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詮釋學與倫理

在上期文章中,通過聖經的人觀和神學人類學指出基督教倫理的核心信息—關心和分享(Care and Share),是可以幫助我們實踐人的道德能力,如自主、仁慈、非惡意和正義。在我們進一步更具體地去探索和討論這些倫理道德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處理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元化(Pluralistic)和多樣化(Diverse) 的世界中。基於一個人的年齡、性別、種族、文化、思想、宗教和生活經歷,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那麼我們如何一起去解決倫理道德問題呢?我想在這裡引入一些詮釋學(Hermeneutics) 的觀點。

詮釋學是解釋的理論和實踐(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pretation)。沒有人是完全客觀和沒有預設(Presupposition)和偏見(Bias)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就倫理道德問題進行有意義和建設性的討論,我們不需要保持沉默,相反地我們確實可以並且必須去討論。但如果我們的價值觀如此不同,有時甚至相反,是否真的有可能有意義地和建設性地去討論倫理道德問題?這並不容易,但是可能的。首先,如果我們真的準備好去關心和分享,我們就已經有了一個共同的起點了。

其次,道德的本質基本上是關於如何溝通和聯繫(Communicate and relate),以便我們可以一起去做正確和好的事情(Do the right and good),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從開始就公開表明自己的預設假設和立場。

第三,我們需要尊重和認真地傾聽,因為有很多不同的聲音,如果我們不這樣做,那將不是一場敞開心扉的對話(Open dialogue),而是一場霸權的令人窒息的獨白(Hegemonic suffocating monologue)。

第四,真理叫我們得自由〈約翰福音8 : 31-32〉,只有通過批判和認真的討論才能弄清真理。真理比我們願意相信的更豐富、更宏大,真理比我們每個人更偉大,並且比單一論述(Unitary discourse)中包含的內容更深刻和更充實。真理是多樣性中的統一(Unity in diversity)。

最後,正是通過這種解釋和理解的詮釋循環(Hermeneutic circle of explanation and understanding) ,我們才能領悟到多樣而又互補(Diverse and yet complementary) 的倫理道德的智慧。

在未來十期的後續文章中,將嘗試通過這種關心和分享的詮釋學方法 (Hermeneutic approach of care and share),去理解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中十誡概述的倫理道德問題 —上帝與道德、偶像與倫理、神的名與行為、工作、家庭、生命、性與婚姻、物質財富、正義、貪婪與知足。

黃德興醫生
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名譽臨床教授

精神科醫生與基督教倫理

在上期文章中,初步探討了精神科醫生處理倫理道德問題時的特別之處,包括身心社靈的全人關懷;多學科觀點和價值觀的考慮;臨床詮釋學對解釋與理解的平衡;以人為本的醫學實踐。本文嘗試進一步在討論中引入基督教信仰的角度。

醫學倫理提到自主(Autonomy)、仁慈(Beneficence)、非惡意(Non-maleficence)和正義(Justice)的道德原則,可以與基督教的人觀(Doctrine of man)和神學人類學 (Theological anthropology)進行建設性的對話。基督教的人觀強調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人有選擇的能力並選擇了放棄與上帝有意義的關係,最終導致個人的破碎 (Personal fragmentation) 和人際關係的疏離 (Interpersonal alienation),這影響了人的道德能力 (自主仁慈非惡意和正義),導致痛苦和苦難。這個問題已經通過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死(Death)和復活(Resurrection)得到解決。愛神愛人的大誡命(Great Commandment)〈馬可福音12 : 29-31〉和傳福音的大使命(Great Commission)〈馬太福音28 : 16-20〉,給了我們基督教倫理的核心信息:關心和分享(Care and Share)。這種基督教倫理的觀點:人子來是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 : 10〉—為精神科醫生提供了一個關懷精神病人的道德原則,也為我們應該如何與人彼此相處提供了倫理規範。簡而言之,上述非常簡短的神學人類學闡述了人的本性和目的,包括如何溝通和相互聯繫。道德倫理基本上是關於人與人如何溝通和相互聯繫的,因此聖經的人觀和神學人類學與我們在此討論的倫理道德問題相關。

