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道 之 「你不理財,財不理你?」反思數碼世代金錢觀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渴慕錢財,就被引誘離棄信仰,也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環球聖經譯本》

文:陳永浩博士│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財金貿易不絕。但在複雜的金融操作背後,香港人無不跳入「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的泥淖中。即使你不是財金達人,只靠辛苦賺取得來的工資過當下的生活,都十分勉強。如果要顧及退休的打算,在法例規定最基本的「強積金」供款之下,都必然要進入金融投資領域之中。更何況不同的金融、投資、理財、加密貨幣,甚至聲稱「易借易還」的財金商品廣告日日展現眼前,彷佛人人要投資理財,才能達到理想。琳琅滿目的財金產品有多少以理財為名,貪念行先呢?當中又有多少實際是誘人陷阱?誰是最有可能的受害者?

「怕走寶」求短線回報

最近轟動香港金融界的新聞,可說是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被指無牌經營而被追究的事件。當中涉案超過二千名「苦主」,投資金額損失超逾十五億元;更叫人關注是,這類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其實在香港風行已有十多年。由早期炒賣虛擬貨幣,到盛行自組「掘金機」電腦,到近年由明星賣廣告,網紅KOL宣傳的涉嫌詐騙案件。炒幣熱潮早已由盛轉衰,還是有這麼多人「中招」,實在不可思議。須知道,虛擬資產不同傳統資產,它既沒有真「價值」(早期的貨幣是以貴重金屬鑄造而成),亦沒有政府或銀行支持(實體貨幣有相應的外匯或發行地區的政府、銀行作兌換保證)。美其名為理想化的「去中心化」初衷,變成了網上黑市、非法交易工具,亦極易由虛擬貨幣市場和「庄家」操縱,是很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加上在區塊鏈進行的虛擬資產交易,有「只記交易、不設記名」的特性;再加上將資金由「虛擬」轉回「實體」時,又有不同的手續和風險。投資者若在交易時出現問題,很難追回本金損失。

你可能以為作出這些輕率投資決定的人必定是一些知識淺薄,只見利益,不懂考慮風險的無知市民。事實上,就以往不同的金融欺騙案件中,除了退休人士和「師奶」(家庭主婦)外,年輕人也佔不少比例。有調查指出,在受訪約1,000名零售投資者中,過去曾投資虛擬資產的人,由2019年的1%,增加至2023年的6%,當中以18至29歲的年輕人參與投資比例增幅最高;15%年輕投資者在過去一年曾經持有虛擬資產,20%年輕投資者計劃於未來一年參與投資。同樣的調查亦發現,有四分三受訪者選擇投資虛擬資產的原因是「怕走寶」,欲追求短線回報,卻缺少考慮相關的法律問題與風險。

「借錢梗要還」

除了虛擬投資,現行金融產品也多著眼推廣「先使未來錢」,以致「易借易還」。有一些財務公司以網絡之便宣傳,除以「不需現身」、「隨時可借」、借款可以「30秒到手」等口號作招徠,主打青少年借貸市場;有部分財務公司針對大專學生推出貸款計劃,只需身分證明文件及電話號碼等資料就可以在網上貸款,毋須入息證明,成為很多年青人借貸的方式。雖然政府規定了所有含有借貸成分的金融產品廣告,必須加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的忠告,但是香港人借貸消費,以致債台高築的現象其實仍然相當普遍。借貸人未能還款、資不抵債、破產,甚至傷人、輕生的慘劇時有發生。

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就2023年死因裁判法庭的死亡登記估算,推測出2022年本港自殺率為14.5%,即是每10萬人之中大約有14人輕生,數字較2021年多出17.9%,人數與比率更是自2007年以來最高。其中青少年自殺率為12.2%,尤以低學歷與失業者的自殺風險較高:而失業者比在職者自殺風險高15.5倍,低學歷者則較高學歷者高4.37倍。該中心總監葉兆輝指出,近3年來,青少年自殺個案中,約一成人因經濟問題,當中借貸問題佔超過兩成。他分析認為,從事低收入、低技術工作的年輕人相對較易出現財困,在銀行貸款要入息證明而較難取得貸款之時,「易借易還」暗藏高息的財務公司便成為他們的首選。他指出,有輕生青少年在遺書對家人表愧疚:「因不能自拔地借貸,唯有用生命償還,這是一個悲劇」。

錢財絕非生命終極目標

聖經不乏提及處理錢財的教導,當中並非叫人不食人間煙火。錢財是人類重要的工具,有其價值(聖經中財貨的單位,如舍客勒、他連得等,其實就是不同金屬的重量單位),將錢財用在神悅納的事情上,神自會祝褔,並且將需用的加給人(馬太福音6:31-32)。但我們要小心,不要本末倒置,將金錢由人的重要工具反過來變成人的主人。我們尤其要小心對錢財的貪念,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渴慕錢財,就被引誘離棄信仰,也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錢財本身不是邪惡,但人若對錢財產生貪念,則會使人性扭曲,並生出很多惡念來。

