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被分手」之心理反應

戀愛期間,情侶分手並不罕見。很多時,只是一方單獨提出及採取行動,比較少互相討論後一致決定分開。因此,有些時候出現「不願意分手」(或稱「被分手」Unwillingly split)的情況,被分手的一方因而產生很多負面情緒,包括以下所述:

一、失去自己:對於被分手的人,尤其是女性,感覺到不單失去愛或浪漫關係,更加覺得自己整個人也不再可愛,因而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很容易產生焦慮憂鬱心理,甚至會出現自殺念頭,影響身體健康。

二、因愛成恨:俗語「愛的相反就是恨」,很多時真是會出現這種情況。面對拋棄自己的人,會感到很憤怒,對對方說話很刻薄,行為會有攻擊性;間中,有人會向前度追討(說是「賠償」)曾經付出(說是「借出」)的金錢。

三、惦記一生:不自願分手是相當大的創傷,會留在個人的腦海裡,造成不同程度的遺憾,是「終身記憶」。

四、不斷後悔:有部分被分手的人認為問題出於自己,後悔沒有及早發現問題並早早處理。這種過分自責及內疚的心理很多時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表現,出現頗多過失,結果更加覺得自己「罪無可赦」、「罪有應得」。

五、死纏爛打:偶爾也有少數人因為不甘心(甚或不承認)對方真是與自己斷絕關係,故此不斷纏繞對方(及其家人),甚至不顧自尊去哀求復合。

當然上述情況因人而異,也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心理反應及表現。最危險的狀況莫過於出現自殺及他殺(同歸於盡)行為。

由此可見,分手並非簡單過程,對個人(甚至周圍的人)可以產生短期及長期的不良影響,甚至導致悲劇出現。在決定分手之前,需要有足夠時間作準備,盡量讓雙方諒解彼此,繼而作出共同的決定。

舊約聖經也記載了亞伯拉罕的妾夏甲,在生兒子以實瑪利後被主母撒拉虐待及妒忌;最後被迫與丈夫「分手」,被逐出家門。她帶同兒子流浪荒野,無依無靠,情況非常惡劣。上主安慰及照顧她,並幫助她把孩子培養成弓箭手,而他的後裔也成為大國(創世記21:8-21)。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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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餐廳約會誰「找數」?

不少情侶約會都離不開餐廳。初期約會,他們可能選擇一些比較高級的場所,所以結帳金額不會低。因此出現一個問題,應該由誰來「找數」(結帳)呢?根據經濟網頁NerdWallet在2023年12月中進行的一項超過二千人(年齡18歲以上)的調查(見Erin El Issa在2024年2月13日的報道)發現,有78%男士及68%女士認為第一次與異性約會之時,應該由男方付款。這結果可能因為傳統禮貌或男女收入有差異。不過,有65%受訪者(52%男性及77%女性)認為,應該由邀約者負責結帳。此外,有40%(無分男女)受訪者認為,關係發展起來以後,便應該輪流「找數」。

根據另一個研究,由位於美國加州的Chapman University心理系副教授David Frederick發表的研究(刊登在2014年Morningstar Market Watch)指出,84%男士及58%女士證實,即使很忠誠及成熟的關係,主要都是由男士付款。雖然原因可能是男人誇張自己的慷慨,或是女士的因素,但現實就是這樣。這研究更發現57%女士表示,她們願意付款,但是其中37%實際上期望男方拒絕她們的好意。最後,有44%女士當男士建議各自付款的時候,感覺到煩惱。

雖然上述研究在男女平等較明顯的美國進行,但也有當地男士因為要經常在高級餐廳結帳,超過負擔能力而令約會告吹。原則上,誰的經濟條件較佳,便應該負責多一些費用;但不能因此而讓對方感到難堪或自卑。至於在較為「大男人主義」的中東或亞洲國家情況如何?這方面頗值得研究。但相信在亞洲的國際大都市及教育普及地區,結果大概與上述研究差不多。

