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理、情」之白色謊言(white 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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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為人正直盡責,事無大小,總要親力親為,從不假手於人;寧願自己吃虧,亦不會佔別人便宜。他一向教導兒女要努力工作,在社會上要作有用的人,自食其力,絕對不要成為社會的寄生蟲。

今年,是陳先生退休後的第5年,他十分享受退休生活,每天和太太弄孫為樂,愉快的生活過得不亦樂乎。當回想自己過去努力工作,理財有道,沒有任何的借貸或欠款,心中滿有自豪和死而無憾之感慨。同時,他豁達地思想自己的未來﹕「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我並不怕死,只希望在臨終前不要受太大痛苦,更千萬不要連累至愛的家人。」

近來,他的身體出現了一些狀況,如食慾不振、體重下降、疲憊不堪等。他心裡明白自己的身體健康正出現警號,但卻不正視和面對,抱著「聽天由命」的逃避心態﹕「若到了時候,便輕輕地離去吧!」子女們眼見父親身體抱恙,心裡焦急,苦苦哀求他盡快約見醫生。最後,他只好順從子女的意願入院作詳細檢查。

這段期間,子女們非常擔心,常常留在醫院與主診醫生溝通聯絡。終於,所有化驗報告出來了,證實陳先生患了末期肝癌,並且已擴散到其他器官,現時治療方案很有限,成功率不高,餘下生命的時日只以月計算!這突如其來的壞消息,令眾子女哭成淚人,哀求醫生不要如實告訴父親,盡量將病情解釋得輕微一點,如不提「絕症」兩字、他的病醫好的機會很大等,目的是讓父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心存希望和信心,去接受更多的治療。主診醫生感到十分為難,認為陳先生現時頭腦清醒,他有權利知道自己真實的病情,同時,也有自由選擇治療方案,以及如何安排他餘下不多時日的生活。故此,眾子女和主診醫生當下並沒有達成共識。

翌日,主診醫生大清早便到病房巡視,陳先生藉此單獨和醫生談了很久,也詢問了很多問題。主診醫生十分詳細地分析每一項化驗結果及他的病況實情,更鼓勵他要積極面對。陳先生聽明白了一切,心情變得沉重了,當天就簽字自行出院。他回家後寫了一封很長很多的遺書,大致提及自己已再無用,不想連累家人。當晚深夜便走到鄰近的大厦天台打算跳樓自殺,幸好大廈管理員剛剛巡經,及時挽回他的性命。子女們知悉主診醫生沒有「保守秘密」,感到非常生氣,認為他是沒有顧及爸爸的心情,差點害死了他,故決定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這醫生!

「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吐謊言的,施。」〈箴言1425

小驢
、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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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防衛性醫療

2018May22banner

陳先生經常工作疲於奔命,結果因常作感冒而服藥,但卻不見好轉;又常常頭痛,最後被家庭醫生轉介到腦專科作各樣的檢查,當然亦看看有沒有更嚴重的病,包括腦瘤,結果可說是「空驚一場」,沒有甚麼明顯的病徵。不過,因查出有兩項不正常的指數,故仍需要進一步作檢查,此舉令陳先生感到重大經濟及心理壓力,健康何價?病因無法確定,但已花費了數以萬計的金錢!

以上只是一個病例,但其實雷同的情況真是多不勝數,雖然病徵各有不同,但背後的原因大都是對疾病的理解不足,或是一知半解;再加上各樣對嚴重病徵的畏懼心理,或諱疾忌醫,結果不願找醫生作定期檢查或診斷,甚或相反地不斷尋求專家確診,疑慮總是揮之不去。

事實上,現代科學相比數十年前已突飛猛進,以前不少病逝的人往往是死因不明,醫生多感無能為力或仁心乏術。在今日,增多了不少醫學測試,連身體檢查的方法也層出不窮,斷症的高效能亦是從前的數倍;當然,治病的科技也更先進。因此,在生病時,抱有「病得醫治」的期待和願望亦相應增加,這都是形成不少錯誤求醫心態的原因之一,往往令人走向極端,不能醫、法、理、情兼備,重蹈覆轍昔日「曹操將軍頭痛不癒,後因多疑殺害了中國名醫華佗」之教訓!

