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人生:給兒女完全的愛

人世間最接近天父完全的愛本應是父母對兒女的愛,可是在社工崗位上,我卻常常看到被父母傷害了的孩子。這叫許多人誤解神對人的愛,那究竟是怎樣的愛?

父母常常投訴孩子不聽話。大概他們沒有想到自己的說話其實很有「份量」,那些話直到孩子長大了,仍然使他們耿耿於懷,烙在心裡久久不褪。我曾經接觸一位三十多歲的案主,他看起來剛強自信,擁有高學歷和專業,但提起他父母說過的話仍然感到懼怕和受傷,例如「你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你要怎樣怎樣,否則爸媽不愛你了」或「你再如何如何,我就把你趕出去!」很多時候,這些說話都令人感到愛講求條件,需要人做一些事情去換取,也要符合某些標準水平才可以獲得。最傷害人就是不達標的話,便會面臨分離,有被離棄的威脅。有些父母只是隨便說說,是無心之失,但父母是兒女的權威,所說的話影響深遠,非常有份量。父母若然憤怒和發脾氣,並說出刻薄的話,孩子會感到非常不安。父母這樣其實是利用孩子的不安要脅他們順從自己。

聖經說:「在愛裡沒有懼怕,完美的愛反而驅除懼怕,因為懼怕意味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這回事上還沒有完美。」(約翰壹書4:18)這經文的意思是,真正完美的愛之中沒有恐懼,恐懼帶來折磨;完美的愛卻驅除恐懼,使人在愛中得完全。完全的英文是“perfect”,是完美的意思。人可以在完美的愛裡變得完美。這正是主耶穌對待我們的愛,完全完美的愛是從神而來,而且是無條件。我們都是罪人,會犯錯、軟弱,但神仍然無條件地以完美的愛來愛我們。因耶穌被釘十字架,以死來贖我們的罪,以主的血塗抹我們的過犯。即使將來在主的審判台前,我們也不會被定罪,反而有永恆生命而完全。在主耶穌身上,我們看到愛是無條件及捨己。我們不能夠做甚麼事或靠行為換取主這份無條件及捨己的愛,這份愛是白白送給我們。

那麼,我們的孩子怎麼會認為,若要得到父母的愛,便要很優秀才能換取呢?否則自己便是不值得、無價值的人,內心充滿害怕和恐懼。父母愛兒女的心在現代高壓的社會之中,也是很艱難。父母鞭策兒女本想為他們好,但孩子卻會收到不值得被愛的信息。人越來越難接受愛有條件,但又越來越習慣愛有條件;於是很難相信我們的天父竟然無條件地愛人,甚至恩慈到讓人自己選擇要不要接受祂白白的愛。

聖經雅各書第一章19節說:「你們要知道,人人都應該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一點動怒」,父母要好好管理自己的情緒,不要輕易因為兒女的行為而發怒暴躁,反倒被兒女控制了。父母要「慢一點動怒」,要看到兒女行為背後的內在需要,再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不是藉著恐嚇兒女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期望。作為一個平常人,總會渴望得到別人的愛和關心。我們做父母的人,更應該時刻提醒自己,要好好學習如何愛自己的孩子。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社關人生:你是神所寶貝的孩子

你喜歡自己嗎?

作為社工遇上的其中一個難題,就是要讓案主喜歡他自己,並且相信自己有價值。

當人覺得自己沒有價值,不值得被愛,不喜歡自己的時候,便會經常做出折磨自己的行為,當中最危險是自殘及自殺。有人在人際關係上竭力討好別人,為別人犧牲和付出一切,期望對方以愛回報,渴望換取別人對自己好。

我曾經遇到一位漂亮又多才多藝的女子,但她樂於助人的素質是「被訓練」出來的。因為她自小在家庭裡被孤立和受虐待,所以要很懂得看人的眉頭眼額,討人喜歡令自己感覺有價值。直到長大成人,她仍是這樣。若果別人不喜歡她,她就會不合理地自責,會打自己,甚至不想生存。在惡性循環下,她常常在人際關係上吃苦,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

我有次和她傾談,知道她原來是教會熱心侍奉的中堅份子,我們提到聖經裡主耶穌醫治患12年血漏(經血不止)的女人的事蹟(馬可福音第5章25至34節)。血漏在猶太人社會是不潔的疾病,被患者觸碰過的東西都被視為污穢。那女人花盡錢財治病,反而令病情更惡劣。然而,她深信只要摸到耶穌的衣裳,就足以令她痊癒。那女人抱著信心,勇敢地擠進人群中,要去摸耶穌的衣裳;結果她真是立即止血,痊癒了!事情還沒有告一段落,耶穌感到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他在人群裡「環視四周,要看是誰做了這事」。那女人就恐懼戰競,俯伏在耶穌跟前如實相告。主不但沒有怪責她,反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心使你痊癒了,平安地回去吧,你已經好了,脫離了病痛的折磨。」

