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怎樣,你們每個人都要愛自己的妻子,像愛自己一樣,妻子也要敬重丈夫。」(以弗所書5:33《環球聖經譯本》)
文:風雨同路人
以專業介入離異家庭
常言道「清官難審家庭事」,更莫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本就是夫婦相處的難題。故此,要介入衝突中的夫婦之間,做「和事佬」,即使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在他們澎湃的情緒裡面,也是個叫人卻步的困局。因此,身邊人不是無心支援,只是不懂得如何介入,更不用說陪伴同行。這些技術性的困難令離異家庭成為了當下社會最需要幫助,卻又令人不敢走近的特殊群體。有見及此,「風雨同路人」一直銳意協助離異家庭,並與陷於夫婦衝突困境的家庭同行;以專業角度和技巧適時介入衝突的夫婦之間,並訓練過來人作義工,陪伴有需要的家庭。
同行、陪伴雖然不能確保一定能協助到每一個有需要的家庭,但是在他們孤單無助的當下,有專業人士協助他們疏理困惑的情緒,更有過來人分享經驗,對受離婚困擾的家庭成員來說,是莫大的幫助。叫人惋惜是,受離婚這個決定影響的人不止一代人,還有離婚夫婦的下一代。
跨代創傷的必然性
根據台灣一項對青少年發展的追蹤研究(台灣青少年成長歷程Taiwan Youth Project,TYP)結果顯示,如果父母在子女的兒童期階段離婚,成年初期的子女較可能因缺乏雙親之一而更渴望發展親密關係,早婚的機會較大。相反,若父母離婚時間點在青少年階段或更後階段,子女可能因為目睹父母離婚過程的負面經驗,比較不期待進入婚姻。上述研究雖然不是香港本土的研究,但是台灣的社會文化狀況和香港相似,所以對香港而言,亦甚具參考價值。由結果可見,受離異影響的絕對不是只有大人,對一直被看為不懂事的小孩,同樣會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
由於大人本身對婚姻衝突一籌莫展,又恥於求助,只能不斷重複失效的應對方法,令本已破損的關係進一步陷入谷底。在連串失敗經驗中累積的羞恥感,會迫使遇事雙方選擇放棄婚姻關係,來保存僅有的尊嚴。這種保命式止損做法無可厚非,只是在衝突過程中,把家中無辜的下一代牽涉其中;加上以保護小朋友為名,或以小朋友不懂事為由,剝奪了他們的知情權和發言權,令他們一向依賴的安全堡壘,瞬間變成躲起來哭泣的傷心地。感覺如同被最親、最信賴的父母放棄,教曉他們「人信不過」;更物化了自己,變成可有可無的隨機物品。父母千辛萬苦保護自己的尊嚴,卻不知道同時間剝奪了自己心愛的孩子的尊嚴,代價是父母始料不及的巨大。父母要讓小孩子知情,不代表他們便不受父母離婚傷害,最少讓他們明白自己在父母眼中並不是可有可無。另外,讓他們知情,某程度上是對他們信任,讓他們過渡這家庭危機時有更大機會正面成長。
需要專業輔導多於憐憫
有關兒時創傷對日後的影響,不得不提分析心理學創始人榮格(Carl Jung)在上世紀40年代提出的內在小孩(Inner Child)理論。內在小孩的創傷一般是由兒時創傷事件造成的情緒陰影,如肢體暴力、目睹爭吵、言語嘲諷。父母婚姻關係不良或離婚通常是引致內在小孩出現的因素,其他因素是家庭中有家暴或冷暴力。
創傷小孩容易在人際關係中顯得比較敏感,容易因為他人的一句說話或態度而感到受傷害和引發不安全感,並且不時猜測對方的行為背後是否另有含意。對他們來說,解釋是毫無意義的事,逃離和躲起來才能保護自己不被傷害。如果解釋了卻不被人相信,自覺反而會感受到更多傷害。這份不安全感會影響成年後的他們,令他們進入親密關係時變得過敏,而這份過敏在配偶眼中有點不可理喻。其實內在小孩心裡在等待著,盼望有主動來理解他們情緒的人出現,幫助他們解決問題。故此,一個熟悉他們心理變化的專業人士,有時候較他們身邊的親人更能有效地幫助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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