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美麗還是家底?

根據進化心理學的「演變選擇理論」(evolved preferences theory)指出,男女選擇配偶的要求或著重點有所不同。在不同國家進行的研究,大都證實了男性著重女性的美麗外貌,而女性卻看重男性的資源及背景。以簡單的標準解釋這現象,就是雄性動物會尋找健康的雌性交配,期望生育高質素的後代。由於健康的女性通常具有相當標準的身材,因此外在美往往成為男性尋找對象先入為主的條件。至於雌性動物,由於體力一般較弱,而懷孕及養育子女令行動比較不方便,於是需要倚賴男性提供各樣需要。因此,自然會選擇雄武有力或資源豐厚的男人。

不少人質疑上述理論,因為社會已經不是狩獵年代,早已轉變為農業及工商業的世界。雖然目前大多數家庭仍然持守「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但是女性已經較少倚賴男人生活了。在男女平等的情況下,加上不少夫妻不打算生兒育女,反而嚮往愛情及浪漫的生活。故此,有很多現代女性已開始以男性的外貌作為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當然,為了能夠享受舒適的婚姻生活,在眾多內在條件相同而又拜倒石榴裙下的男性當中,一般女性仍然會選擇比較富裕的那一位作為終身伴侶。即使女性本身也有不錯的收入,也希望有一位能夠匹配自己的丈夫,而這種選擇較能帶給家庭安全感。

澳洲Peter Jonason博士的研究指出,在浪漫關係的伴侶當中,絕大部分女性會選擇那些靠自己能力變成富有,而非繼承家族遺產變成同等富裕的男人。他解釋,假若日後遭遇生活困難,有能力賺錢的配偶理應容易扭轉局面,回復舒適的家庭生活。至於男性的選擇,也有類似情況,但是沒有如女性那麼著重這點。假若是短暫的關係,對方的賺錢能力更不是重要因素!

聖經比較注重內在多於外在的質素。舊約箴言第三十一章30節:「艷麗是虛假,美貌是虛浮,敬畏耶和華的女子,她必得稱讚。」可惜中外歷史上確實有不少「英雄難過美人關」的例子,就算聖經中的大衞王,也因為貪戀拔示巴的美色而犯下了彌天大罪(撒母耳記下第十一、十二章)。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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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異地情緣

浪漫愛情經常在電影電視片集中出現,但是比較少見在銀幕或螢光幕上出現異國情緣的題材。《金龜婿》Guess who’s coming to dinner是1967年荷里活一部出名,卻引起社會衝擊的電影;由著名黑人男星「薛尼波達」(Sidney Poitier)及白人女星「嘉芙蓮協賓」(Katharine Hepburn)領銜主演。在1967年前,美國很多州份(特別是南部)的種族通婚是非法的。劇情講述一位23歲的美國小姐Joanna Drayton,在夏威夷認識並旋風式愛上37歲喪妻的黑人醫生John Prentice。她認為自己的父母反對種族主義,於是大膽把未婚夫帶回位於三藩市的老家,把父母嚇怕了。雖然Joanna的母親漸漸接受了John,但是父親因為擔心日後出現問題而反對。此外,John的父親思想保守,不贊成兒子高攀一位白人女子。其後,雙方父母聚在一起吃晚餐討論婚事。雖然兩位父親都反對這段婚姻,但是兩位母親卻支持這對情人,而且批評丈夫忘記了真正的戀愛。終於,她們感動了「反對者」,使有情人終成眷屬。這套電影得到兩個「奧斯卡金像獎」及兩個「英國電影學院獎」,而且商業上非常賣座,甚至當時美國南部從不觀看黑人電影的白人也購票進場欣賞。

很多婚姻專家指出,跨越文化或種族的婚姻確實有很多困難存在。根據Rainbow Printables在2019年9月5日網上的分析,有下列常見的問題:

一、社會標籤:有些地方仍然不太認可這種婚姻,可影響與親友的關係。

二、溝通問題:雙方的家人在文化及道德價值觀上很難作有效的溝通,很容易出現誤解。

三、不必要的注意:夫妻一舉一動很容易引起周邊的人關注及談論。

四、錯誤結婚動機:若為了反叛父母或期望移居外地而結婚,很容易導致婚姻破裂。

五、文化差異:生活上的文化衝突實在不能避免,需要彼此包容及改變自己。

六、子女教養矛盾:東西方對子女的教育方式及關注重點有很大分別,雖然各有良好動機及理論,但是不容易融合。

七、埋怨藉口:若有矛盾衝突的時候,很容易歸咎於對方的文化種族問題。

八、宗教分歧:即使互相尊重,也有節日慶典方面的衝撞,而飲食方面也會產生矛盾。

九、離開昔日社區:在另一種文化種族區域生活,需要很多方面的適應。

十、文化震盪:配偶所屬文化的明文與不明文規則及環境特徵,跟自身文化可以有很大的差異。

凡此種種因素,2002年美國疾控中心的統計數字證實跨種族的婚姻比同民族婚姻的離婚率顯著地提高(41%對比31%),特別是新娘結婚時未及18歲。即使如此,跨種族的結婚比率越來越普遍,特別是有更多亞裔及西班牙裔的人移居美國的時候。

舊約聖經反對異族通婚,原因是避免以色列人離棄上主,改為拜其他偶像(申命記第七章1至6節)。不過舊約偉人摩西的妻子是另一個種族(古實)的人,而當摩西的兄姐批評這段婚姻的時候,遭受上主的懲罰(民數記第十二章1至15節)。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的家譜中,也提及了外邦的女子,例如迦南人喇合及摩押人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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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姊弟戀

雖然確實有姊姊與親生弟弟(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弟弟)發生戀情,但是在一般的「姊弟戀」中,雙方並沒有血緣關係;而是泛指在情侶之間,女性的年齡比男性明顯大不少。假若雙方的年齡相差非常大,更有稱之為「搖籃強盜」(cradle snatcher / robber)。

傳統的家庭不太贊成「姊弟戀」,特別是女方的家長。但是現時文化已經不同,越來越多男性接受妻子比自己的年紀大一些,反而說對方成熟、有女人味。他們願意與這些「姐姐」相處,感覺精神上比較輕鬆,而且有煩惱的時候能夠得到照顧及安慰。事實上,這些「熟女」比起太過年青的少女有多一點優雅氣質,而且性格頗為獨立,較為善解人意;她們懂得人情世故,甚至有點風韻。不過,有人卻認為這樣提供了機會給有「戀母情意結」的男士,並不健康。

另一方面,女士接受比她年輕(特別是小超過五、七年)的男士為情人,要承受較大的社會壓力(特別是男方親友的閒言閒語)。因此,「姊弟戀」的關係比較容易觸礁,甚至半途而廢。此外,超齡的女士也會擔心自己日後年老色衰,年輕的丈夫會另覓新歡。又或者發現配偶保持小弟型「永遠幼稚」的性格,不願成熟;結果會長久出現思想隔膜,很難有對等的溝通。最後,倘若女士曾經結婚,尤其是生養過孩子;此時嫁給年輕及初次結婚的丈夫,更容易出現上述各類的煩惱。

在藝人之間,「姊弟戀」似乎比較常見(或多被報道)。近年在華人的娛樂圈中,有王菲與李亞鵬、吳瓊與阮巡;而在外國則有狄美摩亞(Demi Moore)、麥當娜(Madonna)、珍妮花露栢絲(Jennifer Lopez)等。可能受到太多傳媒報道及過度渲染婚姻外的男女關係,上述的「姊弟戀」維持不久,離異收場。

其實男女雙方登對與否,重點是雙方的性格及情緒能否互相配合,年紀只是其中一個因素。由於一般女性比男性早熟,假若女性比男性大很多,雙方的性格差距會較大。但是從另一方面看,因為大多數男性比女性短壽,理論上「姊弟戀」的情侶更容易一起「同生共死」。

