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愛情長跑

《愛情長跑》(Run Lover Run)是一部陳年的台灣喜劇式愛情電影。女主角由林青霞飾演,是一位非常活潑而且極度喜歡體育運動的大學生。劇情講及,報章指社會裡女生比男生多,女主角的媽媽便擔心好動外向的女兒嫁不出,於是介紹她哥哥的朋友給她認識。那位朋友留學外國,後來返回台灣,是一位博士(由鄧光榮飾演);兩人於是「相睼」(多寫成「相睇」,即「相親」)。但是女主角有反叛心理,不喜歡被人擺佈,因而處處與男主角作對,並且對他明言喜歡「查理士·布朗臣」(Charles Bronson)這類型男士;甚至介紹二哥的女朋友給他,弄出了誤會及笑話。最後在二人訂婚之日,男主角打扮成「布朗臣」,以獨眼牛仔造型出現。女主角驚訝之餘,激動地穿著禮服走出家門直往山上跑;男主角追上她,二人和氣收場。結局是倆人在海灘手拖手長跑,又非常浪漫地相擁。

很多時說到「愛情長跑」,並不是形容一對戀人正在跑步,而是指男女雙方談戀愛的時間頗長,卻還未結婚。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而大部分人總會終成眷屬。不過,有人認為這類婚姻並不幸福。因為大家已經非常了解對方,缺乏了新鮮感;更沒有了藉著婚姻中的相處磨合而帶來成長的需要。

當然有少部分人在愛情長跑期間出現了第三者,導致未能成婚,甚至分手。這樣結束似乎浪費了雙方的青春歲月,但是總比心裡另有所屬而勉強結婚好。其實也有人用「愛情長跑」來稱讚結婚很多年,卻仍然非常恩愛、甜蜜的夫妻。現實這樣浪漫的情況並不常見,反而老夫老妻相敬如賓,保持著有情有義的關係已經很不錯了。

《愛情長跑》的主題曲當時非常受歡迎,除了旋律動聽之外,歌詞也感人:「你向前跑一步,我也追你一步,在這愛的道路上,留下了腳印無數。愛情的道路上,有甜,也有苦,只要有你在一起,我不會再孤獨。讓我倆停下腳步,欣賞花和樹,讓我倆為愛歡呼,你我都幸福」。

舊約聖經族長時期,大多數以色列人奉行一夫多妻制度,但有一對夫婦卻與眾不同。他倆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及由家僕替他回鄉聘娶過來的妻子利百加(創世記24:1-66)。以撒及利百加雖然婚前不相識,但他們卻能夠長相廝守,終身只有對方一人,實在非常難能可貴。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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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少年夫妻老來伴

親友在恭賀結婚新人的時候,多數會說:「百年好合、白頭到老」等祝賀詞,意思是祝福這段婚姻可以維持到夫妻二人年老,甚至一百年。中國清代王璋有一名句:「少年夫妻老來伴」(見《吳諺詩鈔》),指男女年輕時會著重彼此的親密關係,但年老之後,更看重互相陪伴。

確實是這樣,現代社會年輕男女結為夫婦,並不是因為感覺到孤單,需要另一個人來陪伴,而是需要「施愛與被愛」(to love and to be loved),是身心靈互相親密的關係。若非這樣,身邊多了一個人反而很不自在,甚至有失去自由及從此被困的感覺。另一個頗重要的結婚原因,便是生兒育女。他們並不是為了延續後代,更不是養兒防老,而是要製造「愛情結晶品」,令家庭更有生氣及樂趣。

不過,當兩人的婚姻經過了數十年,昔日的浪漫愛情即使沒有消失,也暗淡了不少。夫婦雙方漸漸從浪漫的親密關係,過渡成互相陪伴、支持的實際需要。雖然子女已經長大成人,但很難長久倚賴子女而不影響他們的生活。即使家中聘請了傭人,總及不上配偶對自己所需的體貼及了解。這種相伴情況在夫妻中某一方出現疾病或殘障時,更顯得極為重要。

假如上述的情況出現,應對方法最重要的先決條件乃是愛,是有情有義的愛。正如不少婚約的承諾:無論任何環境(包括病痛)仍是一生一世相愛。不過,要達到這種境界,必定需要雙方付出努力去培養,否則便會變成「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故此,所有夫婦應該學習古文《增廣賢文》中一副對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其中意思是,夫婦需要時間修心養性,才能夠互相配搭,長相廝守。

聖經瑪拉基書第二章14節說:「這是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中間作證;她是你的伴侶,是你誓約的妻子,但你竟然背棄了她!」妻子是伴侶,丈夫不能背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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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長相廝守

男女相戀之時,激情之中往往會許下山盟海誓:即使海枯石爛,也長相廝守。可惜不少人在婚後,卻未能實踐承諾。為要確保夫妻關係不被輕視及合法,大多數國家的男女結婚要簽署一張結婚證書,方能正式成為合法夫妻。在簽婚書之前,正常情況,雙方會宣誓遵守婚盟,應許一生一世在一起,無論疾病或艱難都永不分離。可惜在目前社會,離婚的風氣越來越普遍。因此,有人懷疑還需要一紙婚書嗎?

