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詮釋家庭倫理

我在上期文章中,分析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中的十誡的第四誡,關於守安息如何展示關懷與分享倫理(The Ethics of Care and Share)的精髓。今期,我們來討論第五誡:「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2節)。

孝敬父母植根於神的創造。父母被賦予繁衍增多的使命(創世記第一章28節),而孝敬父母是我們敬愛神的其中一種方式。孝敬父母帶有應許,即「使你在耶和華你神賜給你的土地上日子長久。」(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2節)孩子們被包括在神與以色列的聖約中,因此他們也被呼召服從神,生活在應許之地。今天的基督徒沒有得到主賜下地上一塊特定的土地,而是期待新天新地的應許實現(希伯來書第十二章18至24節)。孝敬父母是基督徒愛神和愛鄰舍的一部分。第五誡對父母也有影響,「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而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第六章4節)。神賦予父母管理孩子的權力,然而虐待自己的孩子,就是濫用神賦予的權柄。

自從亞當墮落以來,家庭關係就變得不穩定,又會遇上困難。這不僅適用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適用於任何權威結構。作為罪人,我們不喜歡按照別人的吩咐去做事。在我們的生活中,服從權威人物對我們尋求獨立的意志方面來說,是困難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浪子的故事(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至32節)。故事中任性的兒子早早要求收取父親的家產,然後跑掉了。歸根結底,反映了人類反叛我們的天父;由於亞當的緣故,我們都逃離了祂的關愛和供應。耶穌基督是完美的孩子,祂尊敬地上的父母和天父(路加福音第二章51節)。耶穌臨死前,告訴祂的門徒約翰要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對待祂的母親馬利亞(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6節)。祂在十字架上死,這是耶穌服從天父的最終行為。

家庭結構破裂,父母與子女之間缺乏溝通,也淡化了彼此的親子關係,是一個急需解決的現代社會問題。我們似乎不再有家庭倫理,不再知道如何保持家庭完整,無法維持婚姻;我們不再知道應該如何撫養和保護自己的孩子。我們的孩子又不知道或不想聽從或服從父母。這是時候讓我們重新審視第五誡,重新擁抱給予敬虔家庭的祝福,重新學習如何在家庭裡表達愛、尊重、關心和彼此分享了!

我將在下一期的文章中,探討生命的倫理問題。

黃德興醫生
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名譽臨床教授

每周牧語~基督徒如何回應祭祖問題(下)

默想經文:士師記十四5-9
5  參孫跟他的父母下亭納去。到了亭納的葡萄園,忽然見一隻少壯獅子迎向他吼叫
6  耶和華的靈強力地臨到參孫,他就徒手把獅子撕裂,像撕裂山羊羔一樣;他沒有把所作的這事告訴父母。
7  參孫下去和那女子說話;參孫很喜歡她。【很喜歡她:或譯“視她為對”】
8  過了些日子,參孫回去迎娶那女子,途中他繞過去看看那隻獅子的殘骸,不料看見有一群蜜蜂和一些蜂蜜在獅子的屍體內。
9  他刮了些蜂蜜放在手掌裡,一面走,一面吃,直走到父母那裡去。他給了他們蜂蜜,他們也吃了;但是他沒有告訴他們那蜂蜜是從獅子的屍體內刮下來的。

基督徒的回應

眾所周知,聖經十分重視孝敬父母這原則,不論是舊約中的「十誠」、新約中耶穌的教導或保羅的提醒,均要求人飲水思源,在主裡孝敬雙親。所以,我們在祭祖行動上贊成敬祖的精神,實踐「慎終追遠」之目的;只是不贊同當中的迷信思想與色彩。因此,基督徒可循下列方式進行記念祖先的行動:

  1. 與家人一起掃墓,以示誠意;
  2. 協助家人攜帶物品,沿途須照顧家人的安全;
  3. 在墳前默禱與述說祖先之美德;
  4. 在取得家人同意下,在墳前或在家中舉行簡短的追思聚會;
  5. 攜帶鮮花前去,緬懷祖先;
  6. 修葺祖先墓地,保持整潔;
  7. 事前,須向未信主家人表白自己的信仰及參與的程度(須注意說話的語氣);
  8. 告訴家人基督徒敬祖的方式,雖然在行動上有別於跪拜叩頭、上香、燒紙錢等,但是同樣重視對祖先的緬懷;
  9. 離開墓地前,應與家人一起收拾物品;
  10. 平日須重視對家人之關心與愛護,以建立和諧的關係。

最後,願神使用我們信主後生命改變的見證,不斷彰顯基督的榮美。在祭祖一事上,既擁有基督徒的原則,亦具備愛心的行動。

深度反思:

  1. 參孫對父母的態度與行事有何事可引以為鑑呢?
  2. 怎樣做才是真正孝敬父母?

陳一華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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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靈性操練 之 婆媳相處或孝敬父母?

恩愛是典型的賢妻良母,丈夫陳孝忠與妻子相親相愛,結婚多年才生下兒子小强,故此與丈夫視兒子為寶貝。為要親自養育兒子,恩愛終於決定在孩子一歲前放下高薪厚職,全時間照顧他,不再依賴奶奶。誰知問題就由此開始,婆媳之間本是和諧相處,但現在二人不斷爭吵。原來孝忠是獨子,小强是他們唯一的孫兒,故此婆婆也十分愛惜他,天天如常上門「幫手」!恩愛初時不以為然,後來更發覺婆婆管教孩子的方法與自己南轅北轍,她嘗試善意提醒,以求方法一致,婆婆卻堅持己見,認為自己育兒豐富的經驗,所用的方法永遠是對的!不幸的是,作丈夫的孝忠站在自己母親的一方,認為孝敬父母是聖經的教導,並視孝敬等同凡事順服父母!結果夫妻關係一落千丈,每天便爭吵不休!

我們先要了解,家族是一個家庭關係的系统(system) ,由不同家庭成員組合成為副系統(sub-systems) ,交叉互連在一起,代代相傳,彼此影響,例如夫妻是家庭的核心,三代的延伸家庭直屬在上有雙方的父母,在下有夫婦二人的兒女。每二人或以上可以成為不同的副系統,例如父母二人、夫妻二人、孝忠恩愛與小强、婆媳等都是不同的副系統。若要維持和諧關係便要設立合宜的界線(boundaries) ,善用家庭關係的規則,調節各成員的互動關係,一起又個別體會到「你、我、他(們) 」的需要與愛好。

看來陳家需要有家庭輔導,去處理家庭角色、三代互動關係及教養原則等。輔導要由恩愛和孝忠開始,再加入奶奶在過程中。可能在肯定奶奶在他們家庭的重要性之同時訂立界線、規則與時間表,大家約法三章,彼此尊重協調。關鍵人物是作為丈夫又是(母親的)兒子的孝忠的角色,要用諸般的智慧調息婆媳之間在所難免的張力,盡量配合今日時代的處境與養育之新模式。

從靈性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檢討聖經的婚姻觀與家庭觀,和兩者間之相關性。太初,神為亞當創造了夏娃是為他預備「相配的幫手」〈創世記2﹕20〉;而亞當便讚歎神的傑作,有了美麗的配偶〈創世記2﹕23〉。創世記的作者如此注釋﹕「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家庭關係原是由夫妻二人為核心,兒女長大後便要「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傳宗接代。但「離開」(leave) 不是「離棄」(abandon) 乃是為「連合」(cleave);而「孝敬」(honour)不是「盲從」(submit) 乃是為「敬重」(respect)。建立自己的家要同時守「孝敬父母」之誡命與蒙福途徑﹕「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出埃及記20﹕12〉兩者不是彼此排斥。另外,作為長輩也要謹記養育兒女的責任不需要延續到孫兒的一代,該多為孫兒代禱,放手享受弄孫之樂吧!

李耀全牧師/博士
資深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現任加拿大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