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放的社會出現了一些特別的失戀情況,就是一些女士與已婚男士發生戀情,甚至有性關係;不過,男士一路以來拖延,甚至拒絕與妻子離婚,導致戀愛關係惡劣,兩人先是爭執而後分手,帶給女方無限痛苦。假若這位女士本身也已婚,煩惱更嚴重。她不單破壞了自己的婚姻,更會影響子女及其他家人。
根據美國加州大學心理學榮休教授Nancy Kalish博士在這方面的研究(見2011年5月21日《今日心理學》期刊)指出,出現上述失戀狀況的女性,其心理上有種特別心態,就是「自我中心主義」(Egocentrism)。她們在這種出軌情況下,有下列自欺欺人的想法:「我一定不會被發現」、「我應該得到失去的愛情」、「情人遲早為我而離婚」、「他會發現我實在是更佳伴侶」、「終有一日我們會走在一起」、「我這樣做,在愛情中得到快樂而沒有傷害任何人」、「我甘願作一個情人而不需要名分」。她們就是差不多每天靠著這些自我安慰的說話把感情煩惱長期拖延下去。
間中也有女士為求得到對方而不斷糾纏,又跟蹤男士、侵入他的電郵,甚至寫匿名信給他的妻子告知其丈夫出軌的事實等等;就是期望男人會離開家庭(或被妻子踢出家門)而與自己走在一起。結果往往是失望,甚至是慘痛的。因為這種男人不會離開妻子,即使被妻子趕走了,也不會與踢爆姦情的情人結婚。
Kalish博士認為,這種特別的失戀比一般未婚男女失戀的情況嚴重,往往影響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甚至個人健康(包括失眠及體重減少),而且容易產生精神問題,特別容易有憂鬱情緒。因此,她建議這些女士不要再為情人打算,甚至不要再煩惱對方有甚麼反應;反而要重拾自己的生命,作出最少傷害的抉擇。
聖經強烈反對婚外情,舊約十誡已經包括「不可姦淫」這誡命;新約聖經中的使徒保羅強調一夫一妻的夫妻關係(哥林多前書7:2)也有這種意思。不過,聖經也提出,沒有不能赦免的罪(包括婚外情)。「我們如果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也是公義的,他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