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同居比結婚好?

在摩登世界中,婚姻制度屬於古老保守並過分受限(包括年齡、宗教、性別等差異),因此不少適婚男女決定同居而不結婚,或者先同居後結婚。現代社會更有部分人認為經濟未足夠養家之時,不適宜結婚;但是,可以住在一起(或住在父母家中),嘗試同居生活。情侶有這種想法,表面上看似有理:

一、雙方嘗試相處:合則來,不合則去;尤其是性生活協調上,可以減去結婚之後因不適應而離婚的麻煩。

二、雙方互不約束:一日未有婚約,兩個人仍然擁有私隱及社交自由,比結婚後的掣肘少很多。

三、減少繁文縟節:未結婚,只是同居,便不會與對方親人有親屬關係,減少禮儀上的責任,節日便輕鬆得多。

四、分手互不拖欠:假若同居之時出現問題,可以靜靜地分手了事,減少親友的批評和指責,又沒有法律及財產上分配的煩惱。

其實情侶很多時選擇同居而不結婚,是對婚姻失去自信心,或因為對戀人未夠信任的心理左右。現實中,同居的男女因為沒有認真及盡力適應雙方的矛盾或修補關係上的裂痕,因此出現磨擦,可以小事化大,甚至出現暴力行為。結果分手的機會率確實比已婚的夫婦高出很多,反而製造了更大的心理挫折,很難完全沒有後來的陰影。除此之外,由於雙方沒有把握同居時間能維持多長久,所以保持各自為政(包括經濟上、家務上),未能像夫妻般互相倚賴及互補長短。

若以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同居並不十分化算;還有,假若懷孕生孩子仍然不結婚,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很容易造成負面影響,就算不理會他人的歧視眼光及標籤。有研究指出,子女在同居父母的家庭中,其生活質素比較在已婚父母家為差,甚至有點似居住在單親家庭之內;還有,當未婚同居的父母分手,兩人生下的子女可能沒有法律上及經濟上的保障。

上述正反兩面因素並不是絕對的,確實有一些無名無分的男女過著快樂的二人世界生活,而破碎的婚姻同樣會製造各類煩惱及後遺症。不過,在現實裡,男女在戀愛成熟的時候,若不考慮結婚,很容易錯過最佳的婚姻時刻,如及早建立和諧家庭生活,尤其是在關係上的委身(commitment)、滿足(satisfaction)及穩定(stability)幾方面(見美國Scott Stanley教授,2019年2月7日,Institute for Family Studies網站)。另外,也有些研究發現,先同居後結婚的離婚率似乎比直接結婚高,這結論也並不是絕對。不過,假若同居者日後因各種環境而被迫結婚(尤其是奉子成婚),會減低「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機會。

聖經時代可能沒有「同居」這個名稱,但舊約士師記第十四章記載,勇士參孫與外族女子大利拉在父母反對下一起生活。由於沒有互相信任或委身,他倆的生活似同居多於結婚。結果因為欺騙,參孫被大利拉出賣而失去氣力,最終要與敵人同歸於盡。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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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愛情長跑

《愛情長跑》(Run Lover Run)是一部陳年的台灣喜劇式愛情電影。女主角由林青霞飾演,是一位非常活潑而且極度喜歡體育運動的大學生。劇情講及,報章指社會裡女生比男生多,女主角的媽媽便擔心好動外向的女兒嫁不出,於是介紹她哥哥的朋友給她認識。那位朋友留學外國,後來返回台灣,是一位博士(由鄧光榮飾演);兩人於是「相睼」(多寫成「相睇」,即「相親」)。但是女主角有反叛心理,不喜歡被人擺佈,因而處處與男主角作對,並且對他明言喜歡「查理士·布朗臣」(Charles Bronson)這類型男士;甚至介紹二哥的女朋友給他,弄出了誤會及笑話。最後在二人訂婚之日,男主角打扮成「布朗臣」,以獨眼牛仔造型出現。女主角驚訝之餘,激動地穿著禮服走出家門直往山上跑;男主角追上她,二人和氣收場。結局是倆人在海灘手拖手長跑,又非常浪漫地相擁。

