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一見鍾情

在電影小說中,互不相識的男主角與女主角在非常偶然的機會下相遇,並且「一見鍾情」(Love at first sight)。在現實世界之中,這種情況比較罕見,但又真有其事。一般來說,看見合眼緣的異性,被吸引而產生愛慕之心,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是感覺強烈起來,則可稱為「著迷」,但仍然不是真正的愛情。

假若雙方有初步認識,彼此欣賞及互相留下深刻又可愛的印象,希望能夠繼續來往,這樣也許才是真正的一見鍾情。根據不少戀愛婚姻顧問的經驗分享指出,一見鍾情除了腦袋出現「就是這一位」的想法之外,往往涉及一些身體吸引力,會出現不能自控的反應(例如心跳、呼吸加速等),間中更有性慾提升的感覺;有些時候,連個人的飲食習慣、睡眠、夢境,甚至工作能力也受到影響。

根據美國心理治療師Susan Albers博士於2023年1月23日在「克里夫蘭診所」(Cleveland Clinic)網頁上解釋,一見鍾情可能由一些認知錯誤引起。例如對新鮮事物有較正面的偏向,是一種「光環效應」(Halo effect)。這種情況會讓人刻意想起對方的優點而忘記其弱點,屬於「選擇性記憶偏見」(Selective memory bias)。此外,更有可能出現「自我實踐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心理,就是採取行動去證實自己一見鍾情是正確的行為,例如告訴所有朋友這是一種「從未有過的開心體會」。Albers提醒,在享受這種特殊關係時,要冷靜並明白這種一見鍾情只是激情,尚欠真正愛情的親密度及互相委身。若要成功發展成真正的愛情,應該有更進一步的行動,此時要:

一、認清哪些是對於自己重要的價值觀,看看能否與對方的人生觀及價值觀互相配合。

二、列出對發展感情的期望,並定立健康的界線,避免逾越界線之事。

三、在未清楚互相了解之前,不要魯莽急速發展關係,以致出現問題也停不了。

Albers博士最後建議,假若一見鍾情發展不順利,或有負面的感覺出現,應該尋求專業輔導。

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記載了一個始於一見鍾情的悲劇。以色列王大衛在王宮的平頂上,看見臣子的妻子拔示巴在洗澡。大衛派人把她接到王宮,並且與她同房,以致她意外懷孕。為了遮掩事實,大衛打算欺騙她的丈夫烏利亞;於是從軍營召他回家,讓他有機會與妻子親近。可惜,烏利亞為了戰事而不肯回家。大衛再設計,派烏利亞往前線迎戰敵軍,讓他戰死沙場,然後把拔示巴娶過來;結果大衛遭到上主警告及懲罰。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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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戀愛的形式

男女談戀愛,互相交往有很多種形式;因人而異,也因時間及關係進展而改變。現在簡單地把一些常見的例子介紹出來:

一、「單料銅煲」(shallow love):很容易付出感情,很快就變成了激情,但是往往不能持久地發展下去。

二、「一見鍾情」(love at first sight):這種情況只不過是一種感性而不理性的「著迷」,很多時經不起考驗,可能會出現「閃電式」離合。

三、「單思暗戀」(one-sided secret love):這是一種無期「自作多情」等待,結果對象會被其他人吸引去了。

四、「多角戀愛」(triangular love):明知對方已有對象,仍然加入兩人關係中,形成三角關係;爭風呷醋,多方造成傷害。

五、「奉子成婚」(love by pregnancy):雙方無意又未準備好結婚,只是情慾失控而導致意外懷孕,才被迫成婚。

六、「指腹為婚」(arranged marriage):通常因為工作或其他原因而無暇談戀愛,因此被父母或由戀愛配對公司安排相睇,及後進入戀愛關係,繼而結婚。

七、「循序漸進」(progressive love):彼此相識多年,由普通交情變為好朋友,然後日久生情,變為戀人,再結成夫婦。

當然也有很多其他形式,甚至組合的戀愛關係,例如年輕時的「小狗式戀情」(puppy love)、各取對方優點的「互寄生戀愛」(symbiotic love)、為得到某些好處的「政治式婚姻」(political marriage)、更有電影小說中常見的「不打不相識結合」(enemy-lover relationship)等等,不能盡說。

