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爺最近患癌病去世,小姑在喪禮後整理財物時,發現抽屜裡有一張「平安紙」(遺囑),列明將大部分的房產交給自己,其他股票現金等平均配給各人。當她告知大伯和小叔時,他們認為此分配不公平,並聲言要追討。頃刻間,一家人就此遺囑起了指責和爭吵。怎麼辦?
答﹕
死亡並未有終止死者與親人之間獨特而個人化的情感關係,可是,在世的人卻往往直角地以遺產分配多寡來量化他們之間的親疏、地位和關係。金錢利益是衝突的最表層,接下來就是家庭傳統價值觀的量值,排資論輩的背後是身份的象徵,名份和地位是被受尊重的規格;受益人會以為遺產的份量等同死者對自己的愛有多少,甚或是等同死者對自己所付出之認同和肯定,每當期望與現實有落差,受益人會有一種被受傷害的感覺,因此便不服氣地提出異議,要為自己討回公道,肯定自我的價值。
遺產分配就如分餅的定律,餅的大小已經是固定的,至於份額大小應如何分配,表面是金錢利益的衝突,其實每位當事人的背後都有自己所執著的底線和限制。繼承糾紛(爭產)這種情況都屢見不鮮,被稱為爭議性承辦(contentious probate)。爭議的重點包括:(1)應否有繼承權和遺產的分配,例如遺囑的效力、遺產的範圍和數額、受益人的身份及繼承順序;(2)對於遺產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不法或不當行為也常起爭端,例如侵吞遺產、錯誤分割遺產份額、拒絕接受受益人的資格。
爭產的家族成員,雖然可透過以民事訴訟方式訴諸法庭,不過官司的時間既長而且律師費也不菲,大興訴訟,難免傷和氣、損名聲。當事人何不先考慮透過調解和協商方式處理爭議糾紛,期望達成共同接受的協議。
調解是保密和自主的,沒有特定的法則,故此更能靈活地讓當事人彼此溝通,將遺產分配的份額、時間、妥協讓步的空間和可行性都逐一商討,研究尋求達至共同接受和可行的利益分配方案。也許最終未必是全數解決遺產分配問題,起碼剩餘下的爭議部分已經可以縮窄範圍,減輕訴訟對家族的傷害性和所花費的律師費用。
往者已矣,遺下給親人的餽贈,身後反卻成為他們的爭端,相信這斷不是死者原來的心意。與死者的關係已是定局無法挽回也無法修復,但與在世親人的關係還是可以有選擇,破壞是容易,修復卻是困難,受傷了就不易復元,一輩子都會留下傷痕。權衡利弊,若能以互諒互讓的態度去處理爭議,總比對簿公堂更為上策,這亦算是對死者的一點敬意,同時也讓自己在繃緊的糾纏中可以劃上一個句號。
平和
認可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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