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理、情」之 人工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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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無後為大」的傳統社會中,夫婦不能生養孕育,自古都是一個難堪的問題。

根據香港家計會報告,不育的夫婦有六份一,其中三成是女方問題,男方問題也佔三成,餘下四成是結合問題。女方年齡過了37至40歲,受孕機會就會大減。我們明白,女方每月在荷爾蒙適當的環境下,才會排出一粒卵子,經過輸卵管進入子宮等候受精;而男方一顆健康活躍的精子,需要經過輸精管、尿道,出到體外,最後被送到女方的子宮,路途漫長而多關卡,才有與卵子結合的機會。若不能釐定問題誰屬,怎能解決呢?

幾十年前,分別有女方計算排卵日子、刮子宮、通輸卵管等的療法;繼而增進排卵藥,使受精卵附子宮壁生長,改進荷爾蒙環境(男女雙方) ,濃縮培養精子,以至免疫學上的應用;以各種方法,將健康的精子送到適當的環境中,與卵子結合生長。隨著孕和育(減少流產) 方面的進步,「人工受孕」的意義和範疇也開始變模糊,安排精子和卵子在實驗室結合,是人工受孕;但安排在某一天,任何一方服用了某幾種藥後結合,又是否算人工受孕?

在175年前,有一個名叫馬儒翰的英國人,染了急性「香港熱」(今稱瘧疾) ,九天後死於香港,年僅廿六歲。他既是香港行政立法兩局議員,也是政府的政務司,故時任港督砵甸乍下令,全港下半旗哀悼,並以一小山命名作記念,就是港島的摩利臣山。馬儒翰是馬禮遜的長子,精通中文,助乃父完成聖經的中文翻譯,對中國、英國、香港,以及基督教都很重要。瘧疾當年是無藥可用,但在醫藥進步的今天,瘧疾的治療卻是輕而易舉。

從宗教信仰來看,所有的醫治從神而來。二千年前的抹油至今天的靜脈注射,以至醫生手中的手術刀,甚至醫生自己,只不過是神手中醫治的器皿。「…賞賜的是耶和華神,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1﹕21〉若神不賜與,超尖端的科技人工,也不能使人孕育。

案例中的陳先生和太太有選擇的自由,但倘若苦苦的過分執著,倒不如心安理得地去領受,說不定心結解開了,受孕的機會大增呢!?

雷同德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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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人工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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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貴子」、「三年抱倆」,這都是一對新人在結婚時經常收到的祝福語,他們往往都會欣然接受。不過,現時不少的夫婦婚後卻未必馬上計劃生育,除了享受二人世界之外,他們亦希望待經濟情況更加穩定後才考慮,不知是否因為擔心養大一名孩子需要幾百萬的金錢。

隨著年紀增長,再加上身旁親友特別是長輩的催促下,夫婦二人開始認真考慮是否要有下一代。但是,有些夫婦卻有成孕的困難,據了解,「不育」在醫學上的界定是指夫婦在一年內定期進行沒有避孕措施的性交但仍未能成孕。不育的原因有很多,除了自身身體的問題包括年齡外,亦可能與現今社會環境和工作壓力有關,不少夫婦特別是妻子需要暫時放下工作,安心休養並調理身體,希望能早日成孕。

可惜,陳先生夫婦遇到不孕的問題,陳太正考慮是否進行 「人工受孕」,但陳先生似乎有點猶豫。

「人工受孕」是一個比較廣義的説法,現時比較多人談論的是體外受精或代母生子等人工療程。基本上,這些療程是透過生殖科技程序而進行的,並由人類生殖科技管局根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 香港法例第561章 ) 所規管的。當中亦牽涉不少法律及道德的議題,包括父母可否為孩子選擇性別,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特別是當治療程序中使用别人捐贈配子*(Gametes)或胚胎的時候),以及代母的合法性及角色等。另外,在決定是否進行療程之前及治療當中,夫婦需承受相當的心理壓力和不便。由於這些治療只不過是提高懷孕的機會,並不保證成功,夫妻亦可能要承受治療失敗後所帶來的失望。

夫妻之間貴乎坦誠包容,雙方有著不同的意見是在所難免的,鼓勵大家嘗試再一次用心聆聽並深入了解彼此的疑慮,因為不必要的猜疑只會帶來更多的誤會和傷害。作為基督徒,陳先生夫婦亦請緊記他們在結婚時曾在主的面前許下的承諾,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富裕貧窮,大家都會伴隨左右、互相支持、終身不渝!

