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適婚年齡

在平均壽命不高的年代及社會之中,人民大多數早婚;因為可以在自己老去之前,把子女養育成人。他們能夠自立養活家庭,甚至接替自己及家族事業。但隨著社會進步及壽命增長,結婚年齡有推遲的趨勢,而在性別之上有明顯的分別。

首先,女子似乎要在某一個年齡範圍之內結婚,要是超過了這個範圍,之後要出嫁的話便比較困難。因此,她們大部分人選擇在大學時期或畢業之後,社會身份及經濟能力最合適的時機出嫁,甚至生兒育女。至於男子,似乎沒有年齡限制。鑒於社會仍然有一種「男主外」的觀念,不少男性以事業有成為準則,達成目標後才談婚論嫁,因而比較遲婚。由於這種性別之分,適婚年齡內的男女比例不平衡,因而出現了眾女爭一男的現象。這種情況在大學期間已經出現:女大學生主動追求同班的男同學。

在社會及心理學應用上,很多時會引用「金髪姑娘原則」(Goldilocks Principle)來訂定適婚年齡。這原則源於英國作家騷塞(Robert Southey)的童話故事《金髪姑娘與三隻熊》。女主角金頭髮的Goldilocks不小心闖進了熊爸爸、熊媽媽及小熊的家,發現房中有三碗粥、三把椅子及三張床。此時,她發覺最好吃的粥是溫度不太低或不太高的,而最舒適的床及椅子乃是尺寸不太大或不太小的。這故事引出了「金髪姑娘原則」,就是兩極中間乃是最佳的選擇。若果引用這原則在適婚年齡之上,不少婚姻顧問認為是20多歲至30多歲之間,不太年輕也不太年長。此外,也有人認為,女性最好在28歲左右(或之前)成婚,而男性則是32歲時(或之後)結婚比較好。因為在這個時候,他們的心理比較成熟,而事業開始穩定下來;可以獨立、認真談婚論嫁。有研究發現,在這段時期結婚的夫婦在婚後首五年的離婚率比較低。

不過,歲數不能夠絕對準確地推斷婚姻幸福與否,而結婚年齡很多時因人而異,也受各地社會環境影響。心理上,最佳的時間應該是個人在工作及生活之中感覺到相當適應及有自信的時候。

聖經似乎沒有明確指出最適合結婚的年齡,但在舊約箴言第五章18節說:「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似乎是鼓勵人在年輕的時候結婚。不過,聖經也有寡婦再嫁的指導:「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如果丈夫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9節)這經文暗示不少丈夫沒有年齡限制,可能比妻子早逝(似乎有老夫少妻意味),因此守寡妻子(應該仍是年輕)可以再結婚。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愛情還是「麵包」

有調查發現,校園中的女孩子要在一個自己喜愛的窮小子和一個喜歡自己的富家子之間作選擇的時候,往往會選擇窮小子。通常給出一個解釋:愛情是感性的東西,並不是物質可比擬。否認了愛情是盲目的說法。

為何在校園裡作此研究呢?可能因為這些青少年畢業之後,進到社會工作了一段時間,就可能發覺「麵包」(物質)與愛情同等重要。因此,有不少人認為年輕人自然選擇愛情,但是年紀大的人會選擇「麵包」。可是,這情況並不是絕對。歷史上,極其轟動的例子發生在1936年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身上。他因為不理會政府及教會反對,堅持迎娶美國離婚女子Wallis Simpson為妻,結果放棄王位。至於女性為了愛情而放棄「麵包」的例子,近年也有;就發生在2021年,日本真子公主為了下嫁大學同學小室圭,甘願脫離皇室,變為平民;也不領取1.5億日圓補助金,成為佳話。

有人認為準確的情況,就是在窮困、沒有錢的時候,人會發覺「麵包」比愛情更重要;但是當人有足夠「麵包」(特別是金錢)的時候,就會尋求愛情,甚至是新的愛情。

上述這些情況及理論,與社會進化過程頗為吻合。在早期社會,男性尋覓配偶主要是延續後代或發洩性慾,並沒有戀愛這回事。至於女子下嫁,大部分人為尋求安全感及衣食無憂。若女子嫁不去,則令家族蒙羞。故此,為求出嫁,也沒有談情說愛的需要。隨著時代演變,社會也漸趨穩定,宗教也指出了過分著重物質的壞處,結果愛情及「麵包」並駕齊驅,各有各的重要意義。到了近代,男女地位趨向平等,生兒育女已經不重要,愛情因而開始被高舉起來。雖然如此,目前在貧窮及落後的國家,嫁娶仍然是以「麵包」為主。至於在富裕及福利好的西方社會,由於並不缺乏「麵包」,令愛情更顯珍貴。可是,這些國家大多流行個人消費主義,偶然有人會為了物質而出賣愛情。

