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生:醫院是一個怎樣的地方?

醫院總是難免給人負面的感覺,除了在婦產科產房看到新生嬰兒誕生之時的喜悅外,往往是病者與家人經歷悲傷或分離的地方。即使較多時候病患者能從病痛無助中,靠著醫護團隊各方的關懷,體會到大病得癒、小病是福的慶幸,仍有不少人在當中經驗過悲喜交集,也不是一般人能輕易地正面樂觀面對的事情;尤其是不少病患者都需要經過無數的等待、焦慮、疑惑、孤獨、治療感到不適等實實在在的負面狀況。

作為在醫院裡最貼身護理病者的一群,護士往往更需要顧及病者和家屬的反應;尤其在病者出現了緊急狀況下,我們都會嘗試儘快通知他們的家屬,好讓家屬能及早知悉情況並作出決定。即使情況再差,醫護人員都必須平靜而快速地將病者的情況向其家屬解釋清楚;甚至指示家屬當下該立即作出怎樣的回應,如怎樣以最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來醫院、還需要通知誰,以及須攜帶甚麼物品前來等等。有時,更需要在數分鐘內和家屬不斷聯絡。

醫院確實是一個不太受歡迎的地方。然而,往正面的方向去想,香港的醫院和醫護人員已在很大程度上給予人們一種實在的安全感了。人總有機會面對患病衰老或天災人禍,又像機器一樣,需要到醫院作一番檢查、修理、維護和更新。故此,醫院有時正正發揮助人「起死回生」的功能,使病者不單從病痛中獲得舒緩,也令康復者更加注重自身的全人健康(well-being)。誠然,很多曾經不願戒掉煙酒的病者因為一次突如其來的心肌梗塞、腦中風或一次住院體驗,就戒掉了不少壞習慣。曾經見過一些「不幸」的青年因一次意外住院,住院期間看見人生百態,康復出院後更懂事和珍惜生命,整個人也成長了不少。

當然醫院不能也不應該充當「全人健康的更生所」,但當人在身心軟弱患病無助的時候,願意坦誠地面對自己的健康問題、陋習或不堪,最好還有合適的醫護人員、家人、朋友扶助他們。相信一次在醫院的「生命成長旅程」的見聞和學習,能令人終身受用。

「所以,我們要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好領受憐憫,得到恩典,作為適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6)

香港基督徒護士團契(HKNCF)

「醫、法、理、情」之 拒絕輸血

Blood bag

何太太因車禍受了重傷,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進醫院。經過搶救之後,病情開始穩定,便被轉往病房繼續治療。剛甦醒的她,思想仍然迷糊,方向感失調,甚至認不出趕來醫院陪伴她的丈夫,更遑論與其他人對答溝通。

經醫生檢查後,發現她因失血過多而有嚴重貧血情況,急需輸血。但當醫生向何先生解釋病情和提議輸血時,何先生即時斷言拒絕﹕「一定不能輸血!」但對於其他治療的方法則完全同意。

原來,在定居香港之前,何先生本人曾經在美國加入一個神秘宗教,他對於其教導的相當篤信,其中有包括不能接受輸血,就算是用來挽救生命的也不行。當中的理據是基於聖經之中提及不能「吃喝」血的幾段經文,但主流的基督教派都認為這些經文是指飲食戒血而矣!

由於何先生是病人的至親家屬,而病人又精神迷糊可自作決定,故醫生唯有暫以其他方法維持何太的生命,期望她早日清醒作個人決定。

究竟醫生有無權力推翻家人的決定,為患病者進行必須的輸血(例如做大型手術)呢?特別是在危急救命之時,能否不理會或者不詢問家人同意,就自行決定為病人輸血的呢?

另外,假若病人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或變成廢人,醫生能否因此免責?在外國,曾有兒童因不能輸血引致死亡,父母隨後被起訴謀殺及定罪,這例證能否應用在香港?一個醫生如果信奉這特別宗教,是否不適宜作臨床的醫生呢?在新約聖經使徒行傳15章29節提及的:「…禁戒血(abstain from blood)…」,是怎樣的解釋和應用呢?

麥基恩醫生
、法、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