聖經沒有明文反對老妻少夫、最重要還是雙方有沒有真愛。年齡的差距並不重要,況且隨著年紀越大,這種差距比例上越來越小,反而雙方的信仰差距更需要關注。除了是否有相同的宗教信仰之外,更重要是對信仰的認真程度會否南轅北轍?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六章14節提醒信徒:「你們和不信的人不要異類同軛:公義和不法怎能合作?光明和黑暗有甚麼交情?」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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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老夫少妻

當一個年長的男子與年輕的女子一起在街上行走,不少人會猜測他們是父女關係。假若他們有親密行為,才會想起他們是夫婦或情人,接著可能會想到一、兩個問題:這女士的目的是錢還是安全感呢?又或者,這男士是為了性還是想要伴侶呢?實際上,這些問題只是反映了一個懷疑:他們之間有沒有真愛呢?

根據美國Emory大學的研究指出,夫婦之間年紀相差不大,離婚率會較低。研究人員發現夫妻年齡若只有一年之差,日後的離婚率只有3%;假若年齡相隔五年,離婚率則升至18%;至於年齡有十年差別的夫妻,更增加至39%;若超過二十年的話,則有95%機會分手,非常厲害。不過,這是美國人的數字,在其他地方的情況未必相似。

根據Angelina Gupta(2021年10月28日在Bonobology網頁)的分析所指,夫婦年齡相差大的話(不限於老夫少妻,也應該包括老妻少夫),會出現下列問題:

一、成為別人的閒談話題,往往出現帶有偏見的評價。

二、容易把發生的問題歸咎於年齡差距,往往忽略主要的成因。

三、容易出現代溝,因為大家的成長背景及思想有很大的分別。

四、難於處理子女的問題,特別是上一段婚姻生下的孩子。

五、有生兒育女的矛盾,特別是老妻少夫的關係。

六、性生活有適應問題,因為生理及體能會隨著年齡變化。

七、生活規律及優先次序不協調,容易出現磨擦。

八、雙方的身心健康狀況隨著年月相差越大,會出現照顧方面的困擾。

上述的問題並不是絕對,也有不少羡煞旁人的幸福老少配伴侶。在2004年被傳媒大肆報道的人物,就是物理學家楊振寧博士。他在82歲高齡,迎娶了28歲的翁帆為妻。

聖經中有一對「老少配」,就是《路得記》中的路得與波阿斯。根據猶太人解釋路得記的書卷Ruth Rabbah所述,他們兩夫妻的年齡相距達四十年。但是他們互相欣賞,建立美好的婚姻,而且生下兒子,就是日後以色列王大衛的祖父。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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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半路夫妻

《半路夫妻》是2005年由劉惠寧執導,相當受歡迎的電視片集;內容描寫男主角管軍因公司瞞稅被女主角刑警胡小玲拘捕,他獨自承擔責任而鋃鐺入獄。出獄後,管軍被昔日公司的拍檔捨棄,眾叛親離。但是,他卻意外地得到胡小玲的幫助,得以重新做人。管軍克服各種困難,甚至奪回公司。胡小玲此時因為與丈夫不和而離婚,她漸漸地與管軍擦出愛情火花,成為了夫妻,大團圓結局。

現時「半路夫妻」是指男人離婚再娶及女子離婚再嫁的一種合法婚姻,與「原配婚姻」及「霧水夫妻」區別出來。

其實一個人經歷離婚後,再考慮結婚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雖然有人會在短時間內匆匆再婚(特別是早有第三者而導致離婚的人),但是大部分人會有很複雜的心理及社會因素需要多加考慮。正如中國人有一名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由於經歷一段失敗的婚姻帶來的創傷與陰影,令人相當憂慮再婚會重蹈覆轍。

古代社會的女性由於不能經濟自立,若沒有得到親友特別救濟,則希望能夠再嫁。舊約聖經《路得記》的女主角寡婦路得正是處於這種情況。但是現代社會中的女性經濟頗為獨立,而且社交活動相當自由,若要再婚的話比較需要多方面的考慮,特別是年輕子女的問題。反觀男性,若要再婚比較少這方面的掛慮,他們比較注重自己的身心需要。不過也有男士離婚後非常享受「鬆綁」的生活,不希望再受到家庭的約束,特別是有經濟能力聘請家傭打理家務的人。有很多離婚男士可以更專心發展事業,並且輕鬆參與男女社交活動。

