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面對不忠的老伴

在2011年公映,改編自2007年同名小說的美國荷里活電影《後裔》The Descendants的男主角Matthew King(佐治古尼George Clooney飾演)是夏威夷昔日原住民公主的嫡傳後人兼律師。公主的家族繼承了當地很大片土地,並且成立了家族基金會,由Matthew擔任唯一託管人。其他不善生產的家族成員為了利益,建議開發及出售那片土地,以求分發金錢。Matthew因此為這大計劃忙於工作,忽略了結婚多年的太太伊利沙伯。苦悶的妻子於是尋找自我的生活,在一次滑水撞船意外中嚴重受傷入院;經診治後,證實她腦幹已死不能復原。按照她已定立的醫療指示,不要勉強維持生命。正當Matthew的岳父指責他忽略妻子的時候,學校要求他處理出現行為問題的兩個女兒。這時,他在大女兒口中得知妻子紅杏出牆,與一位地產代理商有親密關係;而這已婚及有子女的第三者是與Matthew家族產業發展有關。在哀傷後悔卻又憤怒嫉妒之際,Matthew毅然放棄發展家族產業的計劃,決定保存那地方的自然環境。此舉激怒了其他親人,甚至要挾將會採取法律行動奪權。Matthew不為所動,反而堅強地接受妻子不忠及快將死亡的狀況,他給愛妻最後吻別。電影描述他與女兒把伊利沙伯的骨灰撒於夏威夷的大海中。

的確有不少結婚多年的夫妻在中老年間,意外發現配偶曾經有婚外情。雖然事過境遷,仍然因為感到被背叛而非常懊惱,不知所措。當中有不少人仍然「醋氣攻心」,跟配偶秋後算帳,不斷窮追猛打,導致夫妻關係由相安無事變成非常惡劣。其實,反應不需要這麼大。因為出現婚外情,夫妻雙方都有責任。正如《後裔》的男主角,因為要承擔家族遺產而過度工作,忽略了妻子及兩名女兒,才是問題的導火線。故此,丈夫妒忌及傷心之餘,也應該有寬恕的心態,否則只會讓婚外情的毒箭不斷刺傷自己的心。或許,有些人擔心這樣寬容,會縱容對方繼續不羈,甚至變得有恃無恐。但現實通常不是這樣,因為這時大家已經醒覺,不容易再次偷情及不被發現。即使現在懲罰對方,若出軌的配偶真是死性不改,大多數沒有長遠作用。不如大方地給予時間考驗對方,也讓自己有空間做足兩手準備,到真是再次出現問題才分手並不會太遲,也算仁至義盡,對子女也有所交代,不用後悔。

不過,被背叛一方很大機會有報復心理,容易有移情別戀的危險,最好時刻保持冷靜的心理。此外,假若對方的婚外情真是告一段落,夫婦雙方應該重新努力,為自己及家人的未來重新締造不變的愛情;需要時,尋求婚姻輔導。不過,如果有婚外情的一方餘情不斷,或有種種原因不能了斷(例如有私生子);那麼,除了接受輔導之外,要在彼此分手前尋找法律專業指導,保障自己及子女的權益(包括撫養權)。必要時,以婚姻調解作結,盡量不要對薄公堂,讓彼此變成敵人。

聖經對配偶不忠的事件確實有相當嚴厲的教訓,重點是自我防備出軌的危機:「你們要逃離淫亂的事。你們說『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在身體以外』,但淫亂的人其實是犯罪害了自己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18)此外,要明白犯了姦淫要受上主的審判:「人人都應該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為神一定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希伯來書13:4)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可與患精神病的配偶離婚嗎?

在申請離婚過程中,通常會要求離婚的配偶解釋為何必須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程序比較簡單,但若某一方反對的話,法庭大多要求有非常合情理的理由。若果配偶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導致破碎夫妻關係,這可以成為申請離婚的理由。從法律上,則有兩個有關的程序:

(一) 以精神病為離婚理由:一般原則是要證明配偶的精神病帶來的行為,對夫妻關係有不合理傷害,例如身體或精神虐待、暴力、濫藥等,導致婚姻破裂而且不能挽回。在有些法律地區,設有醫療保障患病者,需要申請人在結婚後,證明配偶因精神病而必須長時間(例如連續24個月)住院醫治,方能以此理由離婚。

(二) 以精神病理由申請婚姻無效:申請者可向法庭要求宣判,由於配偶的精神病,實在不應該在當時結婚,或實質上是一種騙婚。此外,若證實精神或身體狀況導致沒有真正的性交行為,婚後從來未能完婚,也可當作沒有正式結婚。但這理由通常有一段時限,例如某些地區指名在結婚一年以內,方能有效;也有些地方要求有具體證據指出患病的配偶,在結婚時的精神狀態,未能有心智能力自願同意結婚或明白結婚的意思。

此外,在處理與有精神病配偶離婚的手續上,也出現特別需要處理事項:

(一) 法律保障殘疾人士:雖然精神病人不能阻止配偶申請離婚,但患病者的精神狀況也許需要額外的保障。通常若精神狀況仍然未能有心智能力作出清楚的決定,法庭會安排一位監護人代表病人,去保障這種殘疾人士的有關權益。

(二) 法律也保障家人需要:由於有些精神病人作出(但並不常見)傷害配偶及家人的行為,因此在申請離婚以後,法庭也會採取一些行動,去保障配偶及子女免受傷害。

(三) 公平的家產分配:假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因病未能工作或找到工作,可能會得到較多的贍養費;但若果病人的精神狀況導致離婚,那健康的配偶則可能有較高的贍養費。

(四) 子女照顧:父母無論有沒有精神病,都不能放棄照顧子女的責任。雖然患上精神病,或者會有額外困難撫養子女,但法庭一般更著重其他重要因素,包括子女年齡及需要,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的各自關係,精神病人及其配偶的身體及精神健康情況(特別是有沒有虐兒的行為記錄),子女之間及與其他家庭成員的相互關係等等。通常愈嚴重的精神疾病,愈難取得子女的撫養權,但最重要的決定還是有關子女的最佳利益。

雖然不同宗教有不同的規例,但大多數都不鼓勵離婚,反而強調維繫婚姻的重要性。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有些人以舊約傳統離婚理由考驗耶穌可否離婚,耶穌卻非常有智慧地回答:「造物者從起初造人的時候,就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些話你們沒有念過嗎?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章4-9節〉但由於現實上婚姻破裂很難完全避免,特別是出現了第三者的時候。因此,很多教會的態度是:容許有條件離婚,互相(及對子女)有所保障,總比不受管制地拋棄配偶為佳。

麥基恩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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