「女兒」就是這個長年被社會邊緣化的女人的新身份,耶穌不單要她身體痊癒,還要讓她的心靈得醫治。耶穌堅持在擠迫的人群「環視四周」,為要找到她,讓她知道自己已經完全被主接納。

這個患上血漏的女人沒有討好主,只是單單交出信心,她就獲得主的愛和醫治。同樣地,我的案主總覺得自己不會被愛,於是無止境對人百般遷就和討好。在教會積極侍奉,為要證明自己有價值,值得被愛。在她來說,很難相信自己會白白得到神的愛,然而,這卻是聖經明明告訴我們的事實:「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一愛子賜給他們,為要使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我們縱使會失落人的愛,但在神裡卻永不失落。憑著信心,我們都是主所寶貝的孩子;這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我們要做甚麼事來換取。因為這份恩典是白白給出來,憑我們的信心就可以獲得。單是這一點,就足以讓我們喜歡自己。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社關人生:罪中恩典

從事個案工作十多年,服務過不少想自殺及有情緒困擾的人士,了解過案主們的人生困境,我看到其中一個導致出現困難的因素──「人性之中的罪惡」對生命的破壞力。不過,我同時常常看到主耶穌賜給人恩典來承托。若然有人決心擺脫困境,必定有出路和盼望。

記得有一個漂亮而年輕的女子,她曾多次自殺不遂,既吸毒又常與陌生人發生性關係;另一個體弱的獨居老伯,他每天酗酒,妻女不願再跟他聯繫,原來他以前有婚外情;又有一個賭博至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的男人,每一次欠債就以死威脅年邁的母親替他還債……

他們的處境困難得很,要是單慿個人的力量,實在不容易令人改變。人若選擇了不當的方法抒解空虛或孤單,從人的眼光看來便是墮落、不負責任、自我放縱、自私自利等等;結果親人朋友漸漸遠離。真正的問題每每源於個人心靈空虛、孤單、害怕、自責,覺得自己無用、無價值,又拒絕一切幫助和改變的機會。我不禁問:如何有效幫助他們解開深深植根於心內的結呢?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情誼份量很重,只是現今家庭和婚姻不一定是溫暖的避難所,有時反而像一個戰場,家庭裡充滿人性的自我、驕傲、嬲怒、怨恨、嫉妒、爭競等,以致夫妻、父母和手足之間的感情變得疏離、不和、操控等等。曾經遇過一位已婚女士和另一位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而他們的配偶也各自有第三者;原來兩段婚姻裡的四個人都出軌。婚姻和家庭沒有了愛和忠誠,家庭病了、關係病了。其實人的心是首先生病的,最後導致家庭失去應有的承托,令家庭成員失去重心,造成惡性循環。

人性的陰暗面在不知不覺間侵食人的心靈,人際關係從而被破壞。人的愛變得有限和冷淡,即使相愛,仍然會傷害。在人際之間苦苦尋索愛和滿足,卻是落得失望而回的下場,甚至傷痕纍纍。

在助人的過程中,體會到社工的專業訓練的確不可缺少;而我也十分明白,人的問題與出路不一定在於社工提供的幫助、心理治療或心理學的理論。基督徒社工更知道人有限制,需要主耶穌來幫忙解困。在聖經馬可福音第二章17節,主耶穌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我來不是要召義人,而是要召罪人。」很多人覺得自己沒有做壞事和錯事,抗拒承認自己有「罪」,覺得問題不在自己。罪其實包括人性陰暗的一面,只有靠主耶穌的寶血才能解救。人要在救恩裡,面對自己,更新自己,改變舊有的行為模式;對人不懷怨恨、嬲怒,以愛去愛、包容別人、遮蓋和饒恕他人的過錯,這樣才可讓自己的心靈得自由,擺脫過去舊有的生命歷程的影響。事實上,有許多人真實經歷過而得到救助,並非空談。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社關人生:父母也是被愛的孩子

在個案工作之中,有時會遇到一些不敢和兒女直接溝通的父母,要找我代他們傳達信息,或想從我口中知道兒女的事情,又要求我不要告知兒女。我有時夾在他們中間頗為難!兒女既是成年人,與他們談及的內容理應保密,但看到心急如焚又無奈無助的父母,教人不忍。父母兒女之間無話可說或有話不敢說,都是很多家庭的實況。