聖經指出上主不喜悅「休妻」(瑪拉基書第二章16節),耶穌也不贊同昔日摩西時代比較容易離婚的理由(馬太福音第十九章7至9節)。聖經鼓勵夫妻互相接納(哥林多前書第七章10至11節),雙方再走在一起。不過聖經也是容許再婚的,特別是已離婚的另一半已經過世或再結婚,那人便有自由再婚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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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覆水難收vs破鏡重圓

一般來說,離了婚的夫婦大部分會各自生活,不相往來,而有少部分卻因為關係破裂,加上離婚過程中的爭拗,變成了敵人,正所謂「覆水難收」。其實「覆水難收」這成語出自中國商朝的姜子牙(被譽為「姜太公」),他因為不滿當時商朝「紂王」的暴虐治國方法而退隱。為要吸引周族姬昌(日後的「周文王」)注意,整天用直鈎釣魚。他的妻子馬氏不滿他不事生產而要求離異,姜太公挽留不果。他終於在八十歲那年被姬昌選用,協助姬昌滅了商朝,被封為宰相。這時馬氏要求與他復合,但是姜太公心灰意冷。故此,他潑一盆水在地上,要求前妻收回覆水;若能成功,便可與她復合。結果可想而知!

此外,中國人也有一句「好馬不吃回頭草」,這種心態也妨礙了離婚夫婦再次走在一起。不過根據統計,大概有10-15%的離婚夫婦隔了一段時間之後,確實會再一起生活,甚至再度結婚。從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分析,「復婚」原因有下列各點:

一、懷念昔日婚姻關係,希望從頭再來。

二、原諒了對方的錯誤及傷害,希望和好如初。

三、單身生活不好過,感覺孤單寂寞。

四、後悔離婚的理由,感到過分不理性及衝動。

五、為了子女設想,願意再嘗試走在一起。

當然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例如為了第三者而拋棄配偶,但是最終卻被第三者拋棄。故此,希望回到前夫/前妻身旁。正如中國名句「一夜夫妻百夜恩」,心中還是有一些愛。

《破鏡重圓》的成語故事源於中國南朝時代,駙馬徐德言因為戰禍要與公主分手,於是把一面銅鏡分割成兩半,與公主各取一半,期望日後見面作為信物。終於,他們如願以償,夫妻團聚。

聖經雖然容許,但是不鼓勵離婚。對離了婚的人,即使是信徒,也容許在某些條件下再結婚。舊約聖經記載大衛的妻子米甲被她的父親掃羅王強迫嫁給另外一個人帕提(撒上廿五44)。其後,她再回到大衛身旁,可惜夫妻關係並不愉快。她因為嗤笑大衛而失寵,至死也沒有子女(撒後六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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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傀儡婚姻

《傀儡家庭》A Doll’s House是十九世紀挪威著名劇作家易卜生(Henrik Ibsen)在1879年寫下的代表作。由於他尖銳地批評當時的婚姻模式,出版後引起很大的社會爭議。

故事的女主角娜拉(Nora)跟丈夫托伐(Torvald)在傳統的婚姻下生活,扮演著一個頭腦簡單的可愛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母親。她的寡婦老友絲蒂娜(Kristine)取笑她像一個孩子般被寵壞。其實她為了丈夫,甘願冒父親的名騙取銀行一筆款項;因此遭到一名銀行職員勒索。計劃失敗後,她把自己的犯罪行為寫出來告知丈夫托伐。托伐知悉實情後,不但沒有感激妻子的犧牲,反而批評她不配作妻子。幸而她透過絲蒂娜解決了問題,托伐此時就反口說非常喜愛她。娜拉就此醒覺丈夫並不是真心愛她,只是把她當作玩具般操控。因此,她決定離開這個家庭,不再依賴丈夫,要去過獨立的生活。

