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生:生命的「看門人」

近期上映了一套談及生死的電影,可能很多讀者已經看過了。這電影令我回想起一套自己很喜歡的日本電影,名為《禮儀師之奏鳴曲》。電影後段提及一位主角熟識的澡堂老闆娘逝世,在其火葬禮之時,發現火葬場管理員就是光顧澡堂的老朋友。管理員對老闆娘的兒子說了一段令我非常深刻的說話,他說:「死可能是一道門,逝去並不是終結,而且是超越,走向下一程,正如門一樣。我作為看門人,在這裡送走了很多人,說著『路上小心,總會再見的』。」

一位經常要接觸死者的人,是如何面對死亡呢?可能死亡對於很多人來說,還是感覺陌生或恐懼;但是否接觸得多就沒有特別感覺呢?火葬場管理員的一番說話令我有另一番很深刻的感受。作為一名護士,在醫院的病房裡也經常面對病人的生和死,看著他們在這個現實世界和那個世界之間回來或離去。

在病房中工作,遇上過不同情況的病人。有人已經很大年紀,有長期病患,因身子健康狀況轉差而入院,家人本身已有心理準備;有人本身沒有甚麼嚴重的病痛,可是突然發病,被推上病房等待離去;有些病人與疾病長期抗爭,最後經歷很痛苦的過程之後離去;有些人病情好轉,家人心存希望,但突然情況轉差,需要搶救等等。

當然遇到過一些家屬能夠接受,但也有不少家屬難以接受、痛哭流涕,還會怪責醫護人員。雖然已經見過不少人的生和死,但是每次看到這些情景都依然感到非常難受。當然也會遇過搶救成功,最後能夠健康出院的病人。可能坊間有人會認為醫護人員能夠掌管生命,可以將病患者由另一個世界拉回來;有時,連我自己也這樣以為。不過,大部分人面對實況之時,都是束手無策,只能看著病人離開。

深刻記得有一位病人本身有長期病患,入院的時候情況已經不好,可以做的事也不多。家屬初時不甚理解,更質疑醫生的處理方法,對護士的態度也不好。雖然我們心知病人未必能好轉,但是在病人與疾病漫長的抗爭時間裡,我們依然盡力照顧他。最後家屬也明白了,決定讓他舒服地離去。記得在病人臨終前一晚,同事特意安排較舒適的座椅給家人陪伴病人。在病人臨終的早上,他們全家圍著病人一起禱告和唱詩歌,我感到整個場面十分安祥和舒服。當病人離開後,我們表達慰問,耐心講解情況,並親自為病人清潔。他的家人最後向我們表達衷心的感謝。原來我們為他們所做的事,他們記在心裡。

我們作為一個人,不能掌管生和死,醫護人員也不能做到。我們只可以在我們能控制的範圍裡,盡我們的全力;當遇見我們控制不到的情況,要能好好面對它:盡力照顧病人,尊重他們,好好將他們送到「門」的另一面,說著「路上小心,總會再見的」。

Hong

「醫、法、理、情」之 拒絕輸血

Blood bag

何太太因車禍受了重傷,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進醫院。經過搶救之後,病情開始穩定,便被轉往病房繼續治療。剛甦醒的她,思想仍然迷糊,方向感失調,甚至認不出趕來醫院陪伴她的丈夫,更遑論與其他人對答溝通。

經醫生檢查後,發現她因失血過多而有嚴重貧血情況,急需輸血。但當醫生向何先生解釋病情和提議輸血時,何先生即時斷言拒絕﹕「一定不能輸血!」但對於其他治療的方法則完全同意。

原來,在定居香港之前,何先生本人曾經在美國加入一個神秘宗教,他對於其教導的相當篤信,其中有包括不能接受輸血,就算是用來挽救生命的也不行。當中的理據是基於聖經之中提及不能「吃喝」血的幾段經文,但主流的基督教派都認為這些經文是指飲食戒血而矣!

由於何先生是病人的至親家屬,而病人又精神迷糊可自作決定,故醫生唯有暫以其他方法維持何太的生命,期望她早日清醒作個人決定。

究竟醫生有無權力推翻家人的決定,為患病者進行必須的輸血(例如做大型手術)呢?特別是在危急救命之時,能否不理會或者不詢問家人同意,就自行決定為病人輸血的呢?

另外,假若病人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或變成廢人,醫生能否因此免責?在外國,曾有兒童因不能輸血引致死亡,父母隨後被起訴謀殺及定罪,這例證能否應用在香港?一個醫生如果信奉這特別宗教,是否不適宜作臨床的醫生呢?在新約聖經使徒行傳15章29節提及的:「…禁戒血(abstain from blood)…」,是怎樣的解釋和應用呢?

麥基恩醫生
、法、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