若要防備這種「不合情、不合理」的心態與行為,我們該作甚麼?容讓我總結一下所談論的重點:

(1)我們應提升自己對疾病的認識層面,預防勝於治療!若有一些頑固病徵,屢次服用一般藥物而未癒,便該早日求醫,病從淺中醫。

(2)一般情況,家庭醫生會把不能痊癒的病人轉介到專科作進一步的確診,但家庭醫生及專科醫生不應隨意作不必要的檢查,除非有一定的懷疑,故病人也不該作無理的強求。

(3)若經過合理的檢查,結果仍查不出有任何毛病,病人便該放心釋懷。本人常鼓勵基督教的信徒 ﹕「應當毫無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帶著感恩的心,把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這樣, 神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思意念。」〈腓立比書4﹕6-7〉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2018May22

「醫、法、理、情」之 防衛性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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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人疑心與醫生醫德」的問題上,陳先生的病例是一個很好的教材。一般人都會明白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但又無可避免之路。近年政府也大力推行「預防勝於治療」的健康計劃,如提倡50歲人士恆常作照大腸鏡檢查,以預防腸癌;女性加強乳房的自我檢查防乳癌;預防肺癌的呼籲,如吸煙的風險和二手煙的危害等;減低高血壓、心臟病、中風的恆常血壓檢查等等,可以說是一系列有實效的公共衛生德政。

從醫治角度來看,小病醫治勝於大病才醫,及早醫治也勝於延遲治療,這道理不言而喻。事實上,大眾對病的觀感,仍存不健康兩極化,即極端的忽視到極端的疑心。前者諱疾忌醫,忽略與無知或會令容易醫治的小病任其蔓延,最終導致難醫或不治之症。而後者的是一知半解和多疑的極端,醫學常識認知膚淺,容易在知識泛濫的互聯網世界裡被誤導。眼見不少從事教育之士,常持著從網絡上下載的疾病一覽表,跑到醫務所,向求診的醫生按列表道出自己相似的病徵,或提出多種患病的可能性,疑似患病的憂思已把人嚇得無所適從,已分不出輕重病症,愈說愈覺自己仿如真的生了重病。如有醫學常識或讀醫的學生,喜紙上談兵,經常懷疑自己同時患上三種以上的複雜之症。舉例而言,腦瘤可以引致頭痛,但頭痛由腦瘤引致的,卻佔極少數。不過,患頭痛的人,就很容易杯弓蛇影,常懷疑自己的腦袋有腫瘤。古籍記載中的歷史人物曹操,當年患頭痛,但因多疑而殺了名醫華陀。

傾向多疑的病人,最上算的解決方法,就是找到一位有醫德的家庭醫生跟進,治病、釋疑解惑的同時,給予安慰,在適當的時機,再轉介給合適的專科醫生。稱得上有醫德的家庭醫生,需要有廣泛的醫學智識和經驗,熟悉自己所能及的醫治範圍而不越軌,不貪圖收益而刻意強留病人。身為稱職的醫者,需要具備好學之心,經常進修增值;有正直的性格、厚道謙卑,最好有堅定的信仰和愛心,非貪財之人。

陳先生的家庭醫生,相信是有醫德之醫者,可惜陳先生因多疑而質疑他的臨床診斷,故才轉往專科醫生跟進。其後一連串檢查花費,若陳先生先詢問家庭醫生的意見才作定奪,相信可以避免。所以,能夠遇上一位有醫德的家庭醫生,就應該全然信任,多加諮詢其醫學意見。

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加福音531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

2018May15

「醫、法、理、情」之 防衛性醫療

2018May8近年來,病人對醫療技術及醫護人員的要求和期望漸增,當身體遇上不適的時候,如經濟能力許可的話,病人傾向找比較有名氣的醫生甚至專科醫生來治理,希望在短時間之內,能夠對症下藥並作出最合適的治療。事實上,亦有很多病人都能享受到醫學昌明所帶來的好處。