無論如何,在約會的男女若認為於結帳這方面感到不公平或困難,應該就問題好好討論,無謂破壞約會精神。另外,若雙方及早冷靜地傾談,會讓對方了解自己的經濟情況及財務管理態度,反而有助雙方日後互相適應戀愛甚至婚姻生活。

雖然聖經鼓勵男人作一家之主,而且是妻子的頭(以弗所書5:23),但男人主要擔起養活家庭的傳統責任,並不等於有絕對財務控制權;況且家庭主婦往往持家有道,比外出工作的丈夫更能量入為出。正如耶穌雖然擁有所有的權柄,但仍然為世人而謙卑自己:「他本有神的形象,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然有了人的樣子,就自甘卑微,順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6-8)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有愛無性的「亞情人」

在複雜的婚姻關係中,有一個特別的中文名稱「亞情人」。亞情人是指一對有非常密切關係的好朋友,兩人差不多是情侶,但只有愛情而沒有性行為。這樣的情況未曾達到真正夫婦的階段,卻超越一般好朋友的關係,也許介乎於戀情與友情之間的一種愛吧!

哲學裡有一種「柏拉圖式」(Platonic)的愛,是一種純粹交心的朋友關係。對同性來說,這是可能的;但異性之間,男女有分別。大眾一般認為,女性對男性能以純友情心態交往;但對男性來說,要是他們非常喜歡某女士,就很難沒有性方面的念頭。

亞情人在一個人心目中(腦海裡)就是一個非常喜歡你、理解你,甚至不斷掛念著你的異性好友。大家情投意合、默契程度甚至比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更深刻及成熟。亞情人出現,通常在夫婦結婚多年而雙方(最少一方)尚處於精力充沛時期。那時婚姻生活已經變得平淡如水,有情沒有愛,以致性生活循例式進行,甚至可有可無。夫婦二人仍然盡力保持婚姻關係,在家庭裡分工合作,社交場合出雙入對,彼此尊重,愛護子女並無微不至。可惜,夫婦「同居」多年,已經沒有任何共同興趣及話題,親熱時毫無心理激蕩或性慾反應。若這時候出現一位異性朋友,他(她)不但氣質外貌有些出眾,而且志同道合,無所不談;對方又似乎對自己特別關心,更在自己有需要傾訴時出現,解開心中的煩惱。漸漸腦海中經常想念對方,甚至胡思亂想,包括虛擬性關係。當事人鑒於自己的做人原則、家庭責任及文化宗教背景因素,不夠膽量(也不願意)作出背叛配偶的婚外性行為,更擔心影響子女成長中的心理發展。結果,與亞情人共識無須離婚,只保持這種秘密純情關係;但雙方卻從此在理性與感情中掙扎。在感情生活中摻雜歡愉與寂寞,在配偶及情人之間斷續親近與疏離。

有傳說,前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的遺孀積琪蓮(Jacqueline Lee)和希臘船王奧納西斯(Aristotle Onassis)曾經有過十八年這種友愛關係;終於在甘迺迪去世五年後,二人結為夫婦。不過,這種關係的結局通常是悲劇,往往導致家庭破碎,以離婚收場。最理想的處理方法是雙方理性地分手,保存美好回憶,但這情況絕少發生。常見情況反而是單方面放棄這種關係,令到另一方感到傷痛和無奈。可能有些亞情人幻想自己會好像Jacqueline一般,能夠擁有第二段婚姻。實際情況卻是Onassis最終因為子女的問題,離世前單方面與Jacqueline離婚。

由於與亞情人的關係並沒有涉及性行為,一般人覺得算不上犯姦淫,也許只是思想不忠吧!聖經對姦淫的定義比較嚴謹認真,並不需要發生性關係。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五章28節:「但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為了貪圖別人妻子而看她的人,心裡就已經與她通姦了。」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