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金齡 之 長者靈性健康(二)

長者的身體隨著歲月增加而衰殘,心理也因著年紀增長而退化;然而他們於靈性層面仍然活潑。

中國傳統認為「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不是視長者的衰殘、退化等現象為寶,而是因長者能夠維繫家族團結,傳承文化、智慧等非物質價值而得到此結論(涉及靈性層面的問題)。因此,我們照顧長者的肉身需要,關心長者的心理變化之外,更要了解長者的靈性健康。

黎智麟醫生在這專欄論及一種精神病症(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暫時沒有藥物能有效治療此症,它卻影響著個人日常生活、人際及工作關係。因此,筆者認為採用心靈層面的療法更有效用。

除了西方醫學重視靈性健康之外,中國醫術同樣重視靈性方面的治療。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國醫學典藉《黃帝內經》有此記載:「下醫醫病,中醫醫人,上醫醫心。」這句話鼓勵醫者醫病之時,應該關注給病人三方面的治療:「治病」──身體各器官的診斷或治療;「治人」──中國醫術並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各器官互相影響,治療時應以一體視之;「治心」──要看到病者的心靈,包括其情緒、性格、思想等等。

中西方醫學雖然自古重視靈性健康,但為何現今醫學卻對這層面的研究發表不多?筆者覺得一方面可能是市埸主導,人總認為肉身或心理染病,醫生治好這兩方面便足夠,靈性健康實在是虛無和太遙遠的事情,可以擱置一邊;另一方面,人類亦因著自身的限制,對靈性層面的理解和研究不多,甚至將此範疇的事情交予宗教層面處理,因而造成忽略靈性健康的重要意義。然而,隨著社會人口老化,關注靈性健康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特別是長者方面。

 從醫學角度而言,全人治療總要接受心靈和肉體並存,當我們接受肉體會隨著年日衰敗,故此需要治療從而保持健康,同時也要留意自己的心靈健康。我們可以將肉體及心理病症的治療交托醫生處理,心靈的健康可以交托給誰呢?

  「耶和華神用土地的塵土塑造了亞當,把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亞當就成了有生命的人。」(創世記第二章7節《環球聖經譯本》)

註:下期將以個案形式,分享長者靈性健康。

梁福祺牧

健康金齡 之 長者與酗酒

近日有藝人表示,因為個人有酗酒和情緒問題,所以要暫時停止工作休息。雖然該藝人不是長者,但卻令我聯想到酗酒與長者的身體健康的關係。今次讓我們一起探討。

無論男女,醫生一般建議,大家一星期不要飲用超過14個酒精單位的酒。14個酒精單位大約等於7杯175ml紅酒或5罐500毫升啤酒。在診斷指引內,正式診斷為酗酒有以下特徵:

一、不能控制飲酒:無法控制飲酒的頻率和數量。

二、耐受性:隨著時間推展,患者需要飲用更多酒精,才能達到起初相同效果。

三、戒斷症狀:停止飲酒的時候,患者便出現焦慮、顫抖或噁心。

四、忽視責任:因飲酒影響了承擔工作、學業或家庭的責任。

五、人際關係問題:因飲酒容易導致與家人、朋友或同事發生衝突。

六、隱瞞飲酒:對飲酒行為感到羞愧,所以隱藏實際飲酒量。

七、健康問題:出現與酒精相關的健康問題,例如肝病或胃潰瘍。

八、失去興趣:對曾經喜愛的活動失去興趣。

大家都知道,酗酒可以導致不同的身體健康問題,例如脂肪肝、肝硬化和肝衰竭等等。除此之外,長期酗酒可以引致不同的情緒問題,例如抑鬱和焦慮症。不過,這些情緒問題也可以是酗酒的原因。試舉例,一個因為焦慮而失眠的長者,藉著酒精幫助入睡,結果導致酗酒問題。

除此之外,酗酒也可以引致認知障礙症。有一個特別的情況被稱為「高沙可夫候群症」(Korsakoff’s syndrome),是由於長期酗酒導致的記憶障礙。這種候群症是由於長期酗酒,令身體的維他命B1慢慢消耗掉,患者會喪失短期記憶,患上虛構症(胡亂補充失去的記憶),感到困惑和學習新事物的能力受損。由於這些狀況未必能夠逆轉,所以為了避免這個候群症出現,醫生通常會提醒酗酒的病人補充維他命B1。

