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津巴多(Philip Zimbardo)教授在2007年出版的著作《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中,藉著1971年著名的「史丹福監獄實驗」(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來詳細闡述一些平凡人或群體在特定情形之下,其人格、思維及行為會忽然轉變,變得邪惡及墮落,有違社會道德倫理的原因。津巴多稱這種現象為「路西法效應」(Lucifer effect)。
「路西法」是拉丁語,在聖經中以希伯來語記載於舊約以賽亞書第十四章12至15節:「明亮之星、黎明之子,你怎麼竟然從天墜落?你這擊敗列國的,怎麼竟然被砍倒在地……」這裡「明亮之星」是“Lucifer”的本意,卻用來影射當時的巴比倫王朝的暴君尼布甲尼撒,後來才漸漸被釋經者用來象徵「魔鬼」。魔鬼頗有能力,非常渴求權力,更妄想凌駕上主,最終失敗墮落了。
根據津巴多教授的分析指出,平凡人因為出現心理轉變而作惡,有以下原因:
一、盲目服從權威紀律:放棄自己獨立思想及決定能力,好像昔日的「赤柬」部隊在大屠殺之中盲目服從命令,血腥鎮壓異見人士及平民。
二、把責任分散於群體:由於受指示去行動,而且大家一起實行,因此減少犯罪的壓力和責任。
三、對受害者非人性化:視受虐待的人為異類,甚至不是人,例如二戰時德軍把猶太人視為「老鼠」及「寄生蟲」,加以殺滅。
四、把真自己去識別化:藉著變裝、匿名或其他方法讓別人認不出自己的身份,毫無忌諱地傷害他人,好像昔日美國「三K黨」帶著頭套遮蓋面容去殺害黑人。
五、群體情緒增認同感:由於彼此一起作惡,甚至互相合作,反而提升了歸屬及團結感,更有意識地對付外人。正如1930年代在史太林指揮下,蘇聯紅軍集體執行對政治對手施行的大清洗行動。
雖然路西法給人的印象是邪惡而兇殘,但其實這個字在拉丁文卻有「光明」、「閃耀」的意思。在新約彼得後書第一章19節:「我們還有非常確實的先知話語,你們要特別留心才好,好像留心在暗處照耀的明燈,直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經文中的「晨星」在希臘語譯成的《七十士譯本》(the Greek Septuagint)原文是小楷的“lucifer”。這是相當正面的詞語,甚至被使用來代表耶穌,在啟示錄第二十二章16節中,耶穌被稱為「明亮的晨星」。
麥基恩博士
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義務總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