不過,有些人卻把現今的西方醫學神話化,憧憬著﹕只要能找到最好的醫院和最有名氣的醫生,一切的問題便能迎刃而解,藥到病除。但儘管醫護人員已盡力提供合適的治療,有時候,病人的情況仍會未如理想,或沒有改善的跡象。如發現醫生並沒有考慮某些可能的診斷或治療的時候,病人及家屬可能亦會因此向醫護人員作出投訴或甚至提出專業疏忽索償。

以筆者所理解,對疾病作出診斷的時候,醫護人員特別是醫生,需要整體考慮病人過往的醫療病歴、病人求診時臨床的身體狀況和病徵,並在有需要的時候借助高科技的醫療設備所得出的檢查結果。這有如砌圖一樣,要將相當的砌圖方塊拼合起來才能看到有關的圖案,萬一在過程當中缺少了一些重要的方塊,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看法和結論。另外,就算醫生能得出正確的診斷,不同的人對相同的治療亦有不同的反應。

由於幾年前英國最高法院曾作出判決,將醫生的謹慎責任提高,為避免收到病人或其家屬的投訴或起訴,可能有醫生會將較嚴重疾病但有相似病徵的可能性向病人指出,並建議病人作出進一步的檢查或向不同的專科醫生作出諮詢。對醫生來說固然是一種保障,但對於那些不了解醫學或只有一知半解醫學知識的普通病人來說,「有可能患上嚴重疾病」的說法會帶來沉重的心理壓力。

案中的陳先生,除花費不少額外的費用外,在未收到有進一步的檢查或諮詢結果之前,日夜不斷擔心自己的病況。而最後的檢查結果卻顯示他的身體狀況未如想像中那般的嚴重,讓他質疑之前所做的一切檢查或諮詢是否有絕對需要。這對病人來說又有何益處呢?

的確,醫生對病人有一定的照顧責任,但所謂 「醫者父母心」,期望醫生都能待他們的病人如同子女,用愛心照顧他們不同的需要,盡量減少病人不必要的憂慮,能夠在自身的保障和病人的利益當中取得平衡。

「你們務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凡你們所做的都要憑愛心而做。」〈哥林多前書16:13-14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2018May8

「醫、法、理、情」之 防衛性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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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近日工作很忙,經常加班至深夜,飲食無定時,睡眠不足,常常感到頭痛、疲倦、脹胃不適,他認為自己是「作感冒」,於是約見相熟的家庭醫生。醫生詳細檢查後並沒有發現大問題,認為他可能是近日太操勞,染上早期感冒,處方了一星期感冒藥給他。陳先生服了一星期藥,病情並沒有好轉,仍是有頭痛,於是再求診那家庭醫生。醫生見他持續頭痛,提議轉約見腦專科醫生作進一步診治,陳先生一直很信任這位有醫德及關心病人的醫生,所以立刻同意約見他介紹的腦科醫生。但陳先生反而有點擔心這家庭醫生,因他看起來比陳先生還像病人,故臨走時溫馨提示這家庭醫生多些休息!事後,陳先生得知這家庭醫生近日因為收到一位病人的投訴,指他沒有為病人進行一項驗血檢查,導致病情的延誤,故為此承受很大的壓力。

 陳先生如期約見了城中有名的腦科醫生,他先向陳先生解釋了很多會患上腦疾病的可能性,隨即安排接受最先進的「照腦」檢查及抽血化驗。陳先生初聽見那麼多的醫學名詞,瞬間未能一下子理解和消化,「腦瘤」二字已把他嚇得半死。不過,為了健康著想,陳先生只好聽從這專科醫生的意見,接受一系列的檢查。雖然報告結果顯示身體沒有大問題,沒有腦瘤,但發現有輕微貧血及血沉降速度(ESR)少許上升,加上陳先生有些脹胃不適,故此,為了安全起見,醫生再轉介他見腸胃專科醫生,以排除腸癌等可能性。腸胃科醫生接見了陳先生後,立刻安排入醫院照胃鏡及腸鏡,結果全是正常,但因著貧血及ESR 較高,又再將安排免疫系統專科醫生到醫院為他跟進。經過多番的檢查、化驗,都沒有新發現,但專科醫生卻向他表示,雖然現時找不出甚麼明顯病症,但因著他有兩項不正常的指數,不能說身體健康是完全沒有問題,亦即不能完全排除他可能有些隱而未被發現的疾病,仍有潛在的危機!現在陳先生兩個選擇﹕一是轉介到大學醫學院見一位國際權威的免疫學教授,作深入檢查;二是每三個月定期檢查身體,密切監察那兩項不正常的指數。陳先生呆望著醫生已無言以對,他已在這一連串的醫療檢驗上花了超過十萬元!