要解決酗酒的問題,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首先,需要通過傾談幫助患者認清自己有酗酒問題,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之後,如果患者有情緒問題,可以使用藥物去改善情緒,從而令他們減低對酒精的依賴。再者,鼓勵患者參加戒酒支持小組,如匿名戒酒會或一些社區支援計劃(例如東華三院的「遠酒高飛」)。通過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幫助酗酒的長者改善健康,重建生活。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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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般東瀛旅遊

健康金齡 之 長者靈性健康(一)

古語有云:「螻蟻尚且偷生」,西方諺語亦有說:「Fight for Survival」;掙扎求存是上天賦予人類保存生命的本能。然而,在醫療先進及物質豐富的香港,自我結束生命的個案數字卻居於世界前列位置,特別是長者自殺的比例佔總自殺率近40%(根據2023年8月27日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資料統計)。

            一直以來,香港有機構研究長者生命健康的標準,都是從長者的身體、心理和社群三方面著力探討。但筆者作為神職人員,撰寫的文章則嘗試從靈性角度去探究長者的靈性生活,是如何影響其健康及生活表現。

            從日常與長者接觸的過程了解到,大部分長者均明白,隨著自己的年齡增加,身體會日漸衰殘,心理自然產生更多負面的感受;生活圈子也隨著朋友或同伴先後去世,變得越來越狹窄。人生來到這境地,長者深知道能保持上述三方面不衰退,已值得感恩。因此,身體、心理和社群的健康需要,長者都心裡有數;反而令他們感到最恐懼,就是那天身體、心理衰弱到不受自己控制,要加重社群(家人或朋友)的負擔,而他們自己的思路卻仍然很清晰,導致心靈非常痛苦。若長者的生命到了這個階段,要面對及處理的事情已經不單單是身體、心理和社群的問題,更需要迫切處理的事情是長者的心靈健康問題。

            幾年前,報章曾報道一位身體和心理仍能自理的婆婆,她和女兒乘船由長洲返回中環的船程中,突然跳海輕生;原因是心靈得不到慰藉,因此造成這悲劇。

       筆者接觸過不少長者,他們當中有人明明腰纏萬貫、生活無憂,卻仍然感到缺乏;有些人則相識滿天下,兒孫常常圍繞身邊,卻覺得非常孤單。以上的缺乏不是現實裡的不足,孤單也不是因無伴而孤寂,只是靈性上飢荒,心靈裡無伴。對於這些長者來說,就算用再多物質、醫療、學歷、名聲、錢財也滿足不了他們靈性的乾渴。要解決這種飢渴,答案就是給他們提供靈性上的牧養,使金齡長者知道,「靈性若健康」就是真正的全人健康。

       聖經有句經文,耶和華說:「這饑荒不是因為沒有食物,這乾渴不是因為沒有水;而是因為聽不見耶和華的話。」(阿摩司書8:11《新譯本》)

            經文好像講得虛無,但世界上許多許多成就高居頂端的人也告訴你,他們並不是最快樂的人。真正的飢餓未必是缺乏食物,真正的滿足亦不是在於吃餅得飽,而是在於靈性上順服上帝。這方面需要不斷去經歷,成為操練信心的一部分,漸漸便知道靈性的健康是怎樣練成。

梁福祺牧師

健康金齡 之《精神健康條例》第二部分──《持久授權書》

上期文章說到,監護委員會批出黃婆婆的監護令之後,擁有黃婆婆的監護權的家人便可以動用她的現金去支付她入住院舍的一切費用。唯數年過去後,黃婆婆的現金已經慢慢耗盡。她的財產之中,有一所身體健康還好之時,用來自住的住宅。可是,礙於監護令的權限(每月提取金錢的上限為港幣20,000元),她的監護人不能變賣婆婆的住宅來支付她的生活費。

如果實在需要使用婆婆的財產來維持她的生活,便需要動用《精神健康條例》第二部分。這部分的申請需要尋求律師協助,並且需要由兩位醫生證明,而且其中一位醫生必須是《醫院管理局條例》法例(第113章)所指定,具有專門經驗的醫生。這個申請要遞交到高等法院,讓法官委任產業受託監管人去妥善管理黃婆婆的財產。

當高等法院法官批出這個《精神健康條例》第二部分的申請之後,產業受託監管人便可以變賣黃婆婆的住宅,用來繼續支付她的生活開支。這個法律程序需要的時間最少數個月。

讀到這裡,讀者可能會問:「有沒有一些較簡單的程序可以使用,讓親人減少麻煩呢?」的確可以考慮趁長者神智清醒之時,預先寫下一份《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是一份文件去授權其他人,在有需要的時候,運用或處理授權人的財產。要留意,這一份文件必須在授權人精神狀況穩定的時候訂立,而且需要由一位醫生和一位律師見證下完成。這一份文件內的授權內容並不會立即生效,只會在授權人(例如長者)失去了精神行為能力的時候才有效力。舉例:當長者因各種原因而出現神志不清的情況,例如突然中風、昏迷等等,獲授權的人便可以行使這一份《持久授權書》,按照長者的意願去處理他的財產,例如支付生活費和醫藥費。