上述各種形式其實各有優點及缺點,即使看似匹配的戀人,日後也會因為出現問題而分手。反而表面上看似糟糕的形式,例如昔日的盲婚啞嫁,日後卻可能變成美滿婚姻。

聖經記載了不少男婚女嫁的故事,寫出了各類形式;有人成功,也有人失敗。例如掃羅王因大衛戰績彪炳,把女兒米甲嫁給他(撒母耳記上第十八章17至30節),結果這種形式的「政治」婚姻並不美滿(撒母耳記下第六章21至23節)。另一方面,亞伯拉罕派老僕人為兒子以撒回家鄉找結婚對象,找到了利百加為媳婦(創世記第二十四章),卻為這對「指腹為婚」的夫妻帶來相對的幸福。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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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同居試婚?

雖然時下有些男女(互相認識或互不認識)喜歡合租一處地方共住而又各自生活,他們會分工,例如兩人平均支付租金,女士負責清潔家居,男士負責做粗重工作等。有人稱這現象為「新同居時代」。假如這對男女喜歡對方並已經交往,雖然未計劃結婚,實質上已「同居」(Cohabitation)了。「同居」的定義是一對情人住在同一處地方,有(也可以沒有)情緒、身體及思想上親密的關係,但肯定沒有法律、文化及宗教上的規限。有很多原因導致這種情況出現,比較常見的原因如下:

一、避免或懼怕結婚帶來的壓力(包括經濟)及互相委身的責任;

二、期望透過一起生活更了解對方及增進感情,以同居作試金石(「試婚」),無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然後才決定是否要結婚;

三、自己過往的婚姻(或父母的婚姻)失敗而帶來陰影;

四、一些特別因素導致雙方不能結婚,例如父母反對、經濟不穩定、女性主義及反傳統制度。

除了有部分男女有「試婚」的動機,其他人則抱著遊戲人生的目的並沒有打算與對方長相廝守。他們認為雙方談戀愛有自由,結婚卻是枷鎖,是戀愛的墳墓而不是歸宿。

昔日社會還會討論年青人未婚同居是對或錯,今天已經沒有人討論,除了某些長輩對子女如斯行為有意見之外。

雖然曾有些觀念認為,同居試婚之後才正式結婚,能使婚姻較為穩定和幸福,但卻沒有得到嚴謹的實證支持。根據Rosenfeld及Roesler (2010)的研究(《婚姻及家庭》期刊)指出,這類「婚前同居效應」(Premarital Cohabitation Effect)會產生更多婚姻困難,日後(除了婚後首年)更會增加離婚的機會。研究人員指出,選擇這種形式同居的人,本身已有某些因素會增加離婚的可能性,例如經濟拮据、宗教差異、父母離異等。此外,同居生活會減低人對婚姻的尊重程度,以及增加離婚的接納度。在婚姻中遇上矛盾衝突,雙方會盡量嘗試解決,但在同居試婚時期(特別是未有計劃結婚的情侶),衝突很容易變成分手的藉口。Manning及Cohen分析了美國在2006至2008年的婚姻數據,確實發現當初沒有計劃結婚的同居男女(佔40%),日後離婚率對比有計劃結婚的同居男女明顯更高。

當然,上述的研究也有其限制,而且未必在其他文化或種族中有同樣的結果,例如同居時不慎懷孕產子而要結婚,或雙方父母對他們接納的態度,也使日後婚姻關係改變。

聖經提醒男女信徒,若然同時居於一室,容易產生性引誘。要避免性誘惑帶來的負面影響,男女應選擇結婚。「因為淫亂的事常常發生,所以每個男人都該有自己的妻子,每個女人也該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7:2)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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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夢中情人

每個人都有夢想,包括心目中最理想的對象。「夢中情人」一般指睡夢中出現一位自己喜歡的對象(包括暗戀及單戀)。但「夢中情人」一詞真正的意思是指一位能夠完全滿足自己所有期望及需要的戀愛對象,是「夢寐以求」的人;在夢中這樣不可能的事情也可以實現出來。對正在談戀愛的人來說,真是非常感動。但實際上,又是否真能「夢境成真」?

