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情侶因各種原因決定分手時,一方(或雙方)或會說彼此日後還是好朋友。可能是表面客套的說話,用來減少分離的傷痛,但也有些人是認真地提議。現實中,這些說話卻很少兌現,特別是女方通常很難接受這種藕斷絲連的關係。反觀男士,確實有些人希望保持情誼,可能是潛意識想緩和分手的內疚感覺。不過,確實有情侶分手甚至離異後,仍然保持良好關係,甚至會互相照顧。
對於這種「分手後的友誼」(Post-breakup friendship),根據心理治療師Rachel Sussman(見《時代雜誌》2018年7月10日網頁)的見解,分手雙方保持關係在以下情況絕對不適宜,就是對方有暴力或操縱行為。這種友情會阻礙一方尋求發展另一段男女感情。確實有不少男女就是由情侶變成朋友,又由朋友變回情侶,斷斷續續地拖延雙方一段長時間,最終仍然分手收場;而耽誤時間對女方特別不公平。不過,Sussman指出,假若雙方已生兒育女,可能值得保持友情。有人認為,假若雙方在同一地方工作(例如同屬一研究小組),或者共同服務某一群組(例如同一教會並有共同好友),大家保持朋友關係,總比成為敵人為佳。
Sussman繼續指出,即使雙方同意成為朋友,也應先用一段時間(至少數個月)冷靜,讓自己的情緒適應單身的新生活,甚至建立新的社交圈子;然後才看看能否再接受對方。最後她建議,假如決定繼續當朋友,也要設定界限,見面不能太頻密,並且要保持距離。因為有一個實際問題,就是將來某一方再談戀愛或再婚,若與前度保持緊密友誼,很容易引起新伴侶懷疑及嫉妒,有損新關係。
聖經鼓勵不能走在一起的人,甚至是敵人,最低限度要和平相處。舊約箴言第十六章7節:「人的行為若蒙耶和華喜歡,耶和華甚至會使敵人與他和好。」此外,耶穌教信徒愛敵人:「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