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心理學:閃離

一對新婚夫婦起初的夫妻生活美好,不過當蜜月期過去,便會開始出現適應上的問題。當情況逐漸嚴重或突然間發生一些危機,便誤以為雙方沒有了愛情而要分開,堅決辦理離婚手續。這個近年似乎在國內流行的現象,被稱為「閃離」。那些夫婦的婚姻通常只是維持了數年時間,甚至只有數月。有認為,這名詞原本出現在職場上,指工作了很短時間便離職;現時卻多用於婚姻當中。

這現象特別容易發生在年輕人身上,尤其是80至90年代出生被父母溺愛的人,以及未有子女的夫妻之間。根據記錄顯示,2006年在北京約有25,000對夫婦辦理離婚手續;當中五分一個案的婚姻不到三年,而三分一也只是五年之內;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共有970對;而有52對結婚不足一個月。調查當中80後的離婚個案,其中90%的夫及妻都是獨生子女。因此,有人認為「閃離」的原因乃是這些年輕男女自少被過分溺愛,凡事需要他人服侍,以及缺乏忍讓或自我檢討的能力。此外,因為沒有兄弟姊妹及在小家庭中長大,才會不懂得與別人相處。故此,他們婚後與配偶近距離生活,便容易發生衝突;甚至會為芝麻綠豆般的小事而閙得不可開交,而且不懂得(或不知道需要)互相讓步或尋求幫助,終於衝動之下便離婚收場。當然有部分人是由於雙方認識不深,只因浪漫愛情或已經發生了性關係(未必懷孕)而匆忙結婚,婚前婚後沒有好好地準備或接受輔導。

年輕人這種草率結婚及離婚的現象,對比中年夫婦因為發生婚外情,或者更年期夫妻出現空巢現象,因而經過長時間認真考慮才離婚,情況確實不同。

新約聖經對離婚的看法可見於馬太福音第十九章3至6節:「有些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說:『人可以根據任何理由休妻嗎?』耶穌回答:『你們沒有讀過嗎?造物者從起初「創造了他們,男和女」,並且說:「為這緣故,男人將離開父母,與妻子親密相連,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神所匹配的,人不可分開。』」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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