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災難中的情侶/婚姻關係

中國有句名言「患難見真情」,很多時引起人在災難(例如颱風、疫情、地震、野火)之後的討論與質疑。參考美國環境專家Emily Greenfield博士於2025年10月13日在sigmaearth.com網頁的分析,災難著實會改變情侶及夫婦的情緒連繫,即是雙方的「愛情生活」(Love lives)。作者引用研究指出以下數點:

一、災難可以短時間提升情侶關係上的滿足,但也會導致長時間後分手(HC Williamson et al. 2021. Psychological Science, 32(11),1709-1719)。

二、大多數災難發生後生育率下降(見Jocelyn Finlay, 2009. 針對三次死亡率高的地震影響寫給「世界銀行」之政策研究報告),不過在氣候事件(例如颱風)後九個月卻會短期增加新生嬰兒(RW Evans et al. 2010. 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23,1-36)。

三、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後,結婚及離婚率明顯下降(Lauren Horhn-Velasco et al. 2023. Review of Economic Household, 21,757-788)。

作者根據心理學的分析指出一般人在受到威脅的時候,會自然尋求與其他人(包括配偶或情人)聯繫起來,互相保護及支持,因此雙方關係更緊密。不過這種增強的連結會隨著時間(通常在一年內)而逐漸消逝。由於災難通常帶來經濟及精神上的嚴重壓力,給受傷者及照顧者相當大的擔子;因而影響了人際關係,以致在災難後數年內的離婚及分居率明顯增加。

以下是增加破碎關係的風險因素:

一、經濟損失及失業。

二、早已存在雙方不和的關係。

三、單方或雙方面出現心理健康問題(例如創傷後壓力綜合症、藥物濫用等)。

作者更認為若要減少上述高危因素,在災難時候雙方便應該採取以下行動:

一、要優先處理雙方的溝通,並及早冷靜討論有關應對災難時的金錢運用,擔當的角色及目標。

二、及時尋求心理健康支援,病向淺中醫。

三、可倚賴當地社區的支援,建立社交網絡來緩衝壓力及幫助復原。

四、把危機變成合作的機會,一起處理有關房屋、遷離或經濟問題,增加彼此的危機反應效率。

當然政府及社區的各樣及時的支援也會減少災難帶來的人際關係破裂。

由此可見,災難確實對情侶及夫妻的關係帶來重大考驗,不同階段有不同分別,也會因人而異。有些配偶建立海枯石爛、同甘共苦的感情,但也有大難臨頭各自飛的情況。故此,「患難見真情」的好壞現象大致上是對的。

對於情侶或夫妻在困難時期,舊約聖經傳道書第四章9至11節有非常合宜的勉勵:「二人勝過一人,因為他們一起的勞碌有美好的報酬。如果一個跌倒,另一個可以把他的同伴扶起來。但一人孤身跌倒,沒有人把他扶起來,他就悲慘了。還有,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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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特稿:災難後社區重建

局部或區域性的災難多由天災人禍(例如颱風、海嘯、火災、洪災、氣爆等)引發,不單能造成人命傷亡,也能導致建築物及基礎建設遭受破壞,更嚴重影響當地人的日常生活。因此,災難後的社區重建非常迫切,卻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程,而且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需要。為此,當地政府必須啟動或成立一個專責部門或組織統籌各方面的工作。這樣,除了較有效完成重建之外,也可以減少浪費社會救援資源(人力、物力及財力);同時,也可避免援助分配不均或服務重疊,甚至可以對救援方面的得失提供改善意見,並預防日後災難重現。

一般來說,除了即時的緊急醫療救傷扶危及社會服務救援工作,早期的重建要盡力提供受災居民居住安全及足夠的日常所需,好讓他們盡早恢復工作、學業及社交生活。除了身體方面的照顧,精神及心靈方面也不能忽略。很多時候,心理障礙在災難稍後時期才出現,故此精神健康服務必須早作準備。當短期工作展開之後,中長遠的重建計劃也要盡快開始,包括各類硬件(例如清除殘骸、樓宇建設、休閒設施等)及軟件(例如保險賠償、情緒及創傷輔導、家庭經濟及生活支援、幼兒及老弱照顧等);多數同時需要行政及法律上的配合。

