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理、情」之 虐兒個案

「虐待」與「管教」在字面上不難分辨,前者是帶有摧毀性,而後者目的則是建立。「虐待」往往是情緒發洩及仇恨心態所主導;而「管教」是基於責任和愛,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很難清楚界定這條界線。以「林林」這極端個案為例,深信沒有人會反對這是「虐兒」。但上文所提及張伯這個案又應如何判斷呢?再引伸出一個相關問題:「是否兒女犯了錯,家長絕不能打罵管教?」

筆者認為父母在管教兒女上,「摧毀」與「建立」之心態往往是並存的,只是兩者相對比重有所不同。須知道父母並不是聖人,仍會有情緒發洩的一刻,在極度憤怒及失望的時候,往往會不期而然地產生「摧毀」的心態,若不能自我控制及沒有家人從旁勸喻,很可能會因一時衝動而作出「虐兒」的行為。相反地,當父母能在平心靜氣的情況下,更容易以愛來建立兒女,幫助他們明白對錯,從而作出適切的改正。

所以,父母在管教兒女時,應盡量減少「摧毀」的心態,而讓心底裡對兒女的關愛彰顯出來去「建立」他們。作父母的首要是能敏銳於自己的情緒變化,而有效地管理好自己的情緒。我們的思想會直接影響情緒,而在一些情緒狀態下亦會改變我們的思維。以張伯這個案為例,他可能一直認為小孫子聰明,但自我中心強而不理會大人的勸說,所以當孫兒不聽警告在家裡亂跑玩耍,不慎打破了嫲嫲心愛的古董花瓶後,他便認定孫子「總是」過分自我、頑皮不聽話,一定要認真教訓他,才能使他銘記於心。在這種思維下,若再加上激動的情緒,那麼所謂的教訓便容易演變成「虐兒」。

其實,小朋友的天性是喜歡跑和玩耍,在興高采烈的時候,跑跑跳跳來表達快樂之情屬正常反應,他們亦不懂得甚麼古董花瓶之價值。這關鍵在於父母能否有同理心來明白小孩子的思維和心態,當父母明白多了,便能多體諒他們,心中的怒氣便會大大減少。若父母能心平氣和,全心關愛兒女,所作出的管教必不至於觸碰了「虐待」這界線。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各書119-20

小驢
「醫、法、、情」

2018Aug_21_MED

「醫、法、理、情」之 虐兒個案

相信大家對「林林」小朋友的父母被起訴疏忽照顧引致腦部永久受損的案件仍然記憶猶新,法官在法庭上直指林林曾遭虐待,案情極為嚴重,最後母親被判囚15年3個月。

根據香港社會福利署的指引,虐待兒童的定義是對18歲以下人士作出危害或損害其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或因不作出某行為以致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受危害或損害。虐待不單是指身體虐待,也包括精神虐待,而精神虐待則指危害或損害兒童情緒或智力發展的重複行為及態度模式或極端事件,當中包括羞辱、驚嚇、孤立、剝削、利誘、漠視兒童的情緒反應,向兒童傳遞他/她是沒有價值、有缺點、沒有人要或沒有人愛的訊息。

如果在傳統中國家庭成長的話,以上述虐兒的定義,我們也有可能曾被虐待過了。隨著社會的進步、父母和學校意識的提高,虐兒的個案是否有所減少呢?根據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報告,逾半的兒童曾遭身體虐待,即體罰,主要的原因是與學業成績有關。作為父親 ,筆者深深明白一眾莘莘學子所面對的學業壓力,在現時本地教育制度下,加上社會的競爭日趨激烈,父母被迫成為虎爸虎媽,他們會不斷催逼子女參加不同的補習班和課外活動,務求子女能文武雙全,從而提高競爭力。可惜,不是每一個小朋友都能達到父母預期的目標。

就虐兒個案,在西方國家有強制性通報的機制。強制性通報是指要求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包括老師、社工及醫護人員等,當遇到懷疑虐兒個案,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通報,否則有可能被處分。不過,香港現時只有通報指引,而並沒有強制通報的機制。基於一連串虐兒事件的發生,已有意見提出推行強制性通報機制。