由於夫妻在法律上有權利及責任,因此一紙婚書仍然是很重要的。但在維繫婚姻上,結婚證書的作用似乎真是可有可無。不過,從心理學來看,若果婚姻盟誓及婚禮在適當的環境下進行,確實有些作用;尤其是對男士來說。男士若私下和愛人簽署結婚證書用處不大,若在公眾場合,特別是在眾多親朋戚友面前這樣作了,仍然有一些約束力。因為一般男士對信用相當看重,若在摯愛親朋面前許過誓言,會盡量信守承諾,免得失去面子。另一方面,對女士來說,結婚時宣誓是非常認真的;可惜她們一般感受重於一切,若然一旦死心或變心了,以前的誓詞便完全沒有約束力。

由於這樣,有婚姻專家認為,結婚證書乃是一張有限期的保證單,好像電器的保養單,過了一段時間便會失效。故此,他們建議夫妻兩人每隔一段時間(例如:5至10年),雙方便再一次重新簽署非官方的婚書。如果有親友(包括子女)見證的話,成功維持婚姻的機會率應該會增加。不過這種與同一配偶簽署第二次或第三次婚書的情況,可能沒有了浪漫氣氛,但卻會更負責任。假若發覺某一方有些猶豫或不願意再簽署,也許要接受婚姻輔導;甚至要在新婚約上附加一些特別條款,例如金錢使用、家務分工、子女教養、與雙方父母關係等等。若仍然不肯簽署,則意味著有離婚的可能了。

雖然聖經強調愛情與婚姻(雅歌第二章16節及第三章4節、彼得前書第三章7節及第四章8節),卻沒有關於婚書的經文。教會內舉行的傳統婚禮,通常有標準的結婚誓詞,由新郎及新娘在牧師監誓下當眾朗讀出來。近年,也有結婚的新人加入比較現代化及個人化的詞句,表達對對方的心意。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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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在童話故事裡,白馬王子與白雪公主有情人終成眷屬,並從此幸福地生活下去。這是很多情侶結婚的時候的夢想。可惜童話是虛構的!現實裡,鮮有婚後永遠幸福快樂的夫婦。在現今開放的社會裡,能夠維持「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已經不容易了!曾經出現過比較消極的想法,就是「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以之來自我安慰,或安撫失戀及失婚的人。因為這種觀念強調滿足於當下的享受,無須理會永恆,減少期望及失望。

為何實現中國名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婚姻諾言如此困難?原因主要是時代轉變了,夫妻互相依賴的情況逐漸轉變,甚至不存在。昔日除了達官貴人及富裕家庭的女兒之外,一般女子沒有接受教育或個人才幹,而且社會地位相當低下,不能自力更生;唯有出嫁,倚賴丈夫才能安全地生活下去。另一方面,傳統男士須外出工作,無暇處理家庭雜務及照顧子女(或父母),故此要靠娶妻持家,望得賢妻良母協助。但是現今社會之中,女性的地位、接受教育的機會及各種權利與男子相同,甚至超越男性,導致上述的利害關係改變,甚至顛倒了。再加上工作或其他需要,夫妻分開的機會越來越多,各自獨立生活的能力越來越強。因此,婚姻的互相倚賴關係變得脆弱,而在崇尚個人自由的社會中,更成為無形枷鎖,甚至妨礙個人發展及社交機會。「少年夫妻老來伴」的觀念已經不合時宜了!在某些地方(例如美國),夫婦離婚率已超過50%,還未計10-15%已經分居,但是沒有申請離婚的夫婦。

長相廝守又快樂地生活並不容易,在現時社會制度下,要刻意用心經營。根據心理學的原則,刻意改變對方的缺點並不能令婚姻更幸福,而且通常並不成功;反過來強化雙方的優點或正面的關係,才能令婚姻更愉快及鞏固。此外,Sandra Murray及Jaye Derrick(2005)在Mark Baldwin主編的Interpersonal Cognition提出一個奇特的建議,就是把配偶想像成比現實的她(他)更美好,像初戀時對情人的錯覺,會令夫妻關係更佳、更長久。

聖經除了有很多維繫夫妻關係的經文,更強調婚姻是神聖的,而且不可拆散,就如馬太福音第十九章6節所言:「這樣,他們(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匹配的,人不可分開。」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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