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常喜樂,不斷禱告,凡事謝恩;這就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給你們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環球聖經譯本》)
文:陳小碧(婚姻及兒童啟導中心遊戲治療師)
「孩子的幸福感從何而來?」從這個議題的字面理解,彷彿幸福可以創造出來,可以做一些甚麼來獲取。這種思想反映幸福是一個目標,或是一個結果。這與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對幸福所下的定義「幸福是所有人都會追求的目標」很相近,然而我們不能忽略「追求是一種歷程」;而歷程又不一定能順遂,期間會遇上衝擊或有轉變。
幸福的原文是希臘語“εὐδαιμονία”(Eudaimoni),意思是一種深沉的滿足感;英文是“Felicity”,意思是一種有品質的快樂狀態。綜合上述的定義,幸福同時可以理解為一個目標及一個歷程。就目標而言,幸福沒有一個可量度的定義;因為它會按著個人的感受和認知而有所變化。一般而言,幸福的感覺是愉悅的、真實的、確定的,並且會給人一種持續徜徉的渴求。從歷程而言,它出現時通常已經歷了一段時間的探索和期待;期間的經歷不一定是愉快的,甚至因跨越了某些難關而感到滿足。
孩子真正需要的幸福
我們的孩子幸福嗎?我們不妨以上述粗疏的定義稍作交流。
幸福其中一個感覺是愉悅,並非狂喜,但有種甘甜味道。擁有一些物質,無可厚非會帶來快樂的感覺;例如一個美味的漢堡包,有蕃茄、芝士、生菜、牛肉配搭,顏色悅目;進食時,有濃郁的滋味,讓人可以大快朵頤。但這些感覺是短暫的,離開餐廳後不久便會消失。此外,從比較的角度看,對貧困兒童來說,吃漢堡包可能是極大的歡喜;而對於那些條件充足的兒童來說,吃漢堡包可能只是小事一樁,不值得感恩。如果家長不斷供應小朋友喜歡的物質,包括食物、玩具、活動等等,孩子獲得的快樂大部分都是短暫的。如何把這些短暫的快樂變成幸福感?有一種情況名為「延後滿足」(Delayed Gratification),意思是為了獲取更強烈的快感和滿足感,人願意付上一些代價或願意等待一些時間。例如用心、用時間做一份勞作,當作品完成後,便會有一種較為持久的快樂。因為這份滿足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自己付出了努力,是對於自己的認同。
幸福是對現狀有真實的感覺。無論是任何生活或任務的成果,都讓孩子知道自己真實的能力,並非建立在別人誇讚之上。我們看到很多孩子,對他們有興趣的事情會很投入,而且不怕辛苦,並不斷嘗試、挑戰和磨練。例如當一般人覺得在烈日當空下做運動,是不可思議之事,卻有孩子在操場上來回奔跑,對著龍門射球一百次,他們也不厭倦。因為這是他們選擇要做的事,他們知道要不斷練習,能力才會提升。筆者曾經多次接觸一些被喻為鬧情緒的小朋友。結果發現,他們的生活除了學校活動之外,其他時間都被排得密密麻麻的興趣班束縛著;他們吶喊是因為連玩耍的時間也沒有。因此,給予孩子作某程度的自決是需要的事。
幸福是確定的,意思是對現狀的肯定,而這些肯定不會因為孩子的表現而被奪走,這就是「孩子的家」。「家」通常給我們一種穩定的安全感,不管是貧或富,最重要是愛自己的人總會出現。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總會適時給予陪伴和支持,不論是蹣跚學步,還是牙牙學語。孩子在成長中都有父母的身影,帶給小生命一種很安全的感覺。既然每個小朋友都擁有一個家,為甚麼有些孩子不覺得,甚至不同意家能讓他們幸福呢?這種落差,主要出現在不確定性之上,例如父母之間管教方式不協調,或是相互關係處於爭執或冷淡之中等等。小朋友會產生難以言喻的擔憂,包括:不知用甚麼態度回應家長不同的期望,以及因為父母之間的疏離,讓小朋友產生焦慮,不確定父母會否離婚等等。在這種不安的情況下,小朋友較難感覺到幸福。因此,父母的一致性、家庭關係和諧,對締造幸福感給孩子是極大的關鍵。
尋找幸福喜樂的泉源
當感到幸福之時,便會有一種徜徉、持續享受的感覺。這往往來自於醞釀,並在某一刻覺察到那甘甜感覺的歷程。成長中獲得照顧者穩定的愛和肯定,能尋找自己的興趣,並加以鑽研和訓練,有自決的空間都是孩子獲得幸福的充分條件。
上述的分享,主要針對孩子的心理反應;然而,心靈深處也會有所影响。我們談到的幸福,和聖經裡的喜樂有共通之處。新約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16至18節中提到:「要常常喜樂,不斷禱告,凡事謝恩;這就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給你們的旨意。」這裡形容的喜樂並非單單靠自己的努力,就正如小朋友不能靠自己改變家庭,卻可以通過禱告和神接連,得到神確定的應許,從而得到被保守的安全感。若然懂得從生活中尋找要感恩的大小事情,便會找到幸福的泉源。











