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樂悠然 之 預設醫療指示

李小姐到診所求診,因為自從她的媽媽過身後,她經歷持續性的情緒低落,而且有失眠和強烈的負面想法。原來李小姐的母親經歷了長期病患,某一天忽然間在家中跌倒;送進醫院之後,電腦素描發現她出現嚴重出血性中風。醫生曾經與家人商量,當他們的母親心臟停頓時,是否需要作心肺復甦?由於李小姐的兄弟姊妹眾多,他們之間的意見有分歧,所以久久未能達成共識,而母親的病情在數天急轉直下。

由於家人對心肺復甦沒有一致意見,醫護人員在他們的母親心臟停頓的時候便盡力搶救。不幸是,母親最終離開世界。李小姐情緒受困擾的主因是母親離世的時候,因為進行過心肺復甦,不能避免地折斷了數條肋骨。她有非常強烈的罪疚感,覺得自己應該可以做些甚麼去減少母親離世時所受的痛苦。

為了避免兒女陷入類似的情況,長者可以考慮使用「預設醫療指示」 (Advanced Directive)。長者在精神健全的時候,可以考慮使用這份文件,指示兒女若自己一旦陷於末期病患、長期昏迷或植物人狀態等情況,願意或不願意接受治療。預設醫療指示可以幫助長者自我決定可接受的治療,避免家人在他們病危時需要為他們作出抉擇。任何成年人在精神健全情況下都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不是患上嚴重或未期疾病才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需要兩名見證人在場情況下訂立,其中一名見證人應是醫生;更需要注意是,見證人不可以在遺產中有任何權益。

有人或許有疑問,預設醫療指示是否等於安樂死?預設醫療指示訂立時不可以主動地使用一些方法或藥物令一個人死亡,或者拒絕基本護理及紓緩治療。預設醫療最主要的目的是賦予病人權力決定自己處於末期的病患時,願意或不願意接受治療,是與安樂死有頗為不同的概念。因此,預設醫療指示並不等同於安樂死。

李小姐的經歷提醒我們,在健康時就應該考慮這些重要的決定。憑著預設醫療指示,我們不僅能夠為自己的未來作出更好的準備,也能夠為我們的親人提供明確的指引,減輕他們在難以承受哀傷的情況下更要承擔決策的壓力。

黎智麟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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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理、情」之 預設醫療指示

17.1.2018 B

陳先生的愛妻「中年得癌症而失救」的經歷,實在令聞者唏噓。

今天醫療發達,進步神速,大部分的病症,包括癌症在內,都是可治之症。但最重要是早期診斷及治療。不幸延至後期才發現的,也不需多受痛苦,因為可以經由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亦稱安寧治療) ,盡量減輕身體上的痛苦;並且在一個比較安舒,近家居的環境中去世。以癌症轉移後的痛症為例,從前是痛時才由醫護決定止痛劑及份量,緩和醫療則未痛先治,並且病人自己可以調控,就減少了很多的痛楚和焦慮。很多時候,懼怕和焦慮,比最後來臨的痛楚,是更難受的。

預設醫療指示,在世界各地都多少存在。容許一個思想健全,精神正常的人,大多數是上了年紀的,預先立定生前的遺囑和意願。在自己病危時,或病至不能自己決定時,由一個信任的親朋,執行預設的意願和醫療的方向、環境,以至何時終止治療。在這方面,一個真正不怕死的人,和一個怕死,不願早死的人,就有很大的分別。香港很多長者都說不怕死,但都怕痛、怕苦、怕拖累後人。明白了有緩和醫療,預設醫療指示,長者應有安心;再加上有信仰,有死後永生的確據,就十分放心了。

預設醫療指示,乍看簡單,其實非常複雜,甚至可以被濫用,因為每人所遇的病症不同,需要屆時醫學和法律上的解釋,當事人完全瞭解之下,才可有明智決定,例如在重複、嚴重及不能好轉的病中,入院時床尾掛個牌子,寫明「NCPR」(不願心肺復甦) ,就是表明心願。非常簡單的說,需要維持生命的水、營養、氧氣、減少痛楚的藥物,不應停止供應;極端的醫療輔助,如長期昏迷的人,他的機械呼吸機、氣管造口、心臟、腎臟和肝臟透析輔助、昂貴的抗生素等,卻可以因人而異。子女的一聲﹕「盡救」,可以叫老人家延長數年無知覺、無意義的生活。預設醫療指示,就可以減少這方面的困難。但運動後心臟突發停止,需要立時心肺復甦,偶然肺炎所需的抗生素治療等,比較普遍性和突發性的疾病,都不能被預設醫療指示抹殺。

知道了病從淺中醫,明白了緩和醫療的幫助,再加上有了預設醫療指示,還需要對死亡有正確的認識。對基督徒來說,死不可怕,已無毒鉤。死是主裡安睡,怡然歸家。生與死,去與留,不在我手,而是操於慈愛天父手中,夫復何求?在世活得有意義、有目標、有價值,是更重要的。

雷同德醫生
「醫、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