 「…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也歸與近處的人;並且我要醫治他。這是 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5719

小驢
、法、理、情」

2018May1

「醫、法、理、情」之 擇時出世

2018April24陳先生夫婦在結婚十年後(包括經歷小產之痛),太太終於證實懷孕。陳先生為了減輕太太分娩之痛,更安排她剖腹分娩,但在高興之餘,意想不到的困擾卻出現了,因有教友質疑為孩子擇時出世是否符合基督教倫理,他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有權利決定嬰兒何時出生來到世上?」

上期我們已指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孕婦基本上有權以其選擇的方式分娩孩子。可是,這種權利並不是絕對的,亦要視乎其他因素,其中包括醫生及助產士的臨床意見。一般來說,醫護人員有責任拯救生命,特別在臨床判斷發覺孕婦需要剖腹分娩,縱使孕婦選擇自然分娩,從專業操守與責任的角度來看,醫生亦要考慮應否為孕婦進行剖腹分娩手術。由此可見,剖腹分娩手術的決定一般以母親及未生嬰孩的生命安危為主要的考慮,而不該以減少分娩之痛為旨,當然更不該用經濟效益,或個人和醫生利便作出擇時剖腹分娩。其實,剖腹分娩手術存有一定的風險,不一定是上選;而自然分娩也有意想不到的問題(complication) ,不是全無風險。事實是,當自然分娩出現危機時,醫生才立刻進行剖腹分娩手術,拯救母親和嬰兒的生命脫離危機。在陳氏夫婦的個案,筆者不認為決定擇時分娩本身是道德上的錯誤,卻認為他們若採取這行動,可能便失去倚靠神見證神的保守之機會!

現代醫學科技(包括不同的新手術技巧)突飛猛進,「生、老、病、死」曾被人視為人必然而不可控制人生必經之路,但現都變成人可以有相當操控能力的領域。好好利用科技本身是可以使人活得更快活,治理以前被看為無藥可醫的疾病等ZB2但若果這些科技成為人刻意利用來改變大自然及生命的自然律,作為滿足個人的意願或欲望,這便是有不當之處,有扮演了神主宰一切之嫌。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 2,11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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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擇時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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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的出世有剖腹與自然生產。人類胚胎,歷時38週成熟,胎動生產時,子宮收縮,嬰兒通常頭先行而產。但順產中最重要的,是嬰兒頭部能從腹腔中進入盤骨,否則就是難產,很大機會母嬰俱亡。從前孕婦如果營養不良,缺乏維生素D,就會有佝僂軟骨症,盤骨太小,以致難產,這樣的痛苦和危險,構成生產之苦。

剖腹生產,是用手術開刀,剖開腹部及子宮取出嬰兒,不經產道,但卻需要母體的善後工作。中國和印度古籍都間有記載,而古羅馬則稱之為caesarean section,但當時是在母親死後,或近死亡時犧牲母體以救嬰孩的最後一招。近一百多年來,因為麻醉、無菌手術、抗生素、輸血等發明,剖腹生產的安全性只是微差於順產,所以逐漸受人歡迎。今天的剖腹生產率,在各國中佔百分之二、三十餘不等。在文明社會中,難產也絕無僅有。

事實上,自然分娩其實對母親、嬰兒,以及兩者之間的關係,都是較好的。而剖腹生產則省去孕婦生產之痛,在時間安排上亦較方便;產科醫生最得益,不必半夜接生;有各種孕婦病或有難產可能者,剖腹生產固然是救命福音。但用來擇時辰出生的,就流於取巧了。

