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也不要忘記行善和捐輸,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13:16)
「行善」於希臘文原文是Eupoiia (Strongs’s #2140),直譯就是「做好事」(TO DO GOOD)。神喜歡我們做好事,特別在於幫助別人之事上。思想主耶穌在世傳道三年,祂也是不斷幫助別人;衪曾向門徒這樣表達:「你們所做的(好事),既是做在我這些最小的弟兄中任何一個身上,就是做在我的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這句說話有很多含意,但是耶穌在此用「最小的弟兄身上」來形容那些無法回報我們的人。然而,耶穌卻重視這些人,並鼓勵我們需要有一顆願意付出的心。
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正正是那些無法回報我們的人,但在工作中我深深地體會到主耶穌十分重視他們。作為社工,我需要一顆願意付出的心,更需要同理之情。主耶穌在這兩方面表現滿分,一方面以行動證明對人給予一份不保留的愛;另一方面,祂能夠「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自己作為一名社工,有時面對不同個案,同一時間要承受不同的情緒。自問能力有限,是否真正能夠做到同理之情?往往需要學習,而信仰對我作出提醒,每當我遇到困難的時候,便問問自己是否仍存著一顆願意的心?作為基督徒,能夠在工作上直接行善,幫助別人,這就是恩典。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我們一生所追求的,就是努力作神喜悅的人。現在藉著社會工作去幫助社會上一班有需要的人,作好見證,讓人感受到基督的愛,這些事都使我的工作增添多一層意義。雖然我在工作的時候不會直接傳福音,但有時候與受助者交談,也會分享個人因為信仰才有樂觀性格。另外,我相信做好了社工的工作,也是神所喜悅的見證。
記得某一位宣教士的分享,他當時正要向猶太人傳福音,那位對象卻以一句說話回應他,意思是:將你的主耶穌展現給我知道,但不要通過你張嘴。這句說話一直提醒我,作見證需要以行動為主。因此,做好社工,「做好事」(TO DO GOOD),作好見證。我們經常提及「要勿忘社工初心。」對我來說,「初心」即是主耶穌的心腸。「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4-5)
李遠稠
香港心理衞生會個案工作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