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人類(及很多生物)「出生帶來痛苦、生活在痛苦中、並在痛苦中死去」。屬萬物之靈的人類則能夠藉著思考,針對痛楚的成因(包括生理、心理甚至心靈)研發出減輕或讓人感覺不到痛楚的藥物及其他方法。
不少患上嚴重疾病的人或其親屬有以下疑問:「世間上,怎可有人認為痛苦是由一位良善及有智慧的創造者所賜呢?」「為何上主容許痛楚存在?」「若上主是全能者,祂可以叫自己所做的生物生活得快樂而毫無痛楚。」
另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一個完全沒有痛楚感覺的世界是怎樣的?我們可以這樣生存下去嗎?」有些時候,輕微痛楚是有用處的;好像劇烈運動之後,感覺到關節肌肉痛楚,就是提醒人要稍為休息、舒緩筋骨,日後運動要適可而止,減少過勞情況。醫學上確實有一種疾病自病人出生後,失去「痛」的感覺,稱為「Congenital insensitivity to pain,簡稱(CIP)」。這是一種相當稀有而危險的先天性疾病。患者在童年時期容易受創傷(例如被滾水燙傷而不懂縮手)或感染疾病,卻感受不到疼痛,因傷患嚴重而失救死亡。
哲學家也可解釋痛楚來源,有以下幾方面,不應歸咎或怪責上主:
一、自己做錯事,自食其惡果。例如自己不小心打翻熱水,燙得手腳疼痛。
二、別人做錯事,令你受苦。例如家人不小心打翻熱水,潑到你手上。
三、因環境意外而令你不幸遭殃。例如突發地震,手中一杯熱水倒在自己身上。
四、社會制度問題令你遭殃。例如沒有法律管理下,任何人可以隨手把熱水從樓上倒到樓下街道,剛好你路過而被燙傷。
五、尚未知道原因,無人犯錯。例如不知何解,手中杯子無故爆裂,弄傷手。
此外,即使上主是「無所不能」,但不等於祂會「無所不為」,必然要出手相助。雖然有「神蹟」,但這是在特殊環境下出現,而通常不會隨時破壞大自然定律。例如一個酗酒導致肝功能失調的人,若因求神而奇蹟地痊癒,那人可能會繼續放縱飲酒,引起更嚴重的健康問題。況且事實告訴我們,很多病人在經歷大痛楚以後,懂得更珍惜生命及健康,並知道如何關懷及同情其他傷痛的人。
不過,即使有最理性的答案,對於當事人及感受著痛楚的人來說,這些理性的答案效用不大,周圍的人及醫務人員只能夠給予同情並加以安慰。
對於「苦罪懸疑」,舊約聖經的約伯無故經歷家破人亡及身體患惡疾之後,有這樣的感受:「我赤身出於母腹,也必赤身歸去;是耶和華賜予,也是耶和華拿走;耶和華的名配受稱頌。」(約伯記1:21)新約聖經的保羅本身因為信仰遭遇很多痛苦,卻這樣勸勉信徒:「不但如此,我們也在患難中歡呼自豪,因為知道患難產生堅忍,堅忍產生經得起考驗的品格,品格產生盼望」(羅馬書5:4-5)。
冷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