*(精子和卵子是男女的生殖細胞,即配子Gametes,是生殖系統的組成成分。)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醫、法、理、情」之 人工受孕

7.3.2018 C

陳先生和太太結婚已十年有多,婚姻生活愉快,但可惜仍沒有小孩,看見朋輩的孩子天真活潑,夫妻兩人總是感到家庭有所欠缺!

其實,陳太一直很喜歡小朋友,她過往是幼稚園教師,每天與一班小朋友開心唱遊,不亦樂乎。她明白自己性情較為緊張,不能承受太大壓力,所以婚後毅然放棄了自己喜愛的工作,希望能專心生小孩。起初,因為不想給予丈夫太多壓力,故沒有說明自己離職的原因,只是解釋希望專心打理家務而已。痛愛妻子的陳先生當然贊成太太的選擇,還立志要努力工作賺錢,好讓太太過上安穩的生活,而至於生小孩,他一向的態度都是「順其自然」。

陳先生和太太都是虔誠基督徒,他們在教會亦有不少事奉,十多年來在眾人面前更是美好的婚姻和生活見證。但是,在開心和感恩的背後,陳太對生小孩之期常感焦急,認為自己的生育年齡有限,現在要把握最後機會,「人工受孕」這意念不停地在腦海裡浮現。一天,她禁不住告知丈夫這意念,陳先生聽罷,心情隨即下沉,內心感到很不平安,但又不想令愛妻傷心,只好輕輕說聲﹕「我們先尋求上帝的心意,過一陣子再決定吧!」

隨後,陳太尋求了很多「過來人」的意見,當中不少是信徒,她們都認為應該嘗試人工受孕,成功與否,由上帝決定。而陳先生卻反覆查考聖經,閲讀很多醫學及信仰書藉,他明白生命是上帝所創造,人們絕對無權用己力影響上帝的創造,「任己意而行」正正是反映了人對上帝的叛逆,是極大的罪!有一天,他寫下﹕「只要人努力,上帝必成就!」的字句送給太太,希望她能明白。

陳太收到丈夫的字句,起初非常開心,以為這與自己的意念不謀而合,即是深信人應先盡最大的能力,包括運用現今高科技等工具而步向目標,其後之得失與成敗便交由上帝去掌管。「兩夫妻應該竭盡所能,努力跟隨上帝的旨意而行,不要用人的智慧偏行己路,那麼上帝必然會成就祂的美意!」當陳先生解釋要順服上帝,他不會接受人工受孕時,陳太頓時淚流滿臉,無言以對!

小驢
、法、理、情」

「醫、法、理、情」之 強制飲食

28.2.2018 B

陳女「圓圓」自中一被同學取笑肥胖和排斥後,便開始節食,導致體重急降和不時嘔吐的現象,醫生斷症為「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並轉介精神科醫生跟進。厭食症是一種對自己身體形象和對食物的情緒偏差,以一種不健康的態度來應付情緒問題,甚至精神病。在香港,男女都有此精神症狀,但女性是男性的十倍,其中十三歲至二十歲的少女,佔病者85%。

 圓圓以她有決定自己進食權利為由,拒絕進食及治療,令母親陳太和醫生都束手無策!她用「基本權利」拒絕「厭食症」的治療的理由是「愛美」。「愛美」是人的天性,這本身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現代社會以瘦身為女性審「美」的標準!故此不少的女士們,尤其是青年的女子不斷追求這些類似明星或模特兒纖瘦身材,旨在得著別人的欣賞,但得到的後果卻是患上「厭食症」。這種情況在歐洲尤其嚴重,法國因此於2015年立法規定模特兒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要高過最低的要求。

身體和精神治療方面,醫生會用盡各樣的藥物和方法誘導患者進食,回復體力,朝向更理想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但是,「厭食症」的病患者在脫離危機後,仍會千方百計拒絕治療,圓圓也會如此,因為她不願任何外人破壞多時瘦身的努力與成果,故並不認同自己真正有「病」。

故此,此病之治療乃需要輔以專業的心理治療,尤其是採用認知行為治療法。治療師要從患者對「肥胖」的恐懼瞭解她自我形象的核心思想與理解,明白她為何要不顧一切拼命瘦身!治療的目標乃把負面的自我信念以正面的價值觀取而代之!她要相信無論自己無論肥或瘦,仍是美麗的女子,也不懼怕別人的評價,不受別人接納與否所影響。這樣,她才會喜歡進食,吃有營養的食物。

基督信仰教導我們的價值不在乎我們的外貌,外在美不比內在美重要。智者曾說﹕「艶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唯有敬畏耶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箴言31:30〉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醫、法、理、情」之 強制飲食