假若能夠帶出一個可以實現而超越昔日光景的「重建更佳將來」(近乎「聯合國」提倡的Building Back Better)的「3B」觀念,容讓當地居民及社區領袖親自參與策劃,便很可能減少災難帶來的哀傷及民怨,又能為因災害而感覺絕望的人帶來一點希望。當然,能夠從災難事件找出人為成因而吸取教訓,又積極地改善可能觸發災難的因素並加以預防;締造一個自發性、互助性及以人為本的社區網絡,將會是重建的最佳成果。

對於因戰禍而家散人亡的以色列人回歸家鄉時,聖經記載上主藉著先知給他們近乎上述「3B」的應許:「我必使我的子民以色列被擄的人回歸,他們必重建荒廢的城,住在其中;他們必栽種葡萄園,喝園中的酒;建造果園,吃園中的果子。」(阿摩司書九14)

註:文章中不少內容取材自「環球天道傳基協會」於2025年出版的《戰爭前後:破壞與重建》。

「談天說道」同仁在這𥚃再次衷心祈求上主,保守火災中失去親人及家園的災民及其親友,願各人身心靈的傷痛得到合適醫治和慰藉,並早日恢復健康與力量。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情愛心理學:配偶離世

雖說生離死別是人必經之路,但死亡往往帶給配偶特別的影響。一般來說,夫妻關係越好,哀傷程度越深。

若配偶突發身亡,在毫無準備下,心理的震驚程度當然不輕,甚至不能相信事件確實已發生,腦海思想多數模糊,不知所措,不能按理辦事,需要他人指導。很多時候,身體也會出現不良反應,包括坐立不安、心驚膽顫、面青唇白、頭暈心跳等徵狀。由於情意紊亂,因此胃口不佳、睡眠失調、慾念消失,腦海不斷浮現死者的容貌,不斷問「為甚麼」;嚴重者會思想空白,組織力混亂、功能失調。

假若配偶因病去世,離世前有一段患病或臨終期,伴侶反應可能會溫和很多。若然心理準備得宜,可以成功經過喪偶必經的震驚、否認、討價等階段,進入接納及適應期。但若準備不足,或有生活、經濟等困擾,又或者情感上抓著不放,則會容易出現病態性哀傷。

預防及處理病態性哀傷

病態性哀傷是指反應的程度(無論是嚴重性或時間性)過甚,如產生自殺念頭,或哀傷數月不減,甚至是壓抑了的情緒不能抒發出來等等。其中包括:

一、內疚:回想起自己對逝去的配偶一些行徑而產生懊悔心理,甚至懷疑自己的所作所為會否害死配偶。

二、憤怒:對逝者棄己而去,多少有抱怨;故此有時將怒氣推到醫務人員、親友甚至神身上。

三、退縮:辦完喪事之後,再沒有勇氣及精力應付生活及工作;經常留在家裡,甚至躺在床上,自怨自艾。

喪夫的妻子一般適應力較佳,雖然情緒反應會較為強烈,但由於能夠藉著哭泣發洩,又會把困擾說出來,故此較為容易適應。況且,女性一般較容易與人溝通,較容易接受親友的精神支持。反之,表面剛強的丈夫在喪妻之後,往往把情緒壓抑或隱藏,他們往往藉著工作或酒精來麻醉自己,導致身心容易受損。

病態性哀傷反應並不健康,必須加以留意及處理。若明白喪偶的哀傷過程,容讓情緒適當地表達出來,加上親友的關懷和支持(包括信仰的勉勵、寬恕及希望),便是最好的幫助了。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時事特稿:火災後心理治療

嚴重的災難會產生多方面的心理創傷。由於人體身心靈的互動,不少倖存者會出現各類身體和心理病徵,有不正常的行為表現。這些心理後遺症的嚴重性因人而異,受災的人除了因破壞嚴重程度而受影響,有人也受以下社會心理因素影響:

一、與災難的身體距離:假若親歷其境,大多數人有激烈的感受;也有些不在現場的人單單從新聞報道及螢光幕看見災情,已有身同感受的創傷感知。

二、與災難的感情距離:假若有親友在災場中,即使仍然生存甚至沒有受傷,這些人仍會比他人有較大的心理反應。

此外,個人過往經歷的精神狀況也會影響心理創傷的後遺症。假若正處於身體或精神不適的時候,病情往往變得更嚴重,需要留意。請暫停觀看相關的新聞報道、圖片或影片,可到公園散步或與朋友傾訴。

對於心理打擊,男性與女性的反應通常也有分別。對於男士,他們傾向壓抑情緒。若求助會感覺到羞恥及沒有尊嚴,故此他們嘗試自我理性地解決問題,卻因此出現無助感。女士則較願意表達感受,肯分享未必理性的思想,容易感覺到內疚。由於有上述的分別,在尋求幫助方面,女性較容易開放地接受輔導,男性則選擇在私下討論問題。請留意協助他們。

親歷災難的人有嚴重的壓力,大部分人會產生一種過分警覺的反應:大多數人有「逃跑」或「對抗」的表現,偶爾甚至「僵住」,即停下來不能反應。假若有認識的親友在火災中傷亡,更會出現「哀傷反應」。這些狀況通常隨著時間復原,但也有不少人的心理狀況變得越發嚴重,失去社會功能而需要幫助。

著名美籍精神科醫生庫伯勒-羅絲(Elisabeth Kubler-Ross)提出人在「哀傷反應」過程中的五個階段:

一、否認:對親友離世不可置信,甚至懷疑自己聽錯、看錯。

二、憤怒:情緒激動,埋怨他人見死不救,救護人員未盡全力等;甚至質疑上天為何讓這事發生?

三、懇求:祈求奇蹟出現,讓親友存活,並願意作出相對的回應,例如捐獻行善,甚至在某方面自我犧牲。

四、沮喪:由於事情不能逆轉,因而灰心失望,甚至沒有生活鬥志,出現憂鬱症。

五、接受:最後無可奈何接受現實,漸漸(尤其得別人鼓勵或接受治療後)恢復正常生活。

上述階段時間長短不一,未必順次序出現,視乎個人心態及社會支援是否足夠。當然也有部分人的情況可能越變越壞,出現各類不健康的情緒,甚至患上各類精神疾病。比較常見的精神障礙是「急性壓力精神障礙」、「適應性精神障礙」、「焦慮症」、「憂鬱症」,以及在災難發生一段時間後出現的「創傷後壓力綜合症」。有人認為,青少年由於適應能力比成年人薄弱,因此災難對其心理影響較為嚴重。請父母、老師多多留意青少年的狀況。

至於治療方法,初期只需要對受影響的人作出基本的安慰及鼓勵。有研究指,大部分人受這類創傷會漸漸自動痊癒。假若傷者出現各種精神病徵,有很多治療方式,包括家庭治療及哀傷輔導。先尋找專業人士作合宜的評估,再作出適當的治療。實際的治療方法因人而異,如出現明顯生理或精神病徵,需要效用較快的精神醫藥,包括抗壓力、焦慮、憂鬱及助眠等藥物。嚴重的心理創傷者,需要特別治療方法,例如特別治療「創傷後壓力綜合症」的「眼動脫敏再處理」療法。若有自殺等危機的人,需要入醫院進一步治療。

向大埔宏福苑火災殉職消防員及死者致哀,向死傷者家屬及受災的人致以深切的慰問。

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如需要情緒支援,可致電以下情緒支援熱線:

生命熱線:2382 0000

紅十字會心理支援熱線:5164 5040

社會福利署熱線:2343 2255

醫院管理局精神健康專線:2466 7350

「情緒通」精神健康支援熱線:18111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突發事件專線: 2353 0029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2389 2222 (24小時廣東話情緒支援熱線)

