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同居比結婚好?

在摩登世界中,婚姻制度屬於古老保守並過分受限(包括年齡、宗教、性別等差異),因此不少適婚男女決定同居而不結婚,或者先同居後結婚。現代社會更有部分人認為經濟未足夠養家之時,不適宜結婚;但是,可以住在一起(或住在父母家中),嘗試同居生活。情侶有這種想法,表面上看似有理:

一、雙方嘗試相處:合則來,不合則去;尤其是性生活協調上,可以減去結婚之後因不適應而離婚的麻煩。

二、雙方互不約束:一日未有婚約,兩個人仍然擁有私隱及社交自由,比結婚後的掣肘少很多。

三、減少繁文縟節:未結婚,只是同居,便不會與對方親人有親屬關係,減少禮儀上的責任,節日便輕鬆得多。

四、分手互不拖欠:假若同居之時出現問題,可以靜靜地分手了事,減少親友的批評和指責,又沒有法律及財產上分配的煩惱。

其實情侶很多時選擇同居而不結婚,是對婚姻失去自信心,或因為對戀人未夠信任的心理左右。現實中,同居的男女因為沒有認真及盡力適應雙方的矛盾或修補關係上的裂痕,因此出現磨擦,可以小事化大,甚至出現暴力行為。結果分手的機會率確實比已婚的夫婦高出很多,反而製造了更大的心理挫折,很難完全沒有後來的陰影。除此之外,由於雙方沒有把握同居時間能維持多長久,所以保持各自為政(包括經濟上、家務上),未能像夫妻般互相倚賴及互補長短。

若以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同居並不十分化算;還有,假若懷孕生孩子仍然不結婚,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很容易造成負面影響,就算不理會他人的歧視眼光及標籤。有研究指出,子女在同居父母的家庭中,其生活質素比較在已婚父母家為差,甚至有點似居住在單親家庭之內;還有,當未婚同居的父母分手,兩人生下的子女可能沒有法律上及經濟上的保障。

上述正反兩面因素並不是絕對的,確實有一些無名無分的男女過著快樂的二人世界生活,而破碎的婚姻同樣會製造各類煩惱及後遺症。不過,在現實裡,男女在戀愛成熟的時候,若不考慮結婚,很容易錯過最佳的婚姻時刻,如及早建立和諧家庭生活,尤其是在關係上的委身(commitment)、滿足(satisfaction)及穩定(stability)幾方面(見美國Scott Stanley教授,2019年2月7日,Institute for Family Studies網站)。另外,也有些研究發現,先同居後結婚的離婚率似乎比直接結婚高,這結論也並不是絕對。不過,假若同居者日後因各種環境而被迫結婚(尤其是奉子成婚),會減低「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機會。

聖經時代可能沒有「同居」這個名稱,但舊約士師記第十四章記載,勇士參孫與外族女子大利拉在父母反對下一起生活。由於沒有互相信任或委身,他倆的生活似同居多於結婚。結果因為欺騙,參孫被大利拉出賣而失去氣力,最終要與敵人同歸於盡。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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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愛情長跑

《愛情長跑》(Run Lover Run)是一部陳年的台灣喜劇式愛情電影。女主角由林青霞飾演,是一位非常活潑而且極度喜歡體育運動的大學生。劇情講及,報章指社會裡女生比男生多,女主角的媽媽便擔心好動外向的女兒嫁不出,於是介紹她哥哥的朋友給她認識。那位朋友留學外國,後來返回台灣,是一位博士(由鄧光榮飾演);兩人於是「相睼」(多寫成「相睇」,即「相親」)。但是女主角有反叛心理,不喜歡被人擺佈,因而處處與男主角作對,並且對他明言喜歡「查理士·布朗臣」(Charles Bronson)這類型男士;甚至介紹二哥的女朋友給他,弄出了誤會及笑話。最後在二人訂婚之日,男主角打扮成「布朗臣」,以獨眼牛仔造型出現。女主角驚訝之餘,激動地穿著禮服走出家門直往山上跑;男主角追上她,二人和氣收場。結局是倆人在海灘手拖手長跑,又非常浪漫地相擁。

很多時說到「愛情長跑」,並不是形容一對戀人正在跑步,而是指男女雙方談戀愛的時間頗長,卻還未結婚。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而大部分人總會終成眷屬。不過,有人認為這類婚姻並不幸福。因為大家已經非常了解對方,缺乏了新鮮感;更沒有了藉著婚姻中的相處磨合而帶來成長的需要。

當然有少部分人在愛情長跑期間出現了第三者,導致未能成婚,甚至分手。這樣結束似乎浪費了雙方的青春歲月,但是總比心裡另有所屬而勉強結婚好。其實也有人用「愛情長跑」來稱讚結婚很多年,卻仍然非常恩愛、甜蜜的夫妻。現實這樣浪漫的情況並不常見,反而老夫老妻相敬如賓,保持著有情有義的關係已經很不錯了。