21.2.2018 A

甚麼是厭食症?厭食症並不是對某種食物的厭惡(如榴槤) ,而是一種對自己身體形象和食物的情緒偏差,以一種不健康的態度來應付情緒問題,以至於精神病。

中國古時有燕瘦環肥的審美標準。崇尚環肥(楊玉環) 是因為夠營養,有健康、好生養。崇尚燕瘦(趙飛燕) 的掌上舞,極端消瘦,卻成為近代模特兒的傾向,走路看來好像衣架一樣。儘管現今有識見者已開始否決這種審美觀,但可惜已深入人心,不是短期內能改。事實上,這種風氣,更增進了厭食症的出現。

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在香港,男女都有,但女性是男性的十倍,尤以十三歲至二十歲少女,佔病者85%。在美國,稱有1%少女患此病。學生、白領、演藝界,甚至運動員等都有,家庭背景以中產、專業、管理階層等居多。患者通常是完美主義者,亦不少生於較嚴謹的家庭,他們對自己要求極高,要做足100分,也願意全力以赴,不懈不怠。

患者通常認定自己太肥,或被朋輩取笑肥胖而起,於是刻意減磅,至正常體重的85%以下,還繼續努力。甚至認為食物、澱粉質、脂肪,甚至蛋白質都會增肥,於是只吃低卡路里、低脂肪的天然食物,再加上瘋狂去做運動,以達目標。若偶然加了一磅,就要再減五磅,甚至用自我扣喉嘔吐、濫用減肥藥品、瀉劑等方法。人見已是病態的瘦骨嶙峋,自己還認為未合標準。

這樣的結果不但體重劇減,健康也走下坡。除極度消瘦外,有精神抑鬱、不願見人、貧血、停經、脫髮、缺水、失眠、便秘的情況,更引起心律不齊、血壓低、暈眩、肝病、骨質疏鬆、器官衰竭等,嚴重者以至死亡。

治療方面,最先當然是及早警覺,儘早疏導,病從淺中醫。而家庭的支持非常重要,亦應當趕快尋求情緒,精神上的醫療。圓圓的住院、搶救、回復清醒至脫離危險期,只是一個開始。她擺出的「自己需要」、「基本權利」、「不要強逼進食」之理,正是問題癥結所在。她的心結,一天未能解開,一天還會復發,所以需要從認知方面著手,矯正病者對自己形象和食物的誤解,再加以從旁輔助同行,才能奏效。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

「醫、法、理、情」之 強制飲食

20180214e愛美是人的天性,人亦喜歡將自己最美及最好的一面呈現在別人的面前。香港女青年會曾在2014年就「香港女士照鏡習慣及心態」進行調查,發現女性普遍的照鏡次數平均每日5.8次,累計的平均總時間達35.9分鐘,而最常照鏡的方式是「在電梯𥚃」。

至於何謂美,不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審美標準。在唐朝,有中國四大美人之稱的楊貴妃,她被形容為身材豐滿,膚如凝脂。但是,到了現代,肥胖只會被認為是不健康或遲鈍的象徵 (唯一的例外相信只會是日本的相樸手,因為他們被譽為「勇士」)。相反,人們開始注重健康,身材窈窕的人才是健康美麗。難怪緃使有不少的事故發生,仍有很多未受監管的美容纖體公司繼續經營。

除了進行纖體療程如抽脂或溶脂療程外,為了達到瘦身的效果,最常見的做法是做運動及節食,這種方式固然是有效。但是,隨著瘦的標準不斷提高,很多人以為擁有明星或模特兒的身材才是健康美麗,於是他們做過量運動,由節食變成禁食,這種極端的瘦身方式已步入不健康的狀態。

其實,這種情況在外國包括身處歐洲的法國尤其嚴重,當地的很多青少年為了成為模特兒,不惜令自己瘦成紙片人,有些甚至最後罹患厭食症。有見及此,法國於2015 年立法規定當模特兒的身體質量指數(BMI)的最低要求。另外,法國去年亦通過法令,規定所有經過修改的模特兒照片必須附上有關的修圖標記。

圓圓的情況實在令人擔心,家人及醫生也束手無策。看來圓圓追求瘦身的目的可能與家人過高的要求及同學的欺凌有關,她最終的希望是被人接納。如果當她感受到無論自己的身型是怎樣,也會被接納的時候,她對瘦身的執著可能有所改變。從宗教角度來看,無論我們在任何的光景下,神仍會以無條件的愛接納我們。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醫、法、理、情」之 強制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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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含著淚水守望躺在醫院病床上的愛女,身體極度虛弱的女兒患上了厭食症。此刻陳太的内心充滿莫大的自責感!