撒瑪利亞會(24小時多種語言服務):2896 0000

明愛向晴熱線:18288

Open 噏:WhatsApp / SMS:9101 2012

情愛心理學:情侶應否各有私隱

不少人認為夫婦之間應該沒有任何個人秘密,包括以往的戀愛經驗,甚至是舊情人的名字。在熱戀之時,這種坦誠似乎會被戀愛對象大方地欣然接受。可惜,日後有可能「秋後算帳」。不少結婚多年的夫妻也承認一點,雙方曾因昔日的愛情史產生磨擦。除了批評指責對方之外,甚至以行動來報復,包括拒絕做家務,不照顧子女,拒絕性生活等等。

大多數婚姻顧問認為,結婚雖然是二人成為一體,卻不等於要失去自己的私隱,但也不是指那種有刻意欺騙成分的「隱瞞」。當然,若某人的私隱(例如欠債、犯法、婚外情等)會傷害配偶,則不應該隱瞞;反而要嚴正處理,包括坦誠告訴對方及計劃怎樣一起面對。

其實私隱權在所有人際關係中都應該保持,關係專家更指出私隱權能夠幫助人保持個體自由獨立感覺,以及有時間和空間進行個人喜歡的事情(參Sheri Stritof, 2023年2月23日,verywellmind網頁)。這種私隱也包括其他範疇(算是「私生活」),特別要有適當(或不同程度)的私人空間與時間;夫婦容許彼此有獨立自由的生活而無須告知對方詳情。現代社會裡的人多數認為夫婦雖然在同一屋簷下生活,應各自做自己的工作,更要有自己的閒暇娛樂時間,甚至收入及消費帳目也應該各自分開。當然,這種「獨處」並不是絕對的,要視乎家庭、工作及其他方面的需要而定。不宜模仿存在主義大師沙特(Jean-Paul Sartre)及其妻子西蒙(Simone de Beauvoir)那種開放式婚姻。他倆表面看似是「夥伴」多於夫妻,而且他們之間確實出現很多困難並不快樂(參Lisa Appignanesi,2005年6月10日英國《衞報》)。

由此可見,夫妻間講求誠實,並非要完全放棄任何個人秘密,對方也不應該強迫配偶說出不願意談論的事情。其實強迫沒有真正的作用,反而會鼓勵對方說謊話來隱瞞。夫妻之間的真愛應該有足夠的信任與尊重,包括配偶過往的錯誤也不計較。最後一點,夫婦之間要說誠實話,也要以智慧去表達,不能把內心話在不適當的場合隨意說出。新約聖經在這方面有一句很實用的經文教導:「惟用愛心說誠實話」(以弗所書第四章15節,《和合本》)。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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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被分手」之心理反應

戀愛期間,情侶分手並不罕見。很多時,只是一方單獨提出及採取行動,比較少互相討論後一致決定分開。因此,有些時候出現「不願意分手」(或稱「被分手」Unwillingly split)的情況,被分手的一方因而產生很多負面情緒,包括以下所述:

一、失去自己:對於被分手的人,尤其是女性,感覺到不單失去愛或浪漫關係,更加覺得自己整個人也不再可愛,因而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很容易產生焦慮憂鬱心理,甚至會出現自殺念頭,影響身體健康。

二、因愛成恨:俗語「愛的相反就是恨」,很多時真是會出現這種情況。面對拋棄自己的人,會感到很憤怒,對對方說話很刻薄,行為會有攻擊性;間中,有人會向前度追討(說是「賠償」)曾經付出(說是「借出」)的金錢。

三、惦記一生:不自願分手是相當大的創傷,會留在個人的腦海裡,造成不同程度的遺憾,是「終身記憶」。

四、不斷後悔:有部分被分手的人認為問題出於自己,後悔沒有及早發現問題並早早處理。這種過分自責及內疚的心理很多時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表現,出現頗多過失,結果更加覺得自己「罪無可赦」、「罪有應得」。

五、死纏爛打:偶爾也有少數人因為不甘心(甚或不承認)對方真是與自己斷絕關係,故此不斷纏繞對方(及其家人),甚至不顧自尊去哀求復合。

當然上述情況因人而異,也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心理反應及表現。最危險的狀況莫過於出現自殺及他殺(同歸於盡)行為。

