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期文章中,分析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中的十誡的第四誡,關於守安息如何展示關懷與分享倫理(The Ethics of Care and Share)的精髓。今期,我們來討論第五誡:「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2節)。
孝敬父母植根於神的創造。父母被賦予繁衍增多的使命(創世記第一章28節),而孝敬父母是我們敬愛神的其中一種方式。孝敬父母帶有應許,即「使你在耶和華你神賜給你的土地上日子長久。」(出埃及記第二十章12節)孩子們被包括在神與以色列的聖約中,因此他們也被呼召服從神,生活在應許之地。今天的基督徒沒有得到主賜下地上一塊特定的土地,而是期待新天新地的應許實現(希伯來書第十二章18至24節)。孝敬父母是基督徒愛神和愛鄰舍的一部分。第五誡對父母也有影響,「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而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第六章4節)。神賦予父母管理孩子的權力,然而虐待自己的孩子,就是濫用神賦予的權柄。
自從亞當墮落以來,家庭關係就變得不穩定,又會遇上困難。這不僅適用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適用於任何權威結構。作為罪人,我們不喜歡按照別人的吩咐去做事。在我們的生活中,服從權威人物對我們尋求獨立的意志方面來說,是困難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浪子的故事(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至32節)。故事中任性的兒子早早要求收取父親的家產,然後跑掉了。歸根結底,反映了人類反叛我們的天父;由於亞當的緣故,我們都逃離了祂的關愛和供應。耶穌基督是完美的孩子,祂尊敬地上的父母和天父(路加福音第二章51節)。耶穌臨死前,告訴祂的門徒約翰要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對待祂的母親馬利亞(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6節)。祂在十字架上死,這是耶穌服從天父的最終行為。
家庭結構破裂,父母與子女之間缺乏溝通,也淡化了彼此的親子關係,是一個急需解決的現代社會問題。我們似乎不再有家庭倫理,不再知道如何保持家庭完整,無法維持婚姻;我們不再知道應該如何撫養和保護自己的孩子。我們的孩子又不知道或不想聽從或服從父母。這是時候讓我們重新審視第五誡,重新擁抱給予敬虔家庭的祝福,重新學習如何在家庭裡表達愛、尊重、關心和彼此分享了!
我將在下一期的文章中,探討生命的倫理問題。
黃德興醫生
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名譽臨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