陳太的獨女自小長得非常活潑可愛,圓圓的臉龐,大大的眼睛,「圓圓」是她的乳名,夫妻兩人都十分疼愛她。陳先生為了多賺些工資,讓妻女過上豐裕的生活,長年累月都在外地工作,每年只有兩三次回港探望妻女。獨力教養女兒的陳太是一位完美主義者,對圓圓有很大的期望,特別是她的品行,所以她很謹慎地監管女兒的生活,不論大小事情都是親自作安排。

 陳太還記得女兒在念中一時,有很多適應上的困難。有一天放學後,她哭著回家,但又不肯透露原因,陳太只好與學校老師了解,才知道女兒在學校並不受同學歡迎,常常被取笑肥胖。雖然老師們事後已處理,同學亦再沒有公開取笑她,但圓圓仍然耿耿於懷,性情亦有很大的改變,過往活潑開朗的性格頓時變為鬱鬱寡歡,經常照鏡子及量體重,非常揀飲擇食,每天只是吃少量蔬菜及水果;更以愛動物為由,不願進食所有肉類,體重因此急劇下降,不時還發現她有嘔吐情況。

陳太帶著身體虛弱的女兒看相熟的家庭醫生,醫生初步診斷她患上厭食症,隨即轉介她看精神科醫生,但女兒堅決反對,認為自己沒有精神病,只是因過肥過重,進行適當的調整而已。

一天下午,圓圓終於支持不住暈倒在街上,途人急召救護車把她送到醫院。經過一連串搶救後,圓圓能回復清醒及脫離危險期。經過多位醫會診,證實她患有厭食症,並是嚴重,若再不積極治療,可能會有性命危險。但當圓圓清醒後看見醫生第一句說話便是﹕「不要強逼我進食,我會自己按需要來決定,這是我的基本權利!」隨後多位醫護不斷勸告她,但都被她一一拒絕。

面對女兒現時仍堅決拒絕進食,陳太既焦急又憤怒,她曾多次催促醫生強制性給予女兒進食,但醫生們好像有很大的難處,只回應說需要多些時間觀察,作多方面的考慮,以及召開醫療會議詳細討論,才能確定進一步治療方案。陳太真的不知如何是好,看見愛女徘徊在死亡邊緣,非常難過!

小驢
、法、理、情」

「醫、法、理、情」之 預設醫療指示 

24.1.2018 B

陳先生在太太離世一週年的那一天(也是他自己的生日),內心倍感憂傷。但身為基督徒,他不怕死亡,只是擔心自己萬一有意外身亡,小女兒日後生活如何是好。因此,他希望為自己安排「預設醫療指示」。朋友認為他這等同變相自殺,可能會因喪妻陷入抑鬱而自尋短見;身邊信徒和牧者都不認同,認為生命的主權乃在神手裡,甚至有牧者認為該受苦乃為主作見證的機會。到底我們該如何看「預設醫療指示」這理念呢?

上期我們已指出,在香港於2006年8月的「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指示報告書」,人可在自己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的時候,為自己簽訂預設醫療指示,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健康護理形式。簡單來說,預設醫療指示是指末期病人可選擇拒絕接受無效的維生治療,而只接受紓緩治療,讓病人可有尊嚴地自然死亡。預設醫療指示並不等同安樂死。

預設醫療容許人特別在病至不能自己決定時,由一個信任的親朋,執行預設的意願醫療或終止治療。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苦」,無人可以豁免。對死亡有正面的態度令我們能正面面對病痛,不是恐怕死亡而不斷尋求延長「生命」,也不是因害怕痛苦而隨便結束生命。故此,若真的面對不可治的病,除了預設醫療之外,還需好好地與親友作道別與交待,甚至處理身後事之安排。

聖經中的使徒保羅曾加此說﹕「我所熱切期待和盼望的,就是在凡事上我都不會羞愧,只要滿有膽量,不論生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被尊為大。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著,能夠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選擇了!我處於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為了你們,我更需要活在世上。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還要活下去,並且要繼續和你們大家在一起,使你們在信心上有長進,有喜樂,以致你們因為我要再到你們那裡去,就在基督耶穌裡更加以我為榮。」〈腓立比書1:20-26〉原來無論是生或死,重要的是要活得有意義或死得有意義!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醫、法、理、情」之 預設醫療指示