《愛情長跑》的主題曲當時非常受歡迎,除了旋律動聽之外,歌詞也感人:「你向前跑一步,我也追你一步,在這愛的道路上,留下了腳印無數。愛情的道路上,有甜,也有苦,只要有你在一起,我不會再孤獨。讓我倆停下腳步,欣賞花和樹,讓我倆為愛歡呼,你我都幸福」。

舊約聖經族長時期,大多數以色列人奉行一夫多妻制度,但有一對夫婦卻與眾不同。他倆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及由家僕替他回鄉聘娶過來的妻子利百加(創世記24:1-66)。以撒及利百加雖然婚前不相識,但他們卻能夠長相廝守,終身只有對方一人,實在非常難能可貴。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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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失戀──與有婦之夫

在開放的社會出現了一些特別的失戀情況,就是一些女士與已婚男士發生戀情,甚至有性關係;不過,男士一路以來拖延,甚至拒絕與妻子離婚,導致戀愛關係惡劣,兩人先是爭執而後分手,帶給女方無限痛苦。假若這位女士本身也已婚,煩惱更嚴重。她不單破壞了自己的婚姻,更會影響子女及其他家人。

根據美國加州大學心理學榮休教授Nancy Kalish博士在這方面的研究(見2011年5月21日《今日心理學》期刊)指出,出現上述失戀狀況的女性,其心理上有種特別心態,就是「自我中心主義」(Egocentrism)。她們在這種出軌情況下,有下列自欺欺人的想法:「我一定不會被發現」、「我應該得到失去的愛情」、「情人遲早為我而離婚」、「他會發現我實在是更佳伴侶」、「終有一日我們會走在一起」、「我這樣做,在愛情中得到快樂而沒有傷害任何人」、「我甘願作一個情人而不需要名分」。她們就是差不多每天靠著這些自我安慰的說話把感情煩惱長期拖延下去。

間中也有女士為求得到對方而不斷糾纏,又跟蹤男士、侵入他的電郵,甚至寫匿名信給他的妻子告知其丈夫出軌的事實等等;就是期望男人會離開家庭(或被妻子踢出家門)而與自己走在一起。結果往往是失望,甚至是慘痛的。因為這種男人不會離開妻子,即使被妻子趕走了,也不會與踢爆姦情的情人結婚。

Kalish博士認為,這種特別的失戀比一般未婚男女失戀的情況嚴重,往往影響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甚至個人健康(包括失眠及體重減少),而且容易產生精神問題,特別容易有憂鬱情緒。因此,她建議這些女士不要再為情人打算,甚至不要再煩惱對方有甚麼反應;反而要重拾自己的生命,作出最少傷害的抉擇。

聖經強烈反對婚外情,舊約十誡已經包括「不可姦淫」這誡命;新約聖經中的使徒保羅強調一夫一妻的夫妻關係(哥林多前書7:2)也有這種意思。不過,聖經也提出,沒有不能赦免的罪(包括婚外情)。「我們如果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也是公義的,他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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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失戀之苦

男女談戀愛的過程中,總不能確定戀情一帆風順,更有「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心理準備;故此,很多人要面對分手的結局。分手通常為雙方帶來痛苦,特別是被拋棄的一方,而女性的感覺更深。有人形容失戀的感受與至親死亡相似,但對方仍然在世(甚至間中出現眼前),所以痛楚會更長久,又會反覆出現。有研究指出,大腦感受痛楚的部分在失戀的時候的功能反應與身體受傷時類同。

根據人際關係專家的分析所指,失戀給當事人帶來五方面的負面心態(2021, August 31., http://www.smartrelationshiptips.com):

一、失去伴侶:情侶通常互相支持,一旦分開便影響了個人的支援系統。

二、被迫孤獨:失戀後必須獨自面對生活上各種問題,短時間內沒有人能分擔,感覺到壓力。

三、自我審視:當回顧失戀的經歷,很多負面的想法及感受(內疚、後悔、憤怒、被出賣等)自然浮現出來。

四、失去身分:失戀不單失去戀愛對象,往往連整個人的重要性及可愛性都同時失去,因而覺得自己沒有甚麼價值。

五、寂寞孤單:失戀不但令人覺得孤獨,更有孤單的傷感,茫茫然不知該作甚麼。

由於有這些傷痛的經歷,不少失戀的人出現哀傷及憂鬱症狀,甚至萌生自殺念頭。間中也有一些人感到被騙而產生報復心理,做出一些危險行為。若不及時適當地處理,將會影響個人生活及社會功能(包括學業與事業),日後更會出現不良的後遺症,特別是對戀愛及婚姻產生恐懼,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聖經似乎沒有提及失戀的事件,卻有兩個關於失去情人的負面心理狀況。雅歌第三章1至3節記載新娘在睡房不見了,而「心愛的人,尋找卻找不到他」,於是「起來,走遍全城,在街上及在廣場上」不斷尋找,非常焦急。另一段記載大衛要求把已改嫁的前妻米甲強行接回來的時候,米甲現任丈夫帕鐵非常不捨,「跟在她後面,一邊走,一邊哭」,終於被大衛的手下趕走(撒母耳記下3:12-16)。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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