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人類

從前人類都有一個希望,他們的後代要是完美的。所謂「完美」,就是樣貌出眾、IQ爆棚和身體沒有殘疾。這個夢想只可以在我們所讀的《科幻小說》中實現了!現在科技發達和人類的基因圖譜已經解讀了,完全新人類是指日可待。

現今的試管嬰兒可以做到植入前遺傳診斷。在培養的胚胎內抽取一粒細胞就可以做詳細的基因測試,而不影響胚胎的生長。在香港,只可以做兩種測試,染色體數目異常檢測和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第一種是測試染色體的數目和形態正常與否,適合於以下的人士,例如高齡產婦、慣性流產、進行多次胚胎移植但未能成孕。這測試可以篩選出正常的胚胎而增加成孕的機會。第二種測試是單基因測試以避免該基因疾病或異常遺傳給下一代,適用於夫婦其中一方是某種已知的單基因疾病的基因攜帶者。

這些測試是否可以造出新人類呢?暫時還不可以。第一種測試還未可以造成完美的胚胎。在早期的胚胎內有多線的細胞,只有一線會發育出胎兒。如果測試的細胞是其他線的,結果不代表胎兒的,出生的嬰兒也可能有不正常的染色體數目。

第二種測試可不可以擴展至整個基因圖譜?在臨床上還不可能做到,不過有些測試藉著檢查細胞的基因而去預測胎兒的健康情況。這些預測是基於現有這些基因的人類的健康資訊而演算出來的。因為人類的基因是這麼複雜,不能以一概全。作為父母,也不能從這些演算法去選擇下一代。

如果我們明白我們的創造者創造每一個生命都有祂的美意,我們就不會去追求人類的「完美」。聖經說:「神看見自己所造的一切的確非常美好!」(創世記第一章31節)

金鏡

何謂「生命」?

在上一篇文章《墮胎的再思》,我提出了有人因為尊重生命,所以選擇不墮胎,選擇了迎難而上,迎接新生命來臨。這樣,引起了另一個討論議題——何謂「生命」?

在一般人的認知中,人的生命就是有血有肉、有心跳和呼吸,即是醫學上所指的生命表徵,也是我們五觀所感受到的生命氣息。這也代表在人身體內的器官擁有機能去維持生命,以致人能繼續生存下去。若是沒有這些表徵,人就已經被判定為死亡了。

在母體內的胎兒的情況也有上述的生命表徵,除了欠缺呼吸。因為胎兒所需的氧氣是由母親的胎盤和臍帶供應。因為科技進步,胎兒的心跳和手腳的動作在六週之後可以藉著超聲波檢查而聽到和看見;胎兒的器官也逐漸成長,最終成為足月出生的嬰兒。

在某些國家,墮胎的決定只須要一個人作決定;而判決一個人受死刑,卻要經過非常複雜的流程。兩者的分別在於人沒有感受到胎兒的生命氣息,故此不當胎兒是生命,只當胎兒是身體的一部分,因而有權去處理。其實,墮胎對婦女的心理能造成創傷。有一個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婦女在墮胎後有抑鬱的精神狀況,原因是她們有罪疚感。

另一方面,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又有沒有心理壓力呢?事實上,警務人員在槍傷罪犯或意外令罪犯死亡之後,也需要用一段時間來接受心理輔導,才可以走出一個生命在他面前死去的陰影。大部分醫生在完成墮胎手術後,不會有心理壓力。不過,我也見過一個例子,那位醫生執行墮胎手術之後,有反胃和嘔吐的情況出現,以致他選擇不再施行這種手術。他透露,施手術後,他有作劊子手的心態。因此,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大部分認為胎兒有生命;雖然還未有觸感或感受到生命氣息。

基督教信仰裡,生命是神創造和賜予,有著神的形象和靈氣。故此,我們作為神的子民,要盡力去保護和看管神的創造。

「是你創造我的肺腑;我在母腹中,你已塑造我。我要讚美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我深深知道。我在隱密處被造,在地的深處被塑造;那時,我的骨頭不能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身體,你的眼睛早已看見;你為我所定的日子,我還沒度過一日,全都已寫在你的冊上。」(詩篇139:13-16《環球聖經譯本》)

金鏡

墮胎的再思

合法的墮胎手術在香港是可行的,但要在孕婦懷孕24周之前,而且有兩位註冊西醫同意,以及母嬰的情況符合以下列出的其中一點。第一點,懷孕導致孕婦有生命危險,例如孕婦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第二點,懷孕會破壞孕婦的身體和身心健康;第三點,驗出胎兒有嚴重的身體缺陷或懷疑胎兒有嚴重弱智情況,例如唐氏綜合症。

上述每一點在實行之時,可能有許多引起爭論的地方。例如有一位患有嚴重心臟病的孕婦,懷孕為她帶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死亡率,她清楚明白這風險,但她否決了醫生們的提議,堅持繼續懷孕。為甚麼她有這決定呢?她知道這次是她唯一的懷孕機會,以後她的心臟只會向更差方面走;她希望有自己的兒女,希望用僅餘的生命力來爭取另一個新生命存活。當然,醫生們會全面監察她的身體功能,在情況許可下,做到母嬰平安。

有第二個個案,一位孕婦在早期懷孕時被診斷患早期乳癌,她知悉懷孕會加劇乳癌擴散,但她拒絕終止懷孕。她選擇繼續懷孕,直至胎兒提前出生,有不差的生存機會;然後,她再去接受乳癌治療。她這樣選擇也是基於她可能沒有第二次懷孕機會,因為乳癌治療所用的電療或化療會導致不孕。

另外一個例子,是關於胎兒的問題。一對夫婦在得悉他們的胎兒有唐氏綜合症,經過醫生解釋原因及說明嬰兒出生後可能弱智和有先天性心臟病等情況之後,他們決定不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因為他們尊重生命,雖然唐氏綜合症嬰兒在世人眼中是不正常,照顧他們也比照顧一般小朋友多責任和時間,但是他們可以享受生命所賜予的快樂。

又有另一個案,胎兒被診斷為無腦兒,他們通常不能在出生後生存下去,通常只有幾小時生命。醫生大多提議提早終止懷孕。不過,有位母親堅強地面對現實,繼續懷孕,直至誕下嬰兒。嬰兒出生後,他們準備了衣服給他穿上,為他取了名字;他在家人陪同下渡過了幾小時的生命,然後在母親的懷抱中逝世,而家人全部都與他道別。嬰兒有尊嚴地出世和離世,大大減少了一家人哀傷的時間,而母親也可以在短時間內去迎接另一個新生命降臨。

這幾個例子突顯出他們對生命的重視和尊重,不像某一部分人,以墮胎去逃避自己的責任,而是堅强地面對上天所𧶽的機遇和人生旅程。

金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