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人生:我們的「撒瑪利亞人」

新約聖經約翰福音第四章記載了關於一個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講述耶穌去到撒瑪利亞境內一個小鎮,名叫「敘加」,與一位撒瑪利亞婦人談道。

從地理位置看,耶穌離開猶太前往加利利的路線,理論上經過撒瑪利亞是最快捷的路綫。但是按當時猶太人傳統,絕對不會走撒瑪利亞這條路(因為複雜的歷史背景,猶太人不接納撒瑪利亞人,甚至是鄙視他們;同樣撒瑪利亞人也不與猶太人來往)。然而,對耶穌來說,經過撒瑪利亞是必需的事,因衪知道那婦人需要福音。

耶穌覺得「必需」,是因為看見人的「需要」。同樣地,就是這樣的必需,推動著我繼續堅持做社工這份工作。人很多時候,不自覺地指出別人的弱點、不足,若要從對方的處境去明白對方的需要,卻往往是十分困難。坦白說,哪怕當事人願意主動分享自己的需要,聽者又有多少人能從內心去明白及認同對方的感受和需要呢?然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一顆充滿憐憫的心,衪明白並感受到我們的需要;因此,必需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正如在故事中,祂拯救了撒瑪利亞婦人。

那麼,誰是我們的「撒瑪利亞人」呢?或許,就是我們看見他們有需要的人。對社工來說,就是在社會中的弱勢社群,但願我們作社工的人也能像耶穌基督一樣,看到別人的需要,便持著必需的態度,繼續堅持在這條助人的道路上奮力前行。

故事結局就是那撒瑪利亞婦人清楚自己得救,甚至留下水罐,往城裡去作見證。這故事讓我想起工作中認識的精神復元人士,他們經歷過人生高低起跌、情緒困擾、受盡社會歧視。然而,當他們得到幫助和別人的理解;再經歷自己的成長和轉化後,找回自己和他們的力量。他們甚至能夠勇於與同路人和社會大眾分享自己的復元故事,正面影響身邊的每一個人。也許,這些例子也成為我作為社工去服侍精神復元人士的動力,就因為看到我必需作的事。

李遠稠

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

社關人生:社工與基督徒

「你們也不要忘記行善和捐輸,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13:16)

「行善」於希臘文原文是Eupoiia (Strongs’s #2140),直譯就是「做好事」(TO DO GOOD)。神喜歡我們做好事,特別在於幫助別人之事上。思想主耶穌在世傳道三年,祂也是不斷幫助別人;衪曾向門徒這樣表達:「你們所做的(好事),既是做在我這些最小的弟兄中任何一個身上,就是做在我的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這句說話有很多含意,但是耶穌在此用「最小的弟兄身上」來形容那些無法回報我們的人。然而,耶穌卻重視這些人,並鼓勵我們需要有一顆願意付出的心。

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正正是那些無法回報我們的人,但在工作中我深深地體會到主耶穌十分重視他們。作為社工,我需要一顆願意付出的心,更需要同理之情。主耶穌在這兩方面表現滿分,一方面以行動證明對人給予一份不保留的愛;另一方面,祂能夠「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自己作為一名社工,有時面對不同個案,同一時間要承受不同的情緒。自問能力有限,是否真正能夠做到同理之情?往往需要學習,而信仰對我作出提醒,每當我遇到困難的時候,便問問自己是否仍存著一顆願意的心?作為基督徒,能夠在工作上直接行善,幫助別人,這就是恩典。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我們一生所追求的,就是努力作神喜悅的人。現在藉著社會工作去幫助社會上一班有需要的人,作好見證,讓人感受到基督的愛,這些事都使我的工作增添多一層意義。雖然我在工作的時候不會直接傳福音,但有時候與受助者交談,也會分享個人因為信仰才有樂觀性格。另外,我相信做好了社工的工作,也是神所喜悅的見證。

記得某一位宣教士的分享,他當時正要向猶太人傳福音,那位對象卻以一句說話回應他,意思是:將你的主耶穌展現給我知道,但不要通過你張嘴這句說話一直提醒我,作見證需要以行動為主。因此,做好社工,「做好事」(TO DO GOOD),作好見證。我們經常提及「要勿忘社工初心。」對我來說,「初心」即是主耶穌的心腸。「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4-5)

李遠稠

香港心理衞生會個案工作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