學業情況。除了各科目成積及名次,成績表也包括了出勤記錄、老師評語、操行等級、獎懲記錄及課外活動記錄等。家長平日可多與老師溝通,老師能觀察到其子女在學校的表現,家長可以多問有關孩子上課態度、與人相處、禮貌及溝通能力方面的表現,多角度了解子女的成長需要。黃校長特別強調,家長需要以平常心去解讀老師的意見,也不宜將孩子與他人比較,應從縱向角度分析孩子在學習態度方面是否有進步或退步,因為品格培育才是孩子成長的關鍵。

談天說道 之 失落了的品德教育

「要訓導孩童走他當行的路,這樣他到老也不會走入歧途。」(箴言22:6《環球聖經譯本》)

文:呂英華│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這些年來,似乎也不太多人關注青少年的品德問題。直至YouTuber「床哥」(「JFFT」成員陳鈺麟)的事件開始,才討論社工品德與私生活的問題。有人拿這問題延伸討論:「若然床哥有這個在YouTube說話不太正經的背景和人設,又到學校作實習社工,會否影響或教『壞』青少年?」或許,人或多或少都認為品格重要。現在,有人擔心學生受別人影響而學壞,卻沒有人討論加強校內的品德教育,就好像在說,只要不學壞,成績達標,就是一個好學生一樣。

對於與青少年品格相關的研究,原來理工大學早在2018年便做過「香港中學生發展研究」,探討中學生品德問題。當中受訪者包括中學生、教師與家長,三者在青少年成長時期扮演著重要、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整體結果而言,普遍青少年的道德水平欠佳(如在尊重他人、愛心、同情心等等特質方面),且有下降的趨勢;普遍教師認為學校對學生提供的品德教育不足;而大多數家長及老師都認為香港青少年充斥「自我中心主義」,「我」凌駕於一切之上。超過一半受訪家長坦言,青少年總是一副「我永遠是對的」嘴臉。 筆者無意逐一再次分析研究結果,只不過想建基於這個有趣的現象,回應一下現今社會狀況。

負責研究的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石丹理直指在調查分析中,其中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家長雖然對於青少年品德發展的重要性表示肯定,但始終還是較著重學業成績,且大多讚賞子女成績上的成就,卻鮮有讚賞其在品德上做得好的地方。當社會依然只著重學業成績,學生的道德水平只會原地踏步,甚至倒退。其實,一個小孩由「以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到認知「其他人都是世界的持份者」,是一個需要學習的過程。換言之,就是由「自我中心」直到學懂「為他人犧牲」的過程,孩子需要教師與父母的身教。不過,經過數年疫情,學校提供的品德教育有限;同時,教師的身教也缺席了。近來卻又說學校的性教育不足,花費資源在品德教育便不是首要選擇。

超越才能的努力

或許很多家長期望子女成績優越,又能夠發展到潛能,最好比其他人強。事實上,有不少學生的確除了學業知識,課外活動的成就也不能少看。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來說,一個人到達自我實現,發展了自己的潛能,就是人最終極的理想;但單純的「自我實現」只能對自己產生益處。心理學家法蘭克(Viktor Frankl)否定了人最終極的狀態只是「自我實現」;他認為還有高於「自我實現」的層次,就是「自我超越」。「自我超越」所指並非只是實現自己內在能力,而是「超越」自我去尋找崇高和偉大的價值。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當一個人有成就,不論是學業成績或其他範疇中所得的成就感,很容易轉化成一種優越感,變成認為自己總是比他人強而自我膨脹,而且我們也必須提出一個問題:「一個有才能,有成就的人為甚麼要成為一個品德『好』的人?」事實上,一個有能力的人不可能自動變成一個有品德的人。Viktor Frankl一早點出一個重點,就是當人單單「自我實現」時,世界就成為他自己的舞台;並指出:「人不能把世界看成光為了表現自己,也不能將它視為只是一種自我實現的工具或途徑。這兩種態度都會使所謂的世界觀(Weltanschauung)變成『世界評價』(Weltentwertung),因而瞧不起世界。」(註1)若然一個人獲得成就感,卻沒有人教導他謙卑,必然會叫他自高自大,瞧不起其他人,即使他沒有表現出來。

教育的初心

香港教育的目標乃是培養學生在「德、智、體、群、美」五育中獲得均衡的發展。「德」是追求「善」的教育、「智」是追求知識和真理的教育、「體」是追求身體強健和良好機能的教育、「群」是追求人際關係和人倫之間和諧相處的教育、「美」是學習欣賞藝術的教育。 香港學生最真實的情況就是單單追求「智」。他們已經喘不過氣來,看看多少學生因為學業壓力而選擇離開世界就知道;再者,在「填鴨式」的教育中,「智」也只是停留在「知識」層面,忽略了「真理」的層面。即是旨在應付公開考試,而不是探索知識,享受學習。既然「智」已經夠忙了,更不用說其他四方面了。

香港政府在教育上雖本著五育的理念,實際上卻主動忽略建立良好品格的重要性。記得大約半年前,香港政府公布了平機會新任主席的招聘條件,由2018年要求的「清晰遠見、持正不阿、具出色的領導才能、行政技巧及成熟品格」,到今天已將「成熟品格」改為「成熟的行政及公關技巧」 。親自抹殺了「成熟品格」對於作為領袖的重要性,仿佛在說:能夠處理行政及公關工作,就是一個好領袖。

近年的新聞報道也令人大開眼界。一個月前,發生了一宗匪夷所思的事件,懷疑有小學生在學界球賽涉嫌走線「打假波」,目的是為免出線挑戰強隊。球員在禁區頂罰球回傳,守門員懷疑故意將球漏入自己龍門。足總懷疑有人教唆或鼓勵球員不全力和不誠實作賽,正展開調查。 根據報道對事件的描述,可能是學生或教練怕輸,才作出如此欠缺體育精神的舉動。事件正在調查中,若然真有其事,學生也實在欠缺正確價值觀教育;若是教練教唆學生如此作賽,這教育方式也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另一則新聞,便是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在本年2月發表的一份香港青少年2019-2023干犯有關性罪行個案概況研究報告。報告指出,近年青少年涉嫌性罪行的個案激增,2022及2023年的青少年涉非法性交及猥褻侵犯案件較2021年分別上升1.8倍及3.5倍,而涉猥褻侵犯案的被告年齡僅11歲。 雖然這裡直指是性教育不足的後果,但這個結果也表示許多青少年並不懂得尊重他人。

雖然坊間許多討論認為教育工作者的私德不應該被干預,但事實上對青少年來說,「身教」尤其重要。因為一個小孩的成長大部分在於「模仿」,他們模仿誰,便決定了他們的成長向度,特別是在品德教育方面。雖然學業成績重要,但作為陪伴小孩成長的人,除了成績之外,應更多讚賞小孩在品德上做得好的地方,同時自己也付諸實行,不應「講一套,做另一套」。網絡充斥著許多似是而非的價值觀,若然認為品德教育重要,也當增加自己對青少年的影響力,以免他們被欠缺道德責任的網絡環境所薰染。

註1:弗蘭克(V. E. Frankl):《活出意義來:從集中營說到存在主義》(Man’s Search For Meaning),趙可式等譯(台北:光啟文化,2008)。

談天說道 之  應用戲劇──應用於互動交流、體驗及生命教育的戲劇

文:郭卓靈│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劇場」不單有其藝術的可觀性,也可讓人參與其中,讓個人或特定群體聚在一起,實在地成為可供人介入,提供溝通、發展、賦權與表達等方式的平台;帶有教育及讓參與者「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功能;可以稱這類劇場為「應用劇場」。筆者剛修畢香港演藝學院戲劇藝術碩士課程,於學習戲劇教育的過程中,認識及參與製作過一些應用劇場。希望藉此文章分享及介紹部分應用劇場的特點,並提供實例,讓更多人將「應用戲劇」變成交流、體驗及生命教育的工具。

相信不少人把「戲劇」理解為「演戲」,即是在電視、電影及舞台才發生的虛構故事,似乎和我們日常的生活有某程度上的距離。所謂「人生如戲、戲如人生」,生命中有不少故事充滿戲劇性;而聖經也有很多故事、場景,教導人應用於現代生活中,也絶不過時。

打破「第四面牆」

在傳統劇場中,演員於台上鏡框式三面舞台中演釋故事,他們要假裝沒看見前面的觀眾,而觀眾亦只能觀看台上發生的事,不能介入或改變。若觀眾能打破隔著觀眾與舞台演員中間的「牆」,走入故事面對困境,有機會作反思、行動及回應;甚至可嘗試改變劇中一些狀況或給予援手,相信其體驗和感受也不同。如能互相分享及聆聽,「戲劇」不再只是娛樂、要觀眾被動地接收信息,而是一種手法,可被應用,成為群眾參與及互動學習的場景,是用作交流經驗及結合群眾智慧的地方。觀眾不再只是觀眾,可以成為參與者,被賦權發聲,有空間去表達自己的想法。

不過,「應用劇場」這名稱只是一把大傘子,在它之下有很多不同的劇場形式,如一人一故事劇場、論壇劇場、過程劇、編作劇場、口述歷史劇場、人種誌劇……還有許多許多不同的形式。以下和大家分享一些在香港已經於社區、教會及學校被應用的劇種,大家日後可以多加留意及參與。

一人一故事劇場(Playback Theatre)──不少應用劇場佈景相當輕便,在社區中隨便搭起簡單設置,就可成為劇場;街坊到來坐下,就可參與其中,「一人一故事劇場」就是其中之一。只要有幾張椅子、一些顏色布匹及簡單的樂器,加入一群善於聆聽及即興的演員,就能組成團隊演出一人一故事劇場。

(圖1)簡單設置就能成為一人一故事劇場

一人一故事劇場的演出大多有特定主題,主持人會邀請觀眾分享自己對該「主題」的感受,以至一些相關的故事,演員們及樂師會即興演出分享者的感受或故事,當禮物送給他們。當觀眾分享及聆聽,慢慢便形成互相尊重及接納的氛圍,連繫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情感。有不少人認為自己的故事能立即被演員演繹出來,感到相當奇妙,有被人理解及被安慰之感;所以一人一故事劇場深受喜愛。有基督教團體提供了一人一故事劇場訓練,培訓演員服事社區。他們最近於觀塘海濱公園演出,筆者有幸成為當中一員,聆聽觀眾分享的故事。

論壇劇場(Forum Theatre)──劇場可以用作討論的平台,論壇劇場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它是「被壓迫者劇場」的其中一種形式。由演員在研究被壓迫者的處境後演出或由被壓迫者親自演繹,呈現他們面對的困境。

這劇場特別之處是觀看的參與者不單是觀眾,而是「觀演員」(Spect-actors):既是事件的「觀察者」,透過丑客(Joker)的帶領,一起討論幫助劇中主角改善現況的策略,並有機會走入舞台成為「演員」。當劇情重演時,觀演員於舞台中可替代劇中人介入,嘗試改善困境,並繼續討論各種策略的效用;結合群眾智慧,團結地為主角改變困境。有參與者表示論壇劇場是新穎的討論方式,在參與介入過後,更能增添同理心。就算未能完全改變事情,以行動去幫助,總比沒有行動好。論壇劇場亦可以稱為改變困難的「預演」。

(圖2)今年基督教性倫理峰會,《婚離從來不易》論壇劇場的演員們呈現出婚姻中的男女面對的困境,觀演員可以走入舞台取代角色去改變處境。

過程劇(Process Drama)──這是基於一個前文本(Pretext),以一篇新聞、一部電影或一本小說作起點,再細心設計一個讓參與者一起經歷故事過程的框架,讓他們個人或與小組一起即興創作,並發掘事件未知的部分,從中體會故事裡不同角色的感受,以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事件。由於它能使參與者不斷轉換角色經歷事件,可增強參與者的同理心。曾有戲劇教育團體於香港推行「酷凌行動」(Cooling Conflict),過程劇就被用作改善校園欺凌的教學手法之一,將它與論壇劇場互相配合,提高學生對同學間的衝突的覺察,在欺凌事件發生前,先主動作出緩和行動,改善校園氣氛。

劇場可以在任何地方

應用劇場中的劇場,不一定在劇院的舞台,可以在任何讓人體驗到更多的地方,也可以在讓人發聲、能被人看見、讓生命交流的地方。而編作劇場、口述歷史劇場、人種誌劇等形式則是收集參與者對生命的疑問或關注群體(如長者、少數族裔等)的經歷或生活點滴,經過一段追尋、探索及資料搜集的時間,再經過分類、篩選及藝術處理來呈現給觀眾欣賞。重點是演出者不一定有很高造詣,長者、弱勢社群都可以被賦權去演繹自己的故事。

以下為部份實用參考書,讓有興趣的朋友繼續鑽研,了解更多:

  1. 李俊亮與黃婉萍(2017)。《劇場的用家》。香港: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有限公司。
  2. 舒志義(2012)。 《應該用戲劇:戲劇的理論與教育實踐 》。香港:香港公開大學出版社。
  3. 林玫君與歐怡雯(譯)(2007)。《酷凌行動 : 應用戲劇手法處理校園霸凌和衝突》(原作者:John O’Toole,Bruce Burton & Anna Plunkett)。台灣: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原作出版年: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