如果訂立了《持久授權書》,黃婆婆的家人便可以避免了這些冗長的申請程序和節省申請的費用。故此,長者可以考慮在健康的時候,訂立一份《持久授權書》,安排一個可靠的人去處理晚年的事情。

「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神賜給你的土地上日子長久。」(出埃及記20:12)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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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齡 之 黃婆婆與監護令

黃婆婆是一位80歲的老年人,因為一次嚴重的缺血性中風而導致神智不清。經過一輪搶救之後,她甦醒過來;但未能照顧自己,所以必須安排她入住院舍。由於黃婆婆沒有持久授權書,所以家人不能動用她的財產去安排照顧她的事宜。因此,社工提出幫黃婆婆申請監護令。

申請監護令旨在通過監護委員會介入,為需要協助的人指定一位監護人。監護人將依法例獲得權力,代表那些在住宿選擇、醫療和牙科保健等重要生活決策上,因精神健康問題或智力限制而無法自主決策的當事人做決定。此外,監護人還能夠管理當事人一定限額的財務,目前規定每月上限為港幣20,000元。

在甚麼狀況下可以申請監護令?申請監護令的人士通常涵蓋四類特定的障礙:

一、患有癡呆症、腦退化或嚴重認知障礙的個人,他們因為這些疾病而在決策能力上有嚴重限制。

二、智障人士,其智力限制影響了自我管理和處理生活事務的能力。

三、精神疾病患者,其健康狀況妨礙了自身在個人事務上的決策和判斷力。

四、因為意外或疾病(如中風)導致腦部受創,進而影響生活決策能力的人。

監護人一般是病人的親屬,但如果監護委員會認為親屬未能適當地照顧當事人,或家人之間有紛爭,而且不符合當事人的最佳利益,便會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作為監護人。

根據黃婆婆的情況,監護令將由家人提出,再由兩位醫生評估病人的精神狀況。這幾份表格將會遞上監護委員會審核,而由於批核的時間稍長(平均時間需要約九個月至一年),所以這段時間之內,家人必須動用自己的金錢去為黃婆婆支付入住院舍的費用。數年過後,黃婆婆的現金慢慢耗盡,家人想變賣黃婆婆的住宅去支付院舍的住宿費及雜費。可是,原來他們沒有這個權限……(待續)

「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神賜給你的土地上日子長久。」(出埃及記20:12)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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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齡 之 年紀越大越細機會患上的病?

很多慢性病隨著人年紀增長而增加,但是在精神科裡有一種病症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減少,那就是「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人格障礙在成年時期已經開始出現,這個障礙影響個人的思維、情感和行為,繼而影響個人的日常生活、人際關係和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人格障礙類型:

邊緣性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特徵是情緒不穩定、人際關係緊張、自我形象扭曲和有強烈的情感反應。

反社會性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特徵是忽視和侵犯他人的權利,常見的表現為欺騙、衝動和缺乏悔意。

迴避性人格障礙(Avoidant Personality Disorder):特徵是極度害怕被批評或拒絕,導致社交迴避和低自尊。

自戀性人格障礙(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特徵是過度自我重視,缺乏同理心和忽視他人的需求。

治理人格障礙最主要使用心理治療去緩解症狀,暫時沒有一種藥物可以明顯地有效治療這個症狀。那麼,為甚麼年紀越大,這些情況就會減少呢?其中一個說法指出,在長者之中,因為他們的健康狀況有其他診斷而掩蓋了人格障礙的問題,例如認知衰退、身體健康問題或藥物的影響。因此,要優先考慮老年患者其他健康問題,而非先考慮人格障礙。此外,有人提出「生存者效應」。因為有嚴重人格障礙的患者可能較為容易做出一些高風險的事情,造成一個情況就是他們的壽命較為短暫。

更重要的事情就是隨著年齡自然變化,人們通常會經歷人格特質改變,例如許多人隨著時間推移而變得更和藹可親,情緒也穩定。若然有這些變化,導致人格障礙的症狀就會減少。此外,長者隨著其人生經歷而有更好的人際相處技巧,可以幫助減輕人格障礙帶出的影響;他們會隨著時間學會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緒。

「你要守護你的心,超過保衛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而出。」(箴言4:23)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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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關注精神健康