很多時說到「愛情長跑」,並不是形容一對戀人正在跑步,而是指男女雙方談戀愛的時間頗長,卻還未結婚。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而大部分人總會終成眷屬。不過,有人認為這類婚姻並不幸福。因為大家已經非常了解對方,缺乏了新鮮感;更沒有了藉著婚姻中的相處磨合而帶來成長的需要。

當然有少部分人在愛情長跑期間出現了第三者,導致未能成婚,甚至分手。這樣結束似乎浪費了雙方的青春歲月,但是總比心裡另有所屬而勉強結婚好。其實也有人用「愛情長跑」來稱讚結婚很多年,卻仍然非常恩愛、甜蜜的夫妻。現實這樣浪漫的情況並不常見,反而老夫老妻相敬如賓,保持著有情有義的關係已經很不錯了。

《愛情長跑》的主題曲當時非常受歡迎,除了旋律動聽之外,歌詞也感人:「你向前跑一步,我也追你一步,在這愛的道路上,留下了腳印無數。愛情的道路上,有甜,也有苦,只要有你在一起,我不會再孤獨。讓我倆停下腳步,欣賞花和樹,讓我倆為愛歡呼,你我都幸福」。

舊約聖經族長時期,大多數以色列人奉行一夫多妻制度,但有一對夫婦卻與眾不同。他倆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及由家僕替他回鄉聘娶過來的妻子利百加(創世記24:1-66)。以撒及利百加雖然婚前不相識,但他們卻能夠長相廝守,終身只有對方一人,實在非常難能可貴。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閃離

一對新婚夫婦起初的夫妻生活美好,不過當蜜月期過去,便會開始出現適應上的問題。當情況逐漸嚴重或突然間發生一些危機,便誤以為雙方沒有了愛情而要分開,堅決辦理離婚手續。這個近年似乎在國內流行的現象,被稱為「閃離」。那些夫婦的婚姻通常只是維持了數年時間,甚至只有數月。有認為,這名詞原本出現在職場上,指工作了很短時間便離職;現時卻多用於婚姻當中。

這現象特別容易發生在年輕人身上,尤其是80至90年代出生被父母溺愛的人,以及未有子女的夫妻之間。根據記錄顯示,2006年在北京約有25,000對夫婦辦理離婚手續;當中五分一個案的婚姻不到三年,而三分一也只是五年之內;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共有970對;而有52對結婚不足一個月。調查當中80後的離婚個案,其中90%的夫及妻都是獨生子女。因此,有人認為「閃離」的原因乃是這些年輕男女自少被過分溺愛,凡事需要他人服侍,以及缺乏忍讓或自我檢討的能力。此外,因為沒有兄弟姊妹及在小家庭中長大,才會不懂得與別人相處。故此,他們婚後與配偶近距離生活,便容易發生衝突;甚至會為芝麻綠豆般的小事而閙得不可開交,而且不懂得(或不知道需要)互相讓步或尋求幫助,終於衝動之下便離婚收場。當然有部分人是由於雙方認識不深,只因浪漫愛情或已經發生了性關係(未必懷孕)而匆忙結婚,婚前婚後沒有好好地準備或接受輔導。

年輕人這種草率結婚及離婚的現象,對比中年夫婦因為發生婚外情,或者更年期夫妻出現空巢現象,因而經過長時間認真考慮才離婚,情況確實不同。

新約聖經對離婚的看法可見於馬太福音第十九章3至6節:「有些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說:『人可以根據任何理由休妻嗎?』耶穌回答:『你們沒有讀過嗎?造物者從起初「創造了他們,男和女」,並且說:「為這緣故,男人將離開父母,與妻子親密相連,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神所匹配的,人不可分開。』」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少年夫妻老來伴2

「少年夫妻老來伴」是指夫妻年輕時關係親密(包括性生活和諧),但也各自有獨立生活;到了年老的時候,雖然未必有濃情蜜意的關係,甚至沒有精力保持性生活,但仍是互相支持,甚至互相倚賴的伴侶。當然也有人用這句子來解釋年輕時結婚是由於情慾,而年長才結婚或再婚,主要是找陪伴自己的人。