何以父母這樣愛兒女,兒女卻不領情呢?其實很多父母不自覺以愛之名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為兒女的好處著想,兒女就應當聽從自己的話。可是孩子的內在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彼此的關係和期望自然有距離。

愛孩子,要讓他們感到自己被父母所愛,而不是單方面說「我這麼疼愛你,甚麼都為你著想,你要怎樣怎樣做,不要怎樣怎樣做……」最終孩子感受到的並不是愛,而是怪責和操控。有些父母經常說出令兒女愧疚難受的話,例如「你不用回來陪媽媽了,媽媽已習慣了孤獨……」這些說話常常令孩子自覺不足或虧欠父母。有時令孩子做出消極、不舒服或叛逆的反應,惡性循環從而開始,彼此溝通失敗。另外,也有過度保護兒女,甚麼都替他們完成和安排的父母。當孩子失去了成長自立的空間,長大成人後,父母卻又怪責他們不能自立,關係就不斷惡性循環下去;也有些孩子為爭取自主而拒絕父母過度保護而感愧疚,父母不知不覺利用了兒女的愧疚來操控他們,關係總有隔膜和芥蒂。

其實父母的教養方式都是學回來的,誰知道父母自己也是沒有在其父母那裡得到滿足的孩子?他們在成長之中也被拒絕、被忽略、被否定、被威嚇……他們的父母沒有示範充滿愛、可靠可依傍的樣式,上一代管教的錯誤也不自覺地傳給兒女,這樣下來,掙扎便一代傳一代。

父母本身是兒女的權威,也是兒女的祝福。聖經說:「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箴言20:7)父母先來到神面前,讓神的愛滿足自己的內心;向神承認自己的過犯,求神治癒自己的創傷(年幼時所遭受的悲傷、父母不當的教育等),內心有神的幫助而滿足,好讓自己成為成熟、健康和好相處的人,才能夠走入孩子的內心,關懷他們內在的需要。父母按聖經教導去學習真理,有正確的價值觀,做合神心意的父母。「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父母是引導及領導孩子的人,讓兒女有健康的人格,走真理正確的道路,這樣的父母和兒女必定得福。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社關人生:家庭從戰場到和好的改變

在個案工作之中,我常常看到父母與兒女之間那些痛苦的愛恨糾纏。本來彼此深愛的關係,夾雜著很多恨意,令大好的家庭成為了混亂的戰場。

最常見是父母婚姻不和,便把孩子拉進爭執鬥爭之中,要讓孩子看到配偶是多麼壞和不濟。孩子夾在父母中間,既不想傷害母親,又不想傷害父親,怎麼辦呢?於是,明明與母親親近,暗地裡與父親友好。更難搞是母親口不對心,口裡說他是孩子的父親,孩子應該對他好。實際上,她卻感到被背叛,對孩子沉默冷淡起來。

另一種情況是父母很想改變孩子,要他們成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樣子。例如自己做不到醫生,就想孩子做醫生。其實父母不是不喜歡孩子本身的模樣,而是不喜歡他們自己的模樣,很怕孩子像自己。若孩子做不到他們理想的標準,便責備孩子,其實他們也不是真要責備孩子,只是在責備自己。他們逃避責備自己,實際上他們是在逃避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自己也是不合符父母理想標準的孩子。他們內心有一份深藏的悲傷,不知不覺中便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很想強行改變他們,其實是在為自己「不達標」而哀傷。

我們都是神創造、獨特又寶貴的人,祂看祂所造的我們都是美好的。孩子擁有的特質也是神所賜,即使父母覺得不好,也總有美好一面,舉例說:孩子坐不定,時常說話走動,那是他很活潑、對事物很好奇。父母可以幫助他們正面地看自己,幫助他們發揮自己的優點。同時,父母也要學習正面看自己,才容易看到孩子的好。

若父母認為兒女和配偶「不達標」,我們每個人在神眼中豈不是更加「不達標」?因為我們都有罪,我們有自私、自我、怨恨、嬲怒等等罪性,但主沒有看我們不好,相反祂以恩慈和憐憫待我們,以愛改造我們的生命。若父母想改變兒女,首先也要承認自己有錯誤和缺憾;兒女也有他們的優點和缺點,這是他們的特質。父母要接受不可以改變的,忍耐等待將來才可以改變的事,須明白成長和轉變從來都是一個過程。我們是神所愛的人,神也像父母一樣盼著我們更新和改變。靠著祂的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我們可以與神和好,成為神無瑕疵的兒女;繼而與我們自己的兒女和好。

潘錦華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