《精神健康趣談》一書在三年前出版,頗受讀者歡迎。是次在原有三位作者之中再加入另外三位資深精神科醫生「添食」,出版了這本續集《精神健康趣談2》,為讀者從很多日常生活及人生百態探討精神健康不同的話題。

因要撰寫序言,能夠預早閱讀這本書,看到文章也頗多元,看後更增添了不少知識。例如:當我看到《無時間睡覺》,令我想到在香港讀書的小朋友,該如何才能取得生活學習平衡?值得我們深思背後的社會價值;而《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令我們更明白在法庭上以精神病為脱罪理由不一定能被接納。《獅城雜憶》談到新加坡與香港兩地對精神病患者的宏願,就是希望能夠創造一個友善接納的社會環境。《精神醫學使用『大數據』?》一文指出,在面書上追蹤懷孕女士的貼文,能預測產後抑鬱症出現。《COVID-19 與憂鬱症》指出,新冠疫情帶來了人們在身心社靈及經濟上的威脅,更易導致憂鬱症出現。我感受最深是《開門》一文,作者提到一位老病人,每次到診,醫生也為她開門。雖然只是舉手之勞,但這老病人則感到醫生很貼心。作者指出,醫生要留意自己的態度及病人的需要,凡事要學習從病人的角度去想、去看,給我很強烈的提醒;令我反思作為臨床心理學家,在對待受導者時,有沒有多從他們的角度思考?令我深思。

以上只是書中一些點滴分享,希望讀者可以親自細看每一篇文章,相信也可從中有所得著。

譚日新博士
臨床心理學家

新書內容簡介:

由六位資深的基督徒精神科專家撰稿,分享日常生活比較容易遇上的精神狀況,在其中再進行深入一點的講解,幫助讀者了解精神健康並對身邊有這方面需要的人予以諒解,甚或作出安慰;在發現他們有需要的時候,懂得協助他們尋求專業的幫助。從實際層面教育並呼籲,社會大眾若能對精神疾病及其適當處理方法有所認識,應該可以大大減少「標籤」效應;讓精神康復者不受歧視地融入社會生活之中。

‧2024香港書展(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7/7至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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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齡 之 補充劑的利與弊

有一次跟家人出外聚餐,旁邊桌子有一對老人,他們正在談論補充劑。他們的對話內容的確也是很多長者對於補充劑的疑問,所以在此分享一下。

王太太說:「李伯伯,我最近讀到一篇文章,說有些補充品也許能幫助我們預防認知障礙症。你有想過服用這些補充品嗎?」

李伯伯輕笑著回答:「哦,我聽說過,但不知道是哪些補充品?」

王太太接著解釋:「有Omega-3脂肪酸、維生素E,還有輔酶Q10和銀杏葉提取物。文章說,它們對腦部健康非常有益啊!」

李伯伯點頭表示認同,他說:「我吃魚油補充品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主要是為了心臟健康,但我也聽說對腦部也有好處,因為含有Omega-3脂肪酸。」

王太太接著說:「是的,Omega-3脂肪酸可以幫助減少發炎,支持腦細胞健康。我正考慮開始服用這些補充品,但不知它們是否有我期望的效果?」

李伯伯感嘆:「這確實是個大問題,我讀過一些研究,有的說它們有效,但也有研究認為證據不夠強烈,讓人有點糾結!」

王太太點頭附和:「還有維生素E!有人說,對認知功能有好處,但過量又可能有害,真是讓人左右為難。」

李伯伯回答:「我的醫生建議,最好還是從食物中攝取大部分的維生素,而不是靠藥片,但年紀大了,要保持飲食均衡也難。」

王太太點頭同意,然後補充:「我聽說過,銀杏葉提取物可以改善腦部血流,但它們的效力也存在爭議。」

李伯伯感慨:「是啊!補充品不像藥物那樣受嚴格監管,有時候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買了甚麼東西。」

王太太接著說:「我也有聽說過薑黃素,它是薑黃中的活性成分,據說有抗炎作用。」

李伯伯笑道:「我也聽說過,有時我會在茶裡加點薑黃,應該不會有甚麼壞處吧!」

王太太點頭:「天然物質總是讓人感覺安心。但是要我們分辨事實與誇大的宣傳,還是有難度。如果我們決定服用的話,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結合健康飲食和補充品。」

李伯伯表示贊同:「我同意!除了補充品,保持運動,保持腦部活動也很重要。我們應該繼續散步,嘗試新的嗜好,讓腦細胞保持活力。」

王太太說:「我下周去看醫生,順便問問他們的建議。」

的確如此!現在沒有一種補充劑能夠明顯地減低患認知障礙症的機會率。減低出現認知障礙的機會,仍然是靠保持腦部活躍、健康生活,以及及早處理情緒問題。如果對使用補充劑有疑問,可以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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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齡 之 保護病人私隱?