17.1.2018 B

陳先生的愛妻「中年得癌症而失救」的經歷,實在令聞者唏噓。

今天醫療發達,進步神速,大部分的病症,包括癌症在內,都是可治之症。但最重要是早期診斷及治療。不幸延至後期才發現的,也不需多受痛苦,因為可以經由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亦稱安寧治療) ,盡量減輕身體上的痛苦;並且在一個比較安舒,近家居的環境中去世。以癌症轉移後的痛症為例,從前是痛時才由醫護決定止痛劑及份量,緩和醫療則未痛先治,並且病人自己可以調控,就減少了很多的痛楚和焦慮。很多時候,懼怕和焦慮,比最後來臨的痛楚,是更難受的。

預設醫療指示,在世界各地都多少存在。容許一個思想健全,精神正常的人,大多數是上了年紀的,預先立定生前的遺囑和意願。在自己病危時,或病至不能自己決定時,由一個信任的親朋,執行預設的意願和醫療的方向、環境,以至何時終止治療。在這方面,一個真正不怕死的人,和一個怕死,不願早死的人,就有很大的分別。香港很多長者都說不怕死,但都怕痛、怕苦、怕拖累後人。明白了有緩和醫療,預設醫療指示,長者應有安心;再加上有信仰,有死後永生的確據,就十分放心了。

預設醫療指示,乍看簡單,其實非常複雜,甚至可以被濫用,因為每人所遇的病症不同,需要屆時醫學和法律上的解釋,當事人完全瞭解之下,才可有明智決定,例如在重複、嚴重及不能好轉的病中,入院時床尾掛個牌子,寫明「NCPR」(不願心肺復甦) ,就是表明心願。非常簡單的說,需要維持生命的水、營養、氧氣、減少痛楚的藥物,不應停止供應;極端的醫療輔助,如長期昏迷的人,他的機械呼吸機、氣管造口、心臟、腎臟和肝臟透析輔助、昂貴的抗生素等,卻可以因人而異。子女的一聲﹕「盡救」,可以叫老人家延長數年無知覺、無意義的生活。預設醫療指示,就可以減少這方面的困難。但運動後心臟突發停止,需要立時心肺復甦,偶然肺炎所需的抗生素治療等,比較普遍性和突發性的疾病,都不能被預設醫療指示抹殺。

知道了病從淺中醫,明白了緩和醫療的幫助,再加上有了預設醫療指示,還需要對死亡有正確的認識。對基督徒來說,死不可怕,已無毒鉤。死是主裡安睡,怡然歸家。生與死,去與留,不在我手,而是操於慈愛天父手中,夫復何求?在世活得有意義、有目標、有價值,是更重要的。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

「醫、法、理、情」之 預設醫療指示

Senior Taiwanese couple working at home「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特別是人到中年以後,發覺體力大不如前,身邊也有不少的親友相繼離世,他們不得不正視這個現實。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不單只想處理「死」後(包括財產分配)的事情,而且開始留意「老」和「病」的問題。

在之前關於「安樂死」一文中提及過,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06年8月所發表的「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指示報告書」,作出指示的人可在自己的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的時候,為自己簽訂預設醫療指示,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健康護理形式。基本上,預設醫療指示是指末期病人可選擇拒絕接受無效的維生治療,而只接受紓緩治療。由於不少的維生治療包括心肺復甦都有一定的入侵性,該治療可能不但不能逆轉病人的病情,反而會延長病者的死亡過程,增加病者的痛苦和傷害。相反,紓緩治療旨在減輕的痛楚和紓緩不適,讓病人可在有尊嚴的情況下自然死亡。

預設醫療指示雖然並不等同安樂死,但在醫學、道德和信仰的角度仍有一定的爭議,亦有很多的細節需詳加釐清。食物及衞生局曾於2009年12月發表有關的諮詢文件,期望政府能就此事宜繼續進行正式及全面的討論並開展立法程序。

除了為末期的病情作出指示外,病者如發覺自己的病情可能有趨向嚴重的跡象時,病者可與醫護人員及家人一同商討預設照顧計劃,為自己未來的醫療照顧預先表達意見及作出決定。在外國(包括美國和台灣等地方),病者亦可委託一位自己所信任並了解自己意願的親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病者日後面對醫療抉擇時,由代理人進行意願書簽署或其他抉擇。

到陳先生的個案,相信他妻子離世一事對他的身心靈都有很大的打擊,而他考慮安排預設醫療指示,以避免女兒承受太大的壓力,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是,由於陳先生年紀不算很大,期望他能積極求醫,處理他抑鬱的症狀,並盡快擺脫負面情緒。

縱然死亡是一個不能改變的現實,但我們必須緊記﹕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著眼於死亡,而是要我們積極面對和活出祂賜給我們豐盛的生命。相信陳先生往後仍有很多有意義和難忘的經歷啊!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