生與死,固然掌握在神的手中,但不等於有病不醫,有藥不用。從前糖尿、心臟病、肺癆、中風、患大麻瘋等都是無藥可醫,但現在都有了治療醫藥,難道要棄之不用嗎?基督徒應當順從聖經的教導,下述今天兩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用作借鏡﹕

正統的猶太人相信聖經教導,安息日不能作工,包括按電梯鈕、用電話等。今天美國賓州有亞米希人(Amish)的社區,他們是瑞士基督徒重洗派的後代,不使用現代機器,如電鋸、汽車、洗衣機、電視、電話等;以馬車代步,過簡樸生活,有衣有食,快樂無憂。

如果我們選擇不跟從人的智慧或方便人,是否就不用電話、電腦、飛機?我們沒有權利決定生死,是否就有病不醫?有病的人,也用不著醫生?順從聖經的教導是應當的,也必須尊重神的主權。但在不同的世代和環境中,聖靈有不同的引導,光是躲在條文字句後面,咬文嚼字去作批評,就不合適了。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 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 31- 211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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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擇時出世

10.4.2018 A

孕婦基本上有權以其選擇的方式分娩孩子,不過,這種權利並不是絕對的,亦要視乎其他因素,其中包括醫生及助產士的臨床意見。作為醫護人員,他們有責任拯救生命,如臨床判斷發覺孕婦需要剖腹分娩,縱使孕婦選擇自然分娩,醫生亦要考慮應否為孕婦進行剖腹分娩手術,否則可能涉及專業失誤而面臨索償。

作為兩名小孩的父親,筆者也許對自然分娩及剖腹分娩兩種方式也有所了解。據悉,如孕婦在政府醫院進行分娩,醫生會首先要求孕婦進行自然分娩,除非孕婦或嬰孩有特別情況或需要,否則一般情況下不會為她們進行剖腹分娩手術。但是,如孕婦聘請私家醫生在私家醫院進行分娩,孕婦選擇分娩方式的自主權相對較大,如打算進行剖腹分娩手術,亦可選擇分娩的日期和時間。不過,很多時候情況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其實,分娩手術的時間需配合醫生的日程,再加上近年來私家醫院床位比較緊張,手術的時間亦要視乎入院的時間和手術室的安排。還記得幾年前還有「雙非」來港分娩的日子,當時可以說是一「床位」難求,醫生傾向鼓勵孕婦進行剖腹手術,一來所收的醫生費用會比較高,二來亦不需花太多的時間在醫院等候孕婦自然分娩。

至於那位在陳生陳太教會聚會並攻讀神學男弟兄的言論,相信讀者或會同意有點極端,但這亦是一個給陳生陳太很好的反思機會,當中包括如何面對小產帶來的傷痛,並且這種傷痛是否會因有新嬰孩的出生便可治癒?另外,如果陳太並沒有任何臨床的原因需要進行剖腹分娩,除了配合陳生的工作和醫生及醫院的安排外,將一個無必要進行手術的人送進手術室進行手術是否一個合適的做法?進行剖腹手術是否一定比較安全?陳生陳太是否知悉手術所涉及的風險?

人固然可以為自己的前路作出預備,亦期望能夠達到預期的理想,但是,我們都知道事情有時候或許未如人意,最重要的反而是我們以怎樣的態度去面對。畢竟,一切都掌管在神的手裡!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2018April10

「醫、法、理、情」之 擇時出世

2.4.2018A

陳先生和太太結婚已十年,一直十分渴望有孩子,但可惜陳太早年小產了一次,感到無奈的同時,對於再生育懷有很大的憂慮。自從這次小產後,夫婦兩人信了基督教,學習把一切擔憂交託給上帝。

一天,陳太發現月經遲來了好幾天,心情又驚又喜,「是否上帝聽到禱告,賜孩子給我們?不過會否又是空歡喜?」他們極害怕再次面對小產的痛苦!終於婦產科醫生證實陳太真的懷了孕,一切正常。他們非常高興,但很快又被小產的陰影籠罩著。

陳先生很疼愛太太,不想她繼續承受工作壓力,所以鼓勵太太辭去現時的工作,安心養胎。他亦不希望太太在生產時太痛苦,故請了城中名醫為她剖腹分娩,並且選擇了最合適的日子和時間進行剖腹生產。雖然身為基督徒不會在意甚麼良辰吉日,但他們總希望能配合工作安排、醫生及醫院的最佳時間等因素,希望一切能在自己的掌握中,萬事具備,不容有失!