聖經相當著重愛情,與當時世俗思想不同。例如在舊約雅歌第八章7節所講:「愛情,眾水不能熄滅,洪流不能淹沒;如果有人拿自己家裡所有的財產去換取愛情,就必被藐視。」作者在上半節強調「愛情」的偉大,而下半節則描寫世人要是將所重視的「麵包」全部拿出來換取愛情,價值仍然不及愛情貴重,必定被輕視。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嫁個有錢人

「嫁個有錢人」是否大部分女性的夢想?還是「有情飲水飽」更令女士幸福呢?

試想想,成為有錢的貴婦,可住大屋、養番狗、穿名牌衣服、滿身珠光寶氣、出入名車接送、享用美酒佳餚、隨時乘私人飛機旅遊各地……。想起來也令人陶醉。反過來,看看「有情飲水飽」的浪漫愛情想法,實在毫不實際。現實中,社會裡有不少新聞報道指出,「貧賤夫妻」真是「百事哀」!

美國有一位名叫波爾斯的女士,曾經在當地一份報章刊登了以下文章,大意如下:「本人年輕貌美、談吐文雅,想嫁給年薪五十萬美金的人。其實我的要求並不高,因為在紐約年薪一百萬美元才屬於中產。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就是怎樣才能嫁給這類人?目前我約會的人中,最有錢的人年薪才二十五萬;但要住進紐約的中央公園高檔豪宅,這年薪是遠遠不夠的。我想知道:一、有錢的單身漢一般在哪裡消磨時光?二、我應該把目標定在哪個年齡階段?三、為甚麼有些有錢人的妻子都是相貌平庸呢?四、你們怎樣決定誰能做妻子,而誰只能做朋友?而我現在的目標是結婚。」

後來,她收到一位華爾街大班的回信:「從生意人的角度來看,跟你結婚是一個糟糕的經營決定。其實這是一筆『財與貌』的交易:甲方提供迷人的外表,乙方出錢公平交易。但是這裡有一個致命問題,就是你的美貌會消逝,但是我的錢財卻不會無故減少。實際上,我的收入很可能逐年遞增,但是你的美貌卻不可能這樣。從經濟學的角度說,我是增值資產,而你是貶值的,甚至是加速地貶值。如果美貌是你唯一的資產,十年之後,你的價值堪虞。用華爾街的術語說:『跟你交往的交易倉位一旦貶值,就要立刻拋售,不應長期持有。』聽起來很殘忍,但卻是明智的選擇。因此,我們只會跟你交往(租賃)而不會結婚(購入)。所以我勸你還是不要尋找可以嫁給有錢人的方法了!」

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記載一位既聰明又美麗的女子亞比該,她嫁給了一個很富有的人──拿八。拿八為人粗暴,又行事凶惡。準以色列王大衛派人請求拿八隨便給他們一些賞賜,拿八卻拒絕,兼辱罵大衛派來的使者;因而激怒了大衞,要舉兵報復。幸得亞比該及時作出補償及賠罪,才避免了滅門之禍。這時候,拿八在家擺設筵席,並喝得爛醉如泥。第二天,當妻子把這些事告訴他的時候,他被嚇得魂不附體,立刻中風癱瘓了。大約過了十天就死了!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愛情三重奏

美國康乃爾大學心理學教授史坦伯格(Robert Sternberg)於1986年提出「愛情三因論」(The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指出組成愛情的三個要素:

一、承諾(Commitment):有意識地決定彼此堅持,以及負起責任。這是一種空洞式的愛情(Empty Love)。

二、激情(Passion):跟對方有一種強烈的生理及情緒反應,感覺到熱情及興奮(包括性慾)。這是一種情慾式的愛情(Infatuated Love)。

三、親密(Intimacy):這是一種互相依戀及親密接觸的關係,是一種喜愛式的愛情(Liking Love)。

如果上述三個要素互相結合,可產生高一階的愛情:

一、親密+激情:是屬於浪漫式愛情(Romantic Love),卻缺乏承諾。

二、親密+承諾:若沒有激情,這屬於夥伴式愛情(Companionate Love)。

三、激情+承諾:缺乏了責任,這屬於衝動式愛情(Fatuous Love)。

要是三種要素全部結合在一起,則會成為最高級別的完美式愛情(Consummate Love),代表雙方最理想及最完整的愛情。不過,若三種要素完全不存在,真是屬於沒有愛情了!

史坦伯格更認為上述各種愛情,會隨著時間或環境變化而有所加減。因此,一種方式的愛情可以轉到高一級或低一級別。

認識這「愛情三因論」,可以幫助情侶分析目前雙方的愛情狀況有何強項或弱點,並應該在哪方面努力,才能達致理想的愛情關係。

對於這個理論,比較主要的批評是沒有提及這些愛情級別在戀愛哪個階段中出現,或要維持多久才會進化(或退化)出來。此外,不同年齡(和年齡差距)的情侶,也會有明顯的分別。

波蘭University of Wrocław曾經進行了一個多於25個國家文化的研究,調查了11,000人,發現這「愛情三因論」經過30年有多的時間,仍然適用於現代社會及各種男女關係;因而證明了愛情三重奏的普世性(見Sorokowski等人,2020年8月,《性研究》期刊)。

聖經對於夫婦之間的愛情非常重視,包括了互相委身(馬太福音第十九章6節)、激情表達(哥林多前書第七章9節)及發展親密關係(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11節)。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ADHD特兒特教 之 成人ADHD會否容易患上情緒病?

30歲的伊藍 (化名) 現職美容,4年前開始看醫生。因為工作壓力,讓她常感到挫敗和氣餒。盡心盡力但常發揮不到應有的工作能力、時常出錯、在限期前無法完成工作,上司和同事也不諒解,導致出現了抑鬱和焦慮徵狀:失眠、失去動力,很多事情也開心不起來,更有心慌和胸口發悶。醫生處方了抗抑鬱和抗焦慮藥物,服藥後情緒時好時壞,但工作效率仍沒有提升,感到非常困擾。

大部分成人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會有診斷和未被診斷的共病徵狀,令診斷和治療方案更為複雜。而伊藍最近因為和家人搬屋和情緒反覆更換了主診醫生。當醫生做了一次詳細的精神醫學評估,發現她自20歲工作起,職場生涯可謂崎嶇難行:室內設計、物流、體育教練、甜品師傅、接待員等等,但每份工都不能通過試用期,最長的只有6個月。同事對她的評價是:「有頭冇尾」、「魯莽衝動」、「易怒」、「五分鐘熱度」等等。

伊藍再向醫生透露,自小學時代已經出現了類似的情況,去到大專學校攻讀室內設計,情況更嚴重,如上課時常「遊魂」分心或忘記交功課,亦在上課時繪畫。經過臨床診斷,醫生發現她在小學階段已經出現了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徵狀,由於未能及早處理,這些徵狀延伸至成人階段。及後除了影響工作表現和人際關係之外,久而久之連番挫敗導致自信心會變得低落,亦出現了共病徵狀,包括抑鬱和焦慮。

成人ADHD容易患上其他共病症?根據在2017年世界衞生組織一項國際大型精神健康普查顯示,超過27個國家參與,訪問了超過26,000名精神病患者。當中585名是成年的ADHD患者。結果發現接近一成患者同時患上其他共病症,包括情緒病(9.3%)、抑鬱症(8.1%)、焦慮症(8.8%)、酗酒(9.4%)、藥物濫用(16.1%),而且這些共病症有八成以上都是繼發性的。而在2013年加拿大一項大型研究精神健康普查,訪問了498名成年的ADHD患者,發現接近六成至七成的患者曾經患上焦慮症或抑鬱症;而接近六成的患者在開頭時被誤診為其他病症。