另外,聖經教導人要成為忠心的管家(哥林多前書4:2)。聖經中馬太福音第六章24節中清楚教導我們:「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侍神,又服侍財富。」金錢是我們做到神事工的工具,也可以是神祝福我們的媒介,神可以使用錢財去完成祂在我們當中的工作,但錢財卻絕對不是我們生命終極的目標。我們可以做到,就是好好利用手上的資源,將金錢放在適當的位置,好好運用金錢成就各樣的工作和善工,成就各樣的美事。

談天說道 之 善用消費券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有的人,叫他們不要心高氣傲,也不要寄望在浮動的財富上,卻要仰望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用的 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善事上富足,慷慨好施。這樣,就為自己在來世積聚財富,作美好的基礎,好叫他們能夠得著那真正的生命。」《聖經新譯本》〈提摩太前書6﹕17-19〉

文﹕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編輯﹕謝芳

如果在七月十七日前完成登記申請政府的消費券計劃,今天在你所選取的儲值支付工具中已收取了政府派發的第一輪金額。相信不少市民已作好購物的打算,而不少商戶亦作好迎合消費券計劃的推廣優惠,打算在經濟不景的時勢分一杯羹。

刺激經濟的消費券

政府推出消費券的目的是刺激經濟,希望為飽受疫情影響的零售業打一支強心針,這有別於2011年的六千元和2020年的一萬元的「派錢計劃」。對上兩次「派錢」是政府直接將金額存在市民銀行戶口,市民大可以不作消費將錢儲下來,但政府這次推出的消費券計劃則是將錢存入電子儲值支付工具的戶口,市民是必須在限期內使用,否則消費券將會過期失效。

政府推行消費券是鼓勵市民消費,而市面亦有大量鼓勵消費的優惠,不少市民已經準備好將消費券投入零售市場,購買禮物來獎勵自己或送贈他人,那當然是一大樂事,也可帶動香港的零售市場,一舉兩得。但當中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讓這五千元能用得其所呢?如果市民沒有甚麼特別需要買的東西,又可以如何善用這「期間限定」的五千元呢?

善用這額外得來的「財富」

消費券是市民額外得來的「財富」,不是直接靠自己的努力而賺得的金錢,某程度來說可以算是一筆「橫財」,因此市民在使用消費券時可能會比較「鬆手」。近年香港在購買數碼產品上有個說法——「早買早享受,遲買平幾『舊』(百元)!」雖然在日常消費的層面,遲買未必能平幾「舊」,但早買早享受卻是真實的。難得政府派錢,當然立即消費早買早享受了,但這卻容易出現衝動購物的情況,即是在沒有仔細考慮的情況下購買了超過生活所需的物品。

其實,四種不同電子支付工具中的消費券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大家無需急於使用而引致衝動購物的情況。如果大家選擇的電子支付工具是八達通的話,使用八達通付款的日常交通支出及其他小額消費加起來,其實都應該差不多可以用盡消費券的金額,那大可以不必費心如何使用消費券。

但是,如果大家選擇的是其他電子支付工具,那就可以先制定一個使用消費券的計劃,先檢視自己或家庭在未來半年有甚麼必要的支出,例如添置傢俱、更換電器及電子產品、購買子女教科書、節日聚餐等等。注意,是「必要」的支出,而不是你「想要」的消費,那就以消費券來抵銷這方面支出,讓消費券用得其所,亦不會因而作出一些不必要的消費項目。

雖然消費券是額外得來之物,但不要因此而忽略格價的過程。而同時因為不是所有商戶都會接受你所選揀的電子支付工具,所以你可能遇到的情況是不能在價格最優惠的商戶使用你的消費券,最常見的例子是在只接收現金的小商戶買傢具電器,往往比在接受電子支付的連鎖商店便宜。如果我們為了使用消費券而在較昂貴的商戶消費,那看似不是太明智的選擇,所以筆者建議大家在制定使用消費券的計劃時要一併考慮這些因素,讓消費券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現金券﹕延長使用期

如果你想不到近期有甚麼家庭支出可以用消費券來取代,又或者在限期前仍未能用盡消費券的話,那最好就是用它來購買你日常光顧的商戶現金券,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食肆等。這些現金券通常有一至兩年的有效期,可延長消費券用來減輕家庭開支的有效時期。

如果你有一定程度的經濟能力,這五千元對你來說只是錦上添花,但對不少基層家庭來說,五千元卻是能大大改善生活的資金。政府規定消費券必須用作消費,不能用作慈善捐款。所以如果你的經濟狀況充裕的話,我建議你在收到消費券時,捐出五千元給幫助基層的慈善團體,又或是將消費券用作購買現金券,再將現金券轉贈給有需要的市民。

最後,政府規定消費券不得套現當現金使用,所以大家千萬不要為了少少利益而以身試法呀。「其實敬虔而又知足,就是得大利的途徑,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落在試探中和陷阱裡;又落在許多無知而有害的私慾裡,使人沉淪在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愛錢財,就被引誘離開真道,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6-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