心水清的人會問:「夫婦中年時期的情況又會怎樣?」答案是又親密,又陪伴;但往往因為先照顧子女而分身不暇,忽略了夫妻關係。直至年老,子女長大後離巢自立,夫婦雙方的關係才再度密切起來,甚至有相依為命的感覺。這種互相照顧的情況,若某一方(甚至雙方)出現疾病(無論是身體或精神方面),更覺嚴重。可惜,在這情況下,可能會出現相處上的困難,容易產生磨擦及厭煩的感覺。若要避免出現這種煩惱情況,夫妻倆早應該有以下準備:

一、建立支持網絡,各自有自己的朋友及共同的社交圈子,保持適當的獨立空間及自由度。

二、發展共同興趣,包括強身健體的活動,以及服侍他人的義務工作,一起保持自己的能力。

三、保持親密關係,不要只專注子女的教養,因而忽略配偶的各樣(包括性)需要。

四、要接受彼此的精神體力會隨著時日逐漸減退,明白兩人能夠一起生活及互相照應,乃是一種福氣。

五、要互相體諒對方的弱點,不要斤斤計較,更要原諒對方的錯處,並且保持相敬如賓的態度。

夫妻生活肯定有風雨,但能夠同心合力一起挺過去,反而會令關係更加密切。中國人那句「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格言真是非常實用。這也與信徒在教堂結婚時,在上主前許下的誓言:「不論是在豐富或貧乏、健康或疾病、喜樂或悲傷的時刻,我願意以基督的愛去愛你、尊重你、鼓勵你,並與你一同成長……我願意永遠愛你,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開。」有異曲同工的重要意義。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情愛心理學:少年夫妻老來伴

親友在恭賀結婚新人的時候,多數會說:「百年好合、白頭到老」等祝賀詞,意思是祝福這段婚姻可以維持到夫妻二人年老,甚至一百年。中國清代王璋有一名句:「少年夫妻老來伴」(見《吳諺詩鈔》),指男女年輕時會著重彼此的親密關係,但年老之後,更看重互相陪伴。

確實是這樣,現代社會年輕男女結為夫婦,並不是因為感覺到孤單,需要另一個人來陪伴,而是需要「施愛與被愛」(to love and to be loved),是身心靈互相親密的關係。若非這樣,身邊多了一個人反而很不自在,甚至有失去自由及從此被困的感覺。另一個頗重要的結婚原因,便是生兒育女。他們並不是為了延續後代,更不是養兒防老,而是要製造「愛情結晶品」,令家庭更有生氣及樂趣。

不過,當兩人的婚姻經過了數十年,昔日的浪漫愛情即使沒有消失,也暗淡了不少。夫婦雙方漸漸從浪漫的親密關係,過渡成互相陪伴、支持的實際需要。雖然子女已經長大成人,但很難長久倚賴子女而不影響他們的生活。即使家中聘請了傭人,總及不上配偶對自己所需的體貼及了解。這種相伴情況在夫妻中某一方出現疾病或殘障時,更顯得極為重要。

假如上述的情況出現,應對方法最重要的先決條件乃是愛,是有情有義的愛。正如不少婚約的承諾:無論任何環境(包括病痛)仍是一生一世相愛。不過,要達到這種境界,必定需要雙方付出努力去培養,否則便會變成「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故此,所有夫婦應該學習古文《增廣賢文》中一副對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其中意思是,夫婦需要時間修心養性,才能夠互相配搭,長相廝守。

聖經瑪拉基書第二章14節說:「這是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中間作證;她是你的伴侶,是你誓約的妻子,但你竟然背棄了她!」妻子是伴侶,丈夫不能背棄她。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醫、法、理、情」之 人工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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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貴子」、「三年抱倆」,這都是一對新人在結婚時經常收到的祝福語,他們往往都會欣然接受。不過,現時不少的夫婦婚後卻未必馬上計劃生育,除了享受二人世界之外,他們亦希望待經濟情況更加穩定後才考慮,不知是否因為擔心養大一名孩子需要幾百萬的金錢。