根據婚姻關係專家分析指出,美夢中期望的情人應該不會出現。首先,世界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沒有人可以滿足另一個人所有需要。雖然對一些要求不高的人來說,間中也有條件近乎「夢中情人」的對象出現;但即使出現近乎這種完美的對象,往往不是真能夠互相適應而發展下去。即使對方是完美的人,自己卻不完美,導致對方感覺到彼此並不相配,因而令關係不能維持下去而分開。

此外,有人認為凡事靠別人來滿足自己,也有害處。因為對方會防礙自己發展及進步。舉例說,若對方接受伴侶懶惰及其倚賴性格,結果會令伴侶頹廢下去。除非「夢中情人」能夠幫助伴侶戒除陋習,但這樣卻會使伴侶辛苦起來,應該不是夢中所期望發生的事情。還有,對於「夢中情人」的標準,大多數人會隨著時間而改變。因此,早期被認為符合自己要求的人,過了一段時間便覺得有差異而感到失望。況且,在人生過程中,會不斷發現在接觸到的異性當中,肯定有比目前的情人更符合自己期望的人。

舊約聖經箴言第三十一章10至31節介紹了一位「賢德的婦人」,相信符合到昔日猶太人對妻子的最高要求。時下也有不少婚姻專家提出理想配偶的各樣重要條件,Samantha Rodman博士於2017年6月13日在HuffPost發表的文章可作參考。不過,縱然有這樣條件優秀的人出現,也不會配合到每個人真正的主觀夢想。故此,若要在擇偶的階段中成功覓得對象,便應該按本身條件來調整期望,最好快快從夢中醒過來。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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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尋找理想伴侶?

婚姻輔導權威亞當斯(Clifford Rose Adams)博士與柏加德(Vance Packard)(2022)更新了舊著,寫成新書《如何擇偶?》(How to Pick a Mate)。他們在書中提出了一些經驗累積的問題,用來測試男女雙方互相契合的程度,並認為可以科學化地估計兩人能夠持續和諧到老的機會。這些問題包括:

一、雙方有沒有共同興趣、理想及信仰?對性愛的態度是否配合?

二、個人是否誠實可靠、性格隨和?會否多疑?是否對工作感到滿足?

三、雙方的年齡及健康狀態(身體及精神)是否相若?有沒有不良嗜好?

四、雙方的家庭背景,尤其是父母關係是否美好?

五、其他方面,例如父母支持與否?雙方是否同意生兒育女?

當然其他專家也有其他測試標準,包括彼此是否能夠尊重、信任、互相保護、作美好溝通?有沒有幽默感、正義感、正向人生觀?是否記仇……

不過,要找到能夠滿足全部條件的對象,相信很難成功結婚。即使發現了符合大部分美好質素的異性,恐怕也會被其他比自己條件好的人捷足先登,追求去了。

戀愛很多時是在自然環境下發生,而不是公式化篩選對象條件之後出來的。不過有太多人因為霎時衝動、毫不理性、毫無準備便亂闖婚姻範疇,造成很多困難及衝突,導致幸福婚姻很短暫,終於破裂。因此,上述的測試問題雖然不是決定性的,但確實有相當重要的參考作用。

bible•org網頁分析了創世記第二十四章,亞伯拉罕吩咐老僕人為兒子以撒找對象,以撒選了利百加的故事。當中有一些擇偶的基本原則,到現時仍然可以應用:

一、外在因素:少女利百加容貌非常美麗,而且尚未嫁人(16節);

二、崇高人格:利百加除了外貌,更有行為上的表現,她不嫌麻煩,辛勞地服侍外來的人(17至20節);

三、客觀意見:老僕人雖然認定了利百加為最佳人選,但仍然徵求她家人的同意,方下聘迎娶她(28至60節);

四、相愛扶持:以撒愛利百加,因而得到安慰(67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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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婚前、婚後之比較

不少歡歡喜喜、快樂地談戀愛的男女,在他們結婚之後,才發覺雙方竟然在很多方面出現問題,而且是預計不到,並在毫無心理準備之下發現。積累婚姻輔導專業人士的心得,在此列出一些婚前婚後的有趣對比,讓大家在空閒時思考一下;至於對與錯,沒有關係:

一、婚前是錯覺、婚後是醒覺;

二、婚前是神話、婚後是笑話;

三、婚前是情話、婚後是廢話;

四、婚前是浪漫、婚後是浪費;

五、婚前是幽默、婚後是沉默;

六、婚前是良緣、婚後是孽緣;

七、婚前是聆聽、婚後是拒聽;

八、婚前是談論、婚後是爭論;

九、婚前是耐性、婚後是耐煩;

十、婚前是稱讚、婚後是輕嘆;

十一、婚前是提議、婚後是指揮;

十二、婚前是歡樂、婚後是淪落。

上述的分析絕不完全,也未必完全準確,但是值得茶餘飯後,輕鬆地討論一下!

舊約聖經《箴言》是智慧之書,也有一些關於婚姻的格言:

「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他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第五章18至19節);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第十二章4節);

「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第十八章22節);

「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第十九章13節下);

「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第二十一章19節)。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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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男人愈老愈有型?

曾經有不少女性認為男士年紀越大,吸引力越強;好像著名美國男影星佐治古尼(George Clooney)那樣風度翩翩。佐治古尼在咖啡廣告片中,總是能夠吸引周邊的女性注目。有人認為這些「有型」的男性具有一種「成熟的魅力」(MaturIty charm),包括說話幽默及精警,與異性對話的時候更添趣味;他們懂得在合適的時間用合適的話語稱讚女性,在性事上更能夠耐心地滿足對方的需要。還有一重點,就是他們沒有要去改變對方的心態,也不會嘗試控制對方。當然,有不少年紀較大的男士已經事業有成並且經濟充裕,讓人有一種能夠照顧好家庭的穩重及安全感覺。

但是,發展心理學家Michelle Drouin有一個研究分析發現,超過50歲的男性在女性眼中的「可愛」(Desirability)程度會隨著年齡而逐漸消退(Science Advances, 2018)。可能由於現代女性有較高教育程度及技能,也能獨立及自主生活,甚至有高尚社會地位,無須依賴男性過活。雖然在物質社會中,仍然有一些女性追求富貴享受,故此選上有金錢及地位的男士而不計較他們的年紀。有時,她們反而覺得大部分50歲以上的成年男性越來越不長進及缺乏對學識的進取心。因此,他們不值得女性欣賞或不可愛。況且,時下的女性也著重性愛享受,年長的男士確實在這方面比年輕人遜色。一般男性通常只顧自己的生理需要,故年事較高的男人怎能令女性覺得可愛?

上述的分析並不適用於妻子對結婚多年的丈夫的心態。這研究是在西方、開放及男女平權的社會中進行,而在尚未發達的國家及具有東方文化思想的社會中,情況未必一樣。

最後,由於大部分男士不懂得化妝、衣著隨便,也可能不修邊幅;所以外貌有如佐治古尼這等年長的有型男士,在現今社會確實罕見。不過也有人認為「古尼」只能夠吸引成熟的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因為她們會把電影中的古尼與現實中的丈夫比較)。有人覺得他其實年事已高,應該未有足夠活力真正去吸引年輕女士。

舊約聖經教導人尊敬長者,故有經文指出「白髮是老年人的輝煌」(箴言第二十章29節);新約更補充說:「要勸老年男人不嗜酒、莊重、審慎自制,在信心、愛和堅忍上都健康純正」(提多書第二章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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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老婆越來越可愛?