在外國,有兩個超過十年的成人ADHD跟進研究 (Follow-up Study),發現患者曾經患上抑鬱症、焦慮症、藥物濫用問題,明顯地比起沒有患上ADHD患者為高,這些研究數據證實共病症在ADHD患者也是很常見。其實,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導致工作效率下降,魯莽衝動帶來生活上的困擾,同時亦引發了抑鬱和焦慮徵狀。這些困難應盡快尋求幫助,正所謂「病向淺中醫」,及早診斷和接受治療,能夠有效改善和減少ADHD所帶來的影響,從而讓人生變得更加美滿。

張逸和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三)

場景五十一﹕Third Person Confidentiality (關於第三者的私隱)

某病人同意把他自己的醫療資料向他人透露,然而,他的醫療資料中卻包含了另外一位第三者的極度敏感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把資料向其他人透露在道德層面上有問題嗎?

(1) 我們應當盡力維護該第三者的私隱權。

(2) 倘若可能,我們應當在資料中隱藏該第三者的身份。

(3) 倘若無法做到在資料中隱藏該第三者的身份,那部分的資料就不應該向其他人透露了。

場景五十二﹕Treatment of a Minor (對未成年病人的治療)

倘若你有一位未成年的病人(即18歲以下),在下面兩種情況下,你可以向他提供治療嗎?
(a)他家長同意,但他本人反對。(b)他本人同意,但他家長反對。

(1) 這個問題的答案,決定予病人是否在心智上已經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單單因為他的年齡不足18歲,就排除他的自決能力,必須按每一個病人的能力作出評估。

(2) 倘若我們認為病人的心智尚未成熟,還未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那就應以家長的意見為依歸。

(3) 但是倘若我們認為病人的心智經已成熟,並且擁有足夠的自決能力(在案例上稱之為Gillick個案),我們就應當對病人和家長的意見同樣地尊重。因此,在上述(a)與(b),有一方面反對的情況下,醫療人員一般會審慎從事,不進行提供該有關治療。

不過,倘若醫療人員認為不進行該治療的話,病人會蒙受嚴重的傷害,那麼在病人與家長其中一方同意之下,醫療人員仍然可以進行治療。但是,由於這個決定可能會引起爭議,故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盡量安撫反對一方的情緒,也可諮詢獨立醫療意見後,才予以進行。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情愛心理學:結婚是愛情的墳墓?

「結婚是愛情的墳墓」(marriage is the tomb of love)被認為是十八世紀意大利著名作家卡薩諾瓦(Giacomo Casanova)的名言(見於他逝世後衍生的作品《我的一生》),這句說話引起不少人共鳴。除了婚姻亮起紅燈的夫婦之外,有不少人因為父母的婚姻經歷也認同了這句話。不過,這種想法也引起其他人反感,有人認為把婚姻的重要性貶低了。反對的人認為,婚姻應該是「快樂的起點」(marriage is the beginning of happiness),是屬於新婚夫婦的結婚禮物。

既然說得出「墳墓」這個詞語,就表示愛情應該確實曾經出現過,只可惜在結婚後被埋葬了。的而且確在男女戀愛的過程中,愛情肯定非常熾熱。這時候雙方的關係是十分浪漫甜蜜,自由自在;兩人會盡量表現出自己的優點(外貌及內涵),卻又隱藏自己的缺點。結婚之後,這些被隱藏起來的弱點便陸續浮現出來。另外,婚禮之後雙方便一起生活,需要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等日常生活瑣碎事宜,並不怎麼有樂趣;而且在互相適應時,很容易出現矛盾。還有一種心理現象,算是「光環效應」,就是戀愛有如月亮的光環向周圍擴散,把所有事情美化了。但是蜜月期過後,就把這效應消除,暴露了生活暗淡的地方。

另一方面,結婚也有新鮮的環境,又容許兩人享受二人世界。對於遵奉傳統道德的夫婦,結婚後使性愛合法化,甚至安全感增加,減少未婚懷孕的憂慮。因此,更加能夠享受性的樂趣。此外,結婚帶來組織家庭的責任,使夫妻關係更進一步,讓愛情變得更現實及更成熟。故此,結婚應該是戀愛的「學車證」,而不是「畢業證」。根據“Health Encyclopedia”的意見,結婚後夫妻應該學習下列事情:

一、經常及清楚地溝通

二、向對方說出感激的說話

三、製造浪漫的二人世界

四、計劃一些屬於個人的時間

五、明白雙方可以意見不同

六、互相建立信任

七、彼此寬恕

聖經也提及婚姻的各種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一、彼此相愛:「無論怎樣,你們每個人都要愛自己的妻子,像愛自己一樣,妻子也要敬重丈夫。」(以弗所書第五章33節)

二、互相配搭:「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和他相配的幫手。』」(創世記第二章18節)

三、生兒育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創世記第一章28節);「教養孩童走他當行的路」(箴言第二十二章6節)。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ADHD特兒特教 之 藥物假期(Drug Holiday)

藥物假期(Drug Holiday),臨床治療定義為「結構化的治療中斷」,即意指故意暫停藥物治療。這個構思惹起關注,主要是由於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的兒童及青少年,在夏季或長假期不需要學習,甚至更短的週末假期,部分父母會因為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故嘗試讓孩子停服。但是,亦有父母持相反意見,他們害怕停服藥物,擔心孩子的行為問題會反彈,更難處理。除了副作用,有時,醫生亦會建議藥物假期,以評估孩子的進步,並確定是否繼續藥物治療。

對於是否進行「藥物假期」的嘗試,專家仍未能達到一致共識。部分專家認為,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不建議使用藥物假期,因有數據顯示,全年堅持治療計劃的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兒童,比有中斷治療的兒童,取得整體更好的治療及行為效果。這源於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不單影響他們在學校的表現,同時亦在其中活動中影響他們行為及情緒。

在暑假或長假期,兒童的社會行為和情緒仍在發展。他們仍然會與家人和朋友相處,並在課外活動和夏令營等團體活動中與人交往。臨床經驗也有不少家長分享,兒童的課外活動教練或導師,提議讓他們繼續服藥吃藥去參加活動,因為這對他的表現產生了重大影響。透過良好的行為及愉快的相處方式,兒童及青少年才容易產生的滿足感和提升自信心。亦有家長發現,在選擇週末停藥,星期一重新服藥時,會出現情緒反覆的狀況,令家長反而更為擔心。

進行藥物假期的考慮,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藥物的副作用。曾經有研究顯示,長期服用神經刺激劑(興奮劑)藥物,會影響孩子的身體發育。父母希望通過夏季藥物假期,來減輕這種影響。不過,過去十多年的幾項研究,對服藥後引致的影響,結論並不一致(Faraone et al. 2008)。近年的一項研究則表明,在10歲的兒童中,直到成年,服用過中央神經刺激(興奮)劑藥物的兒童和沒有服用興奮劑藥物的兒童之間的身高或體重沒有差異。研究發現:「延遲往往在約第一年最為突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 (Swanson JM, Arnold LE,Hechtman L,et al, 2008)

對於一些孩子來說,最令父母擔憂的,其實是體重下降,因為藥物會抑制食慾。如果孩子們吃得太少,這就成了問題,故在這種情況之下,建議停止服藥可能是合適的。總括來說,由於專注力不足過分活躍精神障礙影響兒童及青少年的社交發展和學習表現,避免干預規定的治療計劃仍然主流的治療意見。父母在決定讓孩子進行藥物假期時,應該與醫生商議及討論,充分了解藥物副作用的實際影響,同時也要考慮停止服藥可能導致的行為問題,否則會將假期變成不愉快的體驗。

關家力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精神科」醫療人員道德談A-Z(二十二)

場景四十九:Tele-Medicine (遙距診症)

「遙距診症」的意思,是指醫者與病人並沒有面對面的接觸,而是透過電話、視像、電郵等去提供服務,這種方式在道德層面上有甚麼需要留意的地方嗎?

(1) 關於執行遙距診症的具體細節,香港醫務委員會已發出過指引,我們不打算在細節上重覆。因此這裡只會從大原則指出一些需要關注的地方。

(2) 其中首要的一點,就是如何在遙距中確立一個正式的「醫者/病人」關係,例如一位人士和醫者通電話可能純粹只是詢問收費,這種情況下他還不算是該位醫者的病人,醫者對通話者也沒有任何專業道德上的責任。
要確立一個正式的「醫者/病人」關係,最簡單的做法,是在未開始遙距診症之前先進行最少一次面對面的診症,這樣做的話雙方的關係就很清晰。倘若未能這樣做,那就需要在未開始進行遙距診症之前,鄭重聲明這是一次正式的臨床診症,確保雙方完全沒有誤解。

