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沒有好壞之分,重點是人懂不懂恰當地善用和表達,能夠達到最佳效果。在我接觸的個案之中,最容易令人失控及後悔的情緒是憤怒。
憤怒的「怒」,若分開上下兩部分細看,就會看見「心」被「奴」役。當心被奴役之時,就是給予憤怒最大力量的時候,任由其為所欲為。因此,聖經早已教導信徒,要及早處理憤怒的情緒,否則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聖經以弗所書第四章26節說:「發怒卻不要犯罪,含怒不可到日落」,這經文的重點在於討論及早息怒的時間性及必要性;避免長時間停留在憤怒之中,讓怒火蔓延開去,造成更大的傷害。憤怒容易驅使人出現衝動及不理性的行為,結果傷害自己及他人。這就是「火遮眼」之時做出來的行動及說出來的話特別傷人心的原因,容易令人犯上不可逆轉的過錯,造成一生的遺撼。
我認識一個案案主,幾年來與她接觸相處,發現她一直被憤怒情緒佔據。與她更多接觸及了解之後,發現她一生將自己、家人及所有人都囚禁在負面情緒裡。她所到之處,或與任何人相處之時,她的「氣」勢總是為他人帶來巨大的壓力。她慣常表達憤怒的方式,的確令人很想避開她。我嘗試更主動關心她,不等待她來投訴才作出回應。即使她仍然繼續以負面情緒表達自己,但我發覺不斷主動關心她有效。後來,她漸漸變得溫柔,願意吐露埋藏在心底裡超過五十年的一口怒「氣」。
「我睇得出你好嬲自己。」
她帶著沉重的語氣說:「係啊!」
「你嬲自己咁多年,有沒有想過放過自己?」她又一次沉重地嘆息!
「你饒恕自己吧!」
聽完這句說話之後,她突然痛哭起來,良久不能說話。
她以憤怒來遮蓋自己造成過錯的痛苦,她坦言不能饒恕自己當年的錯,因為她的過錯造成不可逆轉的遺憾。原來她以自我囚禁來懲罰自己,這種內疚又遺憾的痛苦比被燒著的烈火煎熬更難受。可想而知,這麼多年來她被自己的罪疚感折騰得多麼難熬!她從來沒有想過要饒恕自己,更不知道如何處理自己的憤怒情緒。好在最終她願意嘗試寬恕自己,亦願意讓耶穌來釋放她。她含著這一口「氣」五十多年,呼出這口「氣」的一刻,大家能夠想像到她有多輕省嗎?她終於吐「氣」揚眉,我看見她重新展現輕鬆的容顏,心也輕省多了。從此她學習對自己、對家人及對別人給予更多寬容。
許多人為了一口「氣」而輸了一段段美好的關係,這口「氣」的代價實在太高昂了!
洪美清
香港心理衞生會服務經理

懂得放低自己才有真正的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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