由此可見,分手並非簡單過程,對個人(甚至周圍的人)可以產生短期及長期的不良影響,甚至導致悲劇出現。在決定分手之前,需要有足夠時間作準備,盡量讓雙方諒解彼此,繼而作出共同的決定。

舊約聖經也記載了亞伯拉罕的妾夏甲,在生兒子以實瑪利後被主母撒拉虐待及妒忌;最後被迫與丈夫「分手」,被逐出家門。她帶同兒子流浪荒野,無依無靠,情況非常惡劣。上主安慰及照顧她,並幫助她把孩子培養成弓箭手,而他的後裔也成為大國(創世記21:8-21)。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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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預防男友/丈夫變心

不少女士投訴自己的男朋友或丈夫對愛情不專一,總擔心他們會變心,愛上別的女性,尤其是那些在他們面前出現,既性感又主動的女子。假若男朋友或丈夫是一位英俊活潑,又有本事的男士,女士們更加擔心。從一般男士性格及心理方面分析,以下是一些做得到又有效防範情變的方法:

一、女士需要在適當的時候製造浪漫氣氛,保持自己的吸引力,讓自己的外貌偶爾給他新鮮感(例如衣著及髮型轉變);保持一些性感元素,要留意自己的衞生清潔及體香。

二、願意為他改變形象,但不要過度遷就他而失去自己的特色,好讓他接受真正的你而不是他理想中的人。若能增加神秘感,應該有特別印象。

三、不要過度操控對方,要給他自我空間和時間,做他自己喜歡的事情。此外,切忌不斷挑剔、投訴、怪責他等行為,免得破壞雙方關係。假若能夠在他的朋友面前稱讚他,絕不跟他唱反調而令他尷尬,則會事半功倍。

四、以行動代替說話表達愛意,按對方的喜好(包括飲食、娛樂、運動等各方面)而作出適量適當的配合,例如做一味好餸,一起運動,讓他感覺到雙方確實合拍。

五、要時刻留意對方的好表現(例如守時及抽空共進晚餐),並及時加上特別讚許,會令對方認為只有你了解他。至於他的缺點及錯誤(例如忘記生日),則要盡量包容。雖然可以指正,但是不要指責,切勿大發脾氣。

六、假若對方被其他異性青睞或與其他女士表現似乎有點親密,可以表達適當的「醋」意,可視為愛情的調劑品。但要留意:要以撒嬌形式的大方態度表達,而不要成為「醋埕」大興問罪,或惡化成「病態妒忌」。

七、對夫婦而言,宜注意性生活協調及甜蜜度。妻子在性方面要讓丈夫知道自己的性需要及性興趣,且願意配合他的性要求,甚至嘗試不同的安全性行為(註)。

上述建議只不過是一些基本功夫,當然還有其他各種「馭夫(或男朋友)」方法,要看每個男士的不同性格而運用。

聖經也提及一些妻子對丈夫應表現出來的合宜態度,包括:愛丈夫(提多書二4)、敬重丈夫(以弗所書五33),甚至順服丈夫(以弗所書五22)。至於性方面,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發生,彼此也應當盡本分滿足對方的需要(哥林多前書七2-4)。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註:性行為,最理想仍然是在婚姻之中進行,並應該有預防懷孕及感染性病的措施。

情愛心理學:愛情謊言

說謊是常見現象,雖然道德上不對,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溝通方式,動機是刻意誤導對方相信自己的說話。因此,說謊牽涉兩方面的人,一方是說謊者,另一方是被騙的人;雙方都參與,說謊才能真正成立。的確有些時候,被欺騙的人不介意,甚至很享受對方的謊言。這情況在戀愛及婚姻中特別容易發生,不少情侶在談話中有意無意說出一些令人感動的「愛情謊言」(love lies)(註)。也許,說這些謊話的時候,有人是真心真意,沒有欺騙的心態,但看他一向以來的個人行為及以後的表現,都證明與這些說出來的話不相符或不會兌現。以下只是一些比較誇張的例子:

謊言一:你是我一生中唯一所愛!