一般人覺得「年輕貌美」的女性較具吸引力。故此,有不少女士隨著年紀不斷增加,便擔心自己「人老珠黃」,因而想盡辦法把自己打扮得年輕一些(例如穿上新潮鮮色衣服、化濃妝、衣著暴露等),為求提升吸引力。俗語說:「老婆越老越可愛!」這句話似乎不合現代潮流。但的確有些丈夫覺得妻子隨著歲月而增加了吸引力。這情況不止是他們的妻子懂得打扮、保持年青活力,以致風韻猶存;更重要是他們認為妻子越來越「成熟」(mature),並且更加懂得持家,更能夠妥善照顧自己及子女。此外,也有些妻子精通心理,除了保持美好身段,更藉著衣著品味及轉換髮型,經常帶給丈夫新鮮感。部分家庭主婦更專門學習烹飪,成功燒得一手好菜,讓丈夫吃得開懷,並且身體健康;就是所謂的「入得廚房、出得廳堂」。夫妻隨著相處時間長,性生活方面要是懂得互相協調,就能有愉悅的性愛,更符合了「滾得大床」這句戲言。因為性愛而產生的荷爾蒙,的確會令人感覺到對方可愛。

除了這些「外在美」,妻子某些「內在美」也會隨著時日而進步,包括明白丈夫的需要、體諒他們的辛勞、支持對方的工作等。況且,在現今的社會中,有一些妻子有固定的工作,實質上幫補了家中的經濟需要,令生活更舒適。當然,一個不懂得發揮上述優點的妻子,就未必能夠表現出「老婆越老越可愛」的吸引力了。

實際上,丈夫若要妻子覺得自己可愛,他們也要作出類似的表現及回應;稱讚及鼓勵的說話不可以吝嗇(要謹記真心地說出),並要隨時體諒妻子的心情。此外,也要按妻子的要求及計劃盡量加以配合,不要因為自己的喜好或忙碌而拒絕。

補充一點,上述分析只限於一般婚姻關係上,未必適用於男士對其他年長女性的心態。總括來說,年輕人對配偶的看法可能是「感覺美麗才可愛」,但人到中年以後,大多數是「感覺可愛才美麗」。

舊約聖經箴言第五章18節提醒丈夫:「你要從年輕時所娶的妻子得到歡樂!」而箴言第三十一章10至31節提及「才德的女子」,更淸楚地描寫出「老婆越老越可愛」的道理。雖然其中有一些才德女子的表現於現代社會已不再適用,但仍有些是非常貼切的描述,例如25至26節說:「她以能力和威儀為衣裳,想到日後的幸福就歡笑。她開口就流露出智慧,常說忠誠之愛的教誨。」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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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長相廝守

男女相戀之時,激情之中往往會許下山盟海誓:即使海枯石爛,也長相廝守。可惜不少人在婚後,卻未能實踐承諾。為要確保夫妻關係不被輕視及合法,大多數國家的男女結婚要簽署一張結婚證書,方能正式成為合法夫妻。在簽婚書之前,正常情況,雙方會宣誓遵守婚盟,應許一生一世在一起,無論疾病或艱難都永不分離。可惜在目前社會,離婚的風氣越來越普遍。因此,有人懷疑還需要一紙婚書嗎?