不過,娜拉拋夫棄子的行為在當時歐洲社會引來很多非議,以致這劇作上演的時候經歷不少困難。在1973年,這劇作被荷里活改編,拍成電影,由著名女權主義演員珍芳達(Jane Fonda)主演;也引起相當大的社會迴響,特別是能幹的女性在家庭中之地位受關注。

現實生活裡,有不少婚姻中的夫婦也好像是生活在這種傀儡關係之中,身份角色並不對等,甚至各懷鬼胎(動機)、同床異夢。有一些妻子就好像絲蒂娜的評語,結婚後仍然是一個孩子,需要丈夫溺愛,而不會成熟起來。同樣原理,也有一些丈夫把妻子當作「玩偶」,用來解悶;或者當作「花瓶」作為美麗的點綴,甚至向他人炫耀。

舊約聖經以斯帖記中,描寫以斯帖(Esther)隱藏猶太裔身份,被選入宮服侍苦悶的波斯王。憑著她的美貌及與宮廷太監的良好人際關係,她終於被選為王后(第二章)。表面上,她好像生活在一間「玩具屋」(doll’s house)之中,她卻憑著信心來發揮智慧,冒死覲見波斯王,並使王另外發召諭(第七章);她因此拯救了猶太人,逃過滅族的危機,並且把主謀惡人處以死刑(第八章)。這事蹟成為歷史佳話,為紀念事件,確立了以色列「普珥節」(Purim)慶典(第九章),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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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與感性:「損失規避」的害處與好處

陳小姐半年前花了積蓄下來的一筆金錢,投資了一隻當時暴升的科技股票。雖然初時股價稍為上升了一點,但後來這股票三個月內跌至超過購入價,達兩成之多。她以這虧蝕情況請教一位資深的投資朋友。她被朋友勸告盡早放手,然後把收回的錢投放在另一隻很有機會升值的股票。陳小姐雖然明白這建議很有道理,但是過了三個月仍未放手;終於她持有的股票再跌六成,血本無歸。假若她聽朋友意見買了新的股票,到目前的溢價剛好等如這次不放手的損失。

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為何很多投資的人在跌勢持續之下,仍然不願把股票賣掉,以減少損失呢?答案可能是心中出現了「損失規避」(aversion loss)偏見。

「損失規避」是指一個人面對相等數目的收益(賺錢)或損失(蝕錢)抉擇的時候,往往會因逃避損失而放棄賺錢的機會。心理學認為人類有懼怕受傷的本能,而這種懼怕比較獲得獎賞更為重要,影響了個人思想及決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嚴重的損失可能會影響個人的生命,而收穫通常只會豐富一下生活,很少與能否生存有關。假若以前曾經經歷過某種損失而受到嚴重打擊,這種偏見更加會根深蒂固。

雖然這種心態會使人放棄機會,但是有些時候卻可應用在行為治療當中。有研究指出,假若希望一個人戒掉煙酒或節食減肥,運用「損失規避」的原理會比起鼓勵及獎賞更有效。Scott Halpern等人於2018年6月14日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研究報告,他們發現金錢的誘因可以加強戒煙成效。參考了這資料,作出了以下的例證:若要陳伯伯戒煙,單單說明吸煙的害處,效用通常很低。假若家人應允,若他在一個時段(六個月)內戒煙成功,便給他五萬元去旅行消費,這項獎賞確實會增加成功機會。假若要陳伯伯先把五萬元現金拿出來,日後或會買他最討厭的戒煙貼。可是,如果他自行成功戒煙的話,則可以取回這筆現金,甚至會獲得額外獎賞。結果,這次戒煙成功的機會乃是最高的。當然上述這種戒煙方式並不是絕對有效,也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例如:陳伯伯有很多家產,或者他以前有不良的戒煙經歷等,都會影響他戒煙成功比率。

聖經非常著名的金句:「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一愛子賜給他們,為使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環球聖經譯本》)這裡除了「得永生」之獎賞以外,也有「不至滅亡」的「損失規避」元素。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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