就張伯的情況,相信他是以為可以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教導孫兒。可是,他必須明白及反省現時社會對如何教導兒童的方法已有所改變,從前行之有效的方式現在已被列為不合宜,或甚至有可能涉及刑事的行為。同時,亦希望媳婦能體諒張伯只是出於對孫兒的關愛而向孫兒進行體罰,並無意令孫兒受到傷害。期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能坦誠面對,冰釋前嫌,一家人能達成一致對教導小朋友的看法。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蔡培偉律師
「醫、法、理、情」
2018Aug_14_MED

虐兒個案

張伯是一位退休的中文老師。雖然不敢自稱為老師宿儒,但已覺得飽受聖人薰陶,教學多年,兒女亦幼承庭訓,俱學有所成。對儒家學說,他偏向苟子的性惡論,小兒是應當教育,並施以適當體罰的,棒頭出孝子,母應慈而父應嚴,而他的孩子們都是這樣成長,並且功效昭彰。所以他的課室裡放有一把木尺,如從前的老師宿儒的戒尺,只是這普通的木界尺,打不傷人的,偶一用之,他是輕輕拍拍手板以為戒而己。而家中也備有籐條,用在罰教子女之用。

張伯退休後閒時會幫忙看顧兩歲的小孫子。爺孫感情很好,孫兒特別愛聽爺爺講故事,只是這小孫子聰明有主見,不理會大人的勸阻,頑皮起來,也會遭爺爺打打手板或拍拍肥臀作罰示,偶而哭哭過後也相安無事。過了幾年,孫子漸長並考入國際小學就讀,兒媳十分高興和感驕傲。有一次,孫兒如常到爺爺家,玩得興起時,東奔西跑,沒有聽進爺爺的「小心跌倒」的警告。終於,跑了幾回後,真的撞到木櫃而跌倒了,沒有受傷,郤把嫲嫲心愛的古董花瓶打破了。雖然事後小孫子已道歉,但張伯認為他事前無視警告,有需要處以懲罰,於是就拿起木尺。在肥臀上輕輕拍了數下,並解釋了被罰的原因,並讓孫子哭著回家。

一星期之後,媳婦與丈夫帶同兒子來找張伯。原來,國際小學的老師曾上門找張伯媳婦了解情況,並直指任何拍打他也算虐兒的行為。這源這小孫兒上學時,向同學訴說自己因頑皮被爺爺用木尺輕拍肥臀數下作懲罰,這同學為他抱不平,說自己無論怎樣頑皮,家心也不會用打的方法;還教他用頑皮作向父母討價還價的一種工具。小孫兒帶著疑問走去問問老師,並將因頑皮被爺爺用木尺輕柏肥臀一事告訴她。該老師一聽見,立即告上校長,說話也增添了很多自己的想法,而校長決定讓老師家訪。張伯的媳婦很受西方自由教育的影響,反對任何體罰,當聽見家訪老師的各樣查問,自覺顏面全失,於是上門找家公理論。

張伯冷靜聽完整件事的緣由,並作了解釋,他堅持自己教養孩子的方法沒有錯,自己的兒女都是如此教大的,玉不琢不成器;並說很疼愛孫兒,只以小小體罰讓他對自己的過錯有所警愓,並且能緊記。張伯不斷張調,輕拍肥臀沒有造成傷害,也非在盛怒之下的出氣施邢。息婦聽完感覺家公所言合理。加上眼丈夫默言不語,不像有偏幫之意,故不再爭拗下去。但從此以後,家公和媳婦之間,漸生鴻溝,爺爺見孫子的機會也愈來愈少了……。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墮時管教。」(箴言13:24)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扙打他,他必不至於死」(箴言23:13)

半兵
醫、法、理、情」

2018Aug_7_MED_Low

「醫、法、理、情」之 痲疹與生育

李太太因聽聞痲疹疫苗會引致嚴重健康問題如自閉症等,以及男孩子患痲疹時有機會引發睪丸炎,可能會影響生育的說法,拒絕讓為李家傳宗接代的兒子小強接種第二次痳疹疫苗。可是,在一次往日本旅行後,小强真的患上了麻疹,李太和老爺李伯知道了仿如晴天霹靂!不過,小强將來生育是否有問題實在是言之尚早!

上期我們已指出,到目前為止,醫學研究仍未有足夠科學數據來證明痲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相反地,痳疹是一種由過慮性病毒所感染的高度傳染疾病,若患者處理不善,會產生併發症,甚至死亡,因現時並沒有專治痲疹的藥物,所以預防是非常重要。關於健康的訊息,我們應嚴肅處理,小心作出判斷。根據香港衞生署推行的「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有關麻疹預防包括﹕一歲兒童會接種第一支的疫苗,到了六歲,便會接種第二支疫苗,但接種疫苗是屬自願性的。其實,醫學的理論不斷地演變更新,又不斷有新的突破,故此,在麻疹與生育之問題上,我們一般市民百姓應該尋求專家提供最新的專業意見,不要道聽途說。

中國人重視傳宗接代,當然是能理解的,子孫滿堂是福!可是為達到這理想,不少家庭出現重男輕女的傷害;又或中國人的長輩把它連於孝道,帶給兒女們莫大的壓力,甚或認為無後乃最大的不孝!在今天的社會,我們需要重視男女平等,又明白生育並非我們可以完全操控的,在特別的困難之下非堅持生育的期望。

聖經如此教導:「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腹中的胎兒是他的賞賜。」〈詩127:3〉  詩人首先肯定兒女乃神所賜的祝福,幸福的家庭是神願意賜給我們的「產業」。但神給每一個人及每一個家庭的祝福不一定是一樣的。詩人指出生育是神的「賞賜」,意味生育是神的主權,祂給誰,誰便得著。「賞賜」是不可强求的!神乃賞善罰惡,甚願祝福祂的兒女,這當然包括生兒育女。信神的人可多仰望神,祈求祂的恩典與祝福。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腹中的胎兒是他的賞賜。」〈詩篇1273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2018July_24_MED

「醫、法、理、情」之 痲疹與生育

唐代醫學家孫思邈有云﹕「上醫醫未病之病,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預防疾病,甚至把它完全絕跡終人群,正是醫者一直所渴求。現今醫學雖已能夠把一些病理分析得淋漓盡致,並且研制出很有效的藥物作治療及預防之用,但在實際應用時卻往往受到當時的文化思潮所影響。

近年流行「自然療法」,提倡用天然的方法,如飲食、營養補充、天然物質等的幫助及促進身體自我的修復能力來預防和治療疾病,當中有其理論基礎及成功個案例子,但很多時候「自然療法」與現今主流的「實證醫學」確存有很多的對立點。筆者無意在這𥚃就兩者之利弊作詳細比較,但頗具爭議性的疫苗注射卻值得一提,因為「自然療法」的追隨者往往對疫苗帶有負面的想法。

上文提及的個案,媽媽因聽聞痲疹疫苗會引致嚴重健康問題如自閉症等,斷然拒絕讓兒子接種痳疹疫苗。以醫學研究所知,到目前為止還未有足夠科學數據來證明痲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而世界衞生組織亦於早年已否定兩者之關連。相反地,痳疹是一種由過慮性病毒所感染的高度傳染疾病,很容易在社區爆發,若患者處理不善,會產生併發症,如腦炎,肺炎及上文個案提及的睪丸炎等,甚至死亡。現時並沒有專治痲疹的藥物,所以預防是非常重要。幸好早在六十年代已硏制了很有效的預防疫苗,這大大減少患病率及死亡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在痲疹疫苗之廣泛應用下,全球在2000 至2016年間因痲疹感染而死亡人數大大減少了84%。

「自然療法」以天然方法增強自身抵抗力來預防及治療疾病,其概念是非常之吸引,但問題出於治療手法上及過程中能否安全而有效地達到目標果效,特別是當某些疾病發展急促而嚴重時,過分依靠「自然療法」而忽略了其他更有效之治療方案,便可能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期。同樣地,主流西方醫學亦有其限制,它並不是萬能或完全沒有風險,但西方醫學卻是經過多年嚴格的科學硏究所得出來的「實證醫學」,隨著科技進步而不斷更新,對於治療成效及其風險更有清晰指引。

現今資訊發達,網絡上流傳很多關於健康的訊息,我們應嚴肅處理,不要道聽途說,在不完全理解真偽時,最好不要傳開。若我們真的愛護家人及朋友,便應盡力把最正確的知識傳遞給他們。

你們要警醒,在信仰上要站穩,要勇敢,要剛強。你們所做的一切都要憑愛心而做。」〈哥林多前書 16:13-14

小驢
「醫、法、、情」

2018July17

「醫、法、理、情」之 痲疹與生育

 

疫苗接種在醫學界亦是一個具爭議的議題。反對的人士持有不同的理由,有些是擔心疫苗會有很多副作用,嚴重的話可能會引致自閉症、腦癱甚至猝死;亦有人因為其他包括信仰的緣故而不願意接種,故此,他們會行使個人的自主權拒絕接種疫苗。相反,贊成的人士卻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接種疫苗與以上嚴重不良的反應有直接的關係,他們提倡接種疫苗,除了是保障個人健康之外,亦可提高社群的免疫力,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對免疫系統較弱的人士包括長者、嬰孩及長期病患者作出一定的保護。

根據香港衞生署推行的「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初生嬰兒至小學六年級學生會接種不同種類的疫苗及加強劑,以預防不同的傳染病。就痲疹而言,一歲兒童會接種第一支的疫苗,到了六歲,便會接種第二支疫苗。

由於接種疫苗是屬自願性的,香港衞生署會向父母提供疫苗資訊及個別健康建議,以鼓勵其為子女安排接種疫苗。如家長拒絕為其子女接種疫苗,相關的醫護人員會嘗試了解原因,糾正任何的誤解,並解釋拒絕接種的風險,讓家長作出知情的選擇。相比香港,台灣卻有規定如父母在沒有合理、可接受的原因下,未有按時為子女接種疫苗,有可能被視為虐兒。

就李太的個案,兩名小孩在一般情況下理應已接種第一支的痲疹疫苗,小孩身上應有痲疹的保護能力。相信李太是擔心小孩有可能因接種痲疹疫苗而得到不良的副作用,拒絕讓兩名小孩接種疫苗。

看到兩名心愛的孫兒感染到原可避免的傳染病,甚至有機會引發睪丸炎,並可能會影響生育,李伯不愉快的心情當然可以理解,但藉此向媳婦提出訴訟爭取兩名孫兒的撫養權,成功的機會卻不大。期望此事以後,李太對接種疫苗會有不同的看法,並持開放的態度聽取家翁就照顧兩名小孩的意見。

選擇是否接種疫苗,當中的確面對不同程度的風險考慮,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保證那個決定是正確的,最重要的是在決定前是否已作出合適及審慎的考慮,當人已完成了可做的事情後,其餘的一切只好坦然交托給主!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 4:6-7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2018July10

「醫、法、理、情」之 痲疹與生育

李太太是一個寡婦,帶著兩個孩子,小美五歲,小強三歲。丈夫不幸於年前車禍逝世。家翁李伯對三母子也很疼愛,特別是小強,因為以後為李家傳宗接代的責任,都落在小強身上了。

李太是個新時代的女性,常常在網上查看資料,雖然不一定能夠證實真偽,但對於網上的種種提議和警告,她相當認同接受。有網上資訊說,現代自閉症兒童漸增,與疫苗接種有關,因為疫苗多用雞蛋培養,對免疫有影響,或含有水銀等毒素。她認同這說法早有文獻證實,故外國許多人對此亦有保留,不讓孩子打防疫針。同時,她也覺得若患了疫病,以今天的昌明醫學,治療十分容易,有事才醫,未嘗不可,但萬一從疫苖中得了自閉症,腦子受到傷害,卻是一生一世的。所以堅決不讓兩個孩子接種任何的疫苗;以免兩姊弟因此受到傷害。

李伯思想傳統,屬舊一輩的人,一生從事木匠工作,所受教育有限,不懂上網,對任何醫學沒有什麼認識,但他對孫兒們不接種疫苗卻有所意見。他記得自己年少時,曾經歷未有疫苗保護之下的疫病橫行時代,看見許多鄉親父老、親友同輩因染病而死亡。所以,政府如有種痘、打防疫針等計劃,他會率先贊同。當年,兒子從小已接受了所有的疫苗接種,如小兒麻痹、卡介苗、白喉、霍亂等口服和注射藥。不過,此刻的他卻沒有堅持己見,自覺醫學識見不及媳婦,亦想及她愛兒心切,故無可奈何之下只有順從她的意願。

今年,李太太趁著復活節長假,帶同小美和小強前往日本遊玩了兩個星期,旅程開心愉快。但過了不久,小美和小強分別出現發燒、咳嗽、眼睛紅紅的症狀。小強的臉頰、身體上更出現點點紅色疹子。就診時,兒科醫生一看之下,即診斷為痲疹。

李伯知道了,感到晴天霹靂,因他曾聽朋輩說過,男孩子患痲疹時有機會引發睪丸炎,可能會影響生育!若是成真,小強傳宗接代的使命豈不成空?他自疚當初沒有與媳婦力爭,才令小強染病,甚或影響李家的未來,十分愧對列祖列宗。再想,他對媳婦拒絕讓孩子們接種疫苗不滿,繼而更感憤慨,甚至考慮控告媳婦,以取得孩子將來的撫養權…。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箴言176
半兵
、法、理、情」

2018July3

「醫、法、理、情」之 白色謊言(white lie)

主診醫生將末期肝癌的實況清楚向當事人陳先生交待,卻惹來他的子女們不滿,怪責醫生沒有接受隱藏病情的要求,從而令爸爸因此自尋短見,陷入差點喪命的危險。

我們已指出,在現代醫學倫理中有四個基本原則:自主、行善、不傷害及正義,這基本原則彼此互相制衡,並無高低之分。作為病人,他們有洞悉自己病情的知情權,並且有選擇以何種方式接受治療的自主權,甚或拒絕接受治療。在一般情況,主診醫生必須遵守以上的原則,並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權及治療的選擇權。醫生若向病人隐瞒,這便屬向病人說出「白色謊言」(white lie)或披露部分而不是全部的病情。

故此,唯有的方法就是在醫生透露病情给病人之前,先要與家人達成共識,作好應變的措施,以防萬一。家人不願陳先生得到壞消息後接受不了,這是能理解的,但若陳先生不被通知有關自己的病情實況,後果是留下了他和家人無法實現的「未完成」事情及心願,恐成終身的遺憾!

陳先生對「生、老、病、死」之苦早已有成熟的立場,子女們不該為「保護」他而使用「白色謊言」,無疑是奪取了父親作出適切的回應,包括盡可能留下美麗的回憶給後人,按自己的心願面對死亡和安排後事等。我有一位極受人尊敬的大學師姐羅博士,侍主近半世紀,在過去十年都在與肺癌爭戰,最近才息勞歸主。在這些日子裡,她清楚知道自己在世的日子無多,故在去年便舉辦了一次慶祝生命的崇拜,與各友好一一道別,將一切榮耀歸給神,這是多麼有意義的事!面對生與死的現實,有永恆盼望的人,兩者都一樣可貴!聖經腓立比書1章21-24節說﹕「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著,能夠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選擇了!我處於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為了你們,我更需要活在世上。」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山谷,也不怕遭受傷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詩篇 234

李耀全博士
「醫、法、理、
2018June_26_MED

 

「醫、法、理、情」之 白色謊言(white lie)

人對絕症都有一個恐懼,因為它是「絕」症,是無可救藥,不能醫治的。但甚麼是「絕」症? 隨著時代變遷和醫藥發展的進步,被視為所謂的「絕」症也有所不同,例如一百年前,大痲瘋、瘧疾、肺癆等是「絕」症,但在今天,醫學上斷定的「絕」症愈來愈少,癌症也不再屬「絕」症。至於許多的病症,如腦科的柏金森症、亨丁頓舞蹈症、霍金的漸凍症等,雖然無藥可救,不能痊癒,但仍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作治療,藉以幫助、減輕病者及家屬的痛苦和困難,所以並不「絕」。話說回來,衰老、死亡又何嘗不是無藥可救,不能痊癒?所謂真正的「絕」症,相信莫過於令人絕望的「心死」!

150年前的人,一般對癌症沒有認識,亦不能醫治,所以患上者必死無疑。但隨著醫學常識的增加,人們開始認識到癌症的可怕,也見過癌症轉移至骨而引起的劇痛、骨折等情況,漸漸出現「聞癌破膽」之負面心態。

 今天仍有一群的老人家,如老婆婆,怕癌症過於怕死,故作兒女,遇上「癌」事,就會盡力隱瞞之。其實,這不但是一個謊言,而且是一個莫大的錯誤,因為她們雖然認識不深,但卻能觀察和體驗到身邊親友的態度變化,隱約感覺將有大事發生之氣息。若兒女不肯坦誠相告,甚至與親友群起欺騙和隱瞞,以致老人家胡思亂想,實在會為身病之外重加心病。

 正確的態度應是漸進的教育、開導、解釋去讓老人家明白,現代醫學昌明,今天沒有「絕」症,連癌症都可以治療,甚至可以痊癒,之後在適當時候才告知她患癌的真相。親友的關懷、病者開朗的心境,醫治起來會是事半功倍。

 至於另一極端,即有識見、主意和決策的「強人」家長,或是凡事親力親為、計劃執行,如陳先生般的人,卻不能隱瞞,也無可隱瞞,因為對方覺察很快,所以應及早點解說,盡量列出治療方式,讓他能夠參與治療的流程,與醫生合作;另方面,他也可安排自己家庭、事業,甚至自己的喪事。待一切安排好,就能與家人一同坦然面對癌症的治療。當然,也有病人明白之後,知道未來程序的可能性,因著種種原因,如害怕痛苦、醫藥費貴,或怕連累兒女等,而選擇自行了結的。總的來說,若親人能與醫生合作、與病人同行,可減輕病者的痛苦,讓其維持健康心理、珍惜自己餘下的年日和與家人相聚的時光,這樣,癌就不再是絕症了。有信仰的基督徒,知道死後何去何從,更能視死如歸,因為明白一覺醒來,已是息去勞苦,脫下病痛,安然在天家了。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啊!你的毒哪裡?哥林多前書15﹕55

  雷同德醫生
「醫、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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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白色謊言(white 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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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代醫學倫理中有四個基本原則:自主、行善、不傷害及正義。這基本原則彼此互相制衡,並無高低之分。作為病人,他們有洞悉自己病情的知情權,並且有選擇以何種方式接受治療的自主權,甚或拒絕接受治療。如前所述,末期病人可預設醫療指示,拒絕接受任何無效的維生治療。

是否向末期病人透露其病情,這在醫學界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在病人精神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醫生基本上需要向病人披露其實際的病情,好使病人能對自己的病況有所瞭解,並作出對其合適的治療決定和安排。如果醫生向病人隱瞞病情,這不單單破壞了醫生與病人的互信關係,亦可能違反了以上所述的基本原則。

但是,當病人家屬得知病人被診斷患有末期病患的時候,他們通常的即時反應是要求醫生將病情向病人隱瞞,擔心萬一病人得知自己無藥可救的時候,會意志消沉、一蹶不振。有時候,特別在以家庭為本的社會文化中,醫護人員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只能向病人說出「白色謊言」(white lie)或披露部分而不是全部的病情。

的確,當病人得知自己的病況後,心情必定受到極大的打擊,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亦要視乎個別病人的心理質素及身邊醫護人員及家人的支援和反應。以陳先生的情況,雖然主診醫生未能與家人達成共識,在決定向陳先生透露其病情的之前,應先知會其家人好使他們作出預備。另外,表達的內容和說話的技巧亦相當重要,並需隨時注意病人心理狀態的變化,在有需要的時候,徵詢其他有經驗的醫生或心理學家的意見,從而作出適切的回應。其實,在這情況下,容許病人自行出院是不適宜的。

要如何處理,則應視乎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不過,隱瞞病情有時可能會對病人帶來傷害,因為他們或多或少對自己的病情有所理解,醫護人員及家人不自覺的反應可能令病人產生多疑的心理狀態。萬一被蒙在鼓裡的病人決定積極面對他們所得知的病情,很可能只會接受那些無效的治療,反會增加病人的痛苦。相反,當病人接受現實後,病人與家人在有限的相處時間內用愛坦誠相待、互吐心事,這可能是他們一生中從未有過的經歷,對在生的及即將離世的是一種祝福,亦免得留下任何的遺憾!

「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箴言 1219

蔡培偉律師
「醫、、理、情」

2018June_12_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