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醫學倫理」?

「醫學倫理」顧名思義指在處理醫學的範疇內所產生的各種道德問題上,需要一個符合病患者福祉的指引,以及合情合理的價值觀點和執行原則。基本上,這是醫務人員與病人之間的關係及互信表現,特別是前者的操守行為。一般來說,醫學倫理主要涉及生命與死亡有關的事宜,例如人工受孕及性別選擇、家人反對下停止人工呼吸等等複雜問題。此外,醫學倫理帶出了病人權益、知情同意、私隱守密、醫療疏忽等等題目。不過醫學上的倫理並不是法律,也沒有行使法律的權力。醫護人員原則上要跟隨這些指引履行職務,若不遵守醫療道德的指引而出現問題,仍需附上醫療責任,甚至會受到相關的法律懲處。

此外,醫學上的倫理也不是永恆或絕對而一成不變,事實上會跟著時代及環境轉變而有所不同或修改。例如墮胎與社會的文化與宗教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基因改造那等發生的生育及複製人的道德問題。很多時,在醫療資源限制之下,更需要醫學實用的倫理原則來決定先後次序及取捨,例如器官移植及在疫情下疫苗注射等。

總括來說,醫學倫理為醫療健康專業人士在複雜及挑戰性的環境下,提供一個最佳及能夠實踐的框架;在保持專業的權益及自主權下,也在保障病患者權益及自決能力下,給病患者提供最合適的照顧及治療。

雖然有人認為耶穌是偉大的醫生,但是聖經沒有明顯指出各項醫學的倫理問題,也沒有具體的醫學倫理指引。不過聖經卻有一個相當重要的道德原則,就是耶穌所說「愛人如己」的誡命(馬太福音22:39),用以實踐的心態乃是「 所以在任何事上,你們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對待別人,這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馬太福音7:12)。其實使徒保羅也有類似的說話,就記載在加拉太書第五章14節:「因為全部律法都在一句話裡面成全了,就是『要愛鄰人如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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