當陳先生和太太滿心歡喜地在教會跟相熟的教友分享懐孕的事宜,大家都很高興,把榮耀歸與上帝,又為他們夫妻祈禱。在交談中,有位正在攻讀神學的男弟兄提出了一個問題:「我們是否有權利決定嬰兒何時出生來到世上?」這一問即令歡樂的氣氛頓時沉寂下來!有醫護的教友隨即說:「不論生產或其他手術,如果能預先安排好人手及醫療設備,並且在日間進行,是能減低失誤風險。」那神學生反駁問:「作為基督徒,我們是跟隨人的智慧、方便人,還是憑信心依靠神的大能?」陳先生和太太聽罷即起身黯然離去!

之後,夫妻倆持續被這事情所困擾,相互都害怕給予對方壓力,故兩人不敢直接討論有關事宜,但內心卻苦惱如何處理。作太太的覺得自己不懂神學亦不明白甚麼醫學倫理,她只視丈夫為一家之主,理所當然地順服他一切的決定;相反,她有點討厭那位「口不擇言」的神學生教友,覺得他滿口仁義道德,卻漠視曾經經歷小產之痛的當事人心情!而陳先生近日為此查閲了很多相關文章,但最終又找不到合情合理又適合自己當下處境的答案,他慨嘆自己沒有製造或催毀生命,只是安排所愛的嬰孩能安全離開母體,這算是大錯特錯嗎?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 他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6

小驢
、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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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人工受孕

2018March醫法理情

陳先生和太太結婚已十年有多,二人相親相愛,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想要孩子卻不能生育。夫婦二人都是虔誠的信徒,對神順服,故不知如何看「人工受孕」。有弟兄姊妹認為「人工受孕」是對神的叛逆;而另有人卻勸告說:「只要人努力,上帝必成就!」但到底「努力」是「順其自然」,還是用盡一切科技,然後讓神掌管一切呢?

「不育」在舊社會被認為是不孝之最 -「無後為大」,因中國舊社會重視「傳宗接代」的家庭觀念!在今日「不育」實在是普通,在「一夫一妻」之制度下,不像昔日可以「三妻四妾」,若要堅持以上的觀念實在是進退兩難!

在香港法例第561章 <<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 對「人工受孕」(即體外受精)有清楚的規管,它主要乃牽涉法律與道德問題,包括父母可否為孩子選擇性別,及代父母是否合法等。陳先生太太身為基督徒,當然不願觸犯任何道德之抉擇問題。

在今日科技昌明的情況下,「人工受孕」已是一門非常專業的技術,但基本原理卻是簡單,因為人明白了懷孕乃女方的卵子與男方的精子,結合生長成胎。而「人工受孕」乃在人體外先完成這步驟,再把結合了的卵子輸入女子的體內,盼望胎兒能健康成長。其實,科學只能按天然的原理「加工」促成懷孕的程序,科技本身不能創造生命,故此明白了這一點,要決定的乃是在不能「自然」懷孕之下,夫婦是否願意接受現代醫學科技之協助。若選擇這途徑,還要考慮的是那一種「人工受孕」的方法是最「人道」,涉及最少的倫理道德的問題。

有關這議題主要是強調兩方面:(一)子女乃神所賜的;(二)生命奇妙的孕育。在聖經「上行之詩」(朝聖之歌),所羅門王道:「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腹中的胎兒是他的賞賜。」〈詩篇127﹕3〉至終,自然受孕或人工受孕,生命仍然在神的手裡。

另詩人大衛王又告訴我們說:「我的臟腑是你所造的,在我母腹中你塑造了我。…我未成形的身體,你的眼睛早已看見;為我所定的日子,我還未度過一日,都完全記在你的冊上了。〈詩篇139﹕13,16〉故此,終極重點並非在「人的努力」,乃在「神的創造」!

雷同德醫生
「醫、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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