隨著年紀增長,再加上身旁親友特別是長輩的催促下,夫婦二人開始認真考慮是否要有下一代。但是,有些夫婦卻有成孕的困難,據了解,「不育」在醫學上的界定是指夫婦在一年內定期進行沒有避孕措施的性交但仍未能成孕。不育的原因有很多,除了自身身體的問題包括年齡外,亦可能與現今社會環境和工作壓力有關,不少夫婦特別是妻子需要暫時放下工作,安心休養並調理身體,希望能早日成孕。

可惜,陳先生夫婦遇到不孕的問題,陳太正考慮是否進行 「人工受孕」,但陳先生似乎有點猶豫。

「人工受孕」是一個比較廣義的説法,現時比較多人談論的是體外受精或代母生子等人工療程。基本上,這些療程是透過生殖科技程序而進行的,並由人類生殖科技管局根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 香港法例第561章 ) 所規管的。當中亦牽涉不少法律及道德的議題,包括父母可否為孩子選擇性別,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特別是當治療程序中使用别人捐贈配子*(Gametes)或胚胎的時候),以及代母的合法性及角色等。另外,在決定是否進行療程之前及治療當中,夫婦需承受相當的心理壓力和不便。由於這些治療只不過是提高懷孕的機會,並不保證成功,夫妻亦可能要承受治療失敗後所帶來的失望。

夫妻之間貴乎坦誠包容,雙方有著不同的意見是在所難免的,鼓勵大家嘗試再一次用心聆聽並深入了解彼此的疑慮,因為不必要的猜疑只會帶來更多的誤會和傷害。作為基督徒,陳先生夫婦亦請緊記他們在結婚時曾在主的面前許下的承諾,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富裕貧窮,大家都會伴隨左右、互相支持、終身不渝!

*(精子和卵子是男女的生殖細胞,即配子Gametes,是生殖系統的組成成分。)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醫、法、理、情」之 近親結婚

15.11.2017B

近親結婚的問題有二,第一是道德倫常,沒有血緣關係,例如繼父與繼女,或養母與養子等。第二是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至堂、表等。

近血緣結婚,會面對倫理道德法律和生出兒女遺傳學上的問題。古埃及皇族相信自己是太陽神一族,不願摻雜其他人血統,所以常見兄妹或姊弟結婚,並生兒育女,但結果不是夭折,就是生出不少白痴或畸形的下一代。中近世紀的歐洲皇族,相信自己是『藍血一族』,只許皇族之間通婚,結果彼此之間遺傳了血友病,多人發作,甚至被稱為『皇室病』。

在醫學上,兩人血緣愈近,相同的遺傳基因就愈多,故同卵孖生的兄弟或姊妹,身上器官可以互換,全無排斥;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基因相同的也很多,若器官移殖,排斥甚少。但一旦結婚生出兒女,因為相同基因多,許多隱性的不良因子,就會結合而成顯性因子,產生的問題和後果就如古埃及皇族的事例。至於堂、姑、表的兄弟姊妹,雖然隔了一層,比較好一點,但起碼有2-3%的下一代會出事。而再疏一層的第二代堂姑表,問題就不大了。

傳統中國習俗的『同姓不婚』、『同村不婚』、『不可亂倫』等;聖經利未記的教導,都有實踐經驗的智慧。有人說,任何二人的基因上相隔不超過五十層。理論上是愈遠愈好,異族通婚也有好處,但只是要小心不把對方的壞因子(如血友) 引入就可。

第一層堂姑表(first cousin)婚姻,除美國26個州外,大多數國家,包括香港,都沒有法律上的禁止;回教國家中,更是常見。愛因斯坦,達爾文等,都是娶表妹的。生兒育女有問題,是需要先尋求遺傳基因學上的輔導。小貞與小強,如果真是非君不嫁,非卿不娶,就需要考慮近血緣結婚及生子的問題,尋求醫學輔導,如地中海貧血病,兩個隱性因子結成顯性因子等。至於年齡差別、學歷、薪金、社會地位等,就屬次要了。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