有次診症,黃伯伯一開始便問:「為甚麼我的女兒打電話來詢問我正在服用甚麼藥,你們診所的職員不回答她呢?」

黃伯伯平常複診的時候,都是由太太陪伴。在他的病歷登記表上,又只有黃伯伯和他太太的電話號碼,而他女兒的電話號碼從來沒有出現在紀錄之中。為了避免病人的資料向外洩露,職員一般的做法就是不回答這類查詢。

我回答:「黃伯伯,我很高興您提出這個問題,讓我們有機會解釋我們必須保護您的私隱的原因。在我們不能確認對方身份的情況下,即使對方聲稱是您的親屬,我們也不能發放您的醫療紀錄給對方,包括您正在服用的藥物名稱、診斷結果,或者任何與您的健康狀況相關的資料。」

黃伯伯繼續問:「為甚麼要這麼嚴格執行這些規矩呢?」

「診症的時候,醫生需要知道病人相關的症狀和詳細資料。這些資訊可以幫助醫生為病人診症,以及使用適當的治療治理病人。基於醫生與病人之間的信任,病人願意將他個人較為敏感的資訊告訴醫生,讓醫生更有效地幫助他們治病。假若,病人因為擔心個人資料被洩露而隱瞞某些敏感的病歷和症狀的話,醫生便有機會作出錯誤的判斷,影響病人。故此,病人的私隱必須保密。」我回答說。

精靈的黃伯伯繼續問:「原來是這樣。醫生,但是我有些時候看你的專欄文章,也看見你提及你的病人的狀況,這樣不是揭露病人私隱嗎?」

「哈哈!感謝你支持我的專欄。其實專欄裡的病例都不是真實的病人,這些故事主角的年齡、背景、姓氏和病情都是經過修改。這種做法是為了對公眾進行健康教育之同時,沒有機會讓任何人猜測到病例的真實身份。」我笑著回答他。

黃伯伯離開診所之前,我請護士讓伯伯簽署同意書及留下他女兒的電話號碼,授權我們,若他的女兒以此電話號碼致電本診所查詢他的診治情況,我們可以告訴她。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起立;要尊敬老年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9:32《環球聖經譯本》)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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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金齡 之 生不入官門?

俗語有云:「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這句話反映了人們對法律問題和司法程序的普遍恐懼。不過無論是病人,還是醫生,有些時候避免不到接觸相關事宜。

黃太太是一位70多歲的長者,近年記憶開始衰退。有一次,她到超級市場取了數件食物,沒有付款便直接離開。於是她被拘捕,被控告盜竊罪。黃太太認為自己做錯事了,所以在法庭認罪,法官乃念她初犯,所以判處她守行為。可是,數個月之後,差不多的事情又發生在黃太太身上。由於她重犯,可能有被監禁的機會;這樣便驚動了家人。

剛巧,黃太太因為記憶衰退的問題排到公立醫院的記憶診所就診。在記憶診所裡,黃太太被確診患上初期認知障礙症。由於黃太太第二次盜竊的案件仍在排期審訊,家人便通知代表她的律師有關的診斷結果。在這樣的背景下,律師便向醫管局要求索取一份病人的就醫記錄和醫生的詳細醫療報告。

控方律師閱畢醫療報告後,便要求撰寫報告的醫生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雖然醫生是專業人士,但是被召喚到法庭上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因為醫生的證供可能影響到黃太太的判刑結果,所以被召喚上法庭的醫生為了這事件而失眠了一到兩個星期。他諮詢過心理學家的意見,便用一些放鬆技巧和靜觀練習去渡過這段時間。

在法庭上,醫生詳細解釋了認知障礙症的特徵,以及它如何影響患者日常生活的決策能力和記憶能力。醫生強調,黃太太的行為可能是病症引起的直接結果,而非她有意犯罪。律師和法庭在聽取了醫生的意見後,進行深入的考慮。最終,法庭認識到黃太太的情況特殊,決定採取更寬容的處理方式,並且為黃太太申請監護令。

絕大部分人想避免捲入任何不同種類的法律程序,但有些時候專家證人的確可以協助法庭尋找事情的真相,以作出較公正的裁決。雖然同樣會感受到壓力,但「入官門」也不一定是壞事。

「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馬太福音第九章12節《環球聖經譯本》)

黎智麟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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