那麼,一個人如何去關懷和分享(Care and share)以符合倫理道德規範呢?首先,我們關心和分享,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擁有上帝的形象,其中包括自主能力,因此我們關心和分享是去尊重並促進我們每個人行使自主(Autonomy)的能力和權利。

其次,我們關心和分享,因為我們應該並且能夠以上帝愛我們的方式愛人,正如基督犧牲的愛所證明的那樣,故此我們應該也能夠行善(Beneficence)。

第三,上帝創造我們不是機械人,而是具有自主能力的人,並通過基督犧牲的愛(而不是強迫我們服從)來克服我們個人的破碎和與上帝與人的疏離。這給了我們道德準則,提醒我們有能力以非惡意 (non-maleficence) 去關心和分享。

最後,基督必須死而復活,以實現贖罪和與上帝和好。這突顯了一個事實,即糾正錯誤的事情是要付出代價的,所以我們必須以符合正義 (justice) 要求的方式關心和分享。

我將在未來幾期的後續文章中,進一步更具體地去探索和討論上述這些倫理道德問題。

黃德興醫生
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名譽臨床教授

精神科醫生與倫理道德

榮獲「傳基」的邀約,由今年開始,我將從精神科醫生的角度去撰寫有關倫理道德的文章。究竟精神科醫生處理倫理道德問題時有甚麼特別之處?

首先,精神科醫生診斷和醫治精神病症,評估思維感情和行為的功能障礙。這涉及理解一個人是正常還是異常(Normal or abnormal),解釋一個人的行為是好還是壞(Good or bad),亦分析一個人的想法是對還是錯(Right or wrong),這就與倫理和道德有關。

其次,精神科醫生的訓練堅持清晰的思維,因為我們必須分析並幫助患者理解他們不尋常,令人困惑和痛苦的症狀,這無疑有助於我們處理棘手複雜的倫理道德問題。許多人會認為倫理(Ethics)和道德(Morality)是同一樣的東西,但這會混淆討論。我認為將道德視為原則 (Principles),將倫理視為實踐理論(Codes of practice)有助於我們處理現實生活中實際遇見的問題。醫學倫理經常提到自主(Autonomy)、仁慈 (Beneficence)、非惡意(Non-maleficence)和正義(Justice)的道德原則。這可以應用為尊重人的權利、行善、不傷害人和對他人公平的倫理實踐。

第三,精神科醫生通過生理、心理、社會文化和靈性方法 (Bio-psycho-socio-cultural-spiritual approach)多層次地去處理精神病人的各類身心社靈問題。因此,我們處理倫理道德問題時一般來說會更全面。

第四,精神科醫生經常與多學科團隊 (Multi-disciplinary team)合作,包括護士、心理學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治療師、教師、家人和其他持份者(Stakeholders)。因此,我們處理倫理道德問題時,一般來說會習慣考慮更多不同的觀點和價值觀。

第五,精神科醫生不僅考慮循證醫學(Evidence based medicine),還顧及價值觀的實踐(Values based practice)。這是臨床詮釋學(Clinical hermeneutics)的關鍵焦點,強調在解釋因果關係(Explaining cause and effect)與理解意義和重要性(Understanding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之間取得平衡的必要性。

最後,精神科醫生實踐以人為本的醫學(Person centered medicine)。我們為病人服務,並與他們合作同行。我們傾聽、關心、理解、分享和支持,為了使他們能夠過一個健康、快樂和有意義的人生。

在未來幾期的後續文章中,我將引入基督教信仰、神學、哲學和腦神經科學的觀點,進一步探索和討論各種各樣的倫理道德問題。

黃德興醫生
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名譽臨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