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特稿 之 調解中的扭曲想法

大部分人除了有認知的偏見,也容易因為他人、自己、事情及世界,受到「認知扭曲」(Cognitive distortions)的影響,作出了非理性甚至錯誤的決定和反應。以下列出調解過程比較常見的扭曲想法,要認真面對及處理:

一、扭曲的標籤(labeling distortion):有意無意之間把對方標籤為屬於較負面的人,例如蠢材、說謊者、欺善怕惡等等,故忽略對方好的方面,或者曲解對方來符合自己的想法。

處理這問題,最好諮詢信得過的親友對這人或事的客觀看法,再作結論。

二、正向的折扣(discounting the positive):潛意識對所有美好的事情打大折扣,例如把對方好意送來的茶點或稱讚忽視,毫不感激,甚至視作調解的交換條件;結果產生誤會及破壞關係。雖然也有「負面的折扣」心理,但較少出現。

為了保持客觀中立,最好把重要的事的優點及缺點全部寫出來,比較好壞才下結論。

三、過度的概括(over-generalization):以非常有限的資料或個人某一次的特別經歷作出非常籠統(且大多不準確)的結論。例如對方曾以貧窮作理由延遲還錢,己方便不再考慮對方經濟困難而讓步。

要消除這方面的扭曲想法,便要明白各人有各種特殊情況,會隨時間改變。每件事要重新考慮,詳細分析後再作決定。

四、兩極的思維(polarized thinking):即是非黑即白、若有即無、不好即壞的兩極化想法,不考慮中間路線。例如認定對方並非「窮光蛋」便是有錢人;調解時認為只有一條出路,假若行不通便會完全失敗。結果妨礙調解討論。

預防方法是認識大部分事情都在一個「譜系」(spectrum)之間而不極端,甚至是在兩極之間遊走。同樣道理,大部分困難會有多個解決方案。若一個方法行不通,還有其他可行辦法。

五、過早的結論(jumping to conclusion):在獲得少部分資料、驟眼看對方表情或聽了對方簡短的說話,便在短時間內作結論,好像能一眼望穿(mind reading)對方的心意,結果往往出錯。例如望見對方眼睛有淚珠,便肯定是憂鬱傷心的表現,事實是對方因眼睛乾涸而使用過眼藥水。

避免這誤解最好靜靜地聆聽及慢慢地觀察,然後才下判斷。

六、功能的固定(functional fixedness):對於某事物或意見,狹隘地認為只有一種用途,沒有其他功用。例如認為職業治療是助人尋找職業,忽略這療程能幫助人應付日常家務,甚至有助人際關係及社會功能。

減少這方面的錯誤思想,要容讓自己發揮想像力,可參考其他人對事情的意見及表現,可挑戰自己的想法,繼而變通,可更有效地處理困難。

七、情緒的干擾(emotional interference):人思考之時,往往受自己的情緒(或其他人的情緒)嚴重影響,可能作出錯誤的決定。例如憤怒的時候,其他人的說話或解釋完全聽不見,甚至視作諷刺自己的說話,因而魯莽地回應。

人在情緒激動的時候,宜暫時冷靜。必要時,離開現場稍作休息;待心情平復之後,才回到調解桌。

要避免思想不自覺被扭曲,凡事應三思而後行。留意自己哪方面與人有不同的想法,盡量尋找客觀意見及證據,衡量各方面的重要性,然後以一種務實的態度嘗試「重組思維」(cognitive restructuring),有系統地作決定。因此,調解員要留意各種在調解前及調解中出現的扭曲想法,並加以輔導及討論,才能有效調解雙方的爭議。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調解特稿 之 對「調解」的認知偏見

「調解」(mediation)是在個人或組織出現爭議時,可採用及相當實用的方法;通常經過一位中立的調解員協助雙方調解爭議的焦點,共同探討各自的利害問題及需要,商議並設立解決方法。

由於涉及人,而大部分人有個人的獨特想法、興趣及需要,往往未能絕對客觀無私處事。因應成長過程,特殊的經歷及當時文化背景因素影響,很容易產生「認知偏見」(cognitive bias)。雖然這現象相當普遍,也不會嚴重影響生活,遇到挫折時又能調整,但偶爾也會產生嚴重不良後果。在人與人之間,這種偏見可導致磨擦與衝突,破壞合作關係甚至化友為敵,影響調解進程。故此調解之先,首要處理認知問題。

影響調解的認知偏見有許多,比較常見如下:

一、定錨偏見(anchoring bias):過度倚賴最先接收對於事情的意見或相關資訊,因「先入為主」影響日後的想法及決定。例如聽過有人曾被A君欺騙,便已肯定A君立心不良,即使他表現相當誠懇。

解決方法:敞開心懷,批判甚至挑戰自己的想法;接受各種可行性及多種解決方法。

二、確認偏見(confirmation bias):對本身存在的想法過度重視,缺乏客觀性,輕看(或拒絕)相反的意見或事實。例如早已覺得對方沒有信用,便會留意對方的弱點,不斷證實自己的想法。

解決方法:質疑自己的想法,認真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及確定性,可站在對方立場思想。

三、負面偏見(negativity bias):對事物看法傾向負面,或記著過去不愉快經歷,偏向看事情最壞方面,盡量避免冒險決定。

雖然這種偏見有逃避危險的價值,卻會錯過甚至否定良好的結果;要刻意留意事情美好(或者較好)的方面。

四、樂觀偏見(optimism bias):對事物存在過度樂觀的偏見,也可稱為「無懈可擊」的錯覺。高估事情發展為良好後果,忽略或會出現的危險及災難性結果。

處理方法:作決定前,要平衡每一件事情的優點與缺點及其明顯和潛在的風險,必要時考慮最壞情況。

五、稟賦偏見(endowment bias):對自己擁有的東西過度著重其價值,要求不合理的售價或放棄條件;寧願承受嚴重損失仍不肯放手。由於不讓步,難以進行調解。

解決方法:參考同樣東西在市場上的實際價值,或站在對方的觀點看事情的真正價值。

六、現狀偏見(status quo bias):這是不願改變,要保持原本熟悉環境及狀態的傾向。雖然一般人(尤其是長者)對新事物及轉變有焦慮感覺,但這種固執心態往往錯過改善環境及提升價值的機會。

解決偏激想法:要作客觀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優點與缺點作比較,按結果作合理的決定。

七、沉沒成本偏見(sunk cost bias):由於早已付出時間、金錢及其他資源,不少人會持續一向的處理方法。即使面對困難或失敗也不肯改變或放棄,結果不能避免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解決方法:重新考慮原本的目標、現時的得失及將來的發展,提醒自己因以往的投入而不甘損失,或會作出錯誤決定。

大部分認知偏見隨著個人經歷不斷出現,人往往不自覺。要刻意認識(反省)個人偏見,幫助自己身心靈成長及建立與他人相處的關係。認識自己的偏見後,更要有意志及良好方法改善。因此接受過正式訓練的調解員,在人際間的爭議上,可以作出重要的貢獻。

麥基恩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參考資料:Laura Athens(6/7/2021),Media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