事實:我一生中曾經有過各樣的愛人。目前覺得你是我最喜愛的人,但不能擔保我以後也是這樣承諾。

謊言二:我整天都在想你!

事實:這是絕不可能,我大部分時間想其他事情,甚至是其他異性。當然,我會想起你,只是短暫時間。

謊言三:你是我認識的人中最美麗的一位!

事實:怎可能沒有其他人比你更美麗?只不過我目前沒有辦法接觸到罷了。當然你有美麗的一面,但絕非十全十美。

謊言四:沒有你,我會瘋掉!

事實:雖然失戀令人傷心失落,但醫學上很少人因為失去戀人而發瘋;我更認為這情況絕對不值得發生。

謊言五:我一定會離開那個女人!

事實:即使多次承諾會與配偶離婚,大部分有婚外情的丈夫不會主動向妻子要求離婚,不管第三者是何等期望。很多時是妻子忍不住不忠的丈夫而要求離婚。

謊言六:你對我這麼好,我絕對覺得不配!

事實:這只不過是討你歡心的說話,讓你飄飄然自覺偉大。因此,你會有更佳表現,包括出手闊綽或接納我的錯處。事實上,我絕對覺得與你匹配;否則,我會自卑。

謊言七:我絕對不會欺騙你!

事實:這句說話本身已是謊言。我也許不願意欺騙你,但更希望你沒有察覺我的秘密。假若你強迫我說真心話,我唯有盡量以「說話『偽』術」來回應!

當然還有其他在相處之中出現的愛情謊言,在此不能盡說。不過,假若對方動機屬善意而目的只是讓你快樂,則應該欣然接受及給予正面的回應。即使對方偶然真是說謊令你不悦,也無須過分反應。無論如何,總不要採用大興問罪、高壓審問之方法,因為這樣只會迫對方說更多謊言。除非對你有嚴重的損失或傷害,很多時候只要智慧地回應,不要受騙就可以了。

舊約聖經《雅歌》中的男女情人偶爾也說一些不準確的讚美說話,例如:「你這女子中最美麗的啊!」(一章8節)、「我的佳偶啊!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四章7節)、「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哪!」(五章2節)、「他的口甜蜜;他全然可愛。」(五章16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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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Love Lies是2024年香港很受歡迎的本地電影,中文片名是《我談的那場戀愛》。劇中描寫一位守寡的有錢女醫生被男主角藉著網上談戀愛欺騙了大筆金錢,但她堅稱只是談了一場戀愛:「愛情,只要你相信,就是真的!」

心靈關懷‧與神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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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同居比結婚好?

在摩登世界中,婚姻制度屬於古老保守並過分受限(包括年齡、宗教、性別等差異),因此不少適婚男女決定同居而不結婚,或者先同居後結婚。現代社會更有部分人認為經濟未足夠養家之時,不適宜結婚;但是,可以住在一起(或住在父母家中),嘗試同居生活。情侶有這種想法,表面上看似有理:

一、雙方嘗試相處:合則來,不合則去;尤其是性生活協調上,可以減去結婚之後因不適應而離婚的麻煩。

二、雙方互不約束:一日未有婚約,兩個人仍然擁有私隱及社交自由,比結婚後的掣肘少很多。

三、減少繁文縟節:未結婚,只是同居,便不會與對方親人有親屬關係,減少禮儀上的責任,節日便輕鬆得多。

四、分手互不拖欠:假若同居之時出現問題,可以靜靜地分手了事,減少親友的批評和指責,又沒有法律及財產上分配的煩惱。

其實情侶很多時選擇同居而不結婚,是對婚姻失去自信心,或因為對戀人未夠信任的心理左右。現實中,同居的男女因為沒有認真及盡力適應雙方的矛盾或修補關係上的裂痕,因此出現磨擦,可以小事化大,甚至出現暴力行為。結果分手的機會率確實比已婚的夫婦高出很多,反而製造了更大的心理挫折,很難完全沒有後來的陰影。除此之外,由於雙方沒有把握同居時間能維持多長久,所以保持各自為政(包括經濟上、家務上),未能像夫妻般互相倚賴及互補長短。