(3) 遙距診症這種做法,必須事前得到病人明白和同意。

(4) 遙距診症的道德原則和面對面的診症沒有兩樣,例如確保病人的最佳利益,不對病人造成傷害、保密等。

(5) 當發現遙距診症並不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應隨時準備轉變為面對面的診症。

場景五十:Telephone Enquiry from 3rd Party (第三者的電話查詢)

倘若醫療人員收到第三者的電話查詢關於某病人的情況,對方自稱是病人的親友或者是醫療人員,我們應當回答他嗎?

(1) 在回答他之前,首要是確定對方的身分。若然有任何疑問,則不應作任何透露。

(2) 在確定對方的身分之後,倘若病人明確同意把自己的情況告知對方,那就完全沒有問題。

(3) 倘若我們並不知道病人是否同意,我們在電話上就需要作出即時的判斷。我們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下面三項: (a) 查詢者是否有足夠合理的需要去知道(Need to Know) 該信息?(b) 透露病人的資料是否對病人有利(Beneficence)?(c) 透露病人的資料是否對病人無害(Non-Maleficence)?若然有任何疑問,則不應作任何透露。

張鴻堅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前青山醫院院長

情愛心理學:勞燕分飛

中國成語「勞燕分飛」是指「伯勞鳥」與「燕子」各自飛向不同的方向,喻意是「夫婦離異或男女分手」。離婚現象於近年越來越普遍,手續也越來越簡單。法律上,原本要在不可挽回的婚姻狀況下,才批准離婚。故此,很多時要求夫婦雙方先接受調解,並且須經過一段分居時間,方獲得批准正式離婚。近年,這些條例似有若無,差不多在雙方同意之下便可以了。

在男女平等及女性經濟自立的社會中,一般是妻子提出離婚,而主要原因是出現了第三者,卻又不一定是男方有「狐狸精」。因為妻子若有了另一位情郎,即使丈夫沒有發現,她也很難同時接受兩位男士。因此,女方多數要求離婚。反過來,丈夫不會主動要求離婚,除非受到第三者施壓或要挾。

離婚一般原因就是雙方性格不合,這是一個藉口而已。因為男與女的性格本來就是不相同。關係好的話就是互相補足,若婚姻出現問題,就是性格衝突。其實真正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出現第三者之外,也有人因為姻親、子女、經濟等原因而離異,特別是出現家暴或某一方有毒癮、酒癮等問題。近年偶爾出現的原因是某一方公開承認自己屬同性戀者身份。此外,還有一種現象就是丈夫或妻子患上了「病態性嫉妒」的精神障礙。在毫無證據之下,某一方堅持指配偶不忠,令對方忍受不住。

離婚表面上可以短暫地解決問題,實際上還有後遺症;主要是家產分配及子女的撫養權。很多時,雙方要對簿公堂,反目成仇。另一方面,離婚後影響年幼子女的成長,特別要注意心理、情緒方面,需要小心安排。還有一點,夫婦離婚後會出現感情真空的狀況,若不早有心理準備,很容易墮入另一段不合適的感情關係。尤其是結婚多年的男士,離婚後過獨身生活比較困難;大多數人若不是回父母家中居住,就是很快找到另一位伴侶。反過來,女士比較容易與人相處及與親友保持關係;離婚後或會感到自由,會學習其他興趣,甚至成功發展個人事業。

由於傳統猶太人的婚姻不單單是男女二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的事。故此,聖經容許,但不贊成離婚。除了因為以下三個“A”:

一、姦淫(Adultery):「我告訴你們,無論誰不是基於淫亂的緣故而休妻另娶,就是犯通姦罪了。」(馬太福音第十九章9節)

二、虐待(Abuse):「若他娶另一個女子,仍不可以減少她的食物、衣物、房事。若這三樣他沒有給這個女奴做到,女奴就可以離去,無需任何代價,不用付銀子。」(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10至11節)

三、被拋棄(Abandonment):「不信的丈夫已經因妻子而成為聖潔,不信的妻子也已經因那弟兄而成為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可是,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況下,那弟兄或姊妹都不受約束。然而,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哥林多前書第七章14至15節)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