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成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
文:麥基恩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
年老體弱、嚴重慢性疾病患者及傷殘人士往往不能靠自己過正常生活,需要家人或其他人士作「照顧者」(caregiver)長期予以協助,方能克服生活中各方面的障礙,過上有質素的生活。
照顧者的滿足與倦怠
雖然照顧他人可以提升自我形象,令生活有特殊意義,偶爾更會有照顧他人而出現的滿足感,又會受到別人欣賞及讚許。只是很多時候,照顧者在長時間照顧他人之後,會覺得力不從心,身心靈感受到壓力,產生「燒盡」(burnout)或「倦怠」(fatigue)現象,因而在情緒、身體、行為及社交方面出現各種症狀。
一、情緒方面:容易感覺緊張、焦慮、煩躁、憂鬱、無用、無助及無望等等,有人甚至會對受照顧者產生不滿、埋怨、憎恨及憤怒。
二、身體方面:疲倦乏力、頭暈眼花、心跳、頭痛、腸胃不適、食欲不振、睡眠失調,容易感冒等。
三、行為方面:容易發脾氣,經常哭泣,興趣消失,注意力減弱,濫用酒精藥物,出現衝動魯莽行為等。
四、社交方面:疏遠親友,逃避聯絡,推卻工作,社交退縮,孤單生活等。
有研究指出,患上這「照顧者倦怠」的人,個人的精神及身體多種疾病發病率及死亡率也會較一般人為高。在極端情況下,也曾出現過自殺及他殺(受照顧者被殺)行為!
參考人工智能「深度求索」(DeepSeek)的分析,這種照顧者「壓力爆煲」的狀態是由多種因素長期累積而成,包括以下幾點:
一、角色壓力:需要承擔並適應頗高要求及複雜的非專業醫護及社工角色。
二、無休工作:家人照顧者往往是全天候24小時提供服務,要隨傳隨到,失去個人時間及空間。
三、情感糾纏:眼看被照顧者的病情日趨惡化,感受到傷痛。另外,偶爾會因為自己的好意不被受照顧者接受,有「吃力不討好」及「好心着雷劈」的冤屈感覺。
四、社交孤立:為了照顧他人,不得不放棄個人社交及愛好,感覺整個人與外界脫節。
五、經濟困擾:若是家人變成照顧者,往往需要減少正常工作時間,甚至要無奈地辭職回家做「家傭」;因此而收入減少,身份降低,感覺到自卑。
六、家庭矛盾:身為主要照顧者,可能與其他家庭成員對照顧方式有不同的意見,甚至可能感覺到不被尊重似被指揮操控,因而容易互相指責,引發衝突。
七、錯誤期望:照顧者通常希望(幻想)自己的服侍有成效,受照顧者會逐步回復健康,但可惜往往事與願違,對不理想的照顧效果感到內疚及自責。
有研究指出,女性照顧者(特別是母親、妻子或女兒)比較容易接受照顧者責任,故也容易產生這種「燒盡」情況。教育水平偏低的照顧者由於不明白受照顧者的複雜需要,往往採用錯誤的照顧方式,以致事倍功半,因不稱心而沮喪。此外,「相見好,同住難」是非常實在的處境。若果與被照顧者居於同一地方,感受到的壓力也會增加。受照顧者的精神及身體健康情況也有重要影響,尤其是重性精神病、腦退化症及癌症末期(特別是需要經常出入醫院及舟車勞頓頻密探望)的病者,往往讓照顧者感覺乏力,吃不消。
先照顧好自己再去照顧人
若要預防或減少「照顧者燒盡」現象,要幫助照顧者明白應該先照顧好自己,包括要有充足休息及睡眠時間、飲食營養足夠,經常做合宜的運動,有社交活動及私人時間。其實不少政府及志願機構也有提供各類專業的家居照顧服務,可以善加利用來減輕照顧者的壓力。此外,宗教信仰及親友的支持也有保護的作用。比較重要是各持份者要明白「照顧者燒盡」的早期及中期症狀,可以及早接受他人的照顧及醫治,包括心理治療。必要時,要有勇氣請求其他親友替代照顧位置,讓自己暫停照顧者的職務而不會自責。
新約聖經鼓勵信徒互相照顧:「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成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所以,你們應該彼此勸慰,互相造就,正如你們一向所行的。」(帖撒羅尼迦前書5:11)除此之外,也要照顧其他有需要的人,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35至40節的教導:當人餓了,就給他吃;渴了,給他喝;作旅客,接待他;赤身露體,給他衣服穿;病了,看顧他;在監裡,去看他。原因是「你們所作的,只要是作在我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
時代改變,我們仍然相信父母愛孩子的心不變。既然愛沒有改變,何解情況變了?孩子似乎成長得越來越沮喪,有些人甚至掉進漩渦呢?仍然是那一句,生活逼人嗎?沒有時間,沒有空間,沒有話題等等。時至今日,即使生活再逼人,我們也要停下來,把目光轉移到孩子身上了。他們等了我們很久,需要我們聆聽他們的心事,關心他們的感受,給他們需要的成長力量。
誰不知心想與孩子溝通,並且勇敢地嘗試了:「你今日點呀?」回應:「Ok啦!」一番心意,得到簡而精的回應,要如何接下去?這是某人的實況。要跟孩子愉快又流暢地溝通,除了要預備愛心和足夠時間,也要為自己做好心理建設,多理解包容,接受孩子的情況;至少,懂得把孩子請我們吃的「檸檬」,變成有益的「檸檬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