若以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同居並不十分化算;還有,假若懷孕生孩子仍然不結婚,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很容易造成負面影響,就算不理會他人的歧視眼光及標籤。有研究指出,子女在同居父母的家庭中,其生活質素比較在已婚父母家為差,甚至有點似居住在單親家庭之內;還有,當未婚同居的父母分手,兩人生下的子女可能沒有法律上及經濟上的保障。

上述正反兩面因素並不是絕對的,確實有一些無名無分的男女過著快樂的二人世界生活,而破碎的婚姻同樣會製造各類煩惱及後遺症。不過,在現實裡,男女在戀愛成熟的時候,若不考慮結婚,很容易錯過最佳的婚姻時刻,如及早建立和諧家庭生活,尤其是在關係上的委身(commitment)、滿足(satisfaction)及穩定(stability)幾方面(見美國Scott Stanley教授,2019年2月7日,Institute for Family Studies網站)。另外,也有些研究發現,先同居後結婚的離婚率似乎比直接結婚高,這結論也並不是絕對。不過,假若同居者日後因各種環境而被迫結婚(尤其是奉子成婚),會減低「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機會。

聖經時代可能沒有「同居」這個名稱,但舊約士師記第十四章記載,勇士參孫與外族女子大利拉在父母反對下一起生活。由於沒有互相信任或委身,他倆的生活似同居多於結婚。結果因為欺騙,參孫被大利拉出賣而失去氣力,最終要與敵人同歸於盡。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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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何謂愛情曖昧?

「曖昧」一詞主要意思是含糊、不清楚。在人際關係上(特別是男女感情方面),「曖昧」這詞語有相當複雜的意思。參考人工智能“Manus”對「愛情曖昧」的分析,有以下特徵:

一、頻密深入的交流:男女雙方經常通話或聊天,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情,甚至是個人的私隱。

二、超越普通的關心:彼此特別注意及關心對方的需要,在適當的時候給予額外的支持及陪伴。

三、有意無意肢體接觸:有刻意而輕微的肢體接觸,例如過馬路時拉著對方的手臂,讓對方有一種非普通朋友的感覺。

四、獨特又親暱的玩笑:雙方在某些表情及說話之中包含特別的意思,只有兩人才了解和領會到。

五、模糊又特殊的關係:各自對外以「較熟絡的朋友」介紹對方,兩人互動的表現卻超乎一般熟絡朋友。

六、妒忌並佔有的感覺:當見到對方與其他異性單獨相處或近距離接觸的時候,心中不期然感到不安,變得多疑。

雖然彼此看起來相當親密,由於沒有正式互相剖白感情或公開承認彼此,偶爾會出現「若即若離的表現」,特別是在長輩、親友面前,以致其他人猜不到他們真正的關係。

綜觀上述的分析,這對男女即使沒有公開承認關係,也應該屬於正在談戀愛的情侶了。至於他們為何這樣曖昧,可有很多原因,較為常見的理由是一方或雙方皆害怕公開發展下去的結果,擔心日後若未能結成夫妻,可能連朋友也做不成,又或在當中產生尷尬場面;另外,也許某一方有特別要求(例如女方期待短時間內結婚生子),而另一方未敢承擔,故不敢進一步表態。當然,也有可能受到某一些外在環境因素(例如父母的消極取態、工作地區將會改變)影響,不方便或不容許公開雙方的親密關係。

舊約聖經書卷《雅歌》(也稱為《所羅門之歌》)之中,有不少經文談及愛情與慾望,描述的字眼有時明顯,有時隱晦。當中提及男女主角互相戀慕的感情,例如稱讚對方為「水仙花/百合花」(二章1節)及「鴿子」(二章14節),並且暗示親密的肢體接觸(一章2節)。由於雙方身份關係不明朗(傳說男方是「所羅門王」三章11節),彼此又曾經有段日子失去聯絡(三章2節),可算是一種「曖昧愛情」。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