由於夫妻在法律上有權利及責任,因此一紙婚書仍然是很重要的。但在維繫婚姻上,結婚證書的作用似乎真是可有可無。不過,從心理學來看,若果婚姻盟誓及婚禮在適當的環境下進行,確實有些作用;尤其是對男士來說。男士若私下和愛人簽署結婚證書用處不大,若在公眾場合,特別是在眾多親朋戚友面前這樣作了,仍然有一些約束力。因為一般男士對信用相當看重,若在摯愛親朋面前許過誓言,會盡量信守承諾,免得失去面子。另一方面,對女士來說,結婚時宣誓是非常認真的;可惜她們一般感受重於一切,若然一旦死心或變心了,以前的誓詞便完全沒有約束力。

由於這樣,有婚姻專家認為,結婚證書乃是一張有限期的保證單,好像電器的保養單,過了一段時間便會失效。故此,他們建議夫妻兩人每隔一段時間(例如:5至10年),雙方便再一次重新簽署非官方的婚書。如果有親友(包括子女)見證的話,成功維持婚姻的機會率應該會增加。不過這種與同一配偶簽署第二次或第三次婚書的情況,可能沒有了浪漫氣氛,但卻會更負責任。假若發覺某一方有些猶豫或不願意再簽署,也許要接受婚姻輔導;甚至要在新婚約上附加一些特別條款,例如金錢使用、家務分工、子女教養、與雙方父母關係等等。若仍然不肯簽署,則意味著有離婚的可能了。

雖然聖經強調愛情與婚姻(雅歌第二章16節及第三章4節、彼得前書第三章7節及第四章8節),卻沒有關於婚書的經文。教會內舉行的傳統婚禮,通常有標準的結婚誓詞,由新郎及新娘在牧師監誓下當眾朗讀出來。近年,也有結婚的新人加入比較現代化及個人化的詞句,表達對對方的心意。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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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心理學:遲結婚的利與弊

由於種種社會經濟及心理發展因素,大部分發展地區的男女結婚年齡不斷提高。根據土耳其的心理學家Aleyna Gündoğdu及Sefa Bulut (2022,Open Journal of Depression)的分析指出,男女遲結婚有好處,也有壞處。

甲、遲婚好處:

一、個人有足夠時間成長:單身的人較容易集中精神提升個人品格及事業,而結婚後面對的各樣責任會窒息個人發展。

二、早婚的夫婦雙方未有足夠時間了解對方的特性,因此婚姻可能不穩定,更需要較大適應能力。

三、教育及就業機會增加:結婚生子大大影響個人(特別是妻子)進修機會及事業發展。

四、有研究(2017,R Vitelli)比較過早婚與遲婚的夫妻的心理健康,發現早婚的人(男性年齡小於二十七歲、女性小於二十三歲)的心理健康較適齡或遲婚者差,容易出現憂鬱病徵,特別是意外懷孕的時候。

乙、遲婚壞處:

一、出生率下降:很明顯年紀越大,女性受孕及懷孕機會越小,因而影響人口年齡分布。

二、生育困難及嬰孩缺陷:因孕婦年長增加風險,原因是女性隨著年紀增加使卵子的質素(特別是變色體)有不健康的變化。

三、在外國有發現,從不結婚的人(尤其是非洲的年輕婦女)因婚前性行為而患上愛滋病的機會比已結婚的夫婦為高(2016, Karamat, K.)。

四、部分夫婦間的爭執會隨著年齡老化而分歧較大:由於雙方的性格變得更固執及更難互相適應,也較年輕夫婦更難改變自己各樣習慣。

五、父母子女之間有鴻溝:年紀大才生兒育女的人有所增加,兩代在思想、文化及溝通上出現更大距離;而遲婚父母照顧子女的體力也比年輕父母差。

聖經似乎主張男女早婚早產子,可能基於上主對亞當及夏娃的要求,就是「生養眾多」(創世記1:28),而昔日並沒有特別的安全避孕方法。依Dr. Eugene Weitzel的見解(見2010年著作)指出,在耶穌的年代猶太人的「拉比」(教師)認為,男子最佳結婚年齡是十八歲,最遲為二十四歲;女性則生理上能夠懷孕的時侯便最適宜,而當時的律法乃是十二歲半左右。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懷孕時,相信只有十四歲。

麥基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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