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社會工作者(簡稱「社工」),以恩慈相待往往在處理個案工作是重要的價值觀。不論個案面對怎樣的處境、他如何回應,他個人的特性都應該被尊重。這份信念一直影響著我與患有情緒病的個案的互動,我提醒自己,在與他們交流的過程中要保持耐心和同理心。
我曾遇到一個患有情緒病的個案,名叫「阿輝」(化名);他因長期壓力和挫折導致情緒困擾。當我第一次接觸阿輝的時候,他充滿憤怒和抵抗情緒,也對我的存在產生懷疑和敵意;不願意分享他自己的困境和情緒。我明白他的困惑,因此我選擇接納他的抵抗,同時讓他知道我要來幫助他。我逐漸與阿輝建立信任關係,我以耐心和同理心去聆聽他的故事。在我們的交流中,我試著理解他的處境和情感,並與他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他的選擇,我予以尊重;尊重他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另一位受情緒病困擾的個案是小明(化名),他因長期有憂鬱情緒而導致無法正常生活。小明對自己的處境感到無助,也對外界充滿疑心和懷疑。我與小明的互動過程中,我遇到了許多困難和挑戰。有時候,他會突然中斷輔導,或者對我的接觸持懷疑態度。我明白他不信任我,因此更需要以包容的態度去理解他的情感和處境。我不斷努力與小明建立關係,雖然這個過程充滿了挑戰和困難,但我提醒自己需要以恩慈相待,不放棄對他的幫助。我與小明一起探索他的困境和找到解決的方法。同時,我也尊重他的決定,並理解他的處境。
在與這兩位受情緒病困擾的個案交流的過程,我深刻地體會到以恩慈相待的重要意義。恩慈相待並不是意味著對他們的抵抗和懷疑產生忍耐,而是對他們的情緒予以理解和給他們支持,並且尊重他們。「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和合本》)這份態度對於社工來說更重要,我們要不斷反思自己的行為和態度,需要確保在與有情緒病的個案交流之時,能夠以恩慈對待他們,而不是以批判的態度看待。這樣才能夠在他們脆弱的時刻給予愛和理解,並為他們的康復提供寶貴